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及处理制度的探讨论文_郑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及处理制度的探讨论文_郑棚

郑棚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湖南怀化 418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得到蓬勃发展,城镇化建设也全面有力的推进,而房地产住宅项目质量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影响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品牌、形象,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与生存。虽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法律规章制度日益完善,通过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开展了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质量标准化考评和加强了验收及履职的监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工程质量问题关系业主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加快,业主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就不难理解当前房建工程质量的投诉量居高不下的现象。

房子是每个人天天都需要使用的场所,而房屋工程质量投诉困扰着党和人民,如何妥善地处理好工程质量投诉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下面,笔者作为一名长期在监督一线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经验,结合自己处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情况,对如何妥善处理好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做一些分析、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房屋建筑;质量投;处理制度

一、目前工程质量投诉现状及分析情况

1、工程质量投诉现状

虽然我们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工作,按照湖南省住建厅的要求开展了质量标准化的考评工作,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法律机制的完善、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升、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质量要求和意识的提升、网络信息化的普及,所以房屋工程质量投诉情况不但未得到改善反而逐年增多。

2、质量问题投诉产生的主要原因

业主和开发商对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对称。部分业主存在故意找问题,刁难开发商和物业,以期获得赔偿,未达到目的就上访或者投诉。部分开发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不熟悉投诉处理流程,造成业务上访或者投诉。部分项目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情况,总包单位无法管理或者无心管理造成质量隐患。当地经济不发达,房地产为主要经济支柱产业,造成监管难,埋下质量隐患。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程序不熟悉,房屋工程建设时期程序滞后造成监管不及时,留下质量隐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管理水平有限、使用的操作队伍水平有限、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齐等造成质量隐患,管理意识不强,成品的保护不到位等。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未经过竣工验收情况下先交付使用,后续发现问题造成难以整改或者整改投入太大。

3、质量投诉难以解决的主要的原因

质量投诉具有自己的复杂性,责任划分难度大。保修期后的投诉质量问题难以处理。验收后工程相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员离职造成联系困难、尤其外省企业难以到现场解决投诉的质量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情况,验收交付后投诉的质量问题,名义上的责任单位一般不会积极配合去处理的。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或者不明确造成处理难完成。投诉处理的权责不明确,造成部门同时处理同一投诉,存在互相推诿的可能,很难对投诉的质量问题做到处理的恰到好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方对工程质量处理程序、处理办法、和处理方式等内容不了解,存在踢皮球的情况,导致诉求者多次奔走无果,最后诉求者不再信任他们,一遇到问题就直接投诉或者上访,导致我们监管部门对大小投诉的事情一把处理,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4、质量投诉的主体分类

单纯以解决质量问题为诉求的投诉主体,这类一般都很好解决。带有经济赔偿目的诉求的投诉主体,这类相对来说比第一种难解决很多,牵涉经济纠纷很难准确对问题进行估量造价,造成难以达成一致的经济数量,但是可以尝试协调,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可能会重复投诉。第三种是以获取经济赔偿为诉求的投诉,不可否认有这部分人的存在,这类基本山无法处理到位,往往事情不大,但是诉求人未达到自己的目的会一直将事态扩大,重复上访或者投诉。

5、质量投诉问题的主要分类

质量投诉主要概括为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类、装饰装修类和其他问题三大类,功能和主体结构类质量问题主要包含有:墙体开裂、楼面及屋面板开裂、梁和柱开裂、各大渗漏水问题、层高和墙体以及楼板厚度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等问题。装饰装修类问题主要包括:安全防护类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如阳台栏杆问题、饰面砖脱落问题,室内环境问题,水电管线问题,装饰面层脱落、观感质量差等问题。其它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纠纷,房屋面积问题,节能采光问题等

二、工程质量投诉现状的对策和解决思路

1、质量投诉处理的主要原则

质量投诉处理的主要原则有:a、积极接待和处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一起进行核验,牵涉到需要鉴定的问题向投诉和被投诉双方当面陈诉鉴定的资质、费用问题和流程以及注意事项。b、对于简单没有什么争议的投诉,坚持自主协调为优先处理办法;c、在自主协调处理不果的前提下,由诉求方提出问题和要求,我们进行协调,被投诉方进行解答和处理,牵涉到其他方,则第一时间要求其他方也介入解决相关问题。d、牵涉到民事纠纷的投诉,首先先进行协调,协调未果的投诉则要求投诉双方通过法院按民事纠纷进行解决,或者双方具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也可以申请仲裁。e、坚持建立投诉处理台账,有投诉事项的登记,投诉处理的经过记录和往来的文件,处理结果明确记录,如有必要,投诉者签字确认完成处理。f、对于复杂、棘手、难以应对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积极协调,避免事态扩大。g、坚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按处理流程予以解决投诉者的问题。h、对于经核实属于质量缺陷或者问题的,要求责任单位先出处理方案,经监理、设计等单位认可后实施,完成后按规范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i、对于不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j、过时效的问题及非工程方责任第一时间驳回法。k、一次性把所有投诉的问题提出并建立对应解决办法,避免同一问题多次重复处理。

2、质量投诉处理的牵涉的法规

a、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c、《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d、《房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e、《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f、《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g、《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h、建筑工程不良行为管理办法i、各省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对应《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3、主要处理方法

a、协调法,也是投诉处理的最基本解决办法,大部分简单的问题非常适用于此法。b、现场调查法,很多投诉处理的问题需要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真相,还原现实,针对性的采取处理解决办法c、鉴定法,牵涉到主体结构的问题需要进行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鉴定,有鉴定才能确定责任单位,划分责任和赔偿d、司法程序或者仲裁,对于牵涉到一般的民事纠纷,更适合走法律程序,有双方约定的仲裁协议,还可以申请仲裁。e、加固、修补、更换、验收法,对于需要修复处理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责任单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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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郑棚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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