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演变趋势_研究生论文

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演变趋势_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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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础,关系到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技术创新、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以及社会公平诸方面,是高等教育考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内容。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制度变革受教育内外部因素制约,其中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影响不容忽视。近几年来,在科教兴国战略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动下,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地位、类型、科目组合、标准与影响随之发生新的变化。总体来看,现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演化呈现三大趋向。

一、选拔性教育考试的重心上移

在大众高等教育体系中,研究生教育属于较高层次的学位教育,担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职能。研究生招生考试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础,它具有选拔性教育考试的性质。在精英高等教育阶段,由于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较少,高等教育入学选拔的重心在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其中以重点大学本科及热门专业的招考竞争最为激烈。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后,随着大学教育规模日益扩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竞争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而报考研究生的人数骤增,高等教育选拔性考试竞争的重心逐渐上移。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基本特征,也是当前研究生招生考试演化的一个重要趋向。

恢复高考制度之初,受“文革”时期高校停止招生、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和经济发展水平低等因素影响,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竞争十分激烈。据有关资料测算,1977-1982年,普通高考的录取率徘徊在4.8%~8%之间。80年代中期至1998年,高考录取率开始从11.6%上升至36%(个别年份达39.3%),高考竞争程度虽有所缓解,但就考试竞争的范围和影响而言,依然是高等教育选拔的重心所在。同期的研究生招生,选拔严格,生源质量高,但因考生和招生人数少,考试竞争和社会影响相对较小。1985年、1986年研究生报考人数有16~18万人,其招生数首次超过4万人。其后研究生报考人数下降,招生规模一直在2~4万人区间波动,1994年才达到5万人。1994年研究生报考人数有11.2万人,录取率为45.3%。其后随着报考人数的逐年增多,研究生录取率降至1997年的26%。

1999年以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连续扩招,高考录取率大幅上升。1998-2005年间,高考报考人数年均增长11.58%,高考录取人数年均增长23.75%,后者高于前者12.17%。同期,受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等因素驱动,我国研究生报考人数也快速增长。从2001年开始,研究生报考人数以年均约16万人的增速持续扩张,2005年考生首次突破百万大关,比上年增加22.5万人。2006年考生增幅略减,也达到127.5万人。1998-2005年间,研究生报考人数年均增长23.31%,研究生录取数年均增长27.04%,后者高于前者3.73%。在此情形下,高考与研究生的录取率差距逐渐扩大,研究生入学考试竞争明显高于高考竞争(见表1)。这一现象已引起教育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表1 1998-2005年普通高考与研究生招考录取率比较(单位:万人)

年份 高考报考人数高考录取率研究生考生数研究生录取率

1998年

320.2 36.2% 27.4

26.3%

1999年

340.4 49.3% 31.9

28.8%

2000年

388.5 56.8% 39.2

32.8%

2001年

453.5 57.3% 46.0

35.9%

2002年

520.0 61.5% 62.4

32.5%

2003年

620.0 61.6% 79.7

33.7%

2004年

732.0 61.1% 94.5

34.5%

2005年

867.0 58.2% 117.0

31.2%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及有关资料整理

选拔性教育考试的重心上移,除了受大众高等教育规模扩张这一基本因素推动外,还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教育传统、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影响。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我国已跃居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2005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达306.8万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逐年增大。为了暂时避开激烈的就业竞争,创造一个较高的择业起点,不少大学毕业生走上考研之路。虽然也有一些考研者主要出于对学术研究的爱好与追求,但受家庭和就业等社会因素影响而考研者不乏其人。后者更多地反映了“重术轻技”、“读书至上”等传统观念以及“名校情结”、从众与攀比心理的潜在作用。此外,部属重点高校分布和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也是导致“考研热”兴起的重要因素。在高考竞争中未考取“名校”或理想专业的大学生群体,往往把考研作为实现教育理想的第二次机会,而高等教育欠发达省份则成为考研的主要生源地。

