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存状况比较研究_净资产收益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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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96(2014)04-0012-08

       体育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与各种社会文化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民族通过长期和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最终将具有共性价值的文化因素积淀于体育活动中,形成了全人类共同接受的、具有统一规则的体育运动。同时,体育通过文化的力量,又有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交流,缩减不同地域和种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加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等重要作用。概言之,体育与文化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1]。显然,体育和文化的这种关系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国家已将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上升至宏观战略层面。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2]2012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成为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体育界政协委员卞志良也带来了《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建议包括“充分调动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教育部等多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助力产业融合发展”[3]。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正在迅速扩张,这为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带来了机遇。当然,在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深化的过程中,隶属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范畴的上市公司也迎来了大好发展时期。近年来,国内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如中体产业、李宁、安踏体育等)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如中视传媒、华谊兄弟、广电网络等)已得到长足发展,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做出了重要的社会和经济贡献,并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基于上述背景,笔者认为,要更好实现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有必要对两个产业领域内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以把握彼此间的发展差异,归纳两者间的竞争优势与不足,为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提供参考指导,同时也希望能对行业投资者、企业经营者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给予些许借鉴。因此,本文以中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存状态的比较研究作为选题。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生存状态为研究对象。考虑到目前国内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数量有限,同时依据财务数据的可获取性、系统性及完整性等原则,其调查样本包括中体产业、探路者、李宁、安踏、361度、特步、匹克体育等17家上市公司。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主要分为传媒营运类、文化出版类和泛文化类传媒概念股等[4-5],涉及公司数量相对较多,总计包含如*ST传媒、电广传媒、歌华有线、中视传媒、广电网络及华谊兄弟等35家上市公司,本文以这35家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为分析样本。限于篇幅,本文罗列了两大产业部分样本上市公司的大致情况,参见表1和表2。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CNKI、维普等网络数字资源,搜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成果,并对其进行仔细阅读,为本文设计结构框架奠定基础。本研究尝试从发展规模、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5个维度反映上市公司的生存状态,并获取了相应的二级指标,共计包括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及资产负债率等11项,借助相关软件对其进行整理汇总。数据源于财富网(http://company.p5w.net/)、大智慧财经网(http://cj.gw.com.cn/)、凤凰网(http://www.ifeng.com/)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网站,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1.2.2 数理统计法

       借助统计分析软件SPSS11.5,对我国17家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和35家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数据进行描述性与推断性统计分析,具体方法有频数分析、均值比较、方差分析及差异性检验等,以期从定量角度反映两者间生存状态的异同点。

       1.2.3 对比分析法

       根据本文的结构框架,从发展规模、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5个方面出发,对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存状态展开比较分析,进而把握彼此间的主要特征、优势和不足、发展趋势等。

       2 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存状态的比较分析

       2.1.1 公司发展规模状况的比较分析

       公司发展规模状况可以通过总资产、利润总额等指标来衡量。总资产是指某一经济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利润总额是一家公司在营业收入中去除折扣、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部分。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发展规模状况如表3、4、5所示。

      

       从公司资产规模与利润总额的基本特征来看(表3),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合计为635.54亿,利润总额合计64.53亿,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合计达1260.16亿,利润总额合计为78.11亿,说明国内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体发展规模小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这与目前两大产业的市场发展成熟度是相吻合的。2011年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利润总额均值(37.38亿、3.80亿)都高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36.00亿、2.23亿),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但在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内部却有着比较明显的差距,表明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发展规模略大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这与国内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数量问题不无关联。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的结构特征分析(表4),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在10—30亿之间的有5家,占29.5%,其余4个区间各有3家,所占百分比均为17.6%。其中,安踏体育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最大,总资产高达81.94亿,中国动向和李宁有限公司依次排名二、三位,总资产分别是74.52亿与73.29亿。2011年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也多集中于10—30亿范围内,共计14家,占40%,公司资产规模在10亿及以下的有9家,占25.7%,在70亿及以上的有6家,占17.1%,另外两个区间各占8.6%。其中,公司总资产规模过100亿的有5家,依次为东方明珠、电广传媒、歌华有线、中信国安和中南传媒,而规模最小的也仅2.76亿。说明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主要分布区间是基本一致的,且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分布状况更为均衡,但文化产业中具有超大资产规模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多于体育产业。

       就公司利润总额的结构特征而言(表5),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在1亿及以下的有7家,占41.2%,在1—3亿范围内的有5家公司,占29.4%,在9亿及以上的有3家公司,占17.6%,其余3个区间所占比例均很低。其中,安踏体育有限公司的利润总额最多,高达20.12亿,特步国际有限公司排名第二,利润总额也多达12.19亿,但利润总额最低的仅0.09亿。2011年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多集中于1—3亿之间,所占百分比近50%,在1亿及以下的有12家公司,占34.3%,其余4个区间所占百分比累计仅20%,尤其是利润总额在9亿及以上的公司数量为零。其中,中南传媒利润总额最高(8.06亿),排名二、三位的是电广传媒和东方明珠,而利润总额为负的也同样存在。由此表明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多聚集于3亿及以下水平,但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彼此间的差异性更加显著,且利润总额在10亿及以上的公司数量明显多于文化产业。

