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媒体在促进两性平等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综述_男女平等论文

充分发挥媒体在促进两性平等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综述_男女平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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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563(2002)0048-0059-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大众传媒发展呈现出许多急需关注和研究的重大课题。为了总结大众传媒在推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的经验和问题,更好地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进步与发展中的作用,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于2001年12月27-28日在北京召开。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作协等部门的领导,全国妇联书记处全体书记及各省妇联主席,首都一些主流媒体以及妇女媒体的领导,专家学者、传媒工作者、妇女工作者等300余人与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彭珮云,中宣部副部长吉炳轩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大会收到论文130余篇,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1.大众传媒推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成绩和经验;2.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影响;3.大众传媒产生性别歧视的原因;4.关于大众传媒的受众研究;5.制媒者的性别意识及对传媒的影响;6.大众传媒的制作机制和政策;7.建议。

一、大众传媒推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成绩和经验

改革开放20年来,面对日益丰富多彩且剧烈变动的社会生活,我国大众传媒对女性的表现有了许多新变化,也积累了一些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成功经验,主要有:

1.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传媒编导(编辑)及节目的性别意识,建立一套融入性别平等意识的传媒制作机制。中央电视台《半边天》节目负责人寿沅君认为,决策人的性别平等觉悟,对一个女性栏目的发展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她们安排全体编导和制片人多次参加参与式的性别培训,参加有关妇女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国际国内研讨会,提高认识并结识许多女性学者和传媒同行,从而吸纳更为广泛的社会资源,最终建立起由制片人、编导、性别顾问以及女性学者、人文学者参与的策划、制作、评审机制。

2.针对有关妇女的焦点问题,创立专栏或开展专题讨论,以多元化的报道策略引导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在宣传多元的女性形象、保护妇女利益、推进性别平等方面的影响是广泛而突出的。卢小飞、董豫介绍了她们的做法和经验,如注意反映非陈规定型、多元化的女性形象;开辟女性论坛,积极传播性别平等思想和妇女研究成果;开设专栏,就媒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与突出的女性问题进行批评和讨论等等。与此同时,在报道策略方面也要有适时的调整,如提倡多角度、多侧面的横向观察,对典型新闻事件进行纵向追踪,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话题的讨论。近来影响较大的“关于男女退休年龄”、“阶段性就业”以及“唐胜利跳楼事件”的讨论等,对影响决策以及引导社会性别意识方面发挥了作用。

3.发挥各级妇联和其它民间组织的优势,加强与传媒的合作,以推进性别平等。在促进大众传媒推进性别平等方面,各省妇联有着成功的探索。林惠俗在大会发言中介绍了广东省妇联的经验:(1)办好自办传媒,努力使它成为推进性别平等的一面鲜明旗帜。(2)将妇联工作伸向传媒,与传媒合作,进行热点问题探讨,及时作好舆论导向工作。(3)培育女性受众群体。在传媒越来越具有商品属性的情况下,培育女性受众群体参与传媒活动,是促进大众传媒增强性别平等意识的有效途径。

4.面对特殊的农村女性群体,从观念启蒙和帮助发展两方面为她们提供服务。作为惟一一本面向农村妇女的杂志,《农家女百事通》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的经验是十分独特的。谢丽华在大会发言上介绍说:(1)依据杂志读者来信多的优势,从中筛选报道主题和稿件,用性别平等意识进行性别启蒙,在推进两性平等上大做文章。(2)在杂志上开设专栏,对农家女中的典型个案和突出问题追踪调查,通过读者参与、出版调查报告、预防手册和实地预防培训等不同方式进行干预。(3)树立女家女身边的自立自强的农家女典型,用榜样的力量调动起农家女自我发展的动力和潜能。(4)根据农村妇女的需求,在国际基金组织的资助下,实施一些农家女发展项目,在互动中实现女家女与杂志的双向发展。(5)自创刊以来一直坚持读者回信制度,在“热线咨询”中引导女家女,密切了杂志与读者的联系。

