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中小企业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因应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出现的“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连续下滑、大量工人下岗等问题,从1998年开始,中国提出了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各级政府都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是,对于中小企业与经济增长究竟有何内在关系,以及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上究竟应该扮演何种角度等问题,目前无论理论界还是政府部门,都还存在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如果基于这些认识来制定政策,则难免会有失偏颇,甚至可能对经济发展起到消极作用。
一、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两种不同政策主张
在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政策主张。一种政策主张是,企业内部规模经济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政府应该鼓励资源向大企业集中,通过企业合并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率(如,殷醒民,1999)。但是,他们不能解释为什么各国企业平均规模越来越小的事实。既然大企业在竞争中有优势,那么结果就应该是大企业在竞争中会胜出,企业平均规模应该越来越大。这种主张没有真正理解经济增长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内在关系。我们举一个例子说明这种政策的问题所在。有人认为中国汽车产业效率低主要是因为汽车厂家规模太小。不妨按此思路作一个假设,即将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这样做应该达到了规模经济水平,并且技术也是世界一流。但是,如果没有大量上游专业化配套厂商为其提供优质零配件,没有专业化的销售商为其开拓销售渠道,没有各种专业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便利的服务,福特公司在中国的效率不一定会比中国现有的汽车厂家的效率高出多少。因此,经济效率的提高绝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别企业规模的问题,而是一个庞大分工网络的发展问题,不仅需要汽车行业内部分工和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还涉及到其它相关行业的分工发展。中国目前一些企业热衷追求进入世界500强的做法和口号,则未免将问题理解得过于简单。世界500强代表的是一国工业化的整体水平,每一个500强企业的背后都有一个涉及相关产业的庞大分工网络,而不只是单个企业的发展规模问题。
另一种主张是,政府对中小企业应该采取优惠政策进行扶持,这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共识”。这种政策主张的逻辑是,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因而政府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种逻辑的背后,大致是目前发达国家和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比重越来越高这样一个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并不证明中小企业大量出现和经济繁荣二者之间就一定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主张通过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更多地只是看到了经济增长伴随着中小企业大量出现的表象,并未看到经济增长背后内在的决定力量。我们举例说明为什么不能简单地将经济增长归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假设有两种方法可以带来中小企业的繁荣,一种是通过市场制度建设来降低交易费用。比如,建立自由创业制度、自由资本市场、自由劳动力市场,等等;另一种是国家倾力扶持中小企业,甚至以限制其它类型企业的发展为代价来求得其发展。比如,国家对中小企业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并出台一系列大幅减免其税收的优惠政策。显而易见,这两种结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大不相同的。前者会给经济带来长期的繁荣,而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也会蓬勃兴起;而后者尽管也会带来中小企业的繁荣,但却给大企业和经济结构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整体经济的效率。为什么同样是中小企业的繁荣,对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大不一样呢?其原因在于,企业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存在着简单的因果关系。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方法问题,即是用局部均衡还是一般均衡的方法来分析经济问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是一个整体,它们的经济效率是相互影响的,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可能会使经济产生扭曲,最终给总体经济效率带来损失。更为关键的是,不管是主张将资源向大企业流动还是对中小企业采取优惠政策,其本质都是计划而不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方法。因此,这种政策制定上的计划思路是很难成功的。政府真正要做的,不是规定资源向何处流动,而是为资源自由流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公平竞争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键
的确,各国中小企业的比重正进一步提高是一个无容置疑的事实。中小企业在中国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将来会在经济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问题是,中小企业比重越来越高,并不意味着驱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力量是中小企业,也不意味着政府就要通过对中小企业出台优惠政策来进行特别扶持。恰恰相反,纵观各国事实,中小企业的蓬勃兴起不仅不是政府刻意追求的结果,而且正是由于政府放松对经济的管制而出现的。中国的中小企业主要是集体和私营企业。长期以来,其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都无法同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计划经济体制在资源分配上也一直是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相对而言,中国的中小企业一直缺乏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长期处于一种劣势地位。
政府要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来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关键在于解除过去对中小企业的过分管制和一些不公正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过分依靠对其实施优惠政策。第一,各国的历史经验已经揭示,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于建立一个好的制度环境,而不是片面强调企业规模的大小。尽管中小企业的大量出现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它们都是经济自由化带来的结果。第二,政府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可能会损害大企业的利益,其机会成本会很高。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政策的做法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所谓“弱者”),政府应该扶持弱者。其实,大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特定的企业规模结构分布是人们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自由选择的结果。这种规模结构的形成过程,也是资源在既定约束条件下实行最佳配置的过程。政府不宜对此作出价值判断,并直接干预企业规模结构的形成。当然,政府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必然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种通过政府强制力量而不是由市场主体自发交互作用来改变制度约束,从而改变企业规模分布结构的做法,不一定就能提高中国整体经济的效率。也许,中小企业效率的提高还不足以抵消大企业效率的损失。但人们往往只看到政府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起到的促进作用(可以直接反映在统计数字上),而忽视其对大企业效率造成的损失(难以统计)。第三,即使政府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以直接促进经济增长,政府也很难知道究竟应该对哪些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尤其是在当今新经济高速发展的条件下,层出不穷的新兴行业需要由具有高度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在自由市场上进行各种各样的组织试验,政府既不可能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信号,也没有这种激励去把握。比如,政府目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一家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则要由政府机构来认定,这个认定标准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印度政府当年的做法应当引以为鉴。印度政府对中小企业实施倾斜政策,其中小企业是在政府主导而不是市场主导下发展起来的,结果导致印度的中小企业发展畸形化。社会制度的演进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企业规模结构的分布是在特定制度约束条件下的结果。如果政府出于某种偏好而改变制度约束,我们就不知道这种偏好会产生何种一般均衡的福利效果。
