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征的再认识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基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征的再认识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立足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征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唯物主义论文,立足于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这里发表的两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对多年来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模式进行了反思。其实,这种努力并非自今日始。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化,大家越来越深切地感到,那种对马克思主义的简单、片面和僵化的理解不仅在回答现实难题方面显得束手无策,而且也是造成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动摇乃至否定倾向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当前,需要像列宁当年一再告诫的那样,“从头开始”,正面研究问题,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做些“正本清源”的工作,则显得尤为重要。例如,马克思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日益被人们所强调,由此就产生了这个实践观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组成部分(不仅是认识论,还包括自然观、历史观、价值观、时空观、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等)的内在联系问题,就需要逐一探讨清楚。再如,马克思当年实现的哲学革命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如何理解历史性的本质、历史和结构(所谓共时态结构与历时态结构)的关系?怎样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综合研究中进一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精神和本质特征?如此等等。

马克思主义需要有大的发展,这是现时代的大趋势。而理论的发展,要真正成为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就必须深入地探索和回答当代社会实践、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同时,亦要求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有一个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在我国一度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模式是从前苏联那里移植过来的,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书是这一模式的主要经典。虽然在向广大干部普及唯物主义基础知识方面,斯大林这部著作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从当代世界历史发展和当前我国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改革实践来看,这种模式已显得很不适应,改革这一模式是现实生活的要求。

传统哲学模式反思

斯大林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模式的基本特征是绝对的物质本体论,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世界按其本性说来是物质的,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现象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各种形态……”(《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用一句话来表述,就是“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人”完全被物质所吞没。这种“唯物质论”亦即“唯客观主义”。众所熟知,首先提出“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这个命题的是机械唯物主义者霍布斯,他将人的活动等同于机械运动,法国近代唯物主义者拉美特利同样也把人视为一架机器。为此,马克思批评这种唯物主义是“敌视人的”。

不可否认,确认外部世界的物质性和客观性是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但是将这一前提当作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就不恰当了。只要将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对照一下,就不难发现后者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思想有着重大的差别。《提纲》的第一条就批评“从前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十分清楚, 马克思反对抽象的“唯物质论”和“唯客观主义”,他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现实性作为主导原则整合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中,主张“实践的唯物主义”。

传统哲学教科书的一个重要论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在社会生活和历史领域中的“推广”和“应用”。根据这一观点,辩证唯物主义似乎只是研究自然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将它“推广”和“应用”于社会历史和社会生活后,才产生出历史唯物主义。这等于说,先有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然后才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是彼此分离的。进而,既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是其自然观在社会生活和历史中的“推广”和“应用”,那么它就是由自然观所派生的,其层次当然也就低于自然观了。据此,有人甚至主张将唯物史观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排除出去,降为普通的社会学。这样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显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的本意,其结果不是向前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向后倒退,重新返回到旧唯物主义那里去。

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观点:马克思吸取了费尔巴哈的“基本内核”和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将两者结合起来,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然后将其“推广”和“应用”于社会历史,就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说法似是而非。诚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对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予以高度的评价,但同时也指出,作为唯物主义者的费尔巴哈,“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页)。人本主义者费尔巴哈并不理解人作为历史主体的能动性,因此他不能吸取黑格尔的辩证法成果,上升到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而黑格尔虽然抓住了能动性问题,但其哲学的立足点不是现实的人的活动,所以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性,其辩证法是思辨唯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与黑格尔辩证法的简单集合,费尔巴哈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共同缺陷都是脱离了现实的人的历史活动(实践)。马克思之所以能实现哲学革命的关键就在于批判唯心史观,创立唯物史观;离开唯物史观的创立,就不可能有辩证唯物主义。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写道:“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被唯物主义地解释的时候起,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4页)人们常常引用这段话的前半段来论证自然科学重大发现对哲学发展的影响,却忽视了后半段话,即恩格斯强调唯物史观的创立开辟了哲学发展新道路这一重要思想。正是唯物史观的创立,才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实现了哲学史上的真正变革。

