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科技规划与战略_科技论文

日本的科技规划与战略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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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制定科技政策时侧重于科技的经济功能。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就提出了“科技与产业一致”。二战后,日本政府要求科学研究致力于民间为主导的技术研发。日本文部科学省发表的一年一度的《科学技术白皮书》,更加明确了日本发展科技,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从而保证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日本在二战后的科学技术引进和开发中,以实用性技术为主。有关人士认为,二战后日本科技之所以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关键是在科技发展中始终围绕着正确的产业政策,注重有市场性、能增强产业竞争力的生产技术的引进和开发”[1]。目前日本已成为一个举世公认的技术大国,1999年日本获得批准的技术专利已达到13万多件,居世界第一位。在高新技术方面,日本与美国水平相当,但在基础研究方面较为落后。

1970年以后,由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日本在产业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日益缩小甚至消失,加上其它国家的保护主义,日本难以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技术。因此,日本政府从战后长期推行的“吸收型”科技战略转变为“自主研究和创造型”战略,即“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发展独创性科学技术,占据高新技术的制高点。所谓“自主研究和创造型”科技战略,就是摒弃那种依赖吸收别国基础研究成果,忽视基础研究、偏重应用研究的科技发展战略,改变科技发展中的“大技术、小科学”的状态,在国家的直接干预和指导下,确定科研重点,开展自主独创性的基础研究,从单纯的“技术大国”发展成为“科学技术大国”,推动“科技立国”基本国策的顺利实施[2]。与此同时,日本加强了基础研究,力图获取尖端的高新技术,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他们将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纳米技术与材料等领域作为重点进行研发,从而促进国家的发展。

1 日本科技计划与战略的制定

日本政府的科技发展长期规划、重大科技战略和计划一般都是由日本政府的最高科技审议机构——科学技术会议,以回答总理大臣咨询的方式提出来的。2001年1月,日本政府机构改革,在内阁府设立了综合科技会议,取代了原有的科学技术会议。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是日本发展科学技术的最高领导机构。机构有15名成员,“会议”由日本首相担任会长,其余14名成员分别来自国立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该机构下设一个由70人组成的事务局,其成员也都是权威学者、高技术企业负责人和科技官员。该机构的最主要的任务是,制定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审议和评估研究课题以及协调跨省厅的事务等。综合科技会议为了迅速深入了解各有关重要事项的专业知识,下设了7个专门调查会:重点领域推进战略专门调查会、评估专门调查会、科技体系改革专门调查会、生命伦理专门调查会、关于日本学术会议的方式的专门调查会、宇宙开发利用专门调查会和知识产权战略专门调查会。

日本政府各部门在根据日本科技会议(2001年以前)制定的科技基本法(1995年)制定科技计划与战略时,重大科技计划都是采取向科技会议提出咨询的方式进行,而一般性的科技计划由各部门的技术审议会议制定。例如,日本政府2001年9月出台的各领域推进战略,就是由总理大臣向综合科技会议提出咨询,综合科技会议为应答咨询,专门设置了重点领域推进战略专门调查会,并组织产学官的专家和有识之土集中调查和讨论。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讨论后,专门调查会制定出有关推进战略。

各咨询审议机构也都制定了相应的科技长期发展基本计划。例如,内阁府原子能委员会2000年11月制定的“原子能研究、开发及利用长期计划”;文部科学省宇宙开发委员会2001年6月出台的“宇宙开发基本计划”等。日本政府各部门咨询审议机构在制定本部门科技计划与战略时,都会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士参加,组成“计划评估讨论会”,经过长期的调查审议研究,反复认真修订后才对外公布。

日本政府的科技审议机构大致分为三种:一是隶属于总理大臣的咨询机构,二是隶属于各省厅的科技审议机构,三是隶属于各科研机构的运营和管理委员会[5]。总理大臣的科技咨询机构主要有:综合科技会议、原子能委员会等。其中,对日本政府的科技政策、规划及发展方向影响最大而且最具权威性的是综合科技会议。综合科技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内阁府政策总部承担。此外,总务省的日本学术会议也是总理大臣的科技咨询机构。它由从全国大约73万名科研人员中选出的210名会员组成,设一名会长和两名副会长(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各一人),其主要职能是审议并实施科学相关的重要政策,联系科学相关研究以提高效率等。

各省厅的科学技术审议机构有:文部科学省的科技学术审议会(2001年日本中央省厅机构改革后,将航空、电子等技术审议会、海洋开发审议会、资源调查会和学术审议会等合并为科技学术审议会)、宇宙开发委员会;内阁府的原子能委员会;经济产业省的产业机构审议会;农林水产省的农林水产技术会议等等。各研究机构的审议机构,一般设有运营管理委员会和评估委员会,它们对于研究机构的预算分配以及课题的选择和评估均起着重要的作用。科研机构根据政府制定的科技基本计划和各部门的研究基本目标,提出自己的研究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2 日本近两年的科技计划与战略

