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产保险业是否具有范围经济: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的实证分析_范围经济论文

中国财产保险业存在范围经济吗——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数论文,实证论文,保险业论文,广义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自1980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始终保持着快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尤其是进入新世纪,我国保险业规模更是以年均约30%的速度增长,保险业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财产保险业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成就也不容忽视。2011年,我国财险业原保费收入已达4617.9亿元,同比增长18.5%,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稳中有升。然而,同业务收入的高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财产保险的保障功能发挥得很不充分,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规模和经营效率还有待继续提高。2011年,我国财险业原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为33%,远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

伴随着金融混业经营和集团化发展的趋势,我国保险机构业务扩展和全方位经营的冲动和渴求日益明显,但是综合经营的效果如何?如何推进?这些问题都需要回答。作为保险集团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财险公司经营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保险集团的竞争力。为了提升公司的经营效果和实际影响力,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在进行综合经营和业务多元化的尝试,然而,由于发展历史较短以及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不完善等原因,各保险公司集团化发展和业务多元化经营的效果仍待检验。尤其是中资保险公司,面对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在企业规模、产品创新、经营效率、管理技术等方面还需加强。

因此,探讨保险公司业务多元化选择与判断的衡量标准,研究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势在必行。此项工作不仅能够考察我国财险业范围经济的现状,还可以通过研究结果找出影响我国财险业效率的原因,从而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财险业改革发展的切入点,这对于提高我国财产保险机构甚至是保险集团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回顾保险业范围经济的相关文献,第三部分说明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变量指标选择,第四部分展示了实证分析的结果,第五部分总结结论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自从美国经济学家Panzer和Willing于1975年首次提出范围经济的假说之后,世界范围内的不少学者针对这一假说在各个行业和领域进行了检验。在早期的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将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结合在一起,作为探讨企业效率的一种方法。随着范围经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的不断扩展,有关于范围经济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计量模型日益巩固和成熟,对保险业的范围经济研究也逐步受到关注。

范围经济研究也逐渐拓展到了保险行业,在对保险业的研究上,国外学者通常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联系起来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应用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成本函数,Kellner和Mathewson(1983)研究了加拿大保险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状况,但由于柯布—道格拉斯成本函数无法拟合U型平均成本曲线,因此研究结果与实际状况存在着较大差异;Grace和Timme(1992)使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Generalized Translog Cost Function,GTCF)研究了美国1987年寿险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状况,但并未发现存在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证据;Meador、Ryan和Schellhorn(1998)使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Translog Cost Function,TCF)研究了美国1990—1995年寿险业的范围经济情况,研究结果表明,提供多样化产品的寿险企业的经营效率要高于采取集中化战略的寿险企业;Berger等(1999)以既经营寿险又经营财产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专营寿险的保险公司和专营财产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为样本,使用复合成本函数(Composite Cost Function)研究了美国1988—1993年保险业的范围经济,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更有可能实现范围经济。

国内关于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规模经济状况的研究,从范围经济的角度对我国保险业经营效率进行分析的文献极少。黄薇(2007)引入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构建了保险业范围经济的模型,对我国寿险业和财险业主要保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寿险业总体具有较为明显的范围经济现象,并且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减弱,而财险业整体范围经济不明显,个体差异较大,范围经济系数与资产规模之间呈现出较强的正相关关系。黄爱社(2009)利用我国保险业2002—2007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分别分析了寿险业和财险业的范围经济状况,结果表明大多数寿险公司呈现出微弱的范围经济,而绝大多数财险公司都存在明显的范围经济。

综上,由于在函数模型、变量选择和样本选取方面的差异性,国内关于保险业范围经济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各有不同。同时由于变量指标选择、样本选择和时效等方面的原因,结论还需进一步验证。本文在国内外已有的有关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研究成果上,根据我国财险业产品经营的特点建立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模型,提出进行范围经济实证分析的指标变量,并对我国财险公司从2006年到2010年间的范围经济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明确我国财险业范围经济的真实状况。

三、财产保险业范围经济的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一)范围经济的计量模型

由范围经济的定义得出,范围经济是由经济组织的成本变化所决定的,经济组织的生产或经营是否存在范围经济,以及范围经济程度的大小可以通过研究经济组织的成本来确定。

范围经济可以分为总体范围经济(Global Economies of Scope,GSOE)和特定产品范围经济(Product-Specific Economies of Scope,PSSOE)。总体范围经济的计量定义如下:

对于特定产品范围经济,有两种衡量方法。第一种要求判断单独生产经营某种保险产品和其他保险产品的总成本是否大于联合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即:

如果PSSOE(i)>0,则意味着存在特定产品范围经济,反之则特定产品范围不经济。特定产品范围经济的第二种判定方法则集中于任意两种产品之间成本互补的充要条件。成本互补性的充要条件为:

当PSSOE<0时,意味着在产品i和产品j之间存在着产品互补,说明存在特定产品范围经济;反之,则不存在成本互补,即特定产品范围不经济。

(二)成本函数的选择

如前文所述,国内外学者先后采用了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成本函数、超越对数成本函数(Translog Cost Function,TCF)、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Generalized Translog Cost Function,GTCF)以及复合成本函数(Composite Cost Function,CCF)等函数模型来拟合企业的成本曲线。本文采用的是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该函数的优点在于:(1)它既考虑了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到了各个自变量之间的交互效应对因变量的影响;(2)它很好地解决了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无法处理特定产出为零的问题。

对于θ有两种取值方法:一种是对每一种产出都定义不同的θ,如Clark和Speaker(1994)在他们的论文中定义了8种产出,每一种产出都相应地有一个转换参数θ,但这种方法比较复杂;另一种是对所有产出应用统一的转换参数θ,这是目前大多数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第二种方法中的θ可以通过实证估计得到,具体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利用网格搜寻法求θ使得残差平方和最小,另一种就是同时对θ和成本函数的参数进行估计。

(三)投入、产出界定

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机构不得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近年来,尽管我国保险业有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国内也已成立多家保险集团公司,但保险业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对于财险公司来说,其业务范围既不能涉足寿险产品,也不能向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拓展,只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尽可能扩大保险经营范围,如开发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提供精细化的服务等。财险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的一个比较好的例证是,《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①财险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其经营是否具有范围经济效应,以及范围经济与各种类业务的搭配是否具有直接的联系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此外,保险公司的总成本(TC)用保险公司的支出合计衡量,包括赔款支出、手续费和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

(四)样本选择及指标描述

本文选取了19家财险公司作为样本对其2005—2010年范围经济的情况展开实证研究。选取样本公司时,本文的考虑因素如下:(1)这19家保险公司均成立于2005年之前,保证了样本期间数据的完整性;(2)本文选取的19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之和占整个财险业的90%以上②,能够较好地反映我国财险业的整体情况;(3)本文在选取样本时,将财险公司的类别也作为考虑因素之一,样本中既包括中资财险公司,也包括外资财险公司。本文根据各财险公司2010年总资产规模将样本分为大型财险公司(总资产大于500亿元)、中型财险公司(总资产介于100亿元与500亿元之间)和小型财险公司(总资产小于100亿元)三类。分类情况如表1所示。

四、我国财险业范围经济的实证检验

根据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的对称性和价格齐次性要求可以减少GTCF函数中的5个待估参数,并增加估计的准确度。根据2005—2010年财险业样本提供的数据,本文运用Eviews6.0软件得到GTCF的回归估计结果(表2)。

注:根据网格搜寻法的结果,当θ=0.2时,残差平方和最小;施加约束条件后消去的待估参数未被列入。

利用GTCF的回归估计结果,可以计算出各样本公司在样本区间内的范围经济系数,计算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2005—2010年间,我国财产险市场上同时存在着范围经济和范围不经济现象。从各保险公司的平均值来看,总体范围经济系数最低的为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各年度平均值为-0.80538,而总体范围经济系数最高的是丰泰保险上海分公司,平均值为2.83354,呈现出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从财险公司的资产规模大小来看,除了人保财险2010年度实现总体范围经济之外,其他实证结果均表明所有的大型财险公司均存在范围不经济,而少部分中型财险公司在个别年度实现了范围经济,如阳光产险(2005)、安邦保险(2005)。大部分小型财险公司均存在范围经济,这和以往部分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差异。③

从股权性质来看,外资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系数明显要大于中资财险公司,且外资公司往往呈现出较明显的范围经济,而中资财险公司在大多数年份表现为范围不经济。