5.建立传媒监测和干预机制,促进媒体中的性别平等。在依托和利用现有政策和资源,传达妇女的声音,进而创造有利于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文化空间,促进媒体民主化方面,“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的经验是有开拓意义的。网络成员刘文宁介绍其做法是:(1)对传媒进行监测,利用有影响的媒体,发布监测结果,对媒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提出批评,引起社会的关注,以提高新闻工作者、媒介决策层和受众的性别敏感度。(2)举办网络年会和双月信息交流会,发布有关媒介报道与妇女的信息,交流媒介监测的经验。(3)利用歧视妇女的典型事件,在媒体上展开讨论,使女人的话题走出女人圈,引起全社会尤其是男性的普遍关注。(4)注意在与媒体的多层次合作中推行媒体中的性别表现和性别平等。另外,在如何干预影响媒体以促进传媒制作具有性别视角的电视节目、挖掘大众传媒的潜力减少传媒对性别成见的构建与影响方面,黑龙江电视台《女性关注》视评组成员郭砾介绍了女性学者介入传媒进行干预的经验。

二、传媒对女性形象的表现、塑造及影响

我国研究界在九五世妇会前后,开始关注传媒中的女性形象和性别模式的研究。这里所涉及的传媒是指广义的大众媒介,包括电视、广告、电影、教科书、杂志、报纸、网络、文学等形式。本次研讨会的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了这些广义的传媒形式。大家普遍认为,传媒在公正、均衡、持续的反映和表现妇女的社会贡献与作用方面还远远不够,无论是宣传数量还是宣传的角度、内容,与我国妇女在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中实际发挥的半边天作用都是不相称的。一些进入市场运作尤其是与生活、娱乐、消费有关的媒体,普遍复制着传统的性别角色,变相地宣传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男聪明理智女愚昧脆弱等观念,经常表现出一些陈腐的封建观念如女人是“祸水”和对女性“贞操”的盲目倡扬。性别观念上的偏差集中体现在各种传媒所塑造的女性形象上。例如,有些媒体以美女作为促销手段,片面强调女性的观赏价值;有的媒体过分裸露女性的某些部位,甚至用性挑逗来招徕消费者;有的把女性比喻为某种物件甚至宠物,公开歧视女性、游戏女性、宣扬享受主义。与会者主要就广告、网站、影视、学校教材和文艺作品等媒介所塑造的女性形象进行了讨论。

1.广告中的女性形象

林丹娅和李蓁、单艺斌、周美珍等人指出,当今广告中的女性形象,要么作为物化的性工具出现;要么作为“贤妻良母”和“成功人士太太”出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在审美领域中,女性更是往往成为“被观看”的客体。徐敏通过对15种减肥药广告的解析,为我们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例证。她指出,当前减肥药广告的主诉对象多为中青年女性,这一点鲜明地表现在产品名称、人物形象和广告语中。其主诉功效为瘦身,重在塑造充满性感魅力而非健康的“苗条身材”。狭隘的审美理想几乎压倒了其他各种对女性身体美的文化理解,导致了对女性体形审美上狭隘乃至病态的社会追求。艾晓明以目前国内外歧视妇女的广告为例,分析了广告冒犯妇女的话语与修辞模式,揭示其所承载、传达的文化信息、文化意识。她特别指出,在整个社会心理层面,广告擅用女性身体、偷运集体无意识的性别偏见,常常因其商业面貌而逃出理性审视。在中国社会转型、市场经济对文化影响日趋强烈的态势下,建立起对传媒广告里文化信息的批判性思考,尤其显得重要而紧迫。胡晓芸也回应了上述研究成果,指出广告在塑造女性形象时仍存在着男性权威主宰的话语环境特征,且表现出性别角色表达传统化、社会角色展现外型化、审美评价相对模式化、群体位置弱势化等特征和问题。她认为,要使中国大陆广告更加对应女性的生存状态和现实,并使其真正起到对女性成长的引导性意义,应解决以下五对现实矛盾:广告以销售为目的的商业运作与广告应承担的文化责任的矛盾;广告受多种把关人角色、尤其是广告主价值观念的支配与广告作品意识形态现代化的矛盾;广告学术研究销售目的的应用性与平等体现两性价值的矛盾;尊重男性广告人的业绩与破除男性话语权威绝对化的矛盾;广告从业人员的审美标准与广告中前瞻性的女性价值表现的矛盾。王志钧更关注女性广告形象背后的价值观问题,从社会地位和价值归宿方面探讨完整人格意义上的女性解放(或说两性解放)问题,以及广告文化的发展趋势。