本部分将着重介绍日本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

2.1 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1)第一期科技基本计划(1996-2000)

1996年,日本政府基于科技基本法(1995年11月),制定了第一期科技基本计划。该计划旨在建立一个以科技创造力为基础的日本,为科技发展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计划的第一章讨论促进研发的综合政策,第二章根据第一章确定的政策,制定了今后5年里要采取的具体措施。1998年秋,日本科技会议政策委员会对这一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听取了100多名专家、有识之士的意见;在相关省厅的协助下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总结出如下几个重点问题:

①众多专家一致认为,第一期科技基本计划大大提高了日本科技的整体水平。1996年至1999年,研发经费持续增加,科技预算投入总额达到13.3万亿日元,研发环境得以明显改善。

②第一期基本计划提出的“资助万名博士后计划”的实施,巩固了日本的年轻研究人员层,但存在博士后与课题负责人的关系、计划结束后的博士后的发展道路等问题。任期制度的改革、产学官合作等,都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但是人才的流动性还很不够。今后从培养和确保研究人员的观点出发,还需要完善兼顾人才质量的具体政策方针。日本国立大学的科研辅助人员处于下降趋势,应通过促使研究生参与研究项目,完善研究辅助体制。在应对设施老化问题、夯实信息通信基础和知识基础、增加科研辅助人员等方面,目前的工作水平还很低,今后必须更加努力。而且研发特别是基础研究并不仅是取得成果,还需考虑研究成果的应用。

③今后,如何产生更多的世界水平的成果?为此应如何开展工作?为了实现科技立国的目标,应如何合理地、有重点地分配资源?这些都是科技发展的重要课题。A.很多专家认为,日本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在婴儿出生率下降和社会高龄化并存的情况下,应该大力加强产业调整所需的研发、技术转移和基础研究。日本政府在制定第一期科技基本计划时,因时间限制,未能明确提出国家应重点实现的科技目标,所以在今后的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中,必须制定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主题相对应的科技目标,以此来战略性地、有重点地开展工作。B.第一期计划中指出,为了使研究人员可以发挥其创造性,要创造具有竞争性的和流动性的科研环境,但目前进展状况并不理想。专家们认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培养和确保优秀的研究人员,并完善研究辅助职能;积极地聘用优秀的外国研究人才;促进研究人员的流动;确保研发资源(研究人才、研究资金、科研设施)之间的平衡,最合理地利用资源;有重点地建设和完善科研设施,达到国际水平;完善制度,以鼓励研究人员(特别是年轻人才)的自主性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才能,创造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C.专家们认为,第一期基本计划中提出的研发评估纲领性方针,未能将评估结果充分地反映在资源分配和人员待遇上,而且评估过程的透明度不高,评估效果欠佳,评估人员时间精力的消耗过大。今后,为了实现世界水平的研究,应建立世界通用的评估体系,尽快改善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的公布办法,并将评估结果合理地反映在资源分配中。D.第一期基本计划的实施带来一系列的科技体制的改革,很多国立试验研究机构转型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科技会议也将由综合科技会议所取代,专家希望,在今后的科技工作中,新的科技体制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日本科技会议政策委员会经调查研究认为,国家的科技发展需要关注两方面问题:制定怎样的具体推进政策,以明确国家和社会的课题,并确定科技目标?如何利用科学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培育有竞争力的产业技术,从而超出世界水平?在科技政策实施过程中应贯彻的基本方针是:重视世界水平的高质量;尊重自律性和个性,明确责任;重视灵活性和速度;立足于长期的发展,完善科研基础;适应全球化和网络化;打破部门分割的封闭性。

(2)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2001-2005)

制定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的准备工作从1999年4月就开始了。日本科技会议为此专门设立了科技基本计划特别会议,开始讨论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的基本构想。与此同时,还设立由产学官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科技目标、知识基础、研究体系和产业技术四个工作组,针对每一课题进行研讨。此外,还从相关部门和民间聘请了20多名人才,设立了科技基本计划准备室,加强事务局的职能。2000年3月,四个工作组提交初步的报告,日本科技会议反复进行了10次审议修改。2001年1月,综合科技会议取代科技会议后,继续对科技政策进行了讨论,并于2001年3月在内阁会议上向日本首相做了汇报,内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4]。

第二期科技基本计划由三章构成。第一章是基本理念,第二章是重要政策,第三章是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任务(全文摘要见附录)。计划中指出要以科技创新立国为目标,将日本发展成为“依靠知识创造和技术的灵活运用为世界做出贡献的国家”、“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且生活质量高的国家”。这一计划连同“第三次行政革命”中提出的向科技大力倾斜的政策,显示了日本“技术创世纪”的雄心。