从时间趋势来看,大部分外资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效应都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降低,中资财险公司则表现得较为平稳,没有随时间变化而发生剧烈波动(见图1)。虽然大型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系数在样本区间内一直表现为负数,但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递增,而中小型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系数则随时间推移而逐渐下降;大型财险公司的范围不经济现象有所减缓,中型财险公司的范围不经济现象越来越明显,小型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现象逐渐减弱(见图2)。

的特定产品范围系数PSSOE(1)、PSSOE(2)、PSSOE(3)。

表4表明,从样本总体来看,大型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系数没有特定的规律可循,中小型财险公司的特定产品范围经济系数为负,大多数外资财险公司的特定产品范围经济系数均为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中资财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多半具有趋同性,保险产品和服务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而中小型中资财险公司受人员、技术、管理水平的限制,在抢占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方面不占据优势,因此相对而言经营成本较高,范围不经济程度增加。而外资财险公司虽然资产规模较小,但其可以依托其境外母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产品开发技术开展独具特色的保险业务,因而在产品的交叉销售与成本结构管理上具备一定优势。

从单个保险公司来看,在样本期间内,人保财险的车险和非车险产品具有范围经济且随着时间推移范围经济趋势越加明显,说明传统保险产品之间的互补性较强,业务范围的扩大优化了人保财险公司的成本结构;而短期人身险产品则存在范围不经济,这可能是由于财险公司获准开展短期寿险业务的时间较短,初始投入较大,该业务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尚不成熟。华泰产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在样本期间内一直存在范围经济,而其他业务均不存在范围经济,这说明非车险业务和短期人身险业务的开展不仅未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反而使成本结构恶化。从华泰产险各年度的业务统计表上我们也许可以找到答案:华泰产险的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占比要远远高于其他公司,而车险业务占比则明显偏低,这说明片面追求业务多元化拖累了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从而拉高了整个公司的业务成本。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运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构建了我国保险业范围经济的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2005—2010年间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情况。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财险市场上同时存在着范围经济和范围不经济现象。从资产规模看,大型财险公司均存在范围不经济,少部分中型财险公司在个别年度实现了范围经济,而大部分小型财险公司均存在范围经济。从股权性质看,外资财险公司往往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范围经济特征,而中资财险公司则在大多数年份表现为范围不经济。从时间趋势看,随着时间推移,大型财险公司的范围不经济现象有所减缓,而中型财险公司的范围不经济现象越来越明显,而小型财险公司的范围经济现象则逐渐减弱。

(二)政策建议

随着金融混业化、保险集团化发展趋势的日益明显,我国保险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实现优质快速发展是我国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以上研究结论,从范围经济的角度为保险公司提高经济绩效、优化成本结构提供以下建议:

(1)大型保险公司需要注重公司内部运行效率的提高和成本控制。大型保险公司虽然一直处于范围不经济状态,但其范围经济系数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增加,这一方面说明过去“以保费论英雄”的传统观念造成的恶性竞争给公司的经营绩效带来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规模扩张过大,内部资源没有充分共享使得经营成本偏高;另一方面说明近些年来,保险公司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正在逐步改善这一情况。雄厚的资本规模、先进的产品开发技术、众多的销售网点是大型保险公司的先天优势,这类保险公司有必要充分发挥其优势,提高公司内部运行效率,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成熟的业务管理网络体系,实现产品营销过程中内部资源的高效利用。

(2)中小型中资财险公司要实现产品经营的专业化。受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和网店分布上的限制,中小型中资财险公司在产品开发与产品营销上受到了诸多制约,片面追求保险产品多样化不仅难以在短时间内收到成效,反而占用公司资源,制约优势业务的发展。因此,中小型中资产险公司不宜片面追求保险产品的多样化,而应当在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实行“你有我优”的战略,实现保险产品的专业化经营管理。

(3)小型外资财险公司同时受到资本和政策的双重限制,其销售网点一般分布于沿海发达地区,在某些险种的经营上不具备优势。因此,与大型财险公司争夺市场份额或是在传统保险产品框架内追求产品多元是极不明智的。受境外母公司的影响,外资财险公司一般都具有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和成本控制手段,此外在产品的开发与费率压缩上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因此,外资财险公司有必要依托境外母公司先进的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和销售能够满足特殊人群需要的保险产品,从而实现独具特色的产品营销模式,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

注释:

①2009年《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②2010年样本公司保费收入之和占财产险市场总保费收入的90.98%。

③如黄爱社(2009),另外黄薇(2007)也有类似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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