2.女性网站中的女性形象

郝林军、王迪、任正英等与会者认为,女性网站数量不少,但提供的内容多以美容、育儿、性知识为主,很少关心女性的事业和发展。网站中呈现的女性形象与现实中的女性有很大的偏差,对女性的贬抑也比现实世界更露骨、更严重。例如,一些网站把贬抑女性、报道女性的隐私或绯闻作为“卖点”,诱使网民频频访问该网站;手法隐蔽一点的则用“以案说法”或“维权”等冠冕堂皇的形式,把这种“卖点”包装一下,以增加网站访问率或网页、广告的点击率;刊登的有关女性的文章充满了玩弄、歧视的色彩;有些网站甚至还与国外色情网站链接。柳玉臻、王迪由此揭示出权力在女性形象塑造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这种权力主要表现在媒体所展现的事物由谁制造,为谁的利益,用什么的话语引导什么样的结果。她们指出,网络中女性形象、栏目的塑造更多地来自男性,因为男性是网络媒体的主要消费者和塑造者。卜卫从赋权女性的角度对男女两性上网状况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由于女性上网比例低于男性,在表达个人意见和观点、与他人交流、参与社会活动、增进个人感情等方面,处于较不利的地位,使信息流动趋向于不平衡。如果互联网的性别比例不能达到平衡的话,女性可能被进一步边缘化。而要改变这种不利地位,需要对原有的传播和社会结构进行审视。柳玉臻甚至认为,网络正在加大女性内部的差异,也正在扩大那些使用者和没有能力使用人群间的差距。

3.影视和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

大家普遍认为,在当前的影视作品中,公开宣传“婚外情”、“第三者插足”、三陪商业化、合法化的问题日益普遍,有不可遏制的势头。即使一些反腐败的正剧,也有意无意地把女性作为腐败的诱饵、色权交易的工具或者男性高大形象的陪衬和反衬。白艳以《忠诚》为例,分析了此类作品中女性角色的塑造问题。在《忠诚》中,社会职业地位仅是女性角色的点缀;女性社会群体形象均表现为缺乏理念信仰,而纠缠于个人利益和恩怨之中;女性角色背后隐然突显的是女性被工具化了的性别价值。当然,不能否认有些描述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些女性真实的再现,但问题是应该怎么表现,是单纯个别故事反映,还是定型化塑造;是迎合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还是突破传统,以反映现代高素质女性的生活,引导新理念。

盛英指出,近些年,文坛上遍及着妻妾成群、狎妓冶游、谈嫖论赌、处女嗜好、三寸金莲等旧社会陋习的铺陈,如此的文化制作,已造成精神文明的某种失调态势。男作家创造的所谓“爱”的神话、“性”的神话以及“恋母神话”是男权意志的重要载体,他们制作的“阳物崇拜”意象、“一男多女”模式,反映了男性话语的共同性。她认为,男作家们名在“解构”陋俗,但实际上他们是通过“展示”在找魂,通过“观赏”在把玩,其实质仍然是张扬男性威风,推行男权主义。