传统的哲学教科书虽然从物质本体论直接推导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重要原理,论证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对社会存在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理解和解释是片面的和机械的。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作为人们实际生活过程的“社会存在”不仅是客体,而且是主体,是主客体二重性的统一。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却不是这样理解的,例如在论述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自然条件时,就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外在的因素,影响社会的发展,即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例举欧洲三千年地理环境变化甚少,而社会制度却经历了多次质变为证。这个所谓“地理环境”纯粹是地理学概念,根据这种理解,自然和人、自然史和人类史是彼此相分离的。马克思则不然,他把自然界看成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强调人和自然的不可分离性,自然史和人类史的互相制约性,只要人类存在,两者总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我们从现代工业发展带来生态环境的恶化,给人类造成严重危害的事实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的思想是何等深邃。

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确认物质生活的生产是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指明人类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的发展史,这无疑是对的。问题在于生产活动是人特有的活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人,是人作为主体而进行的创造活动和这一活动的结果,绝不是无主体的“客观”活动。可惜传统的哲学教科书恰恰撇开了人和人的活动,去论证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样的“历史唯物主义”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形式上看来,似乎很“唯物”,实际上不过是抽象的物本主义。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声称他们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实践的唯物主义正是立足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唯物主义。

自然和历史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很少直接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史和自然史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往往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交织在一起,自然被看作是物质世界,人则属于精神世界,人和自然不仅彼此相分离,而且相对立。两者的统一只是一方吞掉另一方,或者将人归属于自然,或者将自然归结为某种精神实体,前者是唯物主义,后者是唯心主义。总之,旧哲学找不到人和自然相统一的现实基础。我国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基本上保持着这种旧貌,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部分相当于旧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或自然观,自然和物质大体上是相等的概念。这部分的内容无非是论述自然界的本性是物质的,物质(自然)及其运动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和活动为转移的。人和自然彼此相分离并且相对立,没有人,自然将依然故我,自然纯粹是自因的存在,人的出现对自然界“本来面貌”并无影响,等等。教科书中引用大量自然科学的新成果,都是为了加强对物质(自然)世界及其运动客观规律性的论证,这同旧唯物主义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而离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则相距甚远。

马克思当然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对人的优先性,但他没有停留在这个水平上,就此了事。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中心内容是论述人和自然的关系,但不是把自然看作外在于人的东西并与人相对立。相反,他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必须依靠自然界提供生活资料与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就自然界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它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即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形影不离的身体。人不能存在于自然之外,人的肉、血和头脑,一起都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中。一句话,人和自然具有不可分离性。与此同时,马克思又强调指出,人的生命和生活的特征不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质上是社会实践的。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同自然发生关系,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中,人是设计者、能动者,并赋予自然以能动的形态,使自然进入历史过程,变为社会存在物;从而,整个自然界就成为人的现实的或潜在的客体。由于自然界并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人必须通过劳动去改变自然,使之适合人的需要而成为人的作品。这样,自然不仅存在于人的活动之中,并且不断变成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自然史和人类史就互相交织在一起了。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自然观中,自然决非是外在于人的活动、与人无关的自因的存在,而是和人的实践活动紧密相联的为人的自然,人化的自然或向人生成的自然。

事实上,人对自然的关注归根到底是对人自身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视的正是与人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制约着人类生活和历史的自然,特别是在人类历史悲喜剧中起着重大作用的自然。当世界上还没有人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自然观。一旦有了人,自然总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是以人为参照系的,即指人所面对的并与人发生实际关系的自然。在这个意义上说,“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因为它不具有现实性。马克思批评“排除历史进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将人和自然的关系排除于历史之外,造成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好像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9页), 这是一种“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 它所反映的是人类早期思想的残余,在那时,自然界是作为异己的具有无限威力的神秘力量与人相对立,是完全脱离人的独立实体。随着工业的兴起,人通过工业同自然界建立起现实的联系,工业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真正人类学的自然界。在这里,自然界不再与人相分离,而是具有了属人的性质,或人的自然本质,两者达到了统一。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 页注)尽管人是自然进化到一定阶段上才出现的,并且只能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才能生存;但自有人类以来,自然史和人类史便互相交织而不可分离了。人类史是自然生成为人的历史,而自然史也就是在人类史中延续下去的。这样,自然就不再是纯自然的范畴,同时也是历史的范畴,因为一切现实的自然都是历史的自然。

