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183;反思#183;反思: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反思_系统思维论文

结构#183;反思#183;反思: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反思_系统思维论文

建构#183;反思#183;反映: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认识论变革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对人的思维的建构性及其与反映论关系的揭示。“图式”、“范例”、“格式塔”、“概念结构”、“模式”等等概念一下子涌进了认识论领域,它给了直观的反映论以致命的打击。但由此认为思维的建构性毁灭了反映论,却是一种错误。思维的建构性只是揭示出认识是反映、反思与建构的统一,它造成了一次反映论革命,但并没有否定反映论本身。在我们看来,认识的确是对外部信息的加工,没有外部的信息,认识无以形成。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认识何以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又必须到思维的建构、反思中去寻找,从而揭示出认识的社会性、历史性和结构性。本文拟就建构、反思与反映三者的关系作一新的考察和审视,以深化我们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

一、思维的建构性及其实质

思维的建构性问题是20世纪认识论争论的热点之一。我们认为,思维建构性作为一个理论问题产生,标志着人们对认识结构认识的深化,即从认识的二维结构拓展到三维结构。

在康德哲学产生之前,思维的建构性这一理论问题还没有凸现出来。人们只把思维理解为简单的二维结构,而且在二维结构中只存在一个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这以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他们或者用自然界来说明思想,或者用思想来说明自然界。众所周知,旧唯物主义走的是“自然界—→思想”的道路,反过来,唯心主义走的则是“思想—→自然界”的道路,一个决定,一个被决定,简单明了。20世纪初,美国行为主义创始人华生把思维简单地归结为行为刺激—→反应的两项式,这就是著名的S—→R(刺激—→反应)二项式图式。与此相反,现代认识论围绕着对人的主体性的研究,使S—→R的二项式变为S—→O—→R 的三项式结构,其中出现了一个中项(O)。由此, 原来人们所理解的由自然界到思想或者由思想到自然界的模式被打破了,形成了这样的三项式,即自在客体—→主体—→观念客体。这里,主体及其思维结构成了自在客体与观念客体之间的转换器,自在客体经过主体的转换形成了观念客体,其中主体是主动的,是信息转换的加工、调节系统。

这个三项式的结构,实际上凸现了思维的建构性问题:(1 )观念客体的形成,一方面受到自在客体的决定,表现为输入系统,另一方面又受到主体的思维结构的决定,只有这两方面同时起作用,才有作为输出系统的观念客体;(2)在这三项中,主体表现为唯一的主动者, 它以自己已经具有的思维结构去选择、处理输入系统,形成输出系统,从形式上和功能过程来考察,这仿佛是主体在建构着客体,即主体以自己的思维结构分解、过滤、转化着自在客体的信息,建构成观念客体。

从哲学史上看,思维的建构性问题最初是由康德以“先天形式”、“图式”、“统觉”等观点提出来的。康德认为,在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上有三种观点,即洛克的经验论是“自然发生论”,莱布尼茨的天赋观念论是“预成发生论”,而他自己主张“新生论”,即构造论。按照康德的观点,构造一个概念,意即先天地提供出来与概念相应的直观,如构造等腰三角形,既不能“只追踪他在图形中已见到的东西”,也不能“死盯着这个图形的单纯概念”。换言之,构造既不能只从经验出发,因为经验不能提供普遍有效性,也不能只从单纯概念出发,因为单纯概念不能提供扩充的知识,从根本上说,构造是“通过他自己按照概念先天地设想进去并予以展现的那种东西(通过作图),把图形的种种特性提取出来”(注:转引自姜丕之、汝信主编《康德黑格尔研究》第二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11页。)。因此, “构造”是理性的创造物,它“按照概念先天地设想并予以展现”,包含四个环节:(1 )构造不能从经验、概念出发,而要从理性出发,但它又不能离开经验、概念;(2)构造是按概念来设想直观;(3)这个直观既是理智预定的,又是有程序的;(4 )这个预定的直观的展开过程也就把内含于经验中的特性“提取出来”。

