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新女性”话语与“现代女孩”代言人丁玲_丁玲论文

中国近代“新女性”话语与“现代女孩”代言人丁玲_丁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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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新妇女”话语

自清末以来,有关“新妇女”的话语在中国就层出不穷,但其内涵随着时代的变迁有所变化。本文把时间限定于清末以后直至中日全面爆发前为止的这一时期,在对这一时期“新妇女”的话语进行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妇女”议论的变化,将其划分为五个时期。

A.“贤妻良母”时期(清末~) 1897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女学》以及《倡说女学堂启》中为了“富国”提出女子教育的必要性。为达到培养优质国民的目的,他非常重视妇女作为母亲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要求她们“相夫”、“教子”①。陈东源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将此看作中国“贤妻良母”思想的开端②,虽然学者们对这种看法仍有异议,但大家几乎都承认此时期开始为了建设现代民族国家而要求妇女担负起新的作用。如金天翮就为创造“新中国”而要求作为“新国民”的“女子”③。自1900年代中期提倡“贤妻良母”的话语成为主流。比如,1907年清王朝公布的《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表明“女子教育,为国民教育之根基”“欲家庭教育良善,端赖贤母”,而以“相夫”的妻子与“训子”的母亲为女子教育的目标,《顺天时报》、《东方杂志》等同时期的报刊上也有许多“贤妻良母”的主张④。

这种“贤妻良母”思想,不应被误会为“中国女子教育中的传统思想”⑤,因为它是吸收了同时期日本女子教育思想而形成的。日本的“贤妻良母”主义就是,1900年左右“在民族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为了规定民族国家中的女性角色而确立的现代思想,也就是说“在儒教的理念上”,“曲折接受”了“西欧现代的女子教育观”⑥。它的特点在于重视女子教育以及科学的家庭管理技术等。不过,晚清的“贤妻良母”思想确未否定儒家道德以及“传统大家庭”,所以不久就招致了否定它的话语形成趋势。在1910年代后半以《新青年》为中心,诸如高素素在《女子问题的大解决》一文中就批评它不过是造成“多知识之顺婢良仆”等等⑦,将其作为“封建思想”加以否定的论调急速增加。但“贤妻良母”思想在中国并没有消灭,在否定“传统大家庭”而提倡“现代小家庭”以后,它也依然保持一定的势力,同时产生出“新贤妻良母”、“新贤良”等新话语和新内涵。1920年的《北京益世报·女子周刊》以及1940年的《新妇女》都“主张贤妻良母”,1935年《妇女共鸣》杂志也刊出“贤良”问题专号,提倡“新贤良”⑧。

B.“娜拉”时期(1910年代中期~) 在否定“贤妻良母”的同时被提倡的“新妇女”形象就是“娜拉”。胡适在1918年的《新青年》易卜生专号上,称赞敢对嚷着“最要紧的,你是一个妻子,又是一个母亲”的丈夫回答“我是一个人,正同你一样”之后离家出走的娜拉,并主张造就“自由独立的人格”来“维新革命家庭与社会”。同年胡适又论述了美国妇人的人生观是“超于贤妻良母”的⑨。他的呼吁引起了广泛的注意,例如,叶绍钧在《新潮》上写“女子被人把‘母’‘妻’两字笼罩住就轻轻把人格取消了”,高一涵也在《晨光·女子参政论坛》上指出:“中国女子的‘人生观’只在做‘良妻贤母’”的话,“不过是男子的附属品”,“男女既然通同是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谋自由独立生活的天职”,妇女应该有“离开家庭,出去做社会的事业”的“新人生观”⑩。

但是,当时的中国把娜拉出走的“家”理解为“父亲的家”,不是“丈夫的家”。1919年,胡适在《终身大事》中塑造了一个背叛死守传统的父母,坚持“自由恋爱”跟恋人出走父亲家的新妇女形象(11)。郭妙然也在《新妇女》杂志上发表《新妇女与旧家庭》,(12) 强调:“新妇女是有完全人格,为社会上一个有用的人。”而“现在中国式的家庭”是“社会进步的障害物”,“家长的权力,大半和专制魔王一般”,“仍旧拼命把三从四德、贞操节烈去教训他们家里的女子”,所以“新妇女与旧家庭,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一定要把旧家庭的制度完全破坏”,“建设新家庭”。为此,必须要家长的觉悟,以及“已觉悟的妇女”“感化旧家庭”。这样,“离家出走”在当时的“反儒教道德”“反家长专制”呼声中,就被认定是一条摆脱“封建之家”,实现婚姻自由、自由恋爱以及“新家庭”的道路,之后如赵五贞、李欣淑等模仿“女英雄”娜拉的妇女不断出现。1916年陈独秀主张“男女社交公开”,由此也产生了男女平等教育的提倡。1918年与谢野晶子《贞操论》被周作人介绍到了中国,受其影响的男性知识分子认为贞操应该是以由“自由恋爱”产生的“灵肉一致”为前提,在他们中相继出现了对只强求妇女贞操的批判(13)。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大多数人相信了只要实行婚姻自由以及男女的社交和平等教育就一定能产生“真挚的爱”的“自由恋爱神话”。另外,他们还确信离家出走与社会和国家,也就是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密切有关。离家出走被认为能促进“我国的进步”,邰光典、宝贞的《新家庭》中就强调中国所必需的是“非政治革命,乃社会革命,更进一步说,即家庭制度的改革耳”(14)。