4.教材中的女性形象

作为一种权威性的教育媒介,教材对于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性别意识和性别身份有着深刻的影响,而这一点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对教材中女性形象的探讨就显示出了非同寻常的意义。史静寰通过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材与教学的性别分析,发现其中性别刻板定型非常明显。例如:在幼儿读物中,女性出现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但主要在家庭领域(男25%,女75%);在人教版(1994-1996)的六年制小学语文教材(共12本)中,女性形象出现率仅为20.4%,而且年级越高女性出现的比例越低。在职业分工和角色定型上,幼儿读物中100%的科学家、工农兵是男性,100%的教师、75%的服务员是女性。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出现的男性多为社会型、事业型、管理型、悠闲型;以女性为人物而描绘的课文共涉及49位女性,其中32位出现在家庭私领域中。另据人教版98年初中语文教材,官员、科学家等职业中几乎没有女性,女性比例较高的职业为中小学教师、学生和无职业者。她认为,这会对儿童、青少年的性别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方敏还对国内外的相应状况作了初步的分析比较,认为教材中的性别不平等或偏见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性的现象,源自于传统性别角色的普遍性及其社会化。赵萍对上海、香港、人教三个不同版本初一英语教材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性别偏见的同与异,同时,她也就教材中两代女性的呈现方式分析了性别话语是如何流动与转换的。

与会者一致认为,大众传媒中普遍存在的性别偏见和性别歧视,必将强化和支持受众原有的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对两性平等原则的尊重和倡导,导致社会对女性解放的认知片面化,强化女性弱势群体地位。同时,也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性别偏见。另外,一些媒体片面强调女性美貌、美体和年龄的价值,片面强调男性应主外、成功和挣钱,影响了女性对自我及身体价值的认知、影响女性自我价值的实现和对社会参与的投入,同样,也加剧了社会对男性的高成就期待和男性的高成就动机,给男性也带来精神压迫和对成功的心理焦虑,使男女双方和社会都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三、大众传媒产生性别歧视的原因

大众传媒中体现出性别歧视和价值偏向,在社会文化体系中并非独立的存在,它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各方面因素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与政治和经济的变革相比,社会文化心理和性别观念的变化具有相对的滞后性。建国以来,尽管我国从政治、法律和文化制度层面确立了女性作为社会主体的资格,但是,作为一种深层的社会观念和文化心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强女弱的传统观念仍存在于社会文化心理的深处。改革开放以来,在清理极左思潮的同时,没有及时而有效地宣传那些依然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精髓的思想并发扬其合理内核,使得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理论失去了一些有力的理论基础。政治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带来相应的性别文化观念上的更新,从普通民众到不少传媒的从业人员依然存在性别盲点,缺乏对性别歧视的敏感和辨别能力,这一切在传媒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

第二,大众传媒中的性别歧视与全球范围内的商业文化与消费主义的泛滥不无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媒体的机制正在发生迅速的变革。就媒介而言,在学习西方商业化运作经验、媒体运作方式的同时,一些腐朽、没落的部分也随之而至并有所表现;另一方面,受市场份额和发行量的影响,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意识在不同程度上有所降低,或者主动迎合“受众”的趣味,或者为拉广告赞助而有意无意地制造趣味与消费,女性形象就成了表现这种趣味与消费的工具与手段。

第三,从大众传播角度来讲,其公众性和趋众性使之容易迎合大众心理,易于传播含有性别歧视的语言和信息。如在汉语中很容易发现含有性指向的含混语词和性别歧视的表达方式,传媒在借助这些大众熟知的通俗语言时往往也传播着性别歧视观念。

第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对传媒的硬约束机制远未形成,对精神产品的标准也不一致。传媒的领导和监测部门除政治性与黄色问题比较关注外,对不利于建构先进文化的其他问题精神产品如性别歧视,缺乏敏感具体制止的操作措施,以致有泛滥的势头。

