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寅初的经济思想_马寅初论文

论马寅初的经济思想_马寅初论文

马寅初经济思想略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经济论文,马寅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24X(2002)06-0122-04

马寅初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教育家、经济学界的泰斗。他1882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1982年病逝于北京,是一位出生、成长于清朝,工作、生活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生经历三个朝代,跨越一个世纪的传奇性人物。马寅初早年留学美国,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他在多所大学从事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六十多年的任教生涯中,马寅初撰写了大量的经济学著作与学术论文。本文试从这些著述出发,对他的经济思想作一粗浅的探讨。

马寅初从美国留学归来后,在北京大学任教,在任教的同时,同财政金融界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这使他对中国的财政金融情况有比较深入系统的了解和研究。所以,早在二十年代,他对财政金融问题的研究,就卓有成效,曾先后出版了《中国国外汇兑》、《中国关税问题》、《中华银行论》等经济学著作。但在这些著作里,侧重于经济学知识的介绍。这是因为二十年代,我国学经济学的人很少,大部头经济学书籍的读者就更少,因此,马寅初就以演讲、发表短文的方式,广泛介绍经济学知识。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地发表演讲二百多次,对诸如国际贸易和关税问题、财政与信用问题、银行与货币问题、公债发行与买卖、外国汇兑和一般的经济财政学原理都作了阐述。这些演讲词被编成四本《马寅初演讲集》。二十年代,我国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迫切需要有关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际汇兑、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但我国当时却没有研究国外汇兑的专门论著。马寅初利用它在浙江兴业银行当顾问之便,搜集大量中外资料,于1925年,写成了《中国国外汇兑》一书,介绍了中外有关国际汇兑的基础知识和方法。1929年又发表了《中华银行论》一书,论述了各种银行业务,如存款、放款、贴现、押汇、期票买卖、票据交换、发行钞票等,并对当时国内银行业务的现状和问题,做了比较细致的分析。

1928年后,马寅初虽然任南京政府立法委员之职,但他主要精力仍在从事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三十年代前半期,他在上海交通大学主持经济研究所的工作,那时正遇世界经济危机日益深化,国内侧因国民党的反动政策导致农村经济破产,工商业凋敝,民众贫困,国力枯竭,中国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马寅初探究原因,写成了《中国经济改造》一书,力图找到中国经济落后的症结,谋求解决之道。正如他自己所说:“国家忧患使余有勇气担任此著述”、“不得不在此风雨飘摇局势之下,觅得一对策也。”[1]

《中国经济改造》是马寅初三十年代的主要著作,除了阐述他当时的经济思想和理论主张外,还广泛地评价了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主要流派。如:对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评论。马寅初认为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正统学派的主要学说是:1、私利与公利并行不悖;2、自由竞争;3、财产的私有。他对“自由主义学派可总评曰:功过各半。其功之处,如人类自利心之发现,实为经济界闯一新纪元,多数之人,皆为自利心所驱使始肯努力工作,未可厚非,此其一。自由竞争优胜劣败,天演淘汰,社会始有进步,此其二。私有财产制尚不存在,人类财富恐不能如今日之多,此其三。”[2]他认为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弊端有三:1、公利和私利并非一定并行不悖;2、自由竞争学说并不可靠;3、政府对若干事业有干涉之必要等等。

马寅初对国家主义学派也持赞许态度。他说:“德国历史学派,对于斯密之说,颇多批评,彼以为斯密特之所以主张自由贸易实有背景。当时英国之工商业,凌驾各国之上,彼以制造品供给各国,而各国则以食品原料与彼交换,彼将输入之原料加工制造以后,即增其值,以与人交换食品与原料。如自由贸易,利在英国,而非产业落后诸国之利。李斯特深明此理,鉴于当时德国工商业之落后,乃倡保护贸易说,以矫正国人之视听,而图国内幼稚工业之保育与发展。彼认为果欲实行自由贸易,后进国家必须采取相当政策,开展工商业,使之富强,足以与英国并驾齐驱,而后可与英国言自由贸易,在未达此境以前,则必须设关征税,毋使英国商品侵入国内市场,致令本国方在萌芽之工业,遭其摧残也。”[3]“于此可知李氏之意,以为后进诸国,必须造成工业国家,与英国立于同一水平线上,而后可与英国言自由贸易,保护贸易实为后进诸国必须采取之政策。欲培养其幼稚工业以达于成长之境界,此李氏学说之大要。”[4]