邰光典、宝贞所说的“新家庭”是指由“父母子女”构成的“小家庭”,“成立于男女之恋爱”而父亲“代表全家”、母亲“主持家事”的家庭形式,跟“束缚子孙之自由”、“专制主婚”的传统“大家庭”不同。易家钺在《家庭与婚姻》中说:虽然最终以由男女的“自由结合”消灭家庭形式为理想,但在现阶段还只能追求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平等关系”的“一夫一妇制”的“现代小家庭”。李光业的《家庭之民本化》中主张:“现代所谓觉悟的妇人”虽然“蔑视家庭”,但要“自觉其在家度中天职的重大”,努力改造家庭(15)。可见,“五四”新文化人虽然对“新家庭”夫妻角色的看法不尽一致,但在否定“传统大家庭”与提倡“现代小家庭”上意见几乎都一致。这里所说的“现代小家庭”是,共通于西欧19世纪以来的“现代家庭”。这种“现代家庭”虽然后来有些变化,如部分容忍妇女在社会里工作等,但其男在公共领域、女在家内领域的性别分工规范基本上还是维持至今(16),女性主义把它也叫做“现代家长制”,认为它是为维持现代民族国家所需要的“国家装置”,有些人把“现代小家庭”里的妻子角色叫做了“新贤妻良母”(17)。

然而,离“传统大家庭”出走的娜拉,或建设“现代小家庭”的娜拉,在现实中却面临了许多困难。鲁迅在1923年就提出了警告,认为没有经济权,出走的娜拉只有堕落与回家两条路好走。不过如曹聚仁后来在《娜拉出走问题》里所说那样,当时这个警告还没有引起大家的充分注意(18)。之后鲁迅也在《伤逝》中描写了建设“现代小家庭”的妻子的困境,这跟冰心在《两个家庭》中歌颂“现代小家庭”以及其中“新贤妻良母”的作用形成鲜明的对比(19)。

C.“职业妇女”时期(1920年代中期~) 一直要等到20年代中期以后,走出“传统大家庭”后的或走进“现代小家庭”后的问题才成为中心议题。1927年《世界日报·蔷薇周刊》主编(袁)君珊认为:娜拉离家后的问题是经济上独立生活,建立自己和社会所追求的新家庭问题;劳动是取得经济独立的条件,并且劳动必须是为她自己的、自主的劳动(20)。共产党妇女部长向警予在《中国知识妇女的三派》中把知识妇女分为三派:1.主张夫妻平等、一夫一妻小家庭圆满幸福的“小家庭派”;2.以生活独立与社会服务为本,从事于教育、实业、宗教界的“职业派”;3.喜欢自己绝对自由和绝对快乐,对现社会不满,以自由恋爱为目标的“新女青年”的“浪漫派”;并按价值的高低排列为2、1、3的顺序,认为2派的“地位之变迁(出家庭入社会)”有重大意义,但一旦获得社会赞扬后会趋于保守,1派所取的“小家庭”比“大家庭”更有历史价值,但家庭分工是“活埋女子的坟墓”,3派最危险,但如能觉悟可能成为“妇女解放社会改造的前锋”(21)。

在当时的中国,一方面中等教育以上的妇女人口从1916年的0.8万人增加到1929年的5.8万人(22),但另一方面,妇女的职业除“女教师、医生、产婆、护士、女工”以外,社会里接受妇女的场所极小,能成为“职业派”的数量自然有限制,君珊所要求的自主劳动谈何容易。为此,到了20年代中期,向警予所说的“职业派”实现“经济独立”的呼声高涨,与此同时,对不想成为“职业派”的“小家庭派”,以及只怀不满、牢骚的“浪漫派”批判也不少了。其中主张“经济独立”的言论最多,现举一例:木行的《新的倚赖观——请一部分新女性觉悟》认为,现在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妇女“仍旧仰赖男人”,“少数女人在那里唱高调:什么经济独立呀,提倡女子职业呀”(23)。这一时期希望“经济独立”的女性言之多,与以男性言论为中心的“娜拉”时期相比,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尤其是年轻的知识妇女,在希求成为“职业派”实现经济独立的同时,对“小家庭派”的反感相当强烈,如君珊《告北京觉悟的妇女》认为,大官僚如熊希龄、顾维钧等人的夫人不过是“贵族式生活里面的太太”而对她们加以批判(24)。1927年卢伯玮也在《从“五四”解放到现在的妇女》(25) 中指出,“五四”以来的“七、八年间女子解放成绩,只算是从外表上只换了一些新的束缚”,产生了“二派”:一派是“从严封密闭的牢笼里挣扎出来”却落到第二网,“天天骂婚姻专制,又陷入恋爱的坑堑;时时谈人格平等,又忘不掉择富贵英俊而事之的虚荣;口口说经济独立,更不肯减低逐时好奢的消耗,去求一点谋生自立的能力”,另一派是“觉悟”的妇女,虽然有力量打破“新旧束缚”,但只做消极反抗而不做积极改造,“痛恨新式和旧式的结婚,于是就决意永不适人”,永远抱有“苦闷”。卢伯玮非难的“觉悟”派也就是向警予所说的“浪漫派”,对她们拒绝结婚担忧之声一向强烈(26)。