康德的“构造”概念是对科学认识的历史概括,实际上就是思维的建构问题。在康德哲学中,思维的建构就是思维在头脑中预先把规律设定出来,然后让自然来回答。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理性必须一只手拿着唯一能使种种符合一致的现象结合成为规律的那些原则,另一只手拿着它按上述原则设计出来的那种实验,走向自然,向自然请教。”(注:转引自姜丕之、汝信主编《康德黑格尔研究》第二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12页。)不难发现, 这一思维构造论就是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和“图式”观点,它是“先天综合判断”基本思想的推广。

从根本上说,思维的建构性指人对世界的反映过程是人以主体的方式对世界的社会的、概念的把握过程。除了种族、文化、历史知识背景等因素外,它主要是指:(1)经验、直观、日常意识与理论、 知识体系、科学意识之间有着质的区别,它们之间有着一系列抽象、幻想、蒸发和稀薄化、观念化的中介过程;(2)人总是以自己的概念结构、 思维模式来把握世界,并把世界纳入到自己的理解和解释系统之中; (3)主体是一特殊的转化机构,一切感性、知性、理性的东西都在其中“变形”,仿佛被建构起来。

思维的建构性表明,认识是主体借助于各种中介系统(工具操作系统、概念逻辑系统、社会关系系统)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反映是双重决定的。没有自在客体当然不会有观念客体,这是认识的客观前提;没有主体的理解、创造过程,没有概念结构对自在客体的分解过程,也不会有观念客体,观念客体总是主体对自在客体特殊地理解和把握的产物,是思维构造的产物。这里,产生了认识运动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自在客体决定着观念客体;另一方面,主体特有的生理的、经验的、知识的、社会的、实践的方式又决定着自在客体向观念客体转化的广度和深度,主体拥有对客体特定的选择、理解和解释方式。同时,由于自在客体并不会把自己的纯粹本质表现出来,相反、假象、层次性、交错的相互作用会把本质这样或那样地掩盖起来,所以认识从直接到间接,从外在到内在,从现象到本质,从第一本质到第二本质的运动,并不能仅仅依靠归纳法直接从现象、经验中得到,而要通过概念的中介关系、观念化的过程来扬弃它们。这就形成了更高层次的思维建构的能动作用。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看,思维的建构性也就是人在实践基础上以主体的方式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

思维的建构性是主体能动性的高度体现,是马克思的要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一光辉思想的最有特色、最直接的体现。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人对世界的反映通过思维对观念客体的建构表现出来,人是通过概念、范畴、逻辑观念来反映世界的。列宁早就指出:“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注:《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78页。 )因此,范畴的产生和运用是人的认识的升华,它标志着主体与客体的分化。同时,主体与客体的分化是通过自在客体与观念客体分化的形式表现的,所谓观念客体也就是主体在观念中通过逻辑形式所把握的客体。人一旦把范畴关系置于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也就具有了建构的特点,人是通过范畴的“纽结”作用来把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由此看来,思维的建构性具有三重含义:

第一,思维的建构是指思维通过概念、范畴关系把自在客体转化为观念客体的过程。

自在客体的分化过程是在观念中进行的,也就是逻辑观念、概念结构对其分解和理解的过程,是概念结构对感性材料有序化的过程。它们表现为这样的关系:自在客体—→逻辑结构—→观念客体。正因为观念客体是经过逻辑结构的中介由自在客体转化而来,因而逻辑结构就成为二者的转化器。逻辑结构不同,对自在客体的反映也就不同,具体表现为对信息输入的选择不同,加工角度和程度不同,信息被规范、被建构的方式不同,从而观念客体也就不同。以石块下落为例,自古代到现代,同样是石头从高空落下的事实,亚里士多德把它看作是石块在寻找自己的天然位置,伽利略看到的是石头与天体一样作圆运动,牛顿则领悟出地心引力,爱因斯坦则看到石块在引力场中沿黎曼空间走最短的路程。在这里,概念结构起到的是把自在客体转化为观念客体的建构作用。从信息论的观点来看,思维的建构作用就是特定的概念结构对信息的加工、转换作用。信息是双向的,按照维纳的观点,“信息这个名称的内容就是我们对外界进行调节并使我们的调节为外界所了解时而与外界交换来的东西。 ”(注:[美]维纳:《人有人的用处》, 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9页。)概念结构类似某种信息转换器, 它把外界输入的信息转化为主体的思维要素,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外界的结构、属性、规律。这种转换过程固定下来就形成某种思维模式、方式。一定的概念结构仅仅是对客体的一定程度的把握和转换,它不可能穷尽客体的一切信息、结构、属性。所以,主体及其思维的选择性既是能动性的体现,又是受动性的体现。选择,一方面表明一定的分化、自主性,另一方面又表明,主体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在它可理解、可选择的限度内活动,它已经被外在的客体与内在的概念结构双重制约了。

思维的建构性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以概念结构为中介的双向运动,主体以概念结构去分解自在客体,而自在客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观念客体,从而反映过程也就表现为建构过程,表现为“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过程。

第二,思维的建构是指思维通过由抽象到具体,并形成“先验的结构”的方式去把握世界。

在哲学史上,马克思明确而深刻地揭示了思维建构的特殊道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们所把握的具体是一种理论的具体,它通过思维的综合而实现,“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在这一过程中,规定的抽象、多样化的形成以及规定的综合,都要靠思维的建构作用。这一过程通过两条道路来实现:“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第二条道路,思维的行程又反过来了,“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就是思维的建构性,把浑沌的具体稀薄为抽象、各种规定,然后再把各种规定综合起来,这些工作一旦做完,“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11页。)。

因此,思维建构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仿佛是“先验的结构”。思维一开始就不同于经验,它要对自在客体形成某种“规定”。所谓规定,也就是把某一方面纯化,这种抽象过程只能在思维中进行,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最简单的规定,如欧氏几何中没有面积的点,没有宽度的线,没有厚度的面,以及由点的运动构成线,由线的运动构成面,由面的运动构成立体,都是思维建构的产物,是一种极度纯化了的思维抽象物。而在这些极度抽象基础上形成的整体,也只是一种纯化了的整体,一种仿佛是“先验的结构”。这里确实产生了爱因斯坦一再强调的“思维的自由创造”问题,因为“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分隔性来说是主观的”(注:《列宁全集》第55卷,第178页。)。 对于人的认识活动来说,这种主观性是必要的,因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9页。)实际上, 这一过程就是思维的建构过程,而且思维只能通过这一抽象到具体的方式才能主观地再现客体。这是人所特有的“反映”方式。当然,实践会“扬弃”这一主观性,但在“扬弃”之前,则需要发展这一主观性。

第三,思维的建构是指一定时代定型化了的“客观的思维形式”。

思维的建构不仅仅是主体的,也不仅仅是在思维中进行,实际上,思维的建构总是以某种“客观的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当某一思维的建构形式,即特定的概念结构被社会承认之后,它也就仿佛具有了某种客观的效力,形成了某种固定的模式。马克思认为,相对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来说,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范畴及其关系会转化为“客观的思维形式”,这也就是思维的建构定型化、模式化、客观化的过程。本来,范畴结构只是特定“生产关系”、“实践关系”的产物,但它一旦“客观化”了,也就形成了某种“惯性运动”,形成一种仿佛是“范畴结构”决定思维的现象,并产生了“神秘性”和“魔法妖术”。但是,只要我们用历史主义和发生学的观点来考察它,“一旦我们逃到其它的生产形式中去……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3页。)。思维的建构性尽管在各个不同时代都有它的客观性,但它本身还具有历史性。

