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药店实行中西药药品分类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论文_祁恩艳

我国零售药店实行中西药药品分类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论文_祁恩艳

【摘 要】零售药店对中西药药品展开分类管理工作时,需要按照现有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这项药店内部管理工作,高效地利用现有的药品资源,对百姓用药安全加以保障。围绕中西药药品展开的分类管理工作,必须关注会给管理结果构成影响的各种因素,明确管理实施方向,以此来强化管理力度,实施有效管理。本文结合我国现有零售药店经营管理情况,分析影响中西药分类管理的主要因素,提出管理建议。

【关键词】零售药店;中西药;药品分类管理;影响因素

大部零售药品仅对一些特殊的药物实施限制性管理,如戒毒药品等,其他普通的中西药大多采用自由销售的方式,这种管理与销售系统可能会带来滥用药品的不良情况,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如果消费者因错误用药行为导致自身形成耐药性,需要使用的药剂量持续增加,会带来浪费药品的问题,对用药者本身也不利。因此要结合中西药的具体情况来实施必要的分类管理,保障零售药店经营的规范性。

1 影响中西药药品分类管理的主要因素

对零售药店针对中西药进行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展开研究发现,影响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药店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良好,且该地的GDP相对偏高,零售药店执行中西药分类管理的整体效果也更高。另外药店地理位置上隶属的政府级别如果比较高,执行得也更加彻底。相比独立零售药店与加盟店,连锁企业下的直营店的分类管理情况比较好;已经纳入医疗定点范围的药店分类管理实施效果差于还未成为进入定点范围的要点。一些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配备药学相关的工作人员,其中西药分类管理更加规范。药店聘用执业药师后,分类管理情况能够得到改善。药店总体经营额中,药品销售额占比越高,分类管理情况也越好。处方药销售的越多的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分类管理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也越多。一些药店的管理者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对中西药进行分类管理,可能会给顾客购买药的便捷性带来影响,因此其落实分类管理工作的情况也相对偏差,还有药店错认为实施分类管理会降低营业额,在落实分类管理药品制度时,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另外的药店可以看出分类管理中西药的必要性,因此也会更加主动严谨地做好分类管理店内药品的工作。

2 零售药店开展中西药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建议

零售药店进行药品分类时,必须要了解药品分类制度要求,针对中西药实施合理的分类管控,以此来提升管理工作效率,解决原本的药品销售问题,强化对整个药店的管控力度,使零售药店在残酷的药品行业竞争中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状态。

2.1 强化中西药分类管理工作意识

在中西药销售工作中,处方药的销售较为特殊,必须凭借相应的处方才能售出处方药,然而一些分类不严格的零售药店,只考虑短期经营利润,并未重视消费者的合理安全用药,其认为开展分类管理会给自身获取销售利益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整体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得不好,需要对药店经营管理者进行必要的教育,确保其可以在管理待销售的中西药时,形成必要的分类管理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必须强化零售药店及群众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意识。建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部门通过各种传媒,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开展以“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为中心内容的全民普及教育,让零售药店与群众双方都进一步认识实行该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普及教育一方面促使群众医疗保健观念由“健康由国家负责”向“个人健康、自我负责”转变,自觉形成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的行为,并引导这种行为成为习惯,以消除零售药店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促使零售药店深刻认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对防止药品资源浪费,避免消费者用药不当或药品滥用对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深远意义,从而自觉实行药品分类管理,最终全面提升公众的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2.2 对偏远且经济落后区域的零售药店实施有效引导

建议除继续遵循“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十六字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针,对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的零售药店,要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外,政府相关部门应重点引导与扶持经济落后地区及乡、村两级的零售药店实行药品分类管理:一方面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具体实行条件制定相关规划与措施,分步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应给予补贴、奖励等政策倾斜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与扶持其加快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步子。

2.3 注重培训中西药药学相关的技术人才

针对目前我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现状,建议各地药监管部门与本地高校协调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和培训药学相关技术人员。第一,对高校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研究毕业生进行执业药师考试强化培训,使其在较短时间通过考试获执业药师资格;第二,在了解和掌握本地零售药店人业人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在职培养与培训计划,使现有零售药店中具备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尽快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第三,可通过宣传及鼓励零售药店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执业药师到零售药店执业。此外,对边远或经济落后地区暂时没有条件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目前可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允许配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暂代履行执业药师职责。

2.4 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力度

未纳入社保医疗定点的药店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情况好于纳入社保医疗定点的药店,连锁企业加盟药店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执行情况差于连锁企业直营药店,且其执行情况并不比独立药店好。这仍与到加入社保医疗定点药店及连锁加盟药店购药的群众较多,群众对药品分类管理不理解,药店出于趋利动机未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众所周知,随着社保覆盖面的逐渐扩大,到纳入社保医疗定点药店购药的消费者将会越来越多,因此,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减少不合理用药,加强对参保药店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显得十分必要。而现行我国零售药店的经营性质以连锁企业加盟药店为主,占65.5%,连锁企业直营药店与独立药店所占比例分别为18.8%、15.8%,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的发展趋向于联合兼并、做大做强,连锁企业加盟药店的数量将持续增多。因而,零售药店在进一步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工作中,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连锁企业加盟药店的监管,利用其管理的统一性,以点带面,由总店带动各连锁分店。

3 结束语

社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更多的消费者会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所需的药品,保障用药安全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零售药店应肩负职责,控制不合理用药的不良现象。本文基于药店进行的中西药的分类管理工作,探讨了影响管理的基本因素,而后提出了一些有助于中西药分类管理的工作建议。零售药店还应继续强化管理力度,切实有效地发挥出分类管理系统的效用,确保药店内部运用的药品管理体系更加严格化与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袁晓龙. 我国零售药店药品GSP实施现状研究[D]. 2015.

[2]吴锦. 我国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实施状况、困境及对策研究[J]. 中国药房, 2017(1).

[3]胡晨希. 利用激励理论分析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J]. 药品评价, 2013(10).

论文作者:祁恩艳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20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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