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社会经济的演变及其制度要素_氏族社会论文

宗族社会经济的演变及其制度要素_氏族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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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人类从自然界中站立起来而开始自身发展的创造活动时,就开始了制度形成的过程,氏族组织这个最初把人类结为一个群体存在的组织,亦就成为人类社会制度形成的最初场地。对制度形成最初阶段的考察,包容了对一切制度形式理解的根本性因素。本文据以云南少数民族发展史实,力图对人类最初经济活动中的制度要素的作用形式和性质作一浅析。

关键词 氏族组织 经济 制度

一、氏族组织的形成与石器时代的资源配置方式

人类是作为地球生物圈的一个有机组成并依赖于他同生物圈其它部分的关系而获得其发展的物质前提的,同时,人类又是在对生物圈实施改造和控制,以使自己成为生物圈的主人的目标追求中,在把自身同自然界区别开来以及在同自然界的适应和对立中实现其发展的。但是,刚摆脱了动物界的人类只有聚集起个别力量的一整体性力量,才能和自然界相对立而获得自身的发展,个人单独的力量尚不足以维系自身生存,只有依凭群体的力量,使个体成员的一切行为都与群体紧密相连,才能抵御外界的压力。他们的一切经济活动——无论是狩猎还是采集——都紧紧依赖于生物周期,生物周期的制约以及他们对动植物消耗而对原存生态系统平衡的打破,都在特定的空间形成了暂时的或永久性的资源基数的下降,迫使他们在周期性的循环迁徙或远距离的一次性迁徙中寻求新的生存资源以实现自身的生存,表现出了人与自然界极大的同一性。而人们与自然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他们只有凭借生理自然基础上的血缘纽带凝结为群体的存在。这种直接生长于自然基础的氏族组织或制度,亦就由此成为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初存在形式。在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中,原始部落组织的经济过程不仅表现为一个群体活动的过程,而且同非经济性的社会过程融合为一个总体性的社会过程。在这种总体性的综合中,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密不可分地扭合为一股一致性的力量,强化着群体的存在这一基本的生存前提。既然个体只是作为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在各个个体之间的如迅捷、有力、灵巧等等的不同能力基质间的交换,不过是形成了一个整体性力量,以此而获得的经济成果也就成为一种群体分享的共同成果,从而,整个经济过程的一切因素都不具有个体性的意义,个体也就在其中化为无差异的总体性力量和群体的存在。于是,在这种制度类型中,生产是共同的,使生产得以进行的交换和生产成果的分配,都是在无意识的共同体习俗中得到了无差异的实现,消费也是共同的,个体的一切行为只有在群众行为的意义上才存在,也只有在群体行为中才表现出来。

这一组织状态把社会的、军事的、生产的、生活的、以及精神意识的各种内容都集中在同一个组织行为中完成。而这一包容多重内容的组织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群众生存的延续,藉以个体成员生产能力的均质化过程,获得最基本的群体生产能力。于是,经济过程与制度要素得到了最直接的统一。正是在此基础上,氏族组织制度类型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组织行为的一致性,弥补了个体能力的不足,从而成为人类“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断最伟大的进步”的必要因素。〔1〕在延续数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 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氏族组织依然是制度要素最普遍的存在类型。这说明制度模式一经确立,使开始了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它并不需要每时每刻都与经济过程保持高度的同一性。尤其在这一历史阶段上呈现出明显的滞后特征。同时,既然制度模式源出于经济过程,改变了人类配置方式的新石器革命,也必然从各个层面上对人类的组织类型或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促成其变革来结束制度的历史生命。

于是,这一重大的经济变革携带着人口的增长、生存类型的变化等等的因素,使人类群体的组织类型从流动生存的状态走向固定生存的状态。当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使土地成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时,各个不同的原始群体组织便在追求更好土地资源的迁徙中走向生存固定化的转变。这又带来了超越血族共同体自身的、更大范围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如刘易斯·R ·宾福德所推断的:从接受迁徙者的区域内已有人口的观点来看,迁入群体的侵入会打乱现有的非常均衡体系,并使人口密度增加到能破坏食物资源的程度。这种情况一方面显然将增加接受迁入者群体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又成为提高生产率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侵入群体面对新的环境,将会被迫采取一些适应性的调整措施,这就产生了强有力的选择性压力,而有助于这两类群体发展更有效的生存技术。〔2〕就在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组织制度的互动中, 个体在群体内部的社会角色便产生了差异性变化。在群体外部,群体生存空间的扩展及其固定化亦在人口密度不断增加的过程中,使如何处理不同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随之成为各个群体生存的基本社会前提之一。这些关系的合力作用,使得人类最初的组织或制度类型终于冲决了血缘限制,而在共同地域的基础上,迈向了部落联盟组织类型的转变。

