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_居家养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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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14)02-0046-05

      发达国家养老机构市场化发展已久,体系较为健全,机制较为完善。早在20世纪30年代,Burgess通过对美国家庭养老的研究就指出,除了政府的资助以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很多已由外部机构承担[1]。Shapiro和Nyman等还针对老年人个体因素,如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身体情况对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2][3]。随着发达国家居家养老服务的日趋成熟,有关养老机构对服务的提供以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方面的研究日渐增多,如美国健康照料协会AHCA和Alearney等对机构养老服务理念、水平、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了探讨[4][5]。而Kane则通过对美国、加拿大和德国老年政策的考察,指出政府应作为协调者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期护理和急诊护理保险项目的监管,而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资金来源可交由市场负责[6]。Allen Walker针对欧盟的养老压力,指出应在明确公共部门的照料责任的基础上,依据被照料者和家庭需要决定照料服务的水平层次[7](P120)。

      针对中国快速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刘迟等从定性分析的角度,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满足老年人在社会参与、娱乐休闲及学习咨询等方面的需求,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资助服务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8]。章晓懿等分析了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因素,包括年龄、性别、生活自理能力、居住安排、经济收入和政府补贴等,构建了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9](P92)。针对我国西部六省的调查分析,许琳等指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应当强化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的相关服务内容[10]。

      上述文献中,由于国外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比较成熟,其关注的重点已转向了服务的需求领域;而国内文献主要是探讨政府资助体系、模式等,在近来相关的实证分析中,样本的代表性受到局限。本文通过对中国4个一线城市的养老社区的调查,运用模糊综合分析评价方法对政府支持力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进行实证分析,试图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新的证据。

      二、研究设计

      1.评价指标体系。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因素很多,结合相关研究,我们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包括物质条件、生活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相应地按照调查取样方式的不同来进行调查内容的设计。主要包括:被访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物质条件(主要包括硬件条件和人员配套)、生活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三个方面的服务满意度的综合评价(参见表1和表2)。

      2.评价方法。由于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不尽相同,并且各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呈现出复杂性特点。虽然有研究针对特定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问题进行了评价[11](P88),但这类研究的背景不同,且这类大而全的评价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反而使得问题复杂化而不能达到相对准确的目的。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获得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质量的数据,本文采用模糊综合分析方法进行评价。模糊综合分析方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这两种方法在设置权重的时候又可分为等权重和非等权重两种。鉴于客观条件限制,我们采用主观赋权法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其步骤是:首先,按照等权重分别对二、三级指标进行赋权,也就是说有几个三级指标就分别是几分之一的权重,例如:二级指标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分为场地面积、环境、设施和档案建立与管理4个三级指标,那么4个三级指标分别占0.25的权重,同理可得其他三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一级指标的权重按照非等权重进行赋权,物质条件的权重为0.2,生活服务的权重为0.4,精神慰藉的权重为0.4。然后,在按照权重乘以每个三级指标的打分值,加总后得到二级指标的分值,同样步骤,可得到一级指标的分值。最终根据一级指标的分值并依据权重计算可得到老年人感受服务质量的总得分。

      3.调查过程及基本情况。中国的一线城市不仅人口老龄化程度高,而且具有经济发展快、人口集中以及生活成本高等特点。在当今中国养老服务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这些城市的养老服务成为当今中国养老机构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导向。本次调查抽样的范围是中国4个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主城区的6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共发放调查问卷1 200份①,收回有效问卷1 104份。在有效调查中接受访谈的1 104位老年人的年龄均在60岁以上,其中年龄在60~70岁之间114人,71~80岁的老年人543人,81~90岁的405人,90岁以上老年人有42人。其中,尚有配偶的占28%,72%的老年人是单身;而在单身老年人中,属于离异的比重占16%,丧偶的比重为80%,未有过婚姻经历的比重仅为4%。在接受访谈的老年人中,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的占24%,高中和初中文化水平的占56%,其余老年人的文化程度为小学或文盲;有67%的老年人属于退(离)休人员,无固定职业的老年人占到33%。