四、关于大众传媒受众的研究

在性别与媒体研究中,大众传媒与受众的研究是薄弱之处,可喜的是,在本次研讨会上,对传媒受众的研究成为一个亮点。

与会者普遍认为,传媒是形成青少年受众性别身份认同的一个重要途径。郑新蓉通过中学生群体对传媒广告中女性形象认知程度的考察发现,学生的观念与媒介的性别刻板成见有着较高程度的同质性建构;学生笔下创作的女性形象依然维续着传媒传统女性的原型模式;学生对形体的悦纳度高度趋同于传媒所宣扬的“身体价值观”;学生周围的关于性别偏见的社会压力具有较强的态势,是传媒性别刻板印象的强化与延伸。荒林通过古装戏《还珠格格》对同一受众群体的研究支持了上述看法。另外,有人指出,男女受众对传媒中刻板印象的认同与选择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

然而,受众在被媒体影响、塑造的同时,对媒体的认识也日益理性与独立,能够有意识地反思传媒中的性别歧视,主体性需求日渐增强。韩贺南就教学录像片《熟视无睹的性别偏差——媒体中的性别》,对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进行了访谈。受访者在观看后普遍认为,媒体中的女性形象与现实不符,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变形”,女性身体的某些部位也往往被“放大”、肢解;女性往往被局限在固定的活动空间,如家庭等私领域或美容院、购物场等具有消费性质的共领域;或被“摆在工具的位置上”,作为男士或商品的陪衬。这不仅贬损了女性的人格,也往往是一种误导。另外,全国妇联宣传部对天津、黑龙江、湖南、湖北等7个省600名女性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针对媒体歧视妇女的现象,36.9%的人认为广告中比较常见,21.6%认为网络中的女性网页问题较大;17.6%的人认为在书刊杂志中有此现象。在“女性喜欢哪类报道”中,有42%最喜欢创业类,23.6%最喜欢生活类,11.4%最喜欢反映下岗的报道,0.8%喜欢时尚类。这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即女性受众最喜欢生活方面的报道。邓小兰的调查结果与此类同。这是一个新的信息、一种与以往调查不同的倾向。如果说,媒体制作节目的一个特点是根据受众需求调查及受众反馈确定节目内容,那么,面对女性受众的需求变化,及时摆脱性别偏见与角色的陈规定型,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立场,反映女性受众的积极需求并为之服务,既可吸纳更多的女性受众,扩大收视率,又可促进中国女性的发展。

五、制媒者的性别意识及其对媒体的影响

这方面的研究目前在传媒与性别研究中并不占据最重要的位置,但研究者还是看到了制媒者在媒体机制以及媒体生产、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看到了制媒者拥有性别意识的重要意义。与会者普遍认为,传媒工作者的性别意识会直接作用于制媒过程,再通过传媒强大的性别意义、性别模式建构、传播功能影响与塑造受众,甚至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制媒机构的决策者。因此,白艳、李莉强调,传媒制作者如何对主题进行选择性陈述、如何表述其性别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沈美华等对南京地区传媒工作者的性别意识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媒体女性栏目工作者、与妇联联系密切的“条线记者”在行为取向上表现出较强的社会性别观念;大多数传媒从业者则性别意识较弱,少数甚至没有性别观念,往往以较为隐蔽的方式复制着男权中心观点。在关注女性题材的动机上,女性承认性别与女性题材的天然联系(74.8%),而男性则主要认为女性题材有卖点。另外,很多研究者还指出,当前大众传媒制作者性别意识混乱,观念中存在着种种误区,往往认为在屏幕上有妇女形象、反映妇女问题就是妇女节目了。她们认为,媒体表现妇女形象、反映妇女问题,有可能促进妇女发展,也可能强化关于性别的刻板印象从而束缚妇女的发展。制媒者掌握性别意识往往能发现媒体、生活中较为隐蔽的性别歧视问题和现象,制作节目时能注意到不同性别群体的不平等的处境、利益和权力关系,有助于以正确的视角分析问题。王小波通过对自己亲历的一次电视谈话节目的分析,从反面印证了这一观点。