如果在制度的意义上把资源配置方式称为微观制度,把社会财产分配制度视为宏观制度,那么,在人类的这一最初历史阶段上,资源配置方式这一微观制度几乎完全只表现出人对自然的适应性关系的唯一特征,这既反映了人与自然的狭隘关系,也反映了在此狭隘关系上人类活动的无可选择性,并使人类社会财产分配的这一宏观制度亦无可选择地以血缘部落组织形式得到了最初的表达。资源配置微观制度变化对财产分配的社会组织宏观制度演变的决定关系,贯穿在这一历史阶段的整个社会过程之中。然而,亦正是在此过程中,二者又都从社会系统的统一组织状态中分化出来,形成专门化的活动和发展。它使二者同时得到了相对的分离和独立化的发展,这种发展一方面使资源配置的制度关系融合在经济过程之中,表现为经济子系统的一种专门化要素;一方面使财产分配的制度关系独立化为社会组织的权力子系统;同时,亦逐渐发展和增强了人类的选择性力量,从而使得二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模糊起来了。在此变化的条件下,进行唯物史观分析的精髓要义,就是既不能把人类经济过程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基础地位,僵化为一种简单直接的决定关系;又要在由人类选择性增强而带来的复杂变化中,揭示出内在的本质关系。

二、氏族组织的制度性质与功能

氏族组织制度作为直接产生于人与自然同一性中的第一个制度类型,在某种程度上可把其称为一种“自然制度”。之所以这样说,并非仅因为它以生理自然的血缘纽带构成整个制度的基础,表现出各种动物都具有的、并同社会存在类型自身相区别的一种“特别的根性”〔3〕; 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整个运行,尚未产生一个明确定义的社会系统的边界,也就没有直接意义上的自然或社会环境,而是在人与自然的直接混合及其相互之间极其狭隘的关系互动中,把自身或其群体的存在形式都局限为自然的一个部分而存在的。

把人视为人类的存在,是人的社会性发展产物,是人的世界历史性已经成为一种经验的存在的观念反映。然而,在氏族组织这一最初的制度框架中,人们从未能通观世界,也未把“人类”视为同一整体。在血缘纽带的维系下,个体追溯到他们的血统直至某个共同祖先,并因此而在群体的神话世界观的框架内,相信某种宇宙起源,通过以某种植物或动物为其群体存在的的命名而形成图腾制度。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图腾并不限于经济意义,而是以自然物种的形成为“社会物种的形成”提供了一个摹本,既然物种的形成划分了自然界,图腾的划分也就表示了群体的社会差别。在这其中,“个人的个体同一性也通过与部落集团的同一性而得到发展,这种同一是作为在相互作用范畴中被译解为自然的一部分而被依次领悟的。由于社会现实还未能清楚地从自然现实中区分出来,社会世界的边界就消失在自然世界的边界之中。”〔4〕这样, 人的社会本质的同一性仅在血缘共同体的意义上得到体现,个体也仅在这一框架内才实现了相互的认同。由于“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5〕在此双重的制约中, 只要一脱离共同体,一般说来被剥夺了任何一种作为人的地位。由此而形成一个简单社会的存在,简单到这个共同体之中不再包含其它小的集合体,而是直接以非独立的个体结合为自身的存在,并以其自身构成一个社会集合体。