因此,政府要促进经济增长,最好的办法不是刻意扶持某一类企业,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规模,而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条件,创造一个资源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市场环境。为此,政府应该采取不偏不倚的政策,既不直接鼓励资源向大企业流动,如,通过行政力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强制实施联合、兼并或重组等,也不要对中小企业随意出台优惠政策。政府重点是进行制度建设,规范自身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增加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透明度和经济的可预期性。当然,如果现行政策和法规中确实存在对某类企业不公平的规定,是需要尽快设法消除的。这类政策不是“优惠”,而是“纠偏”,是为资源在公平竞争下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的条件。而企业规模结构的选择,应该交由市场来决定。
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
事实上,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也恰恰来自于各种各样的政府计划性干预。根据李善同等人的调查研究(1999),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主要问题是:第一,中小企业开办难。手续繁杂,表格既多又重,需要跑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费时费力,开办成本太高;第二,社会负担重。国家正式税收虽然不高,但各种收费和摊派远远超出了税收,使中小企业不堪重负;第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中小企业大多为非国有企业,虽然国家一再强调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但在实践中,许多部门,如工商、税收、治安,甚至街道办事处仍然对非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歧视的态度。有的地方还对它们进行“吃、拿、卡、要”;第四,资金严重不足。在目前已有的中小企业专项调查中,无不把资金不足列为中小企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而资金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完善而自由的资本市场;第五,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限制,中小企业难以招揽到合格的人才。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上述种种问题,其实并非中小企业所独有,而是中国所有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正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所在。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在于以下一些制度性障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充分自由创业的环境,对私有产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得不到有效地遵守;没有高效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主要成为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的手段,有人担心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会引发金融风险);劳动力的流动受到限制(户籍制度和设定编制等成为少数一些部门敛财的手段);很多部门民间资本不能自由进入(比如,最近邮政部门禁止民间速递公司从事信件投递业务);国有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政府对企业的无原则干预(如,主管部门可以随意找个借口勒令一家企业停业整顿。这已不是政府在以所有者的名义进行干预,而是公共权力缺乏制约的泛滥);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等。这些原因,才是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所在。
四、现行中小企业政策的效果分析
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于2000年7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这些措施的经济效果,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第一,属于制度性建设的那些措施,将会对中国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比如,“减化中小企业设立审批程序,不得在企业进行登记前设置前置审批”,“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行政法规”,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加快由审批制向资格登记备案制的过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技术创新”,等等。这些措施将大大促进经济的市场化,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有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动机很好,但由政府出面来做,效果却不一定理想,政府应尽量创造条件鼓励民间机构进入。比如,政府安排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等,其做法就值得商榷。为什么不可以鼓励民间企业家通过商业化的手段来发展?目前民营企业家不做的原因,是政府不让其做,还是他们不愿做?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是一个非常市场化的东西,需要真正的企业家来经营,政府显然没有这个优势,相反更有可能增加风险并降低经济效率。而且,政府更应该反思自身有什么行为失当,以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在中国难以发展起来,而不是在心态上将建立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等视为对中小企业的一种“扶持”。在中小企业有对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需求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的过度管制,就必然会出现相应的商业化机构从事这些行业。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机构发展不起来,显然不是由于这些行业无利可图,而是由于政府管制太严而造成的。实际上,政府有关文件既然要求政府创办的信用担保机构实行“政企分开”就说明这些行业实际是可以盈利的,因而这些行业就更没有道理由政府实行独家垄断,而应对民间资本放开,让真正的企业家去从事应由真正的企业家从事的活动。只有在通过市场界定产权的费用太高,使得民间企业家从事这些行业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政府才可以考虑介入。
第三,有一些政府措施,如强行淘汰“技术落后”、“质量低劣”、“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等等,则可能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后果。政府的本意是要让中小企业始终处于“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上,动机是好的,但却是一个计划经济色彩十分浓厚的做法,实行起来可能会事与愿违。因此,政府应尽量采用经济而不是计划的手段达到目的,尽量避免根据政府的好恶来干预企业行为。支配企业行为的是市场规律,能够在市场上存活下来的企业就是有效率的企业,而不论其规模大小。一些中小企业尽管“技术落后”,但却能利用便宜劳动力和管理上的优势同技术先进的企业在市场上一争高低。由于历史包袱太重等体制上的原因,一些技术先进的国有企业往往难以同这些“技术落后”的企业竞争。这个问题说明加大改革才是国有企业提高效率的出路,而不意味要通过限制对手的发展来求得国企的发展。尽管一些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低劣”,但只要价格低廉,照样可以畅销市场。尽管“污染严重”,但企业却愿意交纳排污费由别人去治理(实际上,要完全杜绝污染是不可能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可以通过主要采取经济而非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对此,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尽管一些中小企业看起来“浪费资源”,但只要厂家不是免费使用公共资源,其成本由厂家承担,“浪费”也无大碍。至于对这些厂家采取行政手段“坚决予以关闭”的做法,尽管可能会产生一些短期的好处,但其产生的长期后果则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种做法破坏了国家对保护人民财产权的承诺。如果国家“坚决关闭”的是国有企业,那当然无可非议,因为国家是企业的“老板”。但如果要“坚决关闭”的是私有或外资企业,则这种做法就是对私人产权的随意侵犯,是国家权力的滥用,应该予以制止。在中国即将进入WTO之际,政府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职能和行为模式。
总之,将经济增长的原因片面归于大企业或者中小企业发展的观点,都是一些未能经过事实检验的观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各类企业都应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不应鼓励或规定资源向何处流动,而应为资源的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的条件。中国目前的中小企业政策,有些将会对中国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有些则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有些则甚至可能对经济产生消极作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是通过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经济的不当干预。
标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中国资源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企业规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