马寅初认为,斯密与李斯特两派学说,虽然观点根本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其共同之处是:

1、李斯特虽主张保护贸易,着重国家经济,但仍不废私人企业之意。其与今日所谓统治经济者,相去尚远;

2、斯密以为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决然分开。李斯特亦有此意,但以为政府对于经济制度,可以稍加干涉;

3、斯密讲求扩大财富的总额,李斯特以为财富之总额,是愈大愈好;

4、斯密主张自由贸易,李斯特亦承认自由贸易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以为后进国家之工业,必须先与先进国家立于同一地位,而后可以言自由贸易。倘后进国家之工业,已发达至与先进国家同一程度,则限制贸易之关税,即应撤除。

马寅初在分析比较了斯密与李斯特学说的同异、优劣之后,提出这两种学说孰宜于中国的问题。他认为:“今日之中国,根本谈不到自由贸易。斯密之说,实可置之不论。盖今日之中国,已成为贸易倾销之场所。高筑关税壁垒,犹不足以抵制于万一。若再主张自由贸易,是自愿为外货之尾闾,而国内气息奄奄,脆弱不堪之工业,反将因此而促其灭亡。故在中国之不能言自由贸易,实无人敢置异议。在李斯特之时,德国之经济地位,虽不及英国,然较之今日中国所处之地位,固犹高出万倍也。而李氏犹且以保护贸易为德国倡,则今日中国之对外贸易,虽加倍保护,犹虞其不及,岂复有敢倡言自由贸易者乎。”[5]马寅初说:“因此吾极端主张保护政策,以卵翼本国方在萌芽之工业,以图挣脱帝国主义者之经济锁链。故审此度彼,吾不得不对李斯特之学说,表示同情。”[6]马寅初虽对李斯特学说极表赞同,但同时又认为李氏之学说有修正之必要,他说:“李斯特之意,吾颇表示同情。不过在今日之中国,他所主张之保护政策,已不足用,吾人应另采更有效之方策以补充之。……吾人内察国情,外审潮流,深觉中国经济实有通盘筹划之必要,故李氏之学理与政策,均须加以修正也。”[7]从马寅初当时的这些思想不难看出,马寅初不是盲目地学习外国的理论,接受外国的学术思想,而是参考外国的学说理论,联系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区别的采纳运用。

抗日战争时期,马寅初发表了六十多篇战时经济研究的论文,反映了他战时的经济思想。他的战时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主张改革财政制度,从速开办所得税、战时过分利得税、临时财产税等,建立战时的税收制度。马寅初认为三十年代的财政税收制度,很不利于抗战,当时税收以关税、盐税、统税三者为大宗,而这三种都是间接税,间接税可以通过商人转嫁给贫民,如盐税,贫民食盐的消耗在食物开支中远比富人为大,因而贫民负担盐税也多。在战争时期,筹募战费,提高间接税的税率就是增加贫民的负担。一旦战争发生,海口被封锁,进出口贸易被阻,关税势必锐减,盐偏于沿海,盐税也成问题,经济金融中心如上海等地,一旦被敌人占领,统税也将没有着落。发行公债,缺少基金,惟有增发纸币,以应战费急需,则势必通货膨胀,物价猛涨,吃苦的还是贫民。所以,他主张从速开办所得税。所得税是一种优良的直接税,按所得的多少,以累进的税率收税,一遇战争,加大税率,甚至加到所得的百分之六七十也不为过。按负担能力的大小,累进收税,贫民收入少,少纳税,富人收入多,多纳税,比较公平。而且所得税不能转嫁,也不会影响物价。在战争中拿起武器直接参加战斗的多系贫民,而富有者不但不参战,而他们的存款、地皮、股票、公债等都免税,不符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公平原则。所以现行税制非予改革不可。在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马寅初于1938年进一步提出征收“战时过分利得税”的主张。他说,战时过分利得税重在“过分”二字,即因战争而获得意外收入的事业课以利得税,只限于战时实行,课以在战时获暴利者以重税,以限制其获取不义之财。