当个体的一切行为结合为一个共同体生存的共同行为时,当个体行为只有直接作为共同体行为的一个组成才得以存在或体现时,以血缘关系而构建起的制度要素便形成推进共同体平等关系的力量。而该制度类型最基本的运行方式是习俗塑造。每个个体落地伊始,便在共同体的习俗中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当其长大成人并参与到共同体的活动中时,共同体的习惯、信仰和戒律都已融合在他的每一个行为中,对共同体生存秩序的服从,表现为每一个个体的自然行为。他们表现为共同的体制度模式的共同创建者、执行者和服从者。即使在某种特殊的活动中,个别成员可能会被限定为制度要素的代表来实施指挥和协调,但这也仅是一种非恒常性的限定,因为这种角色地位没有得到专门化的固定,亦未能进入社会组织的核心。权力和服从关系在每一个成员身上得到直接的合一,共同体由此表现为无分层的社会。

当血缘社会结构使个体在群体的同一性中表现出角色的同一性的时候,便意味着共同体在把社会劳动的功能和养育后代的功能合为一体,把狩猎与采集的协调功能合为一体,把一切有差异的个体能力要素合为一个均质化的力量。在以血缘系统执行的这一均质化过程中,同时亦把共同体的各种特殊活动融合为一个总体性的活动。从而,由其产生的制度要素,在服务于对内在的自然压力、并不得不被理解为生产关系的某种要素时,却未能明白无误地将这种生产关系表明。因此,当人们面对由人类学所发掘的大量的、并构成原始群体生产基础的各种交换关系或类型,却无法以现代的纯粹经济学理论来进行阐释时,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是非经济行为,而只能说明确然存在着性质截然不同的诸多经济过程,它们反映着不同的制度模式。当卡尔·波拉尼以互惠性交换的概念把原始社会中各种交织着自然、经济和社会因素的交换类型囊括起来,继而马歇尔·萨林斯又以血缘关系的远近为基础,进一步在互惠性交换的分析中区分了普遍性互惠、均衡互惠、负差额互惠三种类型时,就明确展示了这些行为的经济性质以及这些经济行为受到血缘部落制度架制约的基本特征。即便是一些礼仪性的交换行为,也是作为把部落成员结合为一体的象征,为实现共同体生存这一基本目标,而以特殊的表现形式发挥其经济功能的。

在此制度模式的制约下,血缘部落的经济过程排除了任何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及其产生个体差异的可能。无论是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的无意识的或自然的交换,还是整个经济过程的最终结果,均只获得一种共同体意义上的存在,保证和强化着共同体的同一性。同时,这一制度模式使该经济过程中主体性力量的四种基本要素表现出很大的差异;首先,在人与自然的直接统一中,努力只作为保证共同体生存基本需要的作用要素而存在的,而且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的大体相似的;其次,选择要素作用轻微,对个体而言,除了把自身的行为融合在群体行为之中,并以群体行为形式获得其存在表现外,根本不存在其它的选择,对共同体而言,选择也仅表现为在生态周期的压力下而不得不作出的适应性迁徙,从而选择对经济过程所发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再次,同前两个因素相反,随机因素则对该经济过程发挥了最大的影响,一个偶然的灾害,往往会使一个原来发展较好的共同体遭受灭顶之灾,一个更为丰裕或更为贫瘠的生态环境的获得,也会从根本上决定共同体命运的盛衰;而大多是由随机因素带来的结果,也就最后形成不同共同体生存发展的出发点差异,这种最初的出发点差异不仅直接表现为自然条件的差异,而且正是这种差异的性质,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决定共同体生存与灭亡的基本条件。

氏族组织在人们有限的自然适应性的迁徙选择中,形成了群体流动的开发模式。而这种开发模式的意义,仅仅在于它以流动的形式,扩展了人类生存的空间,使多极化的群体存在成为人类实现自身发展的基本方式。在人类发展的最初100万年中,人口增长率虽然很低, 但人口增长既然作为群体生存的前提和发展的表征,毕竟在增长状态中。而正是这种人口增长对人类自身发展所造成的压力,使石器时代的人们时时面临着基本生存的威胁,并成为他们强化其生产活动的原动力。但任何迅速强化的生态体系,又会产生一个两难的选择:由于每单位时间内生产能量投入的增加都会打破原有生态环境的平衡,在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同时,亦带来了生产效率的下降趋势。〔6 〕可见,生态压力引起了人们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这种变化又最终导致了对旧有生产技术的抛弃和对现在生产方式的否定,而不得不在对具有更高效率的生产技术的追求中,改变原来的生产方式,建立新的经济类型。而这一切又对现在的组织结构和关系形成最直接、最强有力的冲击,在此过程中,同时培育起了新的价值观念并获得新的制度表达形式。氏族组织制度正是在此过程中结束其历史生命的。