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主要缺陷是把自然界看作是一成不变的、无生气的、僵硬的物质,停留在所谓自然界的“本来面目”上。传统的哲学教科书至今仍然保留着这一缺陷,片面地强调自然是自因的存在,是不可被创造的;而看不到现实的自然界是具有双重性的,即既是自因的,又是被创造着的。自然界就其本身存在而言是自因的,它没有起源,不是被创造的。但是就其现实性(现实状态)而言,则早就融入人的实践活动之中,打上了人的活动的印记。“本来面目”原来是个朴素唯物主义的用语,大抵指未经人改造的始终如一的意思。强调“本来面目”意在排除主观随意性,但在人的实践和认识过程中,是不可能完全排除主观性的,因为任何人的头脑都不是“白板”,总是按照主观的需要和尺度来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从而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主观性。各个时代人们的主观认识能力都是有限的,他们所描绘出来的自然图景也是不一样的;各个时代的自然图景既是自然客体的反映,又是认识主体的主观建构,是这两方面的整合,它表现为特定历史阶段上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或人们的自然观。总之,各个历史时代的自然图景都是自然按照人改变它的能力、方式和水平向人的呈现,这种已经纳入人类历史过程的自然界早已不再是什么“本来面目”了,而都是历史的面目。一味要寻找“本来面目”的自然界,只好到盘古开天辟地的的神话中去寻找。马克思在批评费尔巴哈把他周围的自然界看作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时指出,他周围的自然界实际上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人们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这样看待自然界,并没有否定自然界对人的优先性,而是以确认自然界对人的优先性为前提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虽然坚持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原则,并力求用自然的物质性来说明人性,结果却导致他的历史观对自然观的背离,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成为“半截子唯物主义者”。这告诉人们,脱离唯物史观的自然观就难免要走向反面——背离唯物主义。

人在通过劳动改造自然,塑造出“人化自然”的同时,应当注意到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由于人类劳动的自发性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平衡的破坏,造成人和自然的对立;自然反过来对人实施报复,如对森林的滥肆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芜。恩格斯早就发出过警告,人类不要过分陶醉于自己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 第517页)众所周知,现代工业的发展, 在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表明在自然人化的同时就伴随着自然对人的异化。今天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已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大问题。马克思认为不改造资本主义制度,就无法解决好人和自然之间的抗争,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才能实现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换。人来自自然,区别于自然,但永远不能脱离自然,必须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由此可见,马克思的思路不是从世界的物质性原则出发,然后推向历史领域。恰恰相反,他是从人类最基本的活动——生产劳动出发来认识、理解和把握自然和历史,特别是以工业为媒介去认识和把握不断变化着的自然界,正是大工业使潜在的自然界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变成人的现实的自然界。

