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综合体结构研究_标准化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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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其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1]农业标准就是在农业领域中按规定所提炼出共同遵守的准则。以这种准则作为过程的约束,最终达到一种约定要求的结果,从而实现农业的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是一门学科,具有自身的结构、相互间的联系和发展规律。[2]农业标准化又是以生物过程为承载,吸收和容纳各种适宜的农业标准要求,加工、汇集和增效且最终实现事先确定的目标的过程。作为对农业标准化的基石——农业标准综合体结构的研究,在农业标准的合理规划、制定、检验以及标准的整体协调与统一方面意义重大。

实施农业标准化,首先,必须要有能够推动农业标准化过程的农业标准,以及各农业标准之间的联系、互补和系统协商(当然,必须保证每一项农业标准本身的客观性和操作再现性)。其次,在实施农业标准和管理协商的标准化操作过程中,完成系统最优化搭配,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是农业标准的最终目的。其中,真正客观的农业标准综合体是农业标准化过程的基础和开端。那么,农业标准综合体究竟是何种结构,有何特点,如何在农业标准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是农业标准化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

一、农业标准综合体产生的途径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农业标准化程度成为一个国家农业生产水平和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更是农产品冲破技术壁垒,建立自己的保护体系,获取应得利益的基本步骤。那么,要真正达到这一高度,就必须遵从农业标准化的科学规律,在标准系统理论指导下,从标准制定、标准间关系协商、标准体系的一致性以及执行标准的全过程方法步骤等,都要扎扎实实地加以理解和实践。[3]根据标准化学科的基本理论,遵从农业过程的特点,农业标准体系(综合体)的产生途径应当有两方面:

(一)清晰农业过程的标准综合体产生

重要的是农业标准的本身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主要体现在每项标准的约定客观性和农业过程中所涉标准间的协商一致性。要做到这一点,制标前必然要有翔实可靠的科学资料和表达重复过程的科学数据,这些信息从全方位反映某个农业过程的始终。根据这些数据,再考虑该过程的某些特性,如异域性、时差性、前置性等,做出科学的划分,形成基于整体联系中相对独立的分解体(条块),再以不同条块形成相应标准,构成特定农业过程的标准体系(某农业过程上的农业标准综合体)。

这种农业标准综合体形式上表现为一条一条标准,实质是建立在既定联系基础之上的一个整体。各标准间的不协调甚至碰撞成份更少,标准间的联接性表现出整体优势,即便在应用的过程中,随着技术的改进和新经验的累积,需要修定,也不容易从体系上推倒重来。因为,由这一思路构造出的农业标准综合体是建立在农业过程的客观规律之上,依据系统论思想进行科学的拆分和组装的产物。

(二)灰色农业过程的标准综合体产生

标准及标准化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实验和经验之上,形成于管理学和社会学之间,实施在法律与规定之中的综合性学科。农业标准及农业标准化除符合上述特性之外,还要反映和顺应生物生长发育这一特殊规律,它比工业标准的制定及其标准化的实现要复杂得多。以往农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之所以远远多于工业标准,就是这种双重复杂性所致。从这一特点出发,制定农业标准,完成某项农业过程的标准综合体,要求白化条件,显然是做不到的。灰色系统理论告诉我们,在具备对应因果关系的条件下,其过程规律有时可不予理睬(当然这与科技发水平有关)而不会较大程度地影响结果的产生。

据此,即便对某些农业过程认识的并不到位,农业标准体系亦可建立。我们可用另一种途径完成,即当人们对需要制标的某一农业过程了解不甚清楚,取得的资料和经验只在片段的层次上时,可采取两种方式制定标准。

1.直接产生标准。对资料充足、完全可重复的某个阶段制定标准,并积极研究探索,尽快弄清另一些模糊片段,制定新段标准,逐步建立初级农业标准综合体,再通过不断完善和修定,直至达到理想水平的标准综合体。

