5例扼颈机械性窒息法医学分析论文_金辉

5例扼颈机械性窒息法医学分析论文_金辉

金辉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牡丹江公安处 黑龙江牡丹江 157000)

【摘要】目的:分析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的现场及尸检特点,为此类案件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及案件侦破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分析本地区发生的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例的法医学鉴定过程及结果。结果:机械性窒息死亡他杀案件的发生具有一定时间性、区域性,加害方式以徒手、扼颈为主。结论: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基本都属于他杀,在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中注意甄别扼颈致死后伪装自缢的情况。

【关键词】扼死;机械性窒息病理学改变;法医学鉴定

【中图分类号】R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0-0233-02

在法医学实践中,机械性窒息案件占有很大比重[1]。扼死是机械性窒息当中的一种,是指他人用双手或单手、上肢等扼压颈部而使其意识丧失,引起的窒息死亡,又称掐死。有时也可见肘部、前臂或器械压迫颈部所致的死亡。下面就对本地区近段时间来发生的5例扼颈致死做一下分析探讨。

1.5例扼死机械性窒息资料的统计分析

1.1 性别、年龄分布

收集本辖区近年来扼死机械性窒息5例,其中男性3例(60%),女性2例(40%),男女比例为1.5比1。年龄最大72岁,年龄最小37岁;其余为40岁,47岁,57岁。

1.2 扼死的方式

单手扼颈1例,双手同时扼颈3例,用器械扼颈1例。

1.3 扼死的尸体检验

(对5名死者按照时间顺序编号):1号尸体:颜面呈暗紫红色,舌尖可见片状出血,颈前可见环形印痕,颈右侧有一1.4×0.6cm片状表皮剥脱,余无损伤检见。双肺肺叶间裂可见点状出血点,双肺气肿。剪开心包,见心脏表面有针尖样出血点。剖验颈部其深层肌肉可见出血斑,咽后壁见有出血。气管内见少量血性泡沫样液体。2号尸体:颜面青紫,颈前喉结上方可见皮肤呈暗紫色改变,喉结左侧散在挫擦伤,右锁骨中段上方颈部皮肤呈暗紫红色改变。解剖见死者甲状软骨下方左侧肌肉层出血,甲状软骨下方右侧肌肉层出血,左舌骨大角骨折伴出血。左心室表面可见点状出血,双肺肺间裂可见点状出血。双手指端均呈青紫色改变。3号尸体:面部紫红色,双眼球睑结膜点状出血。颈部左侧散在片状青紫变色区,颈右侧散在淡红色皮肤变色区,喉结项侧出血。心包前壁有片状出血斑,肺动脉根部可见一出血点。左、右肺叶间裂可见明显出血点。4号尸体:面部青紫肿胀。双眼球睑结膜点片状出血,左颈部有一表皮剥脱,其周围有散在皮肤变色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颈项部缠绕一条白色绳索,于左项部打一活结,提取绳索后见自左颈项部至右后项部有一半环状索沟,长19.3厘米,宽度在0.4厘米至0.6厘米之间,深0.1厘米,右颈部下颌浅肌层出血。去除肌肉层,见双侧肺脏表面点状出血;剪开心包,见心包内少量淡黄色液体,心脏表面针尖样点状出血。5号尸体:球睑结膜点状出血,口唇呈青紫色,颈前侧见横行索沟,宽0.4厘米,深0.2厘米,颈右侧索沟同前侧,颈左侧索沟宽1.0厘米,深0.2厘米至0.3厘米间。项部索沟在正中偏左侧交叉,左肩近颈部可见绳结压痕。肺间裂点状出血;剪开心包,心脏点状出血。颈部甲状软骨左侧肌层出血,甲状软骨下方肌肉出血,喉头、会咽部出血。切开气管,气管内有血性泡沫。

2.讨论

2.1 扼死的原因及机制

扼死的病理学机制[2]是呼吸道受压,体内缺氧,CO2蓄积过多,引起呼吸功能不全。当呼吸道受压时,可以不完全压闭,出现缺氧加剧而昏迷,失去反抗能力,有时也有误将舌骨,喉头或气管推向后上方,堵塞咽后壁,而发生呼吸障碍。当血管受压时颈静脉完全压闭,颈动脉未完全压闭,造成颅脑缺氧,但一定时间内可以代偿,故被害人窒息过程较长,死亡发生缓慢。当颈部神经受压,颈动脉窦受压可以引起心跳缓慢甚至停止。