王凤仙在大会发言中,就传媒怎样报道家庭暴力问题,向在场的媒体代表及其他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对9省市法制报26篇案件报道、纪实故事的标题和采访报道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介绍了具有性别视角新意的多种报道方法和可能策略,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荣维毅根据对传媒开展社会性别培训的经验,提出,对媒体人员性别意识培训的困难在于,他们往往强调法律、新闻、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而忽视女性的特殊处境和权益受损的现实。她指出,如何理清“客观性”和社会公正的关系,是今后的培训中应强化的部分。

六、大众传媒制作的机制和政策研究

目前,带有性别视角并与女性有关的大众传媒制作机制研究还是有待深入挖掘的领域。童吉渝在发言中,就全球化与市场转型语境下的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制作机制及政策进行分析,探讨促进主流媒体理解社会性别意识的可行性。她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广播电视与中国的经济、文化一起,从政策、运作机制到体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首先,从广播电视媒体的政策导向来看,“宣传与经营并重”的政策导向,一方面为广播电视媒体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在中国广播电视媒体的集团化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广播电视媒体急切地与经济、资本互动的当今,如何正确理解政策、执行政策,是广播电视媒体在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其次,从广播电视媒体的制作机制来看,“栏目带广告、广告养栏目”的运作机制从中央台到省、地、县级广播电视媒体都普遍运用,而广告以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这就有可能与“以人为本”的社会全面发展观、追求理想的文化形态和高尚的人文关怀等理念相违背,甚至相冲突。尽管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流媒体仍承担着“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职能,向主流媒体传播社会性别,促进制媒者理解社会性别,有着一定的政策空间。因此,妇女界不仅要充分运用好“男女平等”的政策及主流媒体“宣传”政策的功能,对性别范畴进行新的知识生产和传播,而且要将中国语境下的社会性别观念、本土的妇女发展与行动尽可能向主流媒体楔入。其次,积极参与主流媒体的社会化制作,合作“经营”媒介产品,开拓“社会性别意识传播”的市场份额。

七、建议

大众传媒对性别平等构成的挑战使大家意识到,对女性的关注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和艰难。当前,对女性形象的表述明显地带有全球化特征,处在这样的文化视野中,富有成效的具体行动策略是必要的,建议:

1.利用传媒推进妇女发展首先是一项政府行为。政府应审查现行媒介政策,制定媒介计划,建立传媒性别歧视的审查制度,支持妇女与传媒研究,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管理的政策领域。

2.对媒体从业人员进行性别意识培训。通过性别培训讲习班、会议和论坛,提高其性别平等观念,提高其表现平等性别关系的能力。

3.媒介应建立行业管理机制包括自律机制。制订专业准则和行为守则,促进两性平等地参与媒介内容的制作和决策,鼓励在媒体制作与分析中运用公正的性别描绘和使用非性别主义的语言。

4.建立制度化、多元化的官方和民间传媒评估机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信息收集方式:建立“热线”或传媒监测网络、设立投诉电话、吸纳更多的志愿者。

5.妇女工作的触角应伸向传媒,这是实现妇联宣传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具体方法有:整合妇联自办传媒的力量,办好自办传媒,使它成为推进性别平等的鲜明旗帜;建立妇女与传媒的协调组织,培训妇联干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沟通,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有性别歧视的现象拿出来讨论,培育公众的性别意识;全国妇联应跟广电部、新闻出版署联合起来,设立“优秀妇女传媒”、“优秀女性作品”和“女性之友”等奖项,对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国策、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优秀妇女新闻以及媒体进行奖励。

6.在中央党校开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讲座与培训班,以影响决策者。

7.考察、研究我国在利用大众媒介与传播新技术方面的性别差异和需求,增加女性和弱势群体接近传播新技术的公平机会,以促进信息公平流动。

8.真正落实国务院两个纲要所阐明的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课程、教育内容的基本原则。教材编写者应具备性别平等的基本意识;教材出版机构,应采用国际社会已经通行的办法,聘请性别顾问,与编写人员一起,从性别的视角对教材进行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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