      三、评价结果与分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是决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因此,本文针对中国一线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条件进行了调查(参见表1)。

      

      根据中国一线城市的抽样访谈数据统计结果并加以分析(参见表1),可以看出,在经费方面,获得财政资助占机构总经费比例≥60%的比例为78.2%,反映了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在抽样的6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办公面积大于150平方米的有44家,占到了总体抽样样本的73.3%;娱乐活动面积大于1亩和小于1亩的数量持平,比例各占50%;在内部设施方面,内设棋牌室、保健室、图书室齐全的比例占到了86.4%;在电子数据库方面,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机构的比例高达100%;而社区居家养老兼有养老院性质的机构占总数比例约13.63%,比例较低。

      在人员配置方面,专职服务人员占社区登记老年人比例小于25%的个数为55个,25%~50%的5个,专职服务人员比例偏低;实际接受服务老年人占登记老年人比例25%~50%的个数有8个,50%~75%的30个,75%~100%的22个,实际接受服务老年人比例较高;志愿者流动人次占社区登记老年人比例25%~50%的个数有5个,50%~75%的17个,75%~100%的19个,大于100%的19个,反映了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公益事业;具有护理专业资格证人员的比例偏低,占专职服务人员的比例小于25%的个数为36个,25%~50%的有19个,50%~75%的有5个。

      本文的评估指标体系中,共设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36个指标项,满分为1分。根据调查问卷可以得到指标项的各项分值(参见表2)。

      表2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表。指标结果显示,0.6分以下的共有13项,0.6~0.7之间的有3项,0.7~0.8之间的有9项,大于0.8的有11项。老年人对于是否愿意使用养老服务券(

)、接受服务的便捷程度(

)、服务站内环境的整洁干净(

)得分排在前三位,得分最低的依次是能否帮助老人恢复生活信心(

)、服务人员年龄和性别的满意程度(

)、餐食可口程度(

),根据指标项的得分乘以各自的权重相加可以得到三级指标的得分。在三级指标中,得分0.6~0.7之间的有7项,0.7~0.8之间的有3项,大于0.8的有6项;0.6分以下的共有4项,分别是帮助老人对生活充满信心(

)、有无专业心理服务人员(

)、助医(

)、服务人员年龄结构与数量(

),说明在这些方面老年服务站的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在二级指标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从业人员的满意程度是最低的,只有0.54;其次是服务站提供的服务种类和质量,只有0.597,其他指标都大于0.6。通过二级指标,我们可以计算出3个一级指标的分值为0.711分。

      综合表l和表2的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中国一线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从调查结果中的人员配置和受访老年人对志愿者的满意度情况来看,存在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不能满足社区老年人群体的照料需求;二是从志愿者人员供需层面来看,志愿者中专职技术人员的比重较小,服务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老年人群体对志愿者服务的满意度并不高;三是许多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简陋,办公面积不足以及养老服务设备老化,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功能的发挥;四是受到政府财力的影响,服务机构网点建设总量不足,服务设备陈旧,使得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意愿不高。

      

      四、政策建议

      我国正在经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0 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3 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12]。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银发中国”的到来给我们带来巨大考验和压力。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流动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供养为辅”将成为我国养老保障服务的发展方向之一。就我国目前面临的养老压力大的问题,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线城市,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这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政府资助力度在逐渐加大,但经营成本、养老服务功能的健全程度、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实际需求是否吻合等一些问题,依然是影响这类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上述结论隐含的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我国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目前面临着需求的复杂性问题,容易使得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激化、服务质量不高和资源的配置低效率。因此,为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在生活上和精神慰藉方面的各种需求,需要建立专业的服务队伍,配备合理的管理人员,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我国的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着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的政策预期,充分考虑政府财力,积极推动建立和发展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及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同时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资金来源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提高服务资源利用率。

      第三,我国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存在着服务标准难以量化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社会监督,在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内形成“监督——反馈——调整——决策”的运行机制,以有效利用社会各方资源,提高服务质量。

      ①限于篇幅,本文未列出调查问卷,有需要的读者可向作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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