马寅初不仅提出开办所得税、征收过分利得税,1939年他更进一步提出对发国难财者征收“财产税”的主张,并且强烈要求从宋子文、孔祥熙等人开始实行。马寅初说:“中国的几户‘大贪污’,其误国之罪远在奸商之上。吾人以数百万同胞之死伤,数百万财产之损失,希冀获得胜利以求民族之快快复兴,决不愿以如是巨大之牺牲来交换几个大财神,一个握财政之枢纽,一个执金融之牛耳,将吾人之经济命脉,操在手中,……要求政府对发国难财者,从速开办临时财产税,先从大官中之发国难财者入手,令其将用政治势力所获得的不义之财,全部交出,贡献于国家,以为其余发国难财者倡。”[8]马寅初要求开办“所得税”、征收“过分利得税”和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等主张,虽然是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征税四原则和斯坦堡的政府、社会、个人三原则为理论依据的,但它符合广大人民的心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同情和支持。这些主张虽然还没有触及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根本利益,但在国民党反动集团控制下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它却反映了马寅初为国为民不怕牺牲的斗争精神。

第二,主张稳定币值,反对恶性通货膨胀。当时有人认为,战时财政的出路只有发行纸币。马寅初反对这种极不公平的主张。他说:有人以为财政的目的不外以钱换物,只要多发纸币,也就可以多购物品,岂不是可以达到目的了吗?但是这是万不得已的办法。救急的办法,舍发行纸币以外,就再没有其他办法可选吗?[3](P200)马寅初明确指出,中国如靠发纸币政策来筹划战费,元气的断丧与恢复之困难,比较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尤为甚,因为中国较德国为贫,搜刮以后,积储更难。政府如靠发行纸币方法吸收民间资财,贫民之损失较富人的损失尤其为重,实在太不公平。所以,他主张以所得税为中心之经费筹措政策,集中其负担于富人。若以多发行纸币为中心之筹措战费政策,则处处相反,使贫人负担过重。施行所得税为税制中心,既无毁伤资本之弊,而有随时抬高税率、增加收入之利。此法虽不是理想方法,但较之滥发纸币总胜一筹。

第三,战时的货币问题。马寅初除了主张维护法币统一,稳定法币币值,维护外汇平价之外,还特别注重同日本的货币斗争。他认为,中日战争除了军事战争之外还有“货币战争”。日本以各种办法控制中国金融,妄想使中国不战而屈。日本为要取得中国的资源,除了武力掠夺以外,便是用日币购买。如果中国加入了日元集团,日本尽可能用其无限量的毫无价值的日币,来买尽中国的物产,换汇购买军火继续侵略中国。马寅初认为,中国是不能加入日元集团的,加入日元集团就会在政治上、金融上都受日本的控制,等于飞蛾扑火,自投罗网。

由此可见,马寅初是一位赤诚的爱国主义者,他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恨之入骨。他的战时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主张处处以抗战为目的。他的财政、经济、物价、贸易等政策思想都是反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有利于中小资产阶级和工人、农民的,所以同当权的国民党反动派有着尖税的矛盾。