这种农业标准综合体产生的方法,是一种具有摸索性质、缺乏系统性的方法,但系统思想贯穿始终。其不足在于标准间具有明显数量意识,标准内存在不协调隐患,并随着综合体的逐渐建立,标准化过程中的矛盾会越来越多。但好处在于对某一农业过程的科学探索与标准化管理可同步进行。如果把握的好,可使二者之间产生相互促进作用,从而大大缩短“自由生产”到标准化进程,实现某种意义上的跨越式发展。

2.过程技术规范。由于农业过程的复杂性,使过程多处表现一种“灰箱”逻辑。长期以来,对农业过程探索多为观察取证和单因子实验,很难与生物的“持续”生命过程相同步,更何况还有每一个阶段上的外来多因子作用,而生物体的感应却表现出高度综合的宏观效应与时滞性,人们手中的信息很难满足制定量化标准的标准需要。但这些“灰箱”却能够表现出“输入”一个原因,产生对应相似结果的因果关系。所以,人们便将此现象用一种“宏观调控”的方法,形成某种“全程性”操作规定,这就是技术规范。虽然这种技术规程精度不高,结果落在一定可信区间而非目标点值,却能够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体现标准功能,并实现标准化的初级阶段。因而,在农业标准中就将其纳入标准范畴。

很显然,以技术规范面目出现的农业标准不是真正的标准,而是农业标准的过渡,终究将逐渐被一条条精确的农业标准所替代,使过程的模糊性变得越来越清楚。实质上,一个农业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就是该过程的农业标准综合体的雏形。

我国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在近几年来突飞猛进,农业标准的产生如雨后春笋,显现出十分活跃的气势。由农业部牵头,已经产生了农业行业标准5000多条,覆盖农业的方方面面。从农业标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看,主要运用了第二类制标规则,并且目前发展正处在数量上升阶段。

二、农业标准的量一质转变

任何一项农业标准,从诞生之日起,均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和对客观度的反映测量,需要不断地修正和协调,不断提高内含质量,而有的可能被剔除。这是因为,人们在不断研究探索,改进生产手段,对过程内涵不断有新的发现,对农业过程的宏观体系在不断地逼近真理性调整。

当人们对农业过程了解处在灰色阶段,又不能不以标准化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的时候,农业标准的量就突显出来。此期,每一项标准代表了农业过程中的某一个点或一个段。在农业标准的量化发展期,也可能因某种因素,出现一些低精度标准、重复标准甚至无用标准,这一时期的标准,最不能使人满意的是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相互联系性很低,甚至矛盾重重,经不起农业系统过程的应用检验。

要解决这些问题,靠标准本身或者标准制定者是无法做到的。最好的方法是建立标准质量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农业标准质量认定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不参与农业标准制(修)定的直接过程;(2)有农业过程研究和执行农业标准后出现问题的解决能力;(3)有监督农业标准执行和执行后的效果评价能力;(4)提出农业标准综合体框架体系,规范后续农业标准的有序、协调和统一;(5)有时可具备一定强制执行的措施能力。

通过第三方机构的有力督导与评判,促进农业标准的数量化向质量型的迅速转变。

农业标准的量化发展是农业标准综合体形成的必经阶段,也是农业标准由无序向正规方向转变的基本步骤。农业标准的量化阶段可长可短,主要取决于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市场拖动能力,特别是对农业过程的白化了解速度,也在于对农业标准的普及应用程度。

对农业过程的透析是标准量纲的基础,农业标准的应用效益又是标准质量的直接反映。明确农业过程规律,又是项目分解、形成多个标准基础的条件,也是标准能够统一于一个体系的背景和原因,是农业标准体系向质的高度发展的前提。可见,一个质型农业标准综合体的产生,与农业研究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以及农业标准的实际应用有直接关系。