2.2 扼死的病理学改变

2.2.1颈部改变:因扼死是单手或双手、机械扼颈部,故颈部可见扼痕,一般从下颌下缘到锁骨上缘之间的可以留下,是扼死的重要依据,亦可伴有圆形或椭圆形的指压痕,也开有新月形或短线状的指甲痕,单手扼颈可形成横行的虎口扼痕,前臂扼颈会在颈部形成圆形或梭形的不规则皮下出血。扼痕一般多分布于喉头两侧或颈侧部位,少见于项部。新鲜的扼痕单纯表皮剥脱呈淡黄褐色,如有皮下出血多为深红色,切开可见组织内有血浸染;表皮剥脱12至24小时发生皮革样变,形成暗红色斑。颈内部可见胸锁乳突肌,胸骨舌骨肌和肩胛舌骨肌出血,甲状腺,颌下腺,扁桃体以及颈部淋巴结等可见有灶状出血,亦可见充血、出血、水肿,舌根、咽后壁出血等。甲状软骨、环状软骨、舌骨、可发生骨折。

2.2.2颜面部改变:窒息征象明显,发绀、肿胀、皮肤青紫,有其中的一种或都有,眼结膜和口腔黏膜可见散在的点状出血,舌若位于齿列外,可伴有咬伤舌亦可位于齿列内。若捂嘴可造成周围软组织损伤、出血及口腔黏膜损伤,对于年老体弱者,因为窒息过程较短,故窒息征象不明显。

2.2.3手足、体表损伤及内脏器官:因为受害者的挣扎抵抗,其胸部、背部、四肢等常见表皮剥脱或皮下出血。内脏器官均以淤血改变为主,脑膜和脑实质可见淤血、水肿、及点灶状出血,肺组织可见浆膜面点状出血、肺水肿、水肿、及灶状出血。若机械性窒息征象不明显应剖验背部和四肢肌肉,观察背部及四肢肌肉有无肌肉出血,判断案件性质,为侦查提供方向,确定死亡方式。

2.3 扼死的法医学鉴定

除对死亡原因要进行鉴定外,还必须分析判断死亡的方式以及致死的方式、手段等[3]。在现场勘察中应注意现场有无搏斗动乱的迹象,尸体多处于异常体位,手足和头面部会有抵抗伤的存在,衣衫不整,衣服凌乱破碎,被害者口中有时有异物堵塞如衣片,纸团。详细检查现场留有的指纹、足印、血痕和死者手中的物证。在尸体检验中,应尽早详细的检查尸体的原始状况,并进行系统的尸体解剖。在解剖时应该先剖开胸腔和颅腔,取出内脏器官和脑,尽量放出颈部血液,使颈部处于相对缺血状态。检查颈部时应该逐层分离,观察肌肉、甲状腺、甲状软骨、舌骨的损伤;同时应该提取血液及胃内容物做常规毒物的检查,判断是否中毒。最后还有从嫌疑人身上裸露部位有无咬伤,抓伤,提取嫌疑人的血液唾液并与现场提取物进行对比。

综上所述,扼死基本都属于他杀,多见于强奸和抢劫等他杀案件,但一般现场均经过伪装,因此应对尸体的原始状况以及全身做详细检查,尤其是对颈部的检查,并结合毒物分析、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做出一个合理的法医学鉴定结论。

【参考文献】

[1]曲旭东,徐伦武,张凯等. 机械性窒息死亡他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J]. 热带医学杂志,2015,15(1):79-80.

[2]礼晓明,张艳燕,牛迦等. 扼颈窒息死后不同时间血液生化学变化的实验研究[J].中国当代医药,2013,20(28):6-8.

[3]段会刚,宋凯亮.浅谈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的法医学检验[J]. 广东公安科技,2015,31(2):76-77.

论文作者:金辉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5年1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8

标签:;  ;  ;  ;  ;  ;  ;  ;  

5例扼颈机械性窒息法医学分析论文_金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