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喇嘛无权确认班禅喇嘛的转世精神子女_班禅喇嘛论文

达赖喇嘛无权确认班禅喇嘛的转世精神子女_班禅喇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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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4日,达赖喇嘛在印度突然擅自宣布“班禅真正转世灵童”,严重干扰了班禅转世工作的进展。这是达赖集团在一系列分裂祖国活动屡遭失败之后,利用班禅转世,继续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又一个政治图谋。达赖集团打着宗教的幌子,在班禅转世问题上,散布了一系列谎言和谬论,必须予以揭露和澄清。

达赖喇嘛声称“班禅转世纯属宗教事务,不需中央批准”,是对西藏历史的伪造和歪曲。现存清代以来的汉、藏历史档案和汉、藏学人以及高僧大德关于藏史的著述,都记载了一个基本历史事实:格鲁派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名号都是由中央政府册封的。在清代,公元1653年顺治帝颁赐金册金印,敕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康熙帝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自此班禅额尔德尼取得了同达赖喇嘛的平等地位。从此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都必须由中央政府册封的制度。同时,历代中央政府拥有对达赖或班禅给予册封或褫革这种名号的绝对权威。清末发生褫革十三世达赖喇嘛名号一事就是明证。宣统元年,川兵入藏,十三世达赖喇嘛仓皇出走印度,清廷将达赖喇嘛的名号褫革。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中央政府着手改善西藏地方政府与民国中央政府的关系,首先开复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名号。在恢复达赖封号令中,指出:“现在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前达赖喇嘛诚心内向,从前误解自应捐释,应即复封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以其维持黄教,赞翊民国,同我太平。”其次,加封班禅额尔德尼“致忠阐化名号,以彰民国优待忠勋,尊崇黄教之意。”特别是,清代乾隆以来,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和坐床的全部过程,必需由西藏地方政府按照程序逐一向中央政府具实禀报,最终转世灵童的认定批准权集中在中央政府。年代久远的姑且不说,即使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便是由国民政府批准认定,并由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赴拉萨主持坐床典礼。而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也是由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批准认定,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赴西宁塔尔寺主持坐床典礼。以上史实表明,达赖喇嘛不顾起码的历史事实,甚至掩盖了自己转世坐床是中央政府批准的实情,不能不使人感到震惊。

达赖喇嘛狂言班禅转世“不要金瓶掣签”,违背了宗教仪轨,破坏了历史定制,也不符合十世班禅大师的遗愿。在清朝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乾隆皇帝为了更有效地管理西藏的政教事务,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规定认定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方法、程序。为贯彻实施金瓶掣签制度,乾隆特别制造两只金瓶:一只放在拉萨大昭寺,供认定达赖、班禅和各大呼图克图转世灵童金瓶掣签之用;另一只放在北京雍和宫,专供认定蒙古地区大活佛转世灵童掣签之用。按照宗教仪轨,确定达赖、班禅或大活佛的转世灵童时,都应如实禀报皇帝,请求准予“金瓶掣签”,经皇帝御览恩准后,方能选择吉日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放进金瓶内,在释迦牟尼像前,由驻藏大臣当众拈定,认定其中一人。从此,金瓶掣签制度成为历史定制。达赖、班禅和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除经禀报皇帝特准免予掣签外,都须由金瓶掣签办法认定转世灵童。实施“金瓶掣鉴”,在相当程度上排除营私作假的弊端,避免了上层贵族夺取宗教权力,造成地方势力膨胀。实施金瓶掣签制度,既体现了中央的最高权威,又显示释迦牟尼的“法断”,从而顺利地实现了达赖、班禅和大活佛名号的继承和延续。因此,从清代迄民国二百多年间,在活佛转世问题上都坚持金瓶掣签制度,随着历史的推移,愈益显现出这种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仅西藏一地就有格鲁、噶举、宁玛三派的39个活佛转世系统70位活佛通过金瓶掣签继承佛位。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在圆寂前四天,即1989年1月24日,在五省区部分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特别谈到活佛转世问题,提出“应先找出三个预选灵童,然后逐一进行调查”。“我想到在释迦牟尼跟前,采用‘金瓶掣签’的办法来确定是最好的。因为释迦牟尼是大家公认的。”班禅大师的这一席话,集中到一点,就是必需实施金瓶掣签认定转世灵童,班禅大师是虔诚的释迦牟尼的弟子,笃信佛祖的法断,表现了一位藏传佛教大师的宏愿和虔诚。

达赖喇嘛大谈历史上达赖与班禅“互为师徒,可以认定转世灵童”,是其借口“师徒”关系来达到控制班禅转世政治阴谋的大暴露。历史上,达赖活佛转世系统,连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在内共传十四辈,而班禅活佛转世系统,连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在内已传十辈,拜达赖为师仅三辈。可见,达赖、班禅之间的师徒关系并非连续不绝,而是随缘而起,时断时续。而且即使哪一辈之间建立了师徒关系,也绝不是互相认定灵童的关系。达赖、班禅建立师徒关系始于四世班禅为四世达赖传受沙弥戒。其基本含义是,达赖或班禅的转世灵童需要履行剃度、取法名、受沙弥戒等宗教手续,这就要拜比自己年长、学问高深,受了比丘戒的对方或别的高僧为师。九世班禅转世灵童官保慈丹就是拜甘肃拉卜楞寺最有声望的高僧拉科仓·吉美陈列嘉措为师的。拜师双方都必须是经过中央册封的高僧。师傅为徒弟履行剃度、取法名、受沙弥戒等宗教手续,其最关紧要的前提条件,即弟子必须是中央批准的“转世灵童”。然而从历史上看,即使在达赖、班禅存在师徒关系的时候,也绝无达赖喇嘛认定班禅灵童的先例。从上所述可以看出,达赖与班禅互为师徒,其真正的含义仅限于师傅履行宗教仪轨,并无超越中央政府权威的任何特权,更没有认定对方转世灵童的权力。最后认定、批准和公布权,属于中央政府。此外,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同其弟子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曲吉尼玛严重失和,九世班禅逃往内地,避免杀身之祸,长期滞留内地,返藏受阻,积劳成疾,最后圆寂于青海玉树。他们之间的师徒关系早已破裂,师徒情谊荡然无存。当年达赖集团坚决排斥官保慈丹为九世班禅的转世灵童,现在达赖集团又千方百计破坏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工作,何况十世班禅与十四世达赖从来就没有“师徒”关系。而今十四世达赖喇嘛叛逃国外,长期从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鼓吹“西藏独立”,破坏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十世班禅大师早就宣布与达赖分道扬镳,达赖还有什么资格侈谈是班禅的师傅呢?

十四世达赖喇嘛不顾历史定制,破坏宗教仪轨,打乱正常寻访进程,否定中央政府在班禅转世问题上的最高权威,公然在国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妄图达到控制和操纵班禅转世系统,改变历辈班禅大师爱国爱教传统的目的,这是永远不能得逞的。达赖喇嘛的倒行逆施行为,正如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言人所指出:“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他的这一行为,不仅再次把自己置于同中央政府相对抗的位置,也必然遭到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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