马寅初在歌乐山软禁期间,虽然政治上失去了自由,但他利用这个机会,专心致志,著书立说。于1943年出版了《经济学概论》,1944年出版了《通货新论》。

在《经济学概论》这本书中,他由于具有颇为丰富的经济实践经验,常能运用具体事例和通俗语言来说明问题,使之浅显易懂。在该书中,他对三十年代以来的各种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新理论,如一般与局部均衡论、替代理论、无异曲线、投资与储蓄、消费倾向与倍数以及其他等等理论,均有所论列。1944年出版的《通货新论》是他在软禁期间完成的重要金融货币理论著作。他通观战时通货膨胀的情况,认为中国战后经济问题的解决,必须从治理通货问题开始,通货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就无从着手。马寅初在该书中还着重论述了各国整理纸币的方法。他说:中国战后,无论对内对外,不言建设则已,如言建设,必自整理币制始,各国整理币制之方策,可供参考者有三:1、膨胀法(即消灭法)。膨胀法为德国所采用,德国膨胀之结果,将旧钞票废弃,而另发行新币。此法在德国可行,在中国则不行;2、提高法(即紧缩法),即逐渐提高法币的价值。但币值过于提高,物价过于跌落,足以招致经济恐慌,所以均非所宜。故提高法在中国可行,但不宜过于提高;3、钉住法(即贬值后加以钉住)。钉住法为法意两国所采之方法。马寅初认为此法不可用。

新中国成立后,马寅初发表了《我的经济理论哲学思想和政治立场》、《我国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四十多篇论著,每篇都是紧密联系当时经济建设中的重大迫切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的成果。1956年至1957年,马寅初先后写了《联系中国实际来谈谈综合平衡理论和按比例发展规律》和《联系中国实际再来谈谈综合平衡理论和按比例发展规律》两篇文章。在文章中,他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明确地提出了要使国民经济有计划必须对各部门、各环节进行综合平衡,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不断发展变化中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马寅初指出:“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其中一定有一个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我们要透彻地研究这个规律,要全面地了解经济情况,要预见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发展趋势,才能对各种经济成分确定计划时,做出一个好的统筹安排工作,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联系在一个国家计划之内。这个工作异常艰巨细致,可谓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只有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进行反复的平衡计算,才能比较恰当地规定出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比例关系,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修正补充。”[10]

在谈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内容时,马寅初指出,要特别注意工业与农业之间、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工农业和商业之间、生产和运输之间、进口和出口之间以及物质生产与人口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在这些部门内部和各个环节里面还有许多必须考虑到的极其重要的比例关系需要平衡,例如,在工业内部,除了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平衡关系外,还有原有工业和新建工业之间,原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之间等方面的平衡关系。只有把各个部门之间以及每个部门内部,各个环节之间以及每个环节内部的比例关系都考虑到了,这些比例关系都大体平衡了,才能说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所要求的主要之点抓住了,才能有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增长。否则,那就是对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违背,就要犯错误,欲速则不达。马寅初特别强调必须反对计划工作中时而保守时而冒进这样两种偏向,他写道:“有些经济部门,一九五五年中央提出节约的时候,曾片面地强调了各个经济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而产生了右的保守主义的偏向。相反,一九五六年上半年,当中央提出了反对右倾保守思想之后,这些部门的领导者又片面地强调了各个经济部门之间的相互促进的作用,没有注意到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发展比例,以致在工业生产中,特别是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又产生了盲目冒进的偏向。”[11]

为了搞好综合平衡,马寅初认为不但要研究和利用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而且也要研究和利用价值规律。马寅初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各种消费品,必须经过买卖方式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有买卖,必有货币;有货币,必有物价。而人定的物价定得合理不合理,就可决定买卖的成立不成立,生产与分配平衡不平衡,同时也可以决定商品的积压还是脱销。”[12]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存在,认真研究它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范围、形式和特点。以便利用价值规律来达到供销平衡的目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马寅初认为“没有计划经济,要把我国建成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能的。[13]而要搞好计划经济,不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也是不行的。只有搞好综合平衡,才能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利用;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做好物资分配、供应、销售工作;才能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和各个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度的发展。因此,综合平衡的理论对国民经济保持社会主义方向以及加快发展均有重大的意义。

从上述五个阶段来看,马寅初总是抓住现实经济领域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他所提出的解决方法往往也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并为之不懈奋斗争取,充分体现了一个经济学家为国为民的本色。

[收稿日期]20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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