恩格斯指出:“认识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认识不同时代所出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普遍联系的各种见解,对理论自然科学来说也是必要的,因为这为理论自然科学本身所提出的理论提供了一种尺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4~285页。)在我们看来, 这个尺度就是历史性的尺度,即任何思维的建构——理论都是历史的,它们必将为新的理论所替代。思维的建构性表明了人对世界认识的特点,要揭示世界的内在本质,就必须发挥思维的建构作用;但思维的建构性又不是唯一的,它本身也是被建构的,同时也要被新的理论所替代。我们应该自觉把握这一点,不要陷入到思维建构的某一特定形式中。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把握思维的反思性。

二、思维的反思性及其作用

思维不仅是建构的,而且是反思的。从哲学史上看,笛卡尔的“普遍怀疑论”第一次认真地提出了反思思维的任务。笛卡尔把思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思维从“清楚”“明白”的前提出发,像欧几里德几何一样,演绎出整个知识体系,这一部分类似建构性思维;二是“普遍怀疑”,思维通过“普遍怀疑”来审思自身,扫除一切思维的偏见和思想障碍,这一部分类似反思性思维。笛卡尔把二者统一起来,力图形成统一的思维过程,即思维通过怀疑,寻找到无可怀疑的思维出发点,然后以演绎法建构知识体系。显然,“普遍怀疑”在这里起着与演绎思维不同的作用,即对思维进行反思。反思性思维与建构性思维在笛卡尔哲学中已经朦朦胧胧地区别开来了。

康德则以“独断的思维”和“批判的思维”这两个概念进一步表达了建构性思维与反思性思维的区别。在康德那里,反思突破了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并与批判等同起来了,建构性思维则被看成是独断的思维。“批判并不反对理性在它那种作为科学的纯粹知识里使用独断的做法(因为这种知识在任何时候都必定是独断的,就是说,都必定是可以依据先天的可靠原则进行严格证明的),但它反对独断主义。”“独断主义就是纯粹理性不先批判自己的能力的那种独断的做法”(注:转引自《康德黑格尔研究》第二辑,第425页。)。 康德把批判(反思)作为防止独断主义而使思维能够正确进行独断的思维,换言之,独断这一“严格证明”的思维过程,必须由批判来保证自己避免独断主义的错误。康德正是以三个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构成其哲学特色的。而在黑格尔哲学中,反思具有更高的地位,获得了自身相对独立的意义。

实际上,思维的反思是思维本身发展的产物。在近代,人们并没有重视思维的反思。欧几里德几何把空间及其关系解释得如此完美,以至成为人们从来没有怀疑过的唯一空间。牛顿力学则认为它已经把世界的基本框架、宇宙的宏观殿堂一劳永逸地构建好了,剩下的事情只是对一些次要的问题进行计算。正在这个时候,非欧几何的创立,法拉第“场”概念的制定,电子、放射性元素的发现,使近代科学大厦动摇了。人们发现,原来以为绝对完整的思维只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思维,只是思维自己犯了错误,盲目地把一定前提下的思维当作了唯一的思维。这时,人们也才发现,任何思维都有特定角度、坐标和层次,都是在一定的特殊化的层次上把握世界的,思维的前提和层次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这样一来,所谓思维的直接前提,判断、推理的出发点,都成为相对的、有条件的、历史地变动着的。于是,对思维的前提进行审思,对思维的各个环节进行批判,成为人类思维的一个环节,怀疑、批判、否定、对思维本身的思维成为思维运动的现实方面。在我们看来,反思作为独立的思维形式,不仅有它存在的客观依据,而且有它自己特定的对象、功能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反思充分体现出现代思维的特点,即我们不仅要把思维当作认识过程来认识,而且要把思维当作本身独立化了的对象,作为“知识客体”来分解。

从总体上看,反思思维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现代思维形式独立出来,首先是因为物质世界本身的层次性,这是反思思维的客观基础。