虽然“觉悟”派要求改造家庭的声音不少,但是如鲁迅《伤逝》中描写那样,建设“相互扶助”的理想家庭跟成为自主的理想职业妇女一样困难,况且家庭和职业的两立谈何容易?这样,“浪漫派”始终摆脱不了“苦闷”。其主要的原因是,对“现代新家庭”中夫妻角色看法的差异日趋表面化,但“在家的天职”、“母性之爱”等主张以性别来分工的话语仍然占多数,再加上人们对这些主张与要求成为“职业派”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妇女在家庭里和职业上有双重负担的问题,几乎毫无认识。

D.“摩登女郎”时期(1920年代末期~) 被向警予称之为“浪漫派”,又被卢伯玮说成是“觉悟”派的苦恼不断的“新女青年”,自20年代末起急增(1932年中等教育以上的妇女为10.7万人)(27),人们把她们看作“摩登女郎”、“新女性”,对她们说三道四。云裳在《论摩登女郎之所由产生》中把“摩登女郎”分为两种:一种是新式女子,她们“具有充分的科学常识,合乎现代革命潮流的思想,改革旧制度建设新事业的行动方面的毅力和勇气,健全的身体,勤俭而能耐劳的习惯和气质,慈爱为怀的母性”,另一种妇女,则被抽象成是用烫发、口红、香粉、高跟鞋、电影院、对方不明确的怀孕、玩弄男性等等象征性名词来描述的对象,一般来讲“摩登女郎”多指后者。“摩登女郎”从“有闲阶级”波及到“中产阶级”,引起“娼妓的蔓延”,产生了“什么舞女呀,按摩女呀,女招待呀,女店员呀”等变形娼妓。“与其说是女子解放,毋宁说是女子地位的益趋堕落”,走向了“自杀”、“追求享受”、“玩世报复主义”的道路。社会“认其罪过都在女子”,但原因是“男子方面玩弄女性的心理与女子方面无抵抗的受玩弄”,以及妇女运动“缺乏中心思想”,“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也苦恼,就算高唱“女子应受教育”也没用。(28)

这样的“摩登女郎”从20年代末起就被新感觉派的小说所描写,例如刘呐鸥笔下的“摩登女郎”是一种令男性感到“魅力与危险”的存在,她们樱桃红唇、酥胸丰满,行动大胆、直截了当、无拘无束(29)。到30年代她们被当作“新女性群电影”中的女主人公博得狂热的追捧。从电影明星成为共产党员的陈波儿认为,这些电影受欢迎的理由有四点:1.“男性中心的社会”把“女身人体作为美的对象了”;2.“为适应男性社会的爱好像变了女性的天性”;3.“觉悟一点的女性”对现实不满,“又没有力量抗争以谋自由平等”,于是对“她们苦闷的象征”的主人公“热狂地同情”;4.再“进步一点的女性”与男性“在社会同争职业地位”,但是“资本家的取用女性也无非贪图女性的工资低廉”,因此“女性中心的新工业——电影,就被一般不明真相的女性们认为是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唯一职业对象”(30)。

言论界对“摩登女郎”的评价非常苛刻,少梅在《对新妇女的希望》中认为新妇女被讥笑、受批评是自身的过错,要求她们不学“欧化、赶时髦、出风头的思想”,并呼吁打破虚荣心、摆脱依赖性,而实现“人格提高”和“独立谋生活”。静《关于摩登女子的检讨》也指责:“摩登女子”掩饰了“不健康的病态”,以“弱风”为尚,“故作娇态以引诱异性”,但“遇到能出风头的事,是决不后人”,“目的仍然是异性和金钱”(31)。“职业派”的谈社英主编的《妇女共鸣》杂志,对“摩登女郎”的责难尤其强烈,这大概是因为自负妇女解放运动一向以她们自己为中心,更害怕“摩登女郎”的存在会诱发对整个妇女运动的攻击吧,认为“摩登女郎”是造成“个人人格堕落,破坏家庭幸福,社会风气安逸”的“社会的消耗者,家庭的寄生虫”,也是“妇女运动的障碍”(32)。若曾也在《理想中的伴侣》中批判说:即使是恋爱结婚,“结婚后的女性,烦闷抑郁”的并不少,其原因第一是“摩登女郎”受到“虚荣的影响”而只追求“物质的要求满足”;第二是她们“惑于感情”、受“外表的引诱”、要满足“性的要求”;第三是不能自立而“赖结婚为衣食的寄托”(33)。对“摩登女郎”的苛刻责难虽然基于各种思想,有“贤妻良母”派的,也有“小家庭派”的,还有“职业派”的,但是各种非难里几乎都频繁地使用同样的词语(34):“堕落”、“享乐”、“安逸”、“寄生”、“颓废”、“虚荣”、“奢侈”、“感情用事”、“外国奴隶”、“性商品化”、“娼妓变形”等等。被非难的表象具体来说有四方面:1.外貌(非难其穿旗袍、烫发、涂脂粉、抹口红、穿高跟鞋、追求时髦的形象);2.行为(非难其跳舞、泡电影院剧场、出入男性房间、参加集会的行为);3.婚姻与恋爱性爱(非难其坚持独身、否定家庭、拒绝养育儿女、与男人同居、婚外妊娠、故作娇态、搞同性恋等行为,认为她们只求满足性欲、恋爱至上、只重外貌、喜欢愚弄男性、主张开放卧室等等);4.消费(非难她们追求舶来品、化妆品、佳肴美酒等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其实哪一点都不是值得大兴讨伐的罪孽,或者说是不该只归为妇女的罪过。但遗憾的是,几乎听不到“摩登女郎”对这些非难的反驳声音,她们只能用身体表象、实际行动与群体风俗表示身体、行动、婚姻性爱等自主的希求,她们因此招致了种种非难,而被非难的种种其实是对当时社会性别观的勇敢挑战。