对于自然辩证法也应当按照这一原则来理解。观念形态的自然辩证法并不是人对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或模写;就自然本身来说,其运动规律表现为各种自然现象的无穷尽的盲目的相互作用,只有经过科学的加工整合,才能发现和揭示出其中的规律性,形成科学定律或规律。自然辩证法是通过对近代和现代大量科学成果进行哲学层次的概括和提炼而获得的,比具体科学规律的抽象程度更高,更具有普遍性,它的产生和形成是以工业和科学技术发展为中介的。恩格斯称十八世纪的自然科学是“搜集材料的科学”,为了整理庞大的实证知识材料,凭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而必须依靠哲学的理论思维,自然辩证法就是这样的一种哲学理论思维。这种理论思维是人类在亿万次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中,历史地形成的主客体关系的内化或思维化的结果,决不是像某些哲学论著中所说的那样,是人对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或模写。自然辩证法既是自然规律的反映,又内涵着人的实践活动结构及其在人类思维中的积淀,它体现的是自然规律性和人的目的性的统一,人类实践活动前提和结果的统一,以及自然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因此,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不是相分离的,而是互相交织着的。马克思始终从人类历史过程中来理解和把握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所关注的自然界并不是脱离人类历史活动的自然界,而是以人的历史活动为中介的自然界。所以,自然辩证法本质上是人化自然的辩证法。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自然观和历史观始终是互相依存、互相统一的。不仅如此,马克思要求将自然观统一于历史观,而不是相反,因为只有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上,才能正确理解人和自然的关系。

认识和历史

马克思始终不离开人类历史活动去考察人的认识问题,传统的哲学教科书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事实上,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和认识活动是同时开始,平行发展的。历史本质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的总和,实践活动贯穿于人类历史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始终。人通过实践活动实现两个方面的对象化:一是改造物质世界,占有物质世界;二是认识世界,亦即从思想上占有物质世界,创造出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精神产品。前者是主体的物化或外化,后者是客体的内化或精神化,它们表明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历史活动和认识活动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依存,历史观和认识论同样古老,也是一致的。

起初,思想、意识、观念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物质交往,人们的现实生活、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往后,由于实践本身的分化,导致认识活动和物质活动相分离,彼此相互独立,具体表现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早先物质活动的主体同时就是认识活动的主体,随着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引起了主体的分化,物质劳动者的认识停留在经验水平上,精神劳动者的认识逐渐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当然,这只是在相对意义上说的,就本质而言,认识活动的主体和物质活动的主体还是一致的,因为物质劳动者本身也是认识的主体。但是,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又毕竟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主客体之间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创造出物质产品;后者则是主客体之间进行信息的交换,创造出来的是精神产品。两者既互相交织,又互相独立,在统一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发展着。由此可见,人类认识的发生、演化和发展始终是社会历史的过程。

首先,人的认识是在劳动中发生的,劳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它标志着人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同时即发生对自然界的意识和认识。在一般动物中,只有萌芽状态的意识和认识,从这种萌芽状态的意识和认识过渡到人的意识和认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始终受制于劳动发展的进步程度。最初是动物式的本能劳动,与其相适应的只是一种动物式的意识和认识。当时,自然界几乎还没有被人类历史进程所改变,人的意识和认识仅仅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这是纯粹畜群的意识,这里人与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36 页)原始人思维的特征是人和被认识的对象浑然未分,认识中的知识因素、感情因素、意志和动作因素互相交织在一起,个体意识融合在群体意识之中。这是最早出现的社会化意识和认识,无论从内容和形式来说,都还只是停留在外部“象”的水平上,即只能直观个别对象,不能用语言来把握存在于个别对象中的共性。原始人的这种群体意识是“前逻辑”的,没有判断,也没有推理,根本不管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同一律,它允许某一实体在同一时间存在于两个以上的地方,允许人与动物或物体、单数与复数、整体与部分等同划一。在原始人的思维中,主体既是他自身,又是与其互渗的他物,具体表现在原始宗教和神话传说中,原始人相信自身直接就是其图腾崇拜的那个动物,天地万物都具有人的属性,并和人具有同样的心理功能。在这样的意识和认识活动中,不存在纯粹是物体形状的形状,纯粹是客体图像的图像,纯粹是自然现象的现象,因为客体的形状和属性是和主体的知、情、意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客体属性被主体化了,主体的属性也被客体化了,主体性与客体性直接同一于原始人的思维中。图腾崇拜正是体现原始思维中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直接同一:一方面图腾崇拜是原始氏族主体的自我意识,是血缘关系对象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图腾崇拜本身又是一种对象意识,只是其中包含着氏族主体的特殊的拟人化的成份而已。这种情况说明,在当时实际生活中,主客体虽已开始分化,但在原始人的观念中尚未完成这种分化,表现出原始人在自然面前的无能为力状态。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同自然抗争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导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公社制度的解体,血缘主体就被个体主体所取代了;于是,建立在氏族基础上的图腾崇拜就转向对人自己祖先的崇拜,这一变化表明人们的眼光从动物王国转移到人自身上来了。对祖先的崇拜实质上是早期人类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它的出现意味着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在某种意义上的分化,标志着原始人已经意识到主体和客体的某种区别;这种观念上的分化促进了原始思维向文明人的思维过渡。很清楚,原始思维是人类认识史的源头,从原始思维过渡到文明人思维的过程,归根到底是人类劳动发展的结果,人类认识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和劳动发展史是同步进行的。

