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乙类OTC药品销售问题分析及对策论文_潘威

零售药店乙类OTC药品销售问题分析及对策论文_潘威

潘威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辽宁沈阳 110003)

【摘要】目的 乙类OTC药品偏于商品的属性导致其流通和购买的大众性以及其包装的多样性和品牌的识别性。但由于其促销手段繁多、新药上市频繁、宣传误导犹在,从而导致乙类OTC药品销售问题普遍存在,用药安全、药品资源管理、医保基金使用受到严重拷问。

【关键词】乙类OTC药品 销售 药店

【中图分类号】R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3)40-0034-01

OTC(over the counter)药品即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生处方,由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我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将乙类OTC药品分为甲、乙类进行区分。甲类OTC药品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OTC药则更有商品属性,且可以进入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进行销售。但是,乙类OTC药品毕竟不是一般商品,在目前国内尤其是终端场所包括各零售药店的盲目性购买现象依然广泛存在。

1.乙类OTC药品的销售特征

国家为了广大消费者更好了解OTC药品,使得乙类OTC药品在经批准后可以在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乙类OTC药品偏于商品的属性导致其流通和购买的大众性以及其包装的多样性和品牌的识别性。作为商品,乙类OTC药品在近年显现出“频繁更新包装”以吸引消费者眼球的特征。同时,大型的药企也因上述的包装特性及媒体导向致使部分消费者产生对某一厂家的药品认同,对品牌进行主观识别。

2.乙类OTC药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1~3]

2.1 摆放多样,花样促销增加盲目性消费

按照药品销售规定,OTC药品的开价销售和携带便捷特性,间接导致以持医保卡为主的人群消费常备或促销药品,消费的盲目性大。与此同时,正因为乙类OTC药品可以进行买赠,折扣等多渠道促销,随着各地社会平均工资基数上调,医保缴费基数逐步增加,划拨到个人账户中现金越来越多,这直接导致部分消费者误以为账户内的金额摸不着、看不见,不如直接消费落个实惠,这也迎合了部分持医保卡个人的心理,在浪费医药资源的同时,无形中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

2.2 新药不断,中药成分成为热卖焦点

抗生素等药品按剂型限价之后,出现了新剂型包装的品种上市。同样,乙类OTC药品为了规避一些销售风险,纷纷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后上市,甚至改良成分,合入某些中药药物而全新亮相市场。对乙酰氨基酚、氨加黄敏等老牌药品生产厂家在逐利心理驱动下,将简装更改为精装,上扬出厂价格而进行终端销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乙类OTC药品市场销售中,中药成分新药越来越多,因其“被无副作用”而成为热卖焦点,而广大消费者也普遍存在对中药药性,药效判别误区,促使这种卖点持续升温。

2.3 宣传诱导,只谈药效思想根深蒂固

现今的网络、广告等多种宣传尤其是名人效应,致使乙类OTC药品的治疗作用被夸大。甚至一些广告宣传只突出治疗效果而忽视对药性的分析,致使药品的属性被忽视,这一点在中药乙类OTC药品中更为明显。以外感用药为例,中医将外感分为风寒、风热、暑湿、风燥等多种证型,同时又有表里俱实,表虚里实等夹杂为病的证侯特点,而大部分乙类OTC药品的宣传甚至说明书里根本没有提及临床辩证,识证的要点,这类中药组方的药性又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让消费者认清的,于是为了便于促销药品,商家或广告商只针对疾病的病名负责,即如“喝了啤酒拉肚子用XXX;感冒发烧用XXX;慢性咽炎用XXX;”等等,这就导致在盲目性用药的基础上往往会出现错误性用药,其产生的后果有时比疾病本身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从用药安全性角度讲,此时的乙类OTC药品还不如应用处方药品安全。

3.乙类OTC药品规范销售的对策

3.1 加强用药培训,保证驻店药师的专业指导

驻店药师是零售药店的质量及销售负责人,同时是乙类OTC药品在市场终端发挥最佳作用的唯一监督人。加强驻店药师的用药水平培训不应单单从专业用药方面入手,更应以提高驻店药师销售责任意识方面为主要培训关键。只有对广大药师进行药品市场消费盲目性导致不良后果的教训分析,提高他们的主观认识,才能让驻店药师明确职业责任并发挥专业特长,保证终端乙类OTC药品销售的专业性及用药的规范性。

乙类OTC药品虽然对百姓讲是较难理解及判别的商品,但对药师来讲是一门可掌握的专业知识。故建议将西药师与中药师在乙类OTC药品上的销售指导能力统一,即不区分中西药师身份,只要经过专业培训过的药师即可对中西药进行用药指导,减少以消费者个人意愿为主导的销售局面发生,同样作为促销药品,力争在药师引导下使药效、受益人群最大化。

3.2 发挥市场监督,确保零售终端的销售规范

卫生或药监部门的监管属专业性监管,在保证权威性的同时,暴露出来的人员力量薄弱,监管不全面性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市场监督中的同行业监督,媒体监督,百姓监督等特性,在法律法规健全的前提下,能更广泛的起到监管效果,减少或杜绝违规销售、搭售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增加用药的安全,一方面减少社会资源尤其是医保基金的浪费。

市场监督机制是乙类OTC药品终端销售中最有效的作用机制。

3.3 扩大宣传教育,培养百姓理性购药意识

人群的购药盲目性、非理性占乙类OTC药品消费者中的大多数因素。究其原因既与药品药效宣传、医保体系建立健全的个人账户有关,同时也与广大消费者对医学专业知识匮乏有直接关系。各级部门尤其是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中药学,西药学专业知识的普及,让百姓初步了解药理、药性与药效,在大体上判断出治疗选药的方向性而不是按疾病诊断名称用药的片面性。同时杜绝从药品名称的字面字义上理解药品的治疗属性,增强用药安全性。

4.结语

乙类OTC药品已经几乎被市场自然划分成为商品范畴,但作为特殊属性的商品,其本质仍属于药品,这显然对其的销售有了更高的要求。各种经营手段的使用和消费者的偏面认识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资源的浪费,而是用药安全性的拷问。乙类OTC药品从定义到临床应用,宽松的管理环境已经让其迷失了药品作用的方向,更多的是对社会责任的点评和消费理性的质疑。

乙类OTC药品销售应等同于处方药及甲类OTC药品,因为它的自然属性仍然是药品而非商品,尽管销售被放开,市场被开放,但从用药安全角度讲,并非乙类OTC药品等同于五谷杂粮,其存在的适应症与禁忌症仍需要专业医师或药师进行解读,因为说明书是大众化、通俗化的,但科学用药确是专业化的、规范化的。

零售药店乙类OTC药品的销售问题应该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因为健康安全用药胜过任何形式的利益驱逐。

参考文献:

[1]师东菊,安祥林.我国OTC药品市场营销对策探讨[J].医药世界.2007 (S1)

[2]李潮滨,王继东.试论OTC药品营销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0)

[3]郭靖,方锐.我国OTC药品营销现状及对策[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9(07).

论文作者:潘威

论文发表刊物:《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第4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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