当时的言论界为了克服“摩登女郎”的问题指出了两个新的方向:第一方向提倡“新贤良”;第二方向主张“私有财产社会制度”的变革,把“劳动妇女”看作“新妇女”。

1935年《妇女共鸣》(国民党系)杂志刊出“贤良”问题专号,提倡“新贤良”。女主编李峙山主张:既反对“牛马奴隶式的贤妻”,又反对“助手式的新贤妻”,而要有“贤夫良父”才能赞成“贤妻良母”,其条件是:1.夫妇平等;2.夫妇互谅、互爱、互慰、互助;3.共守贞操。同为女主编的谈社英指出:不顾家庭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能走上社会、履行对国家民族责任的才是“贤妻良母”;目前只有1%~2%的女性走上社会,现在却要她们回家,这种主张简直是“自杀政策”(35)。蜀龙在《中国挪拉们往何处去》中也论述道:“家庭生活不一定是可咒诅的东西”,“在家庭中同丈夫争平等地位”是真革命。“自然,两性生活是挪拉生活的一部分,挪拉还有其他的重要使命”。(36) 虽然《妇女共鸣》并没有把妇女的作用局限于家庭之内,而是强调妇女的社会作用及经济独立应并行不悖。但是,“新贤良”的倡议立刻就遭到反驳。作为反对者的是聚集于《妇女生活》(共产党系统)旗下的年轻知识妇女,如罗琼的《从“贤妻良母”到“贤夫良父”》和璧如的《智识阶级妇女三种不同的人生观》等,虽然将走上社会取得经济独立作为女性解放的大前提,这一点和《妇女共鸣》是相通的,但强烈反对将妻母责任作为女子的天职,因此反对提倡“新贤良”,认为《妇女共鸣》是主张“妇女回家”的(37)。

这样,第二方向就得到了年轻知识妇女的共鸣。在当时的状况下,她们的这种判断可以说有其妥当的一面,因为《妇女共鸣》的主张里仍旧有浓厚的性别角色分工意识和贞操意识等,并不否定“现代小家庭”的基本性别规范,同时,还没有提出实现“贤夫良父”而克服妇女双重负担等问题的具体道路。但也有遗憾的一面,因为提倡“贤夫良父”是相当可贵的,如能进一步探讨这一提法,就会辨明一系列问题,如两性在家庭和社会的关系、男性的家庭作用、母性与父性之间的关系、家务育儿的价值等等,会为改革中国以及西欧的“现代家庭”规范提供可贵的思考,但在当时都未及展开议论。

E.“劳动妇女”时期(1930年代初期~) 主张变革“社会制度”、解放“劳动妇女”的话语其实早就存在,例如1926年《妇女之友》发起人张挹兰就呼吁:女子要为“国家的解放”和“自身的解放”做出努力,把“万恶的社会制度”铲除净尽,同时不要忘了“渡着牛马生活的苦女同胞”(38)。这样的主张不久就被认作是解决“摩登女郎”问题的一条路子。1929年的一篇名为《三八纪念与今后的妇女运动》文章说道:“男性中心的社会”里妇女没有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上的合适地位,其根本的解放不是“小姐们”所说的社交、恋爱等方面的,而是应该以“劳动妇女的解放”为目标。第二年,石癨在《新妇女的胜利》中指出:虽然新妇女在“服饰”、“化妆”、“交际场”、“两性性爱舞台”等等方面取得了胜利,但真正光荣的胜利是“投入劳苦群众中,和民众合作”去“改造整个社会制度”。1935年何华也在《献给时代的妇女》中要求改革“以男性为中心的私有财产社会制度”(39)。

这样,“劳动妇女”被更多的人看成了“新妇女”。凌鹤的《谈谈与妇女问题有关的几部中国影片——从1932到1935》称赞1932年上演的影片《三个摩登女性》说:它描写出“高贵的风流寡妇”、“追逐恋爱的女学生”和“努力于社会变革的女工”,并评为“女工才是最现代的(摩登的)女性”,因此可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电影(40)。写作电影《新女性》剧本的孙师毅也在《新女性作意》中认为:社会变动产生了大批“独立生活的妇女”,就是工厂的“劳动妇女”以及小资产知识妇女,但是,社会上取代封建道德的新恋爱道德尚未确定,物质方面的享乐追求又在加速,尽管“性爱的要求”是本质性的东西,但在现行的婚姻制度下,美好的生活理想只能成为泡影,因此知识妇女便免不了“时代的苦闷”,影片中的“劳动妇女”才是新的形象。实际上,影片中的“劳动妇女”是被“女英雄”化了的典型,与引起妇女们同情的“摩登女郎”相比,没有内面描写,也缺少真实感。但是恐怕正因为并不了解“劳动妇女”的现实情况吧,在无法解决“时代的苦闷”的妇女们眼里,“劳动妇女”几乎成为导向新天地的引路人,与她们一起争取解放就是被认为“新妇女”们唯一的道路了(41)。