但需强调指出的是,这一过程的转变是极为缓慢而漫长的。面对延续100多万年代旧石器时代,以及从大约1万年以前新石器革命所开启的农业时代而延伸数千年的转变过程,我们无法以所发掘出的人类历史遗迹来填充这巨大的历史空隙,也不能以现存的各种原始组织的变体来重构原始社会本身。然而,它们的存在毕竟为我们来理解人类最初的制度发展形式,进而建立某种正确的理论假说,提供了一种近似的参考材料。

三、云南少数民族的早期经济活动与氏族组织

云南是人类最早的发祥地之一,迄今的考古发现已从不同的侧面描述了云南早期人类活动的状况。尽管在这其中还存有较大的历史空隙,我们对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知之甚少,但正是依据这些有限的实物遗迹和文献记载,以及对现存相似于原始部落群体生活形式的残余的分析,为我们理解云南早期人类社会的经济过程,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框架。

云南少数民族最初是以一种纯粹自然意义上的血缘关系联结为一种群体存在的。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创世神话中,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这一历史的存在,如果我们把神话和传说视为一种文化传递的意义解说,那么,它们不仅在行为规范的不同模式中表达出不同的主体意向,而且掺杂融汇着后世的文化因子。因此,一般说来,这些意义的解说既可能是其客观生成条件的揭示或表达,亦可能在掩盖、歪曲这些条件。我们无意在此讨论这些神话内容的细节,它们的意义仅在于为我们提供了对这种历史存在的佐证。因为它们毕竟是与社会经济的生存发展条件紧密相连的。所以,人们才把各民族的创世神话称为“人类再生”的神话,其所展示的重要内容,不过“是人类(民族)的禁忌和行为规范”〔7 〕。在云南各民族洪水神话中极为普遍的兄妹成婚的描述中,有的把兄妹成婚视为理所当然,有的视其为人类面临绝迹时不得已而为之或经神特许的行为。对此的正确理解只能是人们对其祖先曾经历的并有悖于现存行为规范的行为寻求一种合理性的解释。正是在这种寻求理性解释的努力中,我们看到了群婚杂婚的自然血缘联结作为一种历史存在的证明。而今天在彝、白等许多少数民族中的跑山跳乐、赶花街、山歌会活动所遗存的一些可追溯到原始野合的遗俗,以及永宁摩梭人到现代仍一直保存的对偶婚制——阿注婚,独龙族把同辈可通婚的一切女子称为“濮玛”,意即“我的妻子们”,称一切可通婚的同辈男子为“楞拉”意即“我的丈夫们”等种种的社会现象,均为这种以血缘群婚构筑原始群体组织的一种历史遗存。

在这种以自然血缘为纽带而集结的群体存在中,形成了一种完全平等互惠的关系。而群体面临的生存压力,又使自然血缘关系的不稳定性受到压抑。尽管这种自然血缘关系尚未建立起对个体的稳定的社会约束,但自然生存约束使个体难于分离,只能以日常无意识的互惠交换来共同分摊劳动成本和共同分享劳动果实;而当人类的发展和自然界的变化使个体可以面对小动物而单独活动时,这种互惠的平等交往一方面作为惯性的延续,一方面更为重要的现实作用在于,它保证了对每一个个体来说的无效劳动的不幸,将依这种惯例而被群体的产品所缓冲。正是由于人们尚不能控制生物群的再生率,尤其是可捕食的动物的再生率,来自于自然生存的压力为这种平等互惠的群体奠定了深厚的本质性基础。亦正是在此基础上,它使个体直接融入群体而获得生存的同时,又限制了群体的规划,从而形成一种极为狭隘的群体依赖关系。