物质世界本身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各种层次,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10[-10]厘米到10[23]厘米,横跨了44个数量级。从基本粒子、 原子核、原子、分子到物体、恒星、星系,都具有自己相应的时空尺度、质量和能量等级,相应的结构和运动方式,特有的信息交流方式。物质世界就是由这些极不相同的层次、不同的秩序构成的一个多层次的巨系统,而这些层次又互相交叉,形成了新的运动,如宏观向微观的运动,历史凝积于现实的运动。世界本身运动的层次性、差异性,以及它们之间的交叉性,要求思维具有反思性。

世界本身的层次性是反思思维的客观基础,因为人们不可能同时全面把握世界的各个层次,相反,总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推进,当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新的层次之前,又总是用旧的层次去说明新的层次,这就产生了所谓思维中的“悖论”。近代形而上学世界观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它把世界的机械层次绝对化,用机械层次去说明其他一切层次。消除这一错误的思维,就要进行反思,即批判地对待机械性,使机械性只说明世界本身的机械层次。这样,反思就起到了对思维的批判功能,而这一功能之所以能够实现,其根源就在于世界本身就是有层次的。

其次,思维与存在转化的特殊性是反思思维存在的特殊原因。

反思思维之所以存在,还在于思维把握存在是一个特殊的矛盾运动过程。列宁早就指出:“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陋化,不加以划分,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注:《列宁全集》第55卷,第219页。 )这是一个思维本性中的矛盾。必须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运动的东西静止化,不间断的东西间断化,思维才能运动起来,才能使这些“不间断的东西”、“活生生的东西”具有可表述、可定量、可描述的现实性。

思维这一过程就存在着把思维曲线直线化、僵硬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它展现为有限与无限、静止与运动、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间断和连续等等的矛盾。由于思维不得不从有限进入无限,由静止进入运动,由间断进入连续,这就要求思维能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否定和发展自己。这是反思思维存在的特殊原因。

再次,思维内在的逻辑与非逻辑的矛盾是反思思维产生的直接原因。

反思思维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思维自身运动的逻辑与非逻辑的矛盾。思维是在一定概念基础之上,以一定概念结构和逻辑规则发散出去的判断、推理过程。这一过程是思维不可缺少的,但由于思维又必须通过把运动的东西静止化、连续的东西间断化才能具体运动起来,这就形成了自己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里,思维按一定的逻辑规则运行,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框架”、“思维定势”、“思维圈”,在这些“框架”、“圈”内,按逻辑规则运行的思维形成了思维的建构性;“思维定势”本身又产生了排他性,拒斥不符合自身思维要求的信息,但思维本身又只能从有限出发来把握无限,一旦形成了“思维圈”,也就使思维自己陷入单一化、直线化;思维在自己的逻辑圈里无法打破自己,因而在面对新鲜信息时,就产生了“思维盲区”、“无知境界”、“悖论”,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之中。马克思曾概括性地谈到过这一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中一样的情形。由于某种判断的盲目,甚至最杰出的人物也会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后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人们就惊奇地发现,从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现在到处都露出自己的痕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79页。)这种“判断的盲目”,是由思维前提的局限性、推理的程式化造成的。也就是说,一旦陷入特定的“思维圈”内,就会产生“思维盲区”,从而产生一定的“判断的盲目”,“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即无法正确理解新的信息。

思维框架、思维定势、思维圈是一个相互联系的过程。“思维框架”概念由恩格斯首次提出,是指思维运行的空间,它像脚手架一样,规定着思维的视野、思维的深度、思维的容量。恩格斯认为,任何思维都是在一定的框架中进行的,思维框架规定着“思维的界限”,这种思维的界限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思维圈”;从“思维框架”到“思维圈”经过“思维定势”的中介。所谓思维定势,是指思维向着某种“完整性”、“稳定性”的运动,是在一定思维框架中产生的思维必然如此运动的过程。思维定势的形成标志着思维圈的形成以及思维方式的定型化。