之后,偏向于第一方向的国民党系《妇女共鸣》里也导入了第二方向的主张,比如沈黎虹的《现社会女性之意识的醒觉》认为:现在是“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的帝国主义的时代”,“要真正的解放女性,就该先从解脱榨压女性的社会桎梏着手”。梅魂在《娜拉的时代》中也指出:娜拉的欠缺在于“只有个人的觉悟而没有社会意识”,“娜拉”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现社会的制度”(42)。共产党系统的《申报·妇女园地》与《妇女生活》杂志更加强烈主张妇女应尽力于:1.解放劳动妇女;2.改造男性中心的私有财产社会制度;3.民族独立运动。对这派妇女来说,否定家庭而实现经济独立是为了妇女得到解放最重要的,而在现实中却总是痛感要获得令人满意的职业真是至为困难,大概是在这种走投无路的封闭气氛中她们才会对这三种主张寄托了热切的期待(43)。但是,前二种主张恐怕是跟“新妇女”迫切的现实问题有距离的、带有梦呓色彩的主张,后一种主张也并不是直接解决性别问题的。总之,上述三种主张实质上会推迟妇女解放思想及运动的发展,而且性别问题往往会被党国的逻辑湮没。与此同时,这派妇女也往往对于在现实生活中不得不承担妻子母亲责任的女性,不仅用“回家”之词断定为败局,更有将此“思想落后”归为女性个人过错之嫌(44)。

丁玲早期作品中的“摩登女郎”

丁玲14岁迎来“五四”运动,她参加了断发等革命活动,在有进步思想的母亲的协助下,解除了包办婚约,进入上海共产党领导的平民女校等学习。后来她与胡也频同居,开始了她的小说创作。1930年她加入左翼作家联盟,从而倾向于左翼文学。在当时的人眼中,丁玲的形象具有多面性:1934年,丁玲被上海的《良友画报》评选为“标准女性”之一。丁玲的“文学天才”以及宋美龄的“相夫贤德”、胡蝶的“名闻四海”等等被选作为妇女的目标(45)。同年,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新女性》以描写年轻知识妇女的苦恼而博得好评,影片中,女主人公写小说出名等情节,让人不由得联想到丁玲。1937年,“文艺界之丁玲”又作为“有价值之妇女”,即“能为社会服务且在家庭或社会作个与男子平等之人”,跟“政界之宋庆龄”齐名(46)。

丁玲早期的即“左转”之前的作品,所描写的多是现代中国“新妇女”的苦恼,更准确地说就是“摩登女郎”的苦恼。如前所述,被当时广泛的言论界几乎一致严厉批评的“摩登女郎”,本是从都市文化中大量产出的新型妇女,其中有不少是在身体、行动与恋爱性爱方面追求自主,为打破在传统大家庭以及现代小家庭中的性别意识、性别角色分工与性爱规范等探索和奋斗,富有挑战精神的年轻知识妇女。但是,她们既没有足够力量打破儒教道德以及现代家长制的规范和束缚,也找不到有效的打破手段或具体的解放道路,而且,其挑战又往往落入都市商品文化的窠臼。更可悲的是,主要为了“摩登女郎”对基本肯定民族国家建设以及现代小家庭性别观的人是很危险的缘故吧,“五四”时期的进步男性自不必说,就是在从前辈女性主义者那里,也得不到一点理解与支援,反而遭到和封建势力同样的责难,为此,她们几乎无法获得在话语上表现出自己性别观的空间,只能用一种身体表现来反抗当时的性别规范。由于早期的丁玲本身就是一个“摩登女郎”,所以她对“摩登女郎”的苦恼有体贴入微的体验,并在创作上给予更富同情的表现,这在丁玲也可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

将丁玲的《梦珂》(1927年秋作)以后的早期作品,解读为描写“新妇女”苦恼的论述早就有过,但比较笼统。在此对她的处女作到《野草》(1929年5月作)为止的14篇小说中符合于此问题的10篇进行重新解读,其中包括《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暑假中》、《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自杀日记》、《岁暮》、《小火轮上》、《他走后》、《日》和《野草》(47)。这10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受过教育的年轻妇女,离开传统大家庭在城市里过着现代化生活,不再受来自父母的旧式婚姻的约束,实行男女社交公开和自由恋爱,即使在“现代新家庭”中也不想做“贤妻良母”,而且没有孩子的累赘。同时,她们并没成为杰出的职业妇女而活跃于社会,也没有参加社会的组织或妇女运动。作为“摩登女郎”的她们的行动大胆而直截了当,在恋爱与性爱方面的表现也相当直爽,会令男性感到魅力或迷惑。她们在表面上似乎享受自由和快乐,其实对现社会抱有不满,但只能做消极反抗,永远不能从“苦闷”解脱出来。在这些女主人公们的身上都能找到本文上节所论述的“摩登女郎”的特征,也能找到丁玲自己的影子,丁玲通过这些小说描写出来的可说是“摩登女郎”的姿态、意识以及苦恼。如同上节所说那样,“摩登女郎”受到各派的一致攻击,几乎没有找到发出自己话语的空间。虽然新感觉派的小说也描写了“摩登女郎”,但其形象是由男性视角创造出来的,而且主要着墨在外表上,并没有挖掘到她们的内心。这样,丁玲就成为了“摩登女郎”的极少数代言人。