       2.1.2 公司盈利能力的比较分析

       公司盈利能力的高低可通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率、每股收益等指标来衡量。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越大,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净利润率是扣除所有成本、费用和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率,它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每股收益是指公司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也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状况参见表6—9。

      

       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率与每股收益的基本特征来看(表6),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率均值分别是9.44%、10.63%,每股收益均值为0.25元,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这3项指标依次是7.94%、12.71%和0.39元。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两类公司在这3项指标上均没有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P>0.05),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率和每股收益都高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因此,整体上讲,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

       根据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结构特征分析(表7),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5%及以下的有6家,占35.3%,处于5%—10%之间的有4家,占23.5%,位于10%—15%之间的仅2家,占11.8%,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5%的有5家公司,所占比例为29.4%。尤其是安踏体育和飞克国际有限公司甚为突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高达21.11%与20.43%。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多集中于5%—10%之间,所占百分比近50%,在10%—15%之间的有10家,占28.6%,处于5%及以下的有6家,占17.1%,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5%的仅2家,且均未超过20%。其中,博瑞传播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最高(19.07%),其次是电广传媒有限公司(18.50%)。说明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普遍高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但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闪光点。

       就公司净利润率的结构特征而言(表8),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净利润率在20%及以上的有3家,占17.6%,由高到低依次是安踏体育(22.59%)、特步国际(22.01%)和匹克体育有限公司(20.19%)。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有8家,占22.9%,其中有5家公司的净利润率还超过了30%,排名前三甲的分别为华策影视(38.2%)、东方财富(38%)与顺网科技有限公司(36.88%)。两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率多聚集于5%—10%之间,各占35.3%和31.5%,其次多位于10%—15%之间,所占比例分别是17.7%与22.8%,剩余两个区间的分布百分比均较低。由以上分析发现,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净利润率的分布范围大致保持一致,但在文化产业中具有明显净利润率优势的上市公司数量远多于体育产业。

       从公司每股收益的结构特征来看(表9),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在0.1元及以下的数量最多(7家),占41.2%,处于0.4—0.5元之间的有4家,占23.5%,其余4个区间包含的公司数量均较少(1—2家)。其中,安踏体育有限公司的每股收益最高(0.69元),排名二、三位的是李宁和特步国际有限公司,每股收益分别是0.45元和0.44元。每股收益在0.5元及以上的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数量多达11家,占31.4%,位于0.1—0.2元和0.3—0.4元之间的各有6家,占17.1%,处于0.1元及以下的有5家,占14.3%,在0.4—0.5元与0.2—0.3元之间的分别为4家和3家,各占11.4%、8.6%。其中有4家公司的每股收益超过0.8元,依次是电广传媒(1.25元)、上海钢联(0.97元)、中文传媒(0.85元)及华策影视(0.81元)。基于上述分析得出,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多集聚于较低水平,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则恰好相反,且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公司数量显著多于体育产业。

       2.1.3 公司营运能力的比较分析

       公司营运能力主要体现在一系列的周转率上,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周转率等。一般来讲,以上指标值越大,说明公司营运效率越高[6]。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总资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作为两类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的测度指标。总资产周转率是指销售收入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通常1年)的销售成本(或收入)与平均存货的比率。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状况如表10—12所示。

       就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的基本特征而言(表10),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均值(0.89)略高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0.60),两者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性(P<0.05)。但是,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值(7.91)明显低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726.72),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内部的两极分化非常突出,并且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在这两项指标上表现出来的组内差异性都大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然而,总体上讲,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略强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

      

       从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的结构特征来看(表11),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处于1—1.5的有10家,所占比例为58.8%,在1及以下的有7家公司,占41.2%,位于1.5以上的则为零。其中,总资产周转率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飞克国际(1.47)、青岛双星(1.31)和李宁有限公司(1.22)。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多集中于0.5及以下,占54.3%,在0.5—1之间的有10家公司,占28.6%,其余3个区间的累计百分比为17.1%。其中,华谊嘉信和省广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都大于1.5,各为1.99和1.97。由上述分析发现,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的分布特征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刚好相反,但在该项指标上具有明显优势的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数量较多。

       就公司存货周转率的结构特征而言(表12),2011年存货周转率在5及以下和5—10之间的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各有6家,累计百分比达70.6%;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在这两个区间的数量有24家,共占68.6%。两类上市公司在10—15之间的分布数量较为接近,其比例各占23.5%和14.3%。存货周转率大于15的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数量仅1家,占5.9%,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多达6家,占比17.1%。其中,飞克国际(22.71)与安踏体育(14.41)的存货周转率在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中分列前二位,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中排一、二名的是省广股份和华谊嘉信,且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远远高于其他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基于以上分析得出,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分布特征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比较相似,但在存货周转率方面具有突出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数目更多。

       2.1.4 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公司偿债能力是指公司用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它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其分析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现金比率和利息支付倍数等。鉴于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采用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作为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资产负债率是指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是评价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可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若该指标值达到100%或超过100%,说明公司已没有净资产或资不抵债。流动比率是指流动资产合计除以流动负债合计,它反映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在2左右较好。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状况参见表13—15。