个体认识的发生和人类认识的发生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现代生物学重演学说和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都证明个体认识发生——从婴儿智力到成人思维成长发育的全过程——是人类思维发生和发展过程的“重演”。恩格斯指出:“正如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的肉体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一样,孩童的精神发展是我们的动物祖先、至少是比较近的动物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只是这个缩影更加简略一些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517页)如果说, 人类原始思维中主客体的分化是劳动发展的结果,那么,婴儿思维的发育则是其活动或动作发展的结果。初生的婴儿处于自我与外部世界浑然一体状态,既没有“自我”的个人,也没有自我以外的“客体”,一切被他感知的事物都以其身体的活动为转移。根据儿童心理学,幼儿要到五六岁才能脱离主客体原始同一的状态,其智力的发育决定于生活环境;学龄前的儿童基本上生活在狭小的家庭圈子里,开始只会叫妈妈、爸爸,学习讲最简单的生活语言。尔后进学校,接受社会文化教育,在和成年人的交往中,更多地受到社会的熏陶;随着儿童生活不断走向社会化,渐渐地学会运用语言符号系统和思维规则,思维发育日趋成熟,最后达到了成人思维的水平,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儿童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由此可见,个体认识的发生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不仅如此,一切个体人的认识活动本质上都是社会性的。因为任何个体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其认识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

不仅人类认识和个体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是社会历史性的,人们认识的动力、认识的工具、连同人自身的认识器官以及认识方法等等,也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总而言之,作为思维科学的认识论是一门历史的科学。

旧唯物主义将认识活动归结为直观的反映,这种反映论是被动的、单向性的,它抹煞了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使得主体消融于客体之中。实际上,人的认识是以主体为主导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本质上是实践论,实践既是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又是人对外部世界的思想把握,即将“自在之物”转变成“为我之物”,它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反映,而是包含着主体的建构。一切观念的东西都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实践活动不仅是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第362页)这说明,认识活动始终是社会历史性的活动, 毛泽东在《实践论》的篇首就强调了这一点。我国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尽管也讲“能动的反映论”,却始终没有注意认识活动的社会历史性,其缺陷是十分明显的。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外在的客观尺度和内在的主观价值尺度、自然尺度和社会历史尺度二重性的统一。实践本身又是不断发展的,何况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无限宇宙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和存在物。因此,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相对的。人们在每一时代的认识水平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任何个人的认识就更要受到历史的局限了。将某个历史人物的认识和理论当作认识的“顶峰”,这是形而上学的独断论。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上来审视人的认识运动,一切认识都是非终极性的,它将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地自我超越,没有极限和终点。通常将绝对真理表述为相对真理总和的观点至少是不确切的,因为“总和”意味着有一个终极真理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一再声明,他们的学说并没有结束真理,而只是为认识真理开辟道路,——真理永远是开放的体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应当是科学地阐明自然、社会、人三者的统一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立足于唯物史观的高度,并以唯物史观为核心,才能深刻地揭示出自然、社会、人三位一体的关系。同样,只有以唯物史观为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组成部分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标签:;  ;  ;  ;  ;  ;  ;  ;  ;  ;  ;  

基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征的再认识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