从这10篇小说来看,“摩登女郎”们的“苦闷”集中在职业和恋爱两方面的:尽管她们为获得理想的职业或恋爱做勇敢的探索和自主的奋斗,可是一直得不到令自己真正能满足的职业或恋爱,终于在社会尤其是其性别观的有形无形的压力下,她们也看不清自己能满足的职业或恋爱究竟是什么,并且不得不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或资格获得理想,因而简直不知打开困境的出路或手段,况且要实现理想的职业和家庭的两立感到无比困难。周围的朋友们,男的不能真正理解这些苦闷,女的虽然有共通的苦闷也不知打开方法而或挫折或投降,几乎没有力量帮助女主人公们或没有条件携手奋斗,由此她们的苦闷更加深刻。

先看有关职业方面的具体情况。在《梦珂》里,主人公梦珂从美术学校中途退学后,由于既没有“办学校,兴工厂”的才能,又没有“做那病院看护,那整天的同病人伤者去温存”的耐心,尽管喜欢“小孩们”却不能忍耐保姆的待遇而为此苦恼。她最后立志做演员成了明星,但还要为只是跟“妓女”同样的“欲望”对象而继续苦恼。在描写小学女教师们的《暑假中》,她们虽然想拒绝不能令自己满足的结婚,但由于拿不准小学教师的低薪可不可维持自己的生活而感到不安,同时对现在的工作是否真正值得继续做下去抱有困惑。《小火轮上》的主人公也是小学教师,她的男朋友寄来的书信被学校拆开,她为了和男朋友约会而请假,终于被解雇。

这些女主人公们都不愿意走进依靠丈夫的婚姻生活,期望经济独立。但如果拒绝性的商业化,妇女能选择的职业就极少,即使得到了也只能是束缚多或不安定的职业。而且,她们虽然受过教育但并不是“女英雄”,在容纳妇女的职业和自己的能力都有限的情况下,她们自己也不知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而不断苦恼。但之后的作品中,这种情况稍有变化,女主人公开始知道自己的愿望或理想,可是还不知道实现理想的具体道路,同时感到为克服现实社会中的困难自己的力量实在渺小,因而仍然沉溺于伤感、无为、厌倦的生活中。

在《自杀日记》里,想当作家的伊萨为卖不出去文章而感到焦虑,可是在走投无路而陷入对所有事情的嫌恶感中,她想自杀却死不了,最终把自己的日记交给房东以代替拖欠的房租。《岁暮》中的女大学生,因为共同生活的好朋友热衷于男朋友,不得不过着寂寞的岁暮,她写日记表明决意:从新年起要改变自己懒惰的生活,成为理性的人,每天早起就学英语。《日》的主人公生活在被“帝国主义国家”“半殖民地化”的城市里,尽管同情工人、娼妓等穷苦人们,但自己却过着无为、倦怠的日子。

接下来再看有关恋爱方面——也就是恋爱、性爱、婚姻的苦闷。这10部小说中的较早几篇作品中的女主人公苦恼几乎都起因于男性,如梦珂“敬爱”的表哥从法国留学归来又有文学才华,这个表哥鼓励她学习油画,对她倾注了爱情。在10部作品中主人公们所倾心的男性多数都有像这位表哥一样的特点:他们的生活和思想是现代化了的、具备高水平的文化教养和经济条件、对女性又理解又帮助,表面上具有成为“现代小家庭”理想丈夫的资格,外貌也英俊。其实,这个表哥背叛梦珂跟他人之妻过了几夜,在《暑假中》、《自杀日记》和《小火轮上》里女主人公的对象也与其他女性结了婚,使她们多少感到被背叛的沮丧。而且,女主人公周围的妇女也几乎都是结婚后不幸,其主要原因还是在男方。一位17岁就嫁到梦珂家来的女性甚至把自己的婚姻生活看作“娼妓”以下。在《莎菲女士的日记》里,莎菲敬慕的“姐姐”也为了失去丈夫的爱情而去世。不由自己意志的结婚自然是不幸的,连《暑假中》女子师范的同学们也苦于包办结婚,或不得不嫁给军官做姨太太。在这样的情况下,女主人公们尽管对理想的婚姻抱有强烈的愿望,但都不能如愿以偿,只得终生独身或趋于同性恋爱(《莎菲女士的日记》、《暑假中》、《岁暮》)。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她们的苦恼不只来源于男性的不贞操和不诚实了。最早,《莎菲女士的日记》指出:虽然男方有“拿金钱在妓院中”沉醉于“一时肉感的享受”的“卑劣灵魂”,也就是说莎菲仍然存在对男性贞操的不信任,不过真正的问题是在莎菲自己。其实,莎菲的恋人凌吉士并不是“专制魔王一般”的封建男人,而是跟梦珂的表哥一样的现代男性,但是他被称作只追求“在客厅中能应酬买卖中朋友们的年轻太太”与“几个穿得很标致的白胖儿子”以及“留学哈佛,做外交官,公使大臣,或……成资本家”的俗物,这表明莎菲或丁玲对“现代小家庭”理念的怀疑以及对做“小家庭派”太太的拒绝。虽然如此,他的外貌疯狂地搅动了莎菲的心,尽管她故弄爱的技巧终于夺得了他的一吻而高兴地喊出“我胜利了!我胜利了!”但是最后醒悟到“仇敌就是自己”。到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薇底和爱上自己的老师结了婚,但是她总想追求真挚的爱情,虽然仍对丈夫存有爱意,却被别的男人吸引并要求对方跟自己约会。结果约会实现了,但男女双方都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半途而废。《他走后》的女主人公在夜半使恋人赶回去后,一方面还是思念他,另一方面却苦恼着:自己到底爱谁,是否为自己的快乐而爱,如果没有爱还要求性关系的话不是和娼妓一样吗,自己只能爱自己吗?