      

       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的基本特征来看(表13),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是25.30%,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为31.96%,两者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负债更安全,财务风险相对越小。较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而言,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3.88)更接近于2,两者间也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表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短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强。另外,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率上呈现出来的组内差异性更明显,而在流动比率上表现出来的组内差异性则相反。因此,整体来看,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较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更强。

       由公司资产负债率的结构特征可知(表14),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在10%及以下和10%—20%之间的各有4家,占23.6%,位于其余3个区间的也各为3家,占17.6%。其中,资产负债率最低的是361度(0.68%),其次是匹克体育(3.99%),而最高的是青岛双星(69.18%)。文化产业中有12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40%及以上,占34.3%,处于20%—40%之间的有14家,占40%,其中排前两位的是武汉塑料(68.25%)和电广传媒(66.18%)。资产负债率在10%及以下的有4家,仅占11.4%,位于10%—20%之间的也仅5家,占比14.3%,其中资产负债率最低的是N方直(2.81%)。基于上述分析发现,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各区间的分布比例较为均衡,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分布多靠右偏,即该类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

       就公司流动比率的结构特征而言(表15),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在2及以下的占35.3%,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34.3%)比较接近。流动比率在5及以上的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有3家,占17.6%,分别是泰亚股份(16.01)、中国动向(9.49)和匹克体育(5.41)。文化产业中有6家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在5及以上,占17.1%,N方直最高(38.09),其次是顺网科技(18.08),第三位是东方财富(13.13)。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在2—5之间的累计百分比很接近,分别占47.1%和48.6%。另外,流动比率接近于2的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有9家,文化产业有21家,两者各自所占的比重也较为接近。由以上分析得知,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的结构分布特征比较相似,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内部的两极分化现象更为突出。

       2.1.5 公司投资回报能力的比较分析

       公司投资回报能力的主要测评指标包括每股净资产、每股资本公积、总资产回报率、资本运用回报率及股东权益回报率等,并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较大。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利用每股净资产和总资产回报率作为上市公司投资回报能力的衡量指标。每股净资产是指股东权益与总股数的比率,通常情况下,公司每股净资产越高,表明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越多,创造利润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公司发展潜力与股票的投资价值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越低。总资产回报率是指公司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资产平均总额的比率,可用以评价公司运用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公司投入产出的水平越好,资产运营越有效。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投资回报能力状况如表16—18所示。

      

       从公司每股净资产、总资产回报率的基本特征来看(表16),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均值是2.31元,小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4.29元),两者间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性(P<0.01),说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股票的投资价值低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均值(8.15元)大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5.83元),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P>0.05),但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内部的两极分化现象更为突出,这是导致其总资产回报率均值相对较大的主要原因。由此,总体上讲,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投资回报能力弱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

       由公司每股净资产的结构特征可知(表17),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多集中于1—3元之间,共计11家,占64.7%,在3—4元之间的有3家,占17.6%,处于1元及以下的有2家,占11.8%,而位于4元及以上的仅1家,占5.9%。其中,李宁、青岛双星、安踏体育及探路者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分处前列。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在4元及以上的多达18家,占51.4%,位于2—3元和3—4元之间的各有7家,累计占40%,而在2元及以下的仅3家,占8.6%。其中东方财富(8.1元)、上海钢联(8.06元)和省广股份有限公司(7.42元)依次位居前三甲。基于上述分析发现,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普遍高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且两者的分布结构特征存在较大差异性。

       就公司总资产回报率的结构特征而言(表18),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回报率在5%及以下的有7家,占41.2%,在5%—10%之间的有5家,占29.4%,处于10%—15%之间的仅1家,占5.9%,大于15%的有4家,累计占23.5%。其中,安踏体育和飞克国际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都超过了20%,分别是21.11%、20.43%,排三、四名的依次是特步国际(17.59%)与匹克体育有限公司(15.94%)。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多位于10%及以下,共计31家,占比高达88.6%,在10%—20%之间的仅4家,占11.4%,而文化产业中没有1家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达到或超过20%。其中,排前三位的依次是博瑞传播(15.50%)、N方直(12.85%)和华策影视有限公司(11.47%)。依据以上分析得出,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回报率的分布区间多偏左,但体育产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回报率在各分布区间所呈现出来的离散程度更为明显。

       3 结论

       总体上讲,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体发展规模小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但两者的平均发展规模则刚好相反。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但其营运能力则略强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较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更强,而投资回报能力则弱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

       通过分析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得出,2011年我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主要分布区间基本一致,但文化产业中具备超大资产规模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多于体育产业,两类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主要集聚区域比较相似,而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组内差异性更加显著。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普遍低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两者的净利润率分布范围大致保持一致,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多集中于较低水平,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在净利润率和每股收益上均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两类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布特征差异性较大,但存货周转率的分布特点则较为相似,文化产业中在这两项指标上具备显著优势的上市公司数量更多。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两者的流动比率分布特征比较相似,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两极分化现象更加突出。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普遍高于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且其总资产回报率的分布区间多偏左,但体育产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所表现出来的离散程度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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