狭隘的群体依赖关系又限制了群体活动区域的人口密度,使其保持较低的生存水平,从而使群体要求一个开放的公共性资源系统,以无限的资源供应来提供维系其生存的适应性基础。但是,在特定的资源限定下,狭小的群体单位不足以实现其发展所需要的自给自足,随群体发展而来的人口扩张又引致了群体不断的分化与迁徙,并具有汇集不同群体的趋向,终于使群体间的联系成为现实的存在并得到加强,人类最初的历史发展就这样按照如下的逻辑步骤而展开了:每一个群体既需要同其它群体相联系,又力图保证有限的资源为己所用而趋向于建立排它性的资源领地,尤其是随着狩猎的边际收益递减而更多的劳动用于采集并达到某一边际点时,便促动每一个群体都努力寻找一块自然肥沃的地域,相对地固定化并阻止新的群体前来。这样,作为群体纽带的自然血缘关系被赋予了社会意义。当人们以这种自然血缘关系进行明确的氏族划分时,实质就在于以此建立一个排它性的产权制度形式。无论以父系还是以母系来确定血缘关系,都包含着以某种形式提供共同体保护的社会意义,并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雏形。随着新石器革命所带来的向定居农业过渡的每一步演化,群体之间互为界定其边界的现象也就日益广泛,在边界以内生活的群体也越来越固定。而最初源于共同体外部产权界定需要的部落制度形式,在为阻止非共同体成员分享共同体有限资源及其创造的产品的作用过程中,也终于作用到了共同体内部,促成了共同体内部的组织分层并孕育着新组织制度的萌芽。

氏族制度在血缘关系的划分中,所发挥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确定了不同共同体对有限资源的享用范围,并以此为基础构筑起共同体内部的原始公有关系。正是这种最基本的经济功能,赋予了自然血缘关系深刻的社会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人们的自然生理性关系提出了社会规范的要求。促进人们的血缘关系逐渐由一种不稳定的自然状态向稳定性的社会行为转化。同时,在此由自然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化的过程中,氏族制度的产权意义进一步强化而得到充分的突出表现。如据古彝文记载,笃莫柏筛部落与笃席昭耐、讨尼笃枕、矣汶阿澡三个部落相互通婚,这三个部落的男子在与笃莫柏筛部落的女子繁衍后裔的同时,也与其它部落的女子发生关系,而在母系氏族的划分下,笃莫柏筛落便拒绝接纳同父异母的昭耐裔、笃枕裔和阿澡裔,依此保证该母系氏族部落的共有资源和劳动产品不为他们所染指。〔8〕

从经济角度来看,氏族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财产分配制度,直接生成于原始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由于部落群体低下的生产力基础具有直接依赖于自然再生率的性质,它便使人类最初的经济活动表现出典型的流动性或迁徙性经济的特征。即便是新石器革命开启了人类生产力从直接依赖于自然再生率向控制自然再生率的转化序幕,但生产力的提高并非一蹴而就之易事。若把每消耗一单位卡路里所能获取的平均食物热量作为衡量人类技术环境的效率指标,那么,据测算,旧石器时代采集——狩猎的技术效率是1∶9.6,进入新石器农业时代后也仅上升为1∶11.2。〔9〕正是这种低下的生产力状况, 使迁徙——适应型的资源配置方式长期延续,进而为氏族社会的组织制度存活构筑了深厚的基础。对云南少数民族最初经济活动的分析,可使我们深刻领会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微观制度,是怎样与宏观的社会财产分配制度相互联系和发挥作用的。

云南彝族《指路经》对其先民足迹的追寻,就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部落群体的迁徙路线。其中既有典型的循环迁徙和单向迁徙,也有单向迁徙与循环迁徙的交错,以及循环迁徙的变体。〔10〕其它的古彝文文献,也描述了一些具体部落的迁徙,如慕阿克部从阴冷的著老地“迁移出远野”;笃部从北部爬过“冰冷放南山”,渡过“普深大河水”迁徙至南方的“安洛都”和“三峨姆”等等。并以“迁徙得吉利,迁徙部强大”的结论,对这种生活型式在部落群体生存发展过程中的功能作了充分的肯定。〔11〕正是这种迁徙,奠下了今天彝族分布的基本框架,使其成为在云南分布区域最为广泛的民族之一。迁徙作为初民社会中的一处普遍的生活型式,在云南少数民族中均有广泛的反映如拉祜族神话《天狗救命》,开篇就记述了其先祖狩猎——采集的游移生活;傣族创世纪神话《巴塔麻嘎捧尚罗》则以神谕的形式宣示了迁徙的重要性;在纳西族的创世神话《崇统邦》(即《人类迁徙记》)中,迁徙的含义就是寻找,就是再创人类世界;佤族神话《司岗里》则把文化的创造和种族的不断再生贯穿于迁徙中,迁徙由此成为一个人类揖别动物,迈向真正的人的历程。〔12〕其它一些方面亦有大量的民族迁徙的确证。