从近年考研走向来看,报考志愿集中在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少数大城市及重点高校。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计[1],2006年全国有近23万人报考北京的15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年增长9.1%;其中北京大学等6所高校报考人数均超过1万人,共计9万余人。在全国报考北京高校的考生中,应届本科毕业生119003人,占总人数的52.3%;外埠考生127670人,占56.2%,其中山东、河北、河南3省报考人数各超过1万名。该项统计还显示,居各专业报考人数之首的是“法律硕士联考”,考生达11970人,年增幅12.8%;其次为“MBA联考”,报考者有8828名,年增长4.0%;报考人数居第3到第10位的专业依次为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通信与信息系统、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和民商法学。

由上述可见,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后,选拔性教育考试的重心开始从本科招生移向研究生招生,后者考试竞争的程度,随学位类型、选拔方式、招考单位、学科专业及生源分布而存在一定差异。这一演化趋向对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和公平公正性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应积极探索有效的应对策略。

二、学位类型分化与招生标准的多样化

受高等教育传统和办学模式影响,各国学位类型、名称及实施办法不尽相同,并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演变。我国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在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推动下,学位类型逐渐从单一的学术型学位走向分化,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并列,国内学位与中外合作授予的学位并存,各类研究生的招生标准呈现多样化。这是当今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发展的又一趋向。

1991年之前,我国研究生招生以学术水平为主要选拔标准,以培养从事高校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的设立和试办,打破了研究生学位类型的单一性。其后,相继设立了建筑学学士和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在此基础上,1997年7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是作为一种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是为培养特定专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也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与学术型学位所不同的是,专业学位所授予的大多在硕士层次,攻读专业学位多为在职人员。此外,受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影响,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所授学位增多。其中以硕士层次的国际合作授予学位为主流,以工商管理、计算机、国际会计等国内急需专业人才居多。这种现象显示,“授予的学位层次多样,学科多样及相关政策会更为灵活,带有与国际学位制度接轨的国际化特征。”[2] 由此形成了我国研究生学位类型的多样化结构。

我国学位类型的分化和专业学位的发展,除了受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影响,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之外,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结果。大众高等教育的发展,既为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也为学位类型的分化提供了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不仅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基础理论研究人才,也需要更多的从事应用研究的高层次人才。许多在职人员需要通过不同的入学选拔途径,获得更高层次的规范的职业教育,学习更多的应用知识和专业技能。从高等教育大众化和专业学位的发展进程来看,二者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以1999年普通高校大扩招为分界点,此前八年间,我国共设立MBA、建筑学(学士、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等6种专业学位;而1999-2005年七年间,共设立10种专业学位,包括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006年,我国对药学、翻译两个专业学位进行论证,并列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当年的工作计划。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兴起,适应了我国经济转型和大众高等教育阶段人力资源开发的市场需要。至2005年底,共设立16种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达398个,已毕业并获得专业学位者近15万人,约占已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目前,每年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8万人,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约24万人[3]。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最多者为工程硕士,有202个;其次为MBA,有96个;临床医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农业推广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分别有85、83、53、50、49个。一些专业学位硕士的社会需求旺盛,如项目管理工程硕士,自2003年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办后,每年有数十所高校申办,招生规模大,考生成绩好。在2005年10月举行的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入学考试中,考生有1.3万人,是38个工程硕士领域中报考人数最多的,录取分数排名前列[4]。

学位类型的分化促进了招生标准的多样化。由于培养目标及人才类型不同,专业学位与学术型研究生在报考条件、招生标准、选拔途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以硕士层次为例,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的报考条件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一般须从事相关工作实践3年以上。而会计硕士、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只要求2年以上;但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要求5年以上;若是专科学历或本科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则增加其工作年限的要求。而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并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从招生标准来看,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侧重学术标准,精英教育阶段一直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大众高等教育阶段研究生招生数量快速增长,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有所下降,但比较而言,对于外语水平、专业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的要求仍较高,考试竞争较激烈。相比之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强调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知识应用能力,而降低对外语水平、学术理论的要求,入学门槛较低。在招生评价体系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公共管理硕士入学选拔主要采取全国联考方式,注重面试作用,考虑工作经验等因素,录取过程更强调对综合素质的考察。