正是由于思维运行的这些特点,思维本身的发展必然要求反思思维。反思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批判、否定着原有的思维框架、思维定势、思维圈,并形成新的思维框架、思维定势、思维圈。反思产生于“无知境界”、“问题”。恩格斯认为,由于思维有时代性,因此,思维总有一天要打破超过自己原有的“框架”,而此时原有的思维方式就会对超出自己“框架”的问题陷入“不可解决”之中,这就是“无知境界”、“问题”形成的客观条件。“无知境界”本身并不是无知的,它只是相对于原有的思维圈来说是“无知的”。实际上,它是新“知”的开始。

从这种无知到知,就要发动思维的批判性,批判原有的思维框架、思维定势,理解为什么原有的思维结构会出现“无知境界”。由“无知境界”到“问题”,是反思性思维的运动过程,“无知”类似一种简单的否定,“问题”则已经把矛盾剥离出来,形成了反思思维的中心,而沿着“问题”展开的思维的创造性过程,则是反思思维的更高层次,即形成新的建构性思维。这里,已经显示出反思在思维运动中的重要性。黑格尔把反思称为思维“自己运动和生命力的内部搏动的否定性”,认为反思是思维的“绝对积极的环节”,确实是极其深刻的。反思集批判性与创造性于一身,它是思维中的辩证否定的具体体现。没有反思,也就不存在思维的自我运动。因此,把反思作为独立的思维形式展示出来是人类主体性高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思维反映存在的形式

从词源看,反映一词有反照、反射、反省、反思等多种不同含义,把反映与映入、射入、照镜子作同一意义理解,认为认识是纯客观性的、一次完成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这只是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特殊理解,而且这一机械反映论已经为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所否定。马克思指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显然, 否定反映的机械形式,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贡献。

思维反映存在揭示的是思维的内容,思维如何反映存在揭示的则是思维反映存在的方式、尺度、取向,是指思维与存在在什么角度、层次、范围,通过什么形式、途径,达到二者的统一。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思维对存在的反映不仅通过实践及其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而且通过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形式来进行。毛泽东曾指出:“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人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6页。)显然,这里存在着两个层次的问题:首先, 主观矛盾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其次,主观矛盾又相对独立,“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正是它“推动了思想的发展”。因此,实践对认识的辩证关系又要通过“概念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这是思维相对独立地自己构成自己的过程。

的确,马克思、恩格斯“忽略”了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问题。正如恩格斯所说:“对问题的这一方面……我觉得我们大家都过分地忽略了。这是一个老问题:起初总是为了内容而忽略形式”。“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27、726页。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重新解释了黑格尔的“思维自己构成自己道路”的思想,重新改造了黑格尔的“思维在概念中的纯粹运动”的观点,从而为我们探索这一方面的问题指明了方向。

现代哲学非常关注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问题。胡克强调:“理智对一切存在物的研究过程既是一个发现过程,也是一个创造和重新建造的过程。”(注:《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09页。)列维—斯特劳斯认为语言结构决定人的认识活动; 皮亚杰认为认知图式决定人的认识活动。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则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看作是逻辑构成和语言构成问题。哲学的兴趣由此从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进入到具体关系,从语言结构、认知结构、逻辑结构、经验结构等某一个方面、某一种形式透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这里,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仅仅归结为某一方面当然是片面的;另一方面,仅仅停留于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也是不行的,思维与存在不是一般的同一,这种同一总是要通过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形式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一方面,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必定要通过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矛盾过程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思维自己构成自己又只是思维对存在反映的历史的表现形式,二者是矛盾的统一。

不仅思维自己构成自己是思维对存在反映的矛盾性的表现形式,而且思维的超前、建构、选择也是反映的形式和特点,是主体自组织过程的体现。现代人类学、发生认识论、儿童心理学以及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思维确实是自己构成自己的,它有着自身的内在矛盾、内在的发展逻辑,是一个典型的自组织过程。从行为思维到神话思维再到概念思维,是一个有序的发展过程;而人类概念结构的转换,也是一个有序的发展过程。我们一方面要从实践的发展来揭示思维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从思维的内在矛盾的展开来研究思维,换言之,要从对实践—→认识的第一层次的研究跨入到思维内在矛盾运动的第二层次的研究,并把这两个层次的研究结合起来。应该说,这是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本身的发展向认识论提出的更高的要求。这是其一。