如果说在旧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经济类型中,单向迁徙反映出各部落群体为追寻更好生态环境的努力倾向,那么,在新石器时代所开启的农业经济类型中,循环迁徙已作为一种更为广泛的类型,体现着人类最初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性质。这种经济适应性的资源配置方式所带来的最重要的社会结果,便是大大拓展了部落群体的生存空间,使其相互的交往成为现实的存在。它把来自不同方向,操不同语言,具有不同生存技术的部落群体引导到云南这块土地上,带来了这一区域的古人类与氐羌、百越、百濮三大族源群体的混合,给作为人类最早发祥地之一的云南大地注入了发展的活力。今天聚居于云南的26个民族,可以分属到汉藏语系、南亚语系、阿尔泰语系和闪含语系这四大语系和众多的语族及语支中,并可从不同的方向追溯其族源。可以说,正是由迁徙——适应型的资源配置方式带来了各部落的相融和相争,不可避免地在不同程度上把原居部落与迁入部落的文化要素吸纳为一体构筑起了新民族的形成过程。在云南,除了汉、藏、蒙古、回、壮、苗、瑶、布依、水、满10个民族是在石器时代以后以已经形成的民族体进入云南以外,其余16个民族都是在云南这块土地上,在伴随着他们各自迁徙——适应型经济所产生的不同部落群体间的相互交往、融汇和分化中,才构筑起他们民族形成的最初基础的。如古彝文文献就记述了彝族部落在迁徙中不仅有同血缘部落的冲突与交汇,而且有与土著的相争。因此,当人们把氐羌视为彝族族源时,不应该忘记,在与氐羌部落群迁徙中发生关系的各种土著部落也是彝族族源的一个重要基质;同样,源于百越族群的傣族以及属而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布朗、佤、德昂等民族,亦都属这一类型。

最后一个问题的提出或许是具有启发意义的。迄今云南的考古发现,为我们展示了旧石器时代的一个完整的文化序列。如果说,人类新石器革命发生于约1万年以前,那么, 云南这个人类最早发祥地的旧石器作用,至少往后延续了3000~4000年,而它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转化又异常迅速,并很快进入青铜时代。面对这巨大的历史空隙和飞跃该作何理解呢?既然迁徙是原始社会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形式,或许就存在着云南古人类共同体迁出复迁人的可能,也许就是这种迁出导致了云南旧石器时代发展的缓慢与延续;但是,如果看到社会交往程度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根本性前提,那么,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可能,即正是由于新石器时代晚期氐羌的南下与百越的西进,方以规模迅速扩大的社会交往,带来了云南新石器时代的快速演进。而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部落迁徙在云南石器时代的经济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尽管当时人类生产力仅能达到维系生存需要的水平,并且只能在以氏族群体为单位的适应性迁徙中才使这种维系生存的目的得以实现,从而整个经济活动几乎未能表现出对自然资源开发程度的强化或资源基数的扩展,但是,正是这种不断流动和迁徙带来的各部落群体的生存空间的拓展,使云南变成了融众多民族而进行经济开发活动的区域。这种迁徙,不仅铺筑了云南少数民族形成的最初基础,且开启了云南民族经济开发的序幕。这一问题的提出,似乎使我们看到,对经济过程分析,其意义并不仅限于经济学,而可能给我们带来对民族形成问题以及社会发展理论一些新的思考。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9页。

〔2〕〔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中译本1991年版,第87—88页。

〔3 〕〔法〕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华夏出版社中译本1988年版,第68—69页。

〔4 〕〔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中译本1989年版,第115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6〕〔11〕张文勋, 施惟达等《澳文化与民族审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2—33页,第36—39页。

〔7〕〔10〕杨凤江《彝族氏族部落史》第26、36、42页。

〔8 〕〔美〕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2、203页。

〔9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编《指路经》第一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

〔12〕吴光范《云南地名探源》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23,96,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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