学位类型与研究生招生标准的多样化,产生多重影响。对于大学毕业生而言,扩大了读研深造的选择面;在职人员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及个人特长,报考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就招生单位来说,需要增强研究生招生的针对性,改革和完善入学考试的方式方法,择优选才。从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层面来看,则应加强研究生招生的宏观控制和质量评估,既要满足不同考生的求学愿望及不同人才的社会需求,也应确保各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三、自主选拔与统一考试的优势互补

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多种多样,各有其适用性。各国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虽有某些共性,但因文化传统、社会环境不同而形成明显差异;即使在一国之内,研究生入学选拔方式也随学位类型、层次及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变迁而不断变革。只有从国情出发,遵循高等教育和选拔性考试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改革导向。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演化历程,不难发现,除了博士生招生一直实行自主选拔外,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逐渐从招生单位的自主选拔向自主选拔与国家统一考试互补的方向发展。

在硕士生招考方面,自1980年开始,在招生单位自主命题招考的基础上,将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改为国家统一考试。1983年开始统一初试时间,要求实行全面复试,并在部分学科和专业试行统一的综合考试。1985年增加推荐免试入学,次年增设在职人员单独考试。

硕士专业学位设立后,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两段制”的入学选拔考试制度。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由教育部批准的专业机构或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的统一考试;第二阶段由各招生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各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自定,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

从专业学位招生统一考试类型来看,主要有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工程硕士联考等。1997年,根据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委托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负责MBA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英语、数学、管理、语文与逻辑四门。此后,开设法律硕士联考,由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命题、阅卷。2001年10月,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次组织MPA全国联考。会计硕士等也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及业务考试。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推出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题均为客观选择题,主要测试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和外语运用等基本能力,知识面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2个门类,考试成绩两年有效。2004年、2005年,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也采用这一考试。

实践证明,不同专业学位的“两段制”入学选拔模式,既发挥了国家统一考试的优势,也赋予招生单位更多的自主权,调动其办学积极性。相关研究显示,公共管理硕士入学选拔“从具体入学选拔因素看,联考成绩、面试成绩对学习成绩的预测是显著的,即研究生入学考试(联考)是有效的”[4]。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兼顾标准的统一性和灵活性、内容的基础性与应用性、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性和考试权力的自主性与调控性”,这些成功经验,对全日制硕士生入学考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5]。

就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演化趋向而言,近年来,为适应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其基本导向表现为,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与增强初试统一性并举,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改革的主要举措包括:2003年将初试科目由5门减为4门,授权34所重点高校自定初试分数线,加强复试规范管理,推行差额复试;2006年将复试成绩的录取权重提高到30%~50%;自2007年始,将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由4门调整为3门,除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不变外,原来的两门专业课考试将合并为一门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由以往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自主阅卷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调整后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满分值变为300分,主要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6]。

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与试行初试全国统考,二者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它反映了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人才选拔的时代特征。研究生教育不同于本、专科教育,各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差异较大,对于考生的研究能力、综合素质、学科适应性的要求更高,因此,国家应赋予招生单位充分的招生自主权,统一考试不能完全代替自主选拔。

另一方面,统一考试在研究生初试中的适用面将不断扩大。这是因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测试手段,是一项专业化的社会活动,需要相应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招考适当分离,有利于公平、高效地选拔人才。在大众高等教育阶段,考研人数逐年攀升,且集中于一些名校,初试由高校自行命题、阅卷,不仅增加招考单位的人力与经济成本,而且在考试安全管理、考试信度与效度以及成绩的可比性等方面,均出现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研究生入学选拔的第一阶段(初试),实行某些学科专业的全国统一考试,可以减少高校和科研院所低水平的重复命题、考试工作量,有效地提高专业课试卷命题质量,大大节约了招生单位和考生的考试成本,使众多考生在备考复习的过程中更有针对性、目标性;初试全国统考,其成绩具有可比性,对各地考生更加公平、公正,能够有效减少和避免部分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的暗箱操作,更加客观地选拔人才。

总之,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模、竞争程度、招生标准和选拔方式正在发生新的变化。考察、分析大众化阶段我国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向,有助于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性质与功能,把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改革的正确导向,因势利导,选拔和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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