我国农业历史悠久,农业文化底蕴很深,现代农业研究日新月异,农业科技成果层出不穷。但以往对农业标准化问题,没有及时或较早地利用标准化理论和眼光审视、总结并提出用以直接规范农业过程的标准,从而导致了农业标准化的研究和农业标准的实施相对落后,不能产生效益刺激和鼓励,进而妨害了农业产业进程。就农业标准学科而言,尽管生产过程包含了农业标准化的内容,但因标准化这门学科的独立性,不能明确化而使人们失去在这一领域中的思维和观察力的锻炼机会,当标准需要“浮出水面”时,却一时难以辨认其真面目。

我国加入WTO后,将农业标准化提到了议事日程,并显现出其紧迫性。对外贸易的事实表明,实现农业标准化迫在眉睫。近些年来,国家为此已经投入了较大财力和物力,并不断关注农业标准化的进程。那么,应尽快建成质型农业标准体系。

三、农业标准的应有结构体系

农业是一个大系统,其过程是复杂的,一般需要数个甚至数十个标准支持。在这些标准群中,至少需要应有的技术标准,需要为完成这一过程而设计或约定某些目标、方法及组织形式的管理标准,还要有任务、职责和每一步操作、直至达到理想结果的工作标准,农业环境标准更是必不可少。这些标准围绕着一个共同的进程,构成了农业标准体系。这种体系的内在运动是向综合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的,其要求将系统论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应用进来,探索和掌握发展的真正内核。这样,随着涉及范围的逐渐扩大和层次的不断提高,一个真正农业标准的宏观系统(大综合体)便建立起来了,农业标准的系统理论同时相互得到了引证,得到了体现和应用。

以园艺植物上的有害生物管理标准为例,构造一个园艺植物有害生物管理标准综合体结构,如表1所示:

表1 园艺植物有害生物管理标准综合体中的关系体系

表1中,B[,1]、B[,2]……代表不同种有害生物的管理(防治)标准,b[,ij]指第i种有害生物在第j种园艺植物上的特有管理标准;B[,i1]+b[,i2+……b[,ij];=b[,pest]即第i种有害生物在园艺植物上的管理标准综合体;b[,1j]+b[,2j]+……b[,ij]=b[,plant]为第j种园艺植物上的有害生物管理标准综合体。B则为园艺植物有害生物管理的标准综合体。

遵循这一模式规律规划和制定园艺有害生物管理标准,不但使每一标准预先存在于一个宏观整体之中,而且能够考虑到不同园艺植物上同一有害物的管理特殊性标准约束,从而构成了该体系的具有有机联系的大标准综合体。

其它方面的农业标准综合体结构,可按此原理类推。

农业标准综合体应具备如下特性[4]:(1)目的性。即能够使农业标准化的对象具备适合特定农业过程需要的功能和协调统一的秩序。(2)整体性。农业标准综合体应当是由一整套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标准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功能。(3)结构性。农业标准综合体应当具备层次性和程序性。

本文中的园艺植物有害生物管理标准综合体的建立,完全具备了这三条特性,展示了农业标准综合体的特有结构和秩序,其系统是科学的。

四、结语

1.农业标准与农业标准化在标准学科中是最复杂的一个分支。我国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除遵从标准与农业两大学科领域的规律外,还有其独具中国特色的农业历史条件和农业操作特点,如农业人口比例和农业经营模式是别国所没有的。如何将这些特点反映在农业标准及农业标准化中,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2.农业标准体系具有多层现象,其层次性与农业标准的分类依据直接相关。如果摆脱形式的束缚,透过农业行业现象,审视其内在联系,对某一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与整个农业标准综合体之间加以比较,便会看出由具体到宏观,由一般到抽象的结构关系,恰如一个家庭和一个国家的功能单元关系一样。

3.目前,我国农业标准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农业标准的数量增长速度可谓惊人。笔者认为,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进行标准体系的内在结构研究,整理和发掘已有标准的相互联系及其协调性,已经时不我待。另外,制定农业标准的目的就是要优化生产过程,获得经济效益,只有农业标准的充分应用才能实现这种目标。但目前在这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成为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应用了标准,才能发现标准的优势、协调性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农业标准科学体系的快速建成和发展,并使农业标准理论思想驾驭农业标准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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