与第一期基本计划相比,第二期基本计划的特点是科研投入力度大且重点领域突出。第二期基本计划的科技预算达到24万亿日元,比第一期基本计划多出7亿日元。而且,申请获得预算资金的个人或集体还可再得到所属部门投入的30%的资助。第二期基本计划明确提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环境技术和纳米材料技术4个重点领域,并制定了多项措施确保这4个领域所需的战略资源(人才、资金和设施。对于社会关注的24万亿日元科研投入的效益问题,第二期基本计划强调不谋求短期效益。重点课题侧重于基础研究,为新世纪占领高技术产业的制高点,为提高产业技术竞争力寻找新的技术源泉。第二期基本计划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了科技运营体制的改革。在研发课题资金的分配、研究成果的评估,企业、国立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合作以及成果转化体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改革措施。此外,对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人才交流以及国际合作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本计划中,日本政府提出要在50年内获得30个诺贝尔奖,在世界上引起很大的争论。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实现这个目标有些困难,但日本综合科技会议议员井村裕夫解释说,二战后,美国获得诺贝尔奖人数一直高居榜首,其次是英国。30个诺贝尔奖这个数字是考虑到比英国少,但要比德国多而设定的,决不是荒唐的举动。之所以设定这个目标,是要让被国家资助的科研人员有一个更清楚明确的目标[51。

2.2 日本的各领域推进战略

为了确立国家生存的基础和加强基础研究,2001年9月21日,日本综合科技会议召开了第十次会议,会上制定了各领域推进战略。推进战略确立优先分配研发资源的四个领域(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纳米技术与材料)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应予重视的四个领域(能源、制造技术、社会基础、未开拓领域)。并针对各个领域,提出了重点课题和今后五年的研发目标。

2.3 日本标准化战略

2001年9月,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制定了标准化战略。本战略按照日本2000年4月发布的“国家产业技术战略”,以及2001年3月内阁会议上批准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有关标准化战略要求,把下述三个方面作为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点课题:(1)确保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及效率;(2)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战略;(3)标准化政策和研究开发政策的协调统一。将下述四个领域作为标准化重点领域:(1)信息技术标准化;(2)环境保护标准化;(3)反映消费者、老年人、残疾人需求的标准化;(4)制造技术、产业基础技术的标准化。

2.4 日本e-Japan重点计划——2002

2002年6月18日,首相官邸IT战略本部出台了e-Japan 2002重点计划,本计划设定了5个重点领域的220个项目的政策课题。所有的课题基本上都规定在5年内实现。在此之前日本政府已经提出,要在5年内将超高速网络导入1000万个家庭,高速网络导入3000万个家庭。这次的重点计划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细节。2002年e-Japan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电信业界的竞争,削弱NTT在电信界的垄断地位。该计划还提出,要在2001年度为所有的公立学校连接互联网,在2005年度为所有的学校提供可以使用计算机的环境。在电子商务方面,日本将在2001年度完善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法律,2002年度将修改一些商业法规,以利于网上股东大会的召开。

2.5 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

日本政府知识产权战略会议2002年7月3日正式出台《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就强化专利和著作权保护提出了综合对策。大纲明确规定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促进大学研究成果向民间企业转移、加快专利审批速度等50项措施。关于其他亚洲国家对日本产品的侵权盗版问题,大纲规定2004年将通过法律和强化国际措施加以解决。为促使各大学更多地创造知识财产,日本将在各大学设立知识产权本部。日本政府还决定在2003年春季设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2005年落实大纲的各项措施。有关人士认为,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转变经营观念,重视产品的科技附加值,保护知识产权,对激活日本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2.6 日本生物技术战略大纲

由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直接负责的生物技术战略会议,于2002年12月正式出台生物技术国家战略,大幅度增加生物技术领域的开发投资。目前,日本有关生物技术的政府预算仅为4400亿日元,还不到美国生物技术政府预算的1/7。到2006年日本生物技术研究经费将增加到现在的5倍,总金额为2万亿多日元,主要用于巩固日本生物技术基础和培养生物技术人才,同时将放松新药审查规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技术企业。此外,对致力于把日本开发的生物技术运用于实际的国家和民间研究机构,政府还将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有关人士认为,目前生物技术在日本政府科技预算中已占13%的比例,如果到2006年提高5倍,政府科技预算将会大大向生物技术倾斜。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如何调整和分配政府科技预算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3 科技计划与战略的管理

