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综合减灾体系保卫城市安全论文

构建综合减灾体系保卫城市安全论文

构建综合减灾体系 保卫城市安全

金 磊

城市作为自适应的复杂系统,面对频发的多重灾变,很难找到最佳的安全态。在寻找城市与灾难的不可逆过程中,开启新的发现之路,打破城市运行管理中致灾的“隐秩序”,构建由专业人士和公众共同参与、刚柔并济的自适应综合减灾体系,城市才可安全。

城市综合减灾的“综合”二字体现在对灾情评价、灾害管理与处置、防灾减灾规划、城市安全设计、灾害预防机制、灾害应急预案执行乃至国民安全自护文化教育等方面。综合减灾可优化单灾种的城市减灾机理,可整合各类减灾要素功能,处理城市社会经济系统因“灾情”扰动带来的正反向发展态势,从而实现优化的灾害风险全生命周期的城市“时空”治理之策。

综合减灾设计的核心不仅强化城市的本质安全,更体现安全设计与城市设计的交叉,包括:(1) 把控住城市安全的用地结构与布局,最大限度地隔离城市的安全隐患。(2)加强避难应急场所设计与规划,提出综合防御设计原则、标准及措施。(3)构建安全可靠的城市生命线系统并与重点建筑相联系,实现城市系统总体不蚀化、建筑物可耐震化、建筑机电系统的可修复化等。(4)全面安排城市防灾绿化系统,提供更多可发展的柔性空间。(5)全面布局弱势群体使用建筑安全的防灾设计。一方面,要对现有城市建筑物(尤其是老旧住区、学校与医院、养老院及妇幼场所等)进行多灾种防御的“补强设计”;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新建建筑,尤其是超高、地下空间、超大建筑的综合安全设计评估。(6)调动市民参与积极性,真正为公众营造安心、安全、多样、舒适的宜居氛围等。

要重视综合减灾层面的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与规划,使政府社会组织公众深化对综合应急协同的认知,实现规范化行动,打通各类环节参与减灾建设渠道,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形成政府投入、灾害保险、民政救助、社区互助、社会募捐、慈善机构救济、国际救援相结合的综合保障机制。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评论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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