应该说,这些作品的女主人公们都以自由恋爱为前提,排除禁欲主义而重视灵肉双方,实践女性主导的恋爱,但是,还不能实现令自己满足的恋爱或婚姻。其原因并不是只在男性的不专一和不诚实,还因为女性自身灵与肉追求的不一致,而又不能彻底分析自己的身体欲望与感情。况且,男女双方都在得到自主职业的同时,在婚姻生活中也都得到精神和感情的满足,是极其困难的,丁玲的文笔在《野草》里逼近到这样的苦恼,它不只令女方苦恼,也涉及到男方的苦闷。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女作家,她为创造理想的女性形象而埋头于写作,她的恋人却由于得不到爱的满足而苦闷。到此在丁玲的作品中,建构“现代小家庭”理念的“自由恋爱神话”完全被瓦解了。

上述丁玲对于“摩登女郎”的描写,虽然与当时言论界对她们的批判话语有不少共通的地方,但丁玲对她们的姿态、意识以及苦恼的发掘也确有别出心裁之处。诚然,“摩登女郎”身上也许存在着应当受批判的因素,但其中也有不少在身体、行动与恋爱、性爱方面追求自主,对当时的性别规范表示反抗,并且还为扩大妇女自主的职业空间努力奋斗,为超克“现代小家庭”的性别规范探索反思的女性。就此而言,丁玲的一个贡献是,她揭示出了这样一个隐蔽的事实:“摩登女郎”乃是“现代”所产生出来而又叛逆“现代”的,也就是叛逆于民族国家及其主流男性所需要的“现代小家庭”性别规范的女性。或许正因为如此,作为“摩登女郎”代言人的丁玲的作品才长期受到“玩弄男性”、“不贞”、“反革命”等的批判吧。

遗憾的是,“摩登女郎”提出来的问题——同时也是现在妇女面临的问题,还未得到深入思考,中国的“新妇女”话语就进入了带着幻想的“劳动妇女”时期。丁玲在不能给她的女主人公们显示出路的情况下,恐怕也对“劳动妇女”时期的主张寄托了一定的期待吧,所以她后来的作品发生了变化,如《野草》之后的《韦护》、《年底的一天》等小说(48),在此之前的《日》里就有了左翼色彩的萌芽。由于“新妇女”话语的转换和丁玲本人的“左转”,所以她早期作品里的“摩登女郎”们所表达出来的“苦闷”在相当长时间中几乎没人做进一步的阐述。

[本文日文版曾发表于2003年3月《亚洲女性的社会地位2》,此处做了较大修改]

注释:

①④对此,日本有濑地山角·木原叶子《東アジアにおけゐ良妻贤母主义》,见《中国——社会と文化》4(1989年6月)、姚毅《中国におけゐ贤妻良母言说と女性观の形成》,见《论集 中国女性史》(吉川弘文馆、1999年)等有研究。

②陈东源:《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27年。

③金天翮:《女界钟》,大同书局,1903年。

⑤程谪凡:《中国现代女子教育史》,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

⑥濑地山角:《東アジアの家父長制》,劲草书房,1996年。

⑦高素素:《女子问题的大解决》,《新青年》3-3,1917年5月。

⑧《发刊词》,见《北京益世报·女子周刊》,1920年10月;《希望于今年之新妇女》,见《新妇女》2-1,1940年1月——以上均据《北京妇女报刊考》,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妇女共鸣》4-11“贤良”问题专号,1935年11月。

⑨胡适:《易卜生主义》,见《新青年》4-6,1918年6月;《美国的妇人》,见《新青年》5-3,1918年9月。

⑩叶绍钧:《女子人格问题》,见《新潮》1-2,1919年2月;高一涵:《女子参政问题》《晨光·女子参政论坛》,1922年9月——均收入梅生《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新文化书社,1923年,民国丛书1-18.

(11)胡适:《终身大事》,见《新青年》6-3,1919年3月。

(12)郭妙然:《新妇女与旧家庭》,见《新妇女》1-2,1920年1月,收入《“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三联书店,1981年。

(13)参阅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2章1-2节,春秋出版社,1989年。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见《新青年》2-4,1916年12月,与谢野晶子著、周作人译《贞操论》,见《新青年》4-5,1918年5月。

(14)参阅《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2章2节1;邰光典、宝贞:《新家庭》(原载《妇女杂志》),收入《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

(15)易家钺:《家庭与婚姻》(原载《民铎》)、李光业:《家庭之民本化》(原载《妇女杂志》),均收入《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

(16)参阅落合惠美子:《近代家族とフェミニズム》,劲草书房,1989年;上野千鹤子:《近代家族の成立と终焉》,岩波书店,1994年。

(17)《幽默大师林语堂夫妇访问记》,《申报·妇女专刊》6,1936年2月;碧遥:《娜拉三态》,见《妇女生活》1-1,1935年7月、收入《从“一二·九”运动看女性的人生价值》,中国妇女出版社,1988年;李峙山:《贤夫贤妻的必要条件》,见《妇女共鸣》4-11,1935年11月。

(18)鲁迅:《娜拉走后怎样》,1923年12月作;曹聚仁:《娜拉出走问题》,见《申报·自由谈》,1934年5月28日,收入汪丹编《女性潮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

(19)鲁迅《伤逝》,1925年10月作;冰心:《两个家庭》,见《晨报》,1919年9月18~22日连载。

(20)君珊:《“从傀儡家庭出来以后”》,见《世界日报·蔷薇周刊》50号,1927年11月。

(21)向警予:《中国知识妇女的三派》,(原载《妇女周报》15号,1923年11月),收入《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人民出版社,1986年。

(22)参阅《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1章3节2及4章1节之4.