其二,思维对存在反映又是通过特定的主体坐标系来进行。思维对存在的反映是有方向的,并不是无中心的,换言之,人们总是从特定角度、特定坐标出发去追求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思维对存在的同一是有方向的、有特定角度的矛盾的同一。不同的主体对客体的理解和解释都受到自己独特的知识背景、认识图式、思维框架、概念结构的制约,因而都有自己特殊的认识坐标。

具体地说,人们认识自然界并不仅仅是为了认识自然界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特点,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支配、控制和占有自然界,使其从“自在之物”转变为“为我之物”。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4页。 )使物具有所谓“物按人的方式”,也就是指物成为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对象,而所谓“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是指人通过对象性活动占有对象。这一过程也就是人们以自身的内在尺度改造物,使物具有属人的性质,使“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这里,存在着两种尺度——“物的尺度”、“内在尺度”,其中,主体的“内在尺度”是“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坐标系,而对“物的尺度”把握程度则是“内在尺度”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现代认识论表明,人对世界的认识是有坐标系的,是有方向的。实际上,马克思早就提出的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指的就是认识的方向性,就是思维对存在反映的主体坐标系。

其三,思维对存在的反映通过实践反思的形式不断发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这是思维发展的根本规律,即实践反思规律。

实践从根本上决定着思维的发展,“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 页。)但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人的思维的运动不是从“猴体”到“人体”,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而是从“人体”到“猴体”,从“高等动物”到“低等动物”。这就是说,思维的行程是“倒过来”的,总是从“事后”,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由“后”往“前”,由“果”溯“因”。换言之,思维是立足于现代实践,对历史的概念结构进行变形、反思、再建的过程。所以,马克思指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3、25页。)

应该指出,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理解的理性认识完全忽视了马克思所提出的“实践反思”观点,它强调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但忽视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要通过“反思”这一中介环节,忽视“反过来思”就把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简单化、直线化了。思维要发展,就要打破原有的概念、判断、推理系统,瓦解原有的概念结构和认知图式,这就需要对思维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一问题上,康德只是要求对主体认识能力进行批判,黑格尔只是求救于思维的内在矛盾运动,二者都显得软弱无力。只有马克思的实践反思理论既说明了实践是思维发展的根本动力,又说明了思维的具体行程是“倒过来”的,即走着一条“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毫无疑问,思维采取“倒过来”的方式,既要批判原有的概念结构,又要在批判反思的前提下,建立起新的概念结构。马克思的“实践反思”既扬弃了康德的批判反思和黑格尔的概念反思,又以其巨大的超前性预示了现代思维对存在反映的创造性特点。

由此可见,要使认识论的问题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就要把反映划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思维反映存在。这里,反映表明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不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不论是形象的还是逻辑的,都具有客观内容。反映的基础性在于,不管什么认识,什么认识形式,都是在反映这一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地说,反映是在主体、客体、反映形式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客体的部分信息被主体接受,主体依据自己的反映形式对之进行加工的信息变形过程。问题在于,反映的内容与被反映的客体的属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换言之,反映的内容与反映的对象并不是完全同一的,反映的内容可以脱离被反映的客体属性相对独立。正是由于反映内容相对独立于事物本身,这才使抽象、概念、逻辑,包括认知图式、概念结构等等的产生成为可能。所有这些都是立足于反映的内容既是对象又不是对象这一根本特点上的。

第二个层次,思维如何反映存在。这里,不仅包含着“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而且首先要从主体的实践需要去理解。换言之,思维如何反映存在首先是由实践需要来定向的,选择、建构、超前作用都是由实践需要来规范的。正是实践的需要,使反映沿着一条特殊而复杂的道路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看作是反映的生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由此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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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183;反思#183;反思: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反思_系统思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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