3.1 日本科技计划的经费来源及其投入

日本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民间投资。根据日本总务省的统计,2001年民间研发投资为13万亿日元左右,占研发经费总额的78.6%。而政府投资仅为3.5万亿日元左右,约占研发经费总额的21%。其余经费来自海外投资。此外,在日本政府的科技预算中,大约78%的经费是用于资助按照政府的科技计划开展科学研究的民间企业和研究机构。日本政府提供的科研资助种类繁多,如“科研补助金”、“委托研究费”、“研究奖励金”等等。只要民间的科研机构的研究计划符合政府的科技计划和各部门的科技发展目标,政府就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所以日本政府对科技计划的管理,实际上是政府各部门对科技预算的计划分配。日本政府善于用较少的经费,引导科技长远规划的实施,并刺激民间向科研投资的积极性[3]。

3.2 重视开发研究

日本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开发研究。根据日本总务省的统计,2001年,开发研究约占总额的32%,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分别约占14.6%和23.4%。尽管近年来,日本政府不断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但是在课题的选择和预算的分配上,仍然将生产技术的开发研究放在首位。这说明日本社会经济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依赖于科学技术。

3.3 重视科技统计和科技预测

日本的科技统计主要由总务省统计局承担。日本统计局在全国各地都有“国势调查员”,每五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国势调查”。其中包括“科学技术研究调查”项目。此外,统计局每年根据臭氧调查的结果,整理并发布年度科学技术研究调查统计表。这些科技数据是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日本的总体科技发展预测是由文部科学省的科学技术学术政策局组织实施。日本文部科学省自1971年开始,每隔五年进行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科技预测。迄今已进行了七次。这种大规模的科技预测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其中,2001年7月完成的“第七次技术预测调查”,以产学官的4000名专家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对于16个领域的技术课题在今后30年间的重要性和实现期限等进行了预测,作为预测对象的技术课题超过1000个。这是一次把握技术发展方向的调查。在整个预测过程中,主要工作是由一些软科学研究机构来承担的。

日本政府官员认为,预测和规划不仅是实施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官民共同努力的目标。政府的规划如果不能得到民间企业的认同,也就谈不上什么“行政指导”[3]。

3.4 科技计划的管理和协调

日本政府各部门的科研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各研究机构确定重大科研课题后,在第一年的2-3月,由机构领导主持召开研究设计大会,讨论研究实施的基本计划、详细计划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等,然后确定项目计划的主审、副主审以及研究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每年2-3月都要召开研究推进会议,重大科研计划由省厅主管部门直接主持,研讨本年度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对于大型专项研究计划,省厅主管部门每年3-4月要召开“学识经验人士研究评估会”,听取各方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意见,从而能够及时修改或撤销计划[3]。日本政府非常重视科研计划的协调工作,属于各省厅专业范围的科研计划由省厅制定,但必须报送文部科学省审查,以免重复。综合性的、跨省厅的项目则由文部科学省统一组织。

3.5 发挥软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

从科技计划的制定到科技预算的分配,日本政府都是依靠各级审议机构,或委托政府及民间的软科学研究机构,提出供决策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3]。这种做法大大减轻了日本政府官员的日常工作压力。日本科技界比较著名的软科学研究机构,政府有“综合研究开发机构”等,民间有“三菱综合研究所”等。这些机构承担了日本政府大量的委托调研课题。其调研结果对日本政府的科技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 科技计划与战略的评估

日本的科技评估最早可追溯到1940年代日本科技审议会制度,对科技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其科技审议机构可以认为是日本最初的科技评估机构。1950年代,为完善科技审议会制度,日本建立了技术评估体系,加强对重大科技计划的管理和大规模研究开发计划的项目评估;进入1990年代,日本在技术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开放型研究评估体制,增加了科技评估的透明性和公开性,使科技评估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6]。为保障技评估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日本为科技评估制定了相应的法律。1995年颁布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了科技评估的地位。

日本的科技评估机构大致分为三种:(1)综合性科技评估机构和由国家直接管理开发的事业评估机构。这种机构附属内阁府,如科学技术会议政策委员会。(2)专业性评估机构。这类机构附属各产业部门,如通产省的产业结构审议会。(3)企业性评估机构,如富士通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人员的构成:(1)单方结构:由学术界知名人士或有关专家组成。(2)双方结构:由行政领导或行政人员与学术界知名人士组成。(3)三方结构:由利害关系的双方与公益代表共同组成。评估机构负责人的产生情况:(1)涉及各部门并需行政协调的综合评估机构,由内阁总理大臣亲自负责。(2)各专门领域的评估机构,指定由相应的行政主管省厅大臣或长官担任。(3)一般的评估机构由学术界知名人士任负责人。一般只规定负责人、机构的人数及成员的身份结构,具体人员由有关行政长官指定[6]。

日本科技计划的评估由综合科技会议的评估专门调查会负责(2001年机构改革前,由科技会议政策委员会负责)。评估分为事前(计划决策阶段)、中间(计划实施阶段)及事后评估(结题阶段和跟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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