(23)木行:《新的倚赖观——请一部分新女性觉悟》,(原载《民国日报·觉悟》,1930年12月26日),收入《女性潮汐》。

(24)君珊:《告北京觉悟的妇女》,见《世界日报·蔷薇周刊》14号,1927年3月。

(25)卢伯玮:《从“五四”解放到现在的妇女》,见《世界日报·蔷薇周刊》51号,1927年11月。

(26)李宗武:《独身问题之研究》,见《妇女杂志》,收入《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

(27)参阅《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4章1节之4.

(28)云裳:《论“摩登女郎”之所由产生》,见《妇女共鸣》2-6,1933年6月。

(29)刘呐鸥:《两个时间的不感症者》,收《都市风景线》,水沫书店,1930年。另参照彭小妍:《“新女性”与上海都市文化:新感觉派研究》,见《海上说情欲》,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2001年。

(30)陈波儿:《女性中心的电影与男性中心的社会》,见《妇女生活》2-2,1936年2月。

(31)少梅:《对新妇女的希望》,(《原载大公报(天津)·妇女与家庭》,1929年11月14日),收入《女性潮汐》;静:《关于摩登女子的检讨》,载《中和报·妇女周刊》2~5,1933年11~12月,据《北京妇女报刊考》。

(32)记者:《摩登妇女为妇运之障碍》,见《妇女共鸣》2-2,1933年2月;谈社英:《建设妇女中心思想之商榷》,见《妇女共鸣》2-7,1933年7月;豳风:《给现代女青年们的一封公开的信》,见《妇女共鸣》2-10,1933年10月。

(33)若曾:《理想中的伴侣》,见《妇女共鸣》2-12,1933年12月。

(34)除注(31)(32)(33)所说文章外,还有何子恒:《中国女子教育问题之商榷》,见《晨报(上海)·星期时论》,1935年9月8日,编者《发刊词》和碧遥的《快开拓妇女的园地!》,均见《申报·妇女园地》1,1934年2月;又,碧遥:《谈女学生》,见《申报·妇女园地》13,1934年5月,友白:《关于同性爱》,见《申报·妇女园地》38,1934年11月。

(35)参阅注⑧《妇女共鸣》4-11“贤良”问题专号、注(17)李峙山文,还有谈社英:《贤妻良母的标准条件》,亦见《妇女共鸣》4-11.

(36)蜀龙:《中国挪拉们往何处去》,见《妇女共鸣》5-3,1936年3月。

(37)罗琼:《从“贤妻良母”到“贤夫良父”》,见《妇女生活》2-1,1936年1月;璧如:《智识阶级妇女三种不同的人生观》,见《妇女生活》1-4,1935年10月。

(38)参阅张挹兰:《新妇女的使命》,(原载《妇女之友》9号,1927年1月),收入《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

(39)孙多兰:《三八纪念与今后的妇女运动》,见《世界日报·蔷薇周刊》100号,1929年3月;石癨:《新妇女的胜利》,(原载《民国日报·觉悟》,1930年7月1日),收入《女性潮汐》;何华:《献给时代的妇女》,见《妇女生活》1-3,1935年9月。

(40)凌鹤:《谈谈与妇女问题有关的几部中国影片——从1932到1935》,见《妇女生活》1-6,1935年12月。

(41)孙师毅:《〈新女性〉作意》,见《良友》99号,1934年12月。

(42)沈黎虹:《现社会女性之意识的醒觉》,见《妇女共鸣》3-1,1934年1月;梅魂:《娜拉的时代》,见《妇女共鸣》4-3,1935年3月。

(43)除了注(37)张挹兰文、注(38)何华文、注(39)凌鹤文、注(40)孙师毅文以外,还请参阅元:《女性往何处去?》,见《申报·妇女园地》1号,1934年2月;碧遥:《“薇薇”与“娜拉”》,见《妇女生活》1-2,1935年8月;旅冈:《期望于中国娜拉者》,见《女子月刊》4-10,1936年10月——后两文收入《从“一二·九”运动看女性的人生价值》等。

(44)罗琼:《中国妇女运动的检讨》(原载《申报·妇女园地》70号,1935年6月),收入《从“一二·九”运动看女性的人生价值》;齐速:《过度时期是没有的!》,见《申报·妇女园地》32号,1934年9月。

(45)《标准女性》,见《良友》98号,1934年12月。

(46)《三八节感言(五)》,《贝满校刊》3号,1937年3月,此据《北京妇女报刊考》。

(47)《莎菲女士的日记》,1927年冬~1928年春作;《暑假中》,1928年春作;《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1928年11月作;《自杀日记》,1928年冬作;《岁暮》,1929年2月作;《小火轮上》,1929年3月作;《他走后》,1929年3月作;《日》,1929年4月作。

(48)《韦护》,1929~1930年作;《年前的一天》,1930年6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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