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商业银行管理夯实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_银行论文

完善商业银行管理夯实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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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金融体系的稳定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而银行体系的稳健高效是金融稳定的关键,完善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则是银行体系稳健高效的重要微观基础。明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完善与维护金融稳定的关系,找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负面影响,探索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银行体系的稳健高效是金融稳定的关键

金融稳定是指,在适当的宏观政策和有效的金融监管下,币值保持相对稳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稳健运行,金融体系功能发挥正常。金融稳定的概念包括了经济金融领域内微观和宏观、静态和动态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内涵非常丰富。而无论是从金融理论、国际经验还是从我国的现状看,一个稳健高效的银行体系都是金融稳定的关键所在。

从“质”上看,商业银行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它是金融稳定的关键。传统货币银行学理论认为,商业银行承担支付中介、信用中介和货币创造等功能。而稳定的银行体系一是可以提供便捷、低成本的支付结算服务,降低金融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二是在时间、地域、部门和行业之间合理配置经济资源,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三是使货币政策传导的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畅通,保证货币政策效果的实现。信息经济学则认为,商业银行是金融活动的“信息中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二手车市场”问题,从而较为有效地配置信贷资金。总之,银行业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它对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的稳定、高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信用中介、货币创造和信息中介等功能将依然十分重要,银行体系的稳健高效将对我国的金融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银行业的风险特征也决定了它是金融稳定的关键。第一,银行承担着挤兑的特殊风险。美国经济学家戴蒙德等指出,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来把借款人需要的信贷组合转换成存款人需要的存款组合,从而创造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来维系的。博弈论证明,在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存款人无法充分了解银行的信息,一旦存款人对其信心不足,即使一家银行的经营状况并不存在很大问题,存款人的最优选择也是把存款抢先取出。可见,挤兑风险具有“外部性”,会传染到整个银行部门,使其他稳健的、有支付能力的银行也遭受挤兑。

第二,信息不对称加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由于机构层次较多、业务结构复杂,银行与监管部门、存款人、借款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为显著,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为突出,放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并使之更加滞后、隐蔽。与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更大,银行体系的稳定问题更应引起重视。从我国的情况看,随着直接融资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银行业将面临新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备,我国银行所面临的来自借款人方面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商业银行要严重得多。商业银行风险的一般特征再加上经济转轨时期特殊的风险因素,更加凸现了我国银行体系稳定问题的重要性。

从“量”上看,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最主要的金融机构,银行业的稳健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十分重要。从国际范围内看,即使在直接融资相当发达的美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也占到金融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强。从我国的情况看,虽然间接融资的比例在逐步下降,但2005年贷款占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的比重仍然高达84%。2005年年末商业银行的资产也占到金融业资产总额的90%以上。今后商业银行仍将是我国最重要的金融机构,银行贷款仍将是国民经济中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如果银行体系的运作效率低,风险隐患大,将对金融稳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和经济衰退。

经验证明,银行不稳定对实体经济的危害很大。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功能特征决定了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危机中,银行危机对经济造成的危害往往很大。例如,美国30年代大萧条的主因在很大程度上不是1929年的股市崩溃,而是1933-1934年间大约三分之一的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大规模的银行倒闭和公司破产延缓了各国经济恢复的步伐。从我国的情况看,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账户自由兑换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将进一步加速,如何通过保持银行业的稳健经营来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完善的公司治理是银行体系稳健高效的重要微观基础

近20年来,随着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分析金融稳定问题的重要方面和“标准工具”。而在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安然事件中,有关国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更具有现实意义。

公司治理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比较类似,它是为了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所设定的制度安排,主要描述的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从广义上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内部的和外部的、静态的和动态的制度或机制,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符合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具体包括产权安排,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之间的制衡,激励约束,组织架构,信息披露,监管环境,市场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广义的公司治理又可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内部治理基本相当于狭义的公司治理加上银行在组织架构、激励约束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外部治理主要是通过产品与价格竞争、公司控制权竞争、经理人才竞争、行业监管、市场监督等方式对公司产生激励约束作用。对于银行来说,由于其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风险具有外部性、银行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因此与一般企业相比,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督在银行的各项外部治理机制中更显重要。完善的外部治理有助于为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高效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实现银行体系的稳健高效。

在维系金融稳定的诸多因素中,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处于“金字塔”的底层。如果银行的公司治理不够完善,金融稳定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正如IMF所指出的那样:“除了宏观经济极度不稳定外,没有一个因素比治理结构更能导致制度性问题”。

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分工制约的架构与机制作为银行稳健发展、实现股东等相关各方利益最大化的终极保证。在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模式下,董事会作为全体股东的代表,承担受托人职责和看管职责。高管层则全权负责银行专业化和日常性的经营管理,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并向其汇报。一些国家的银行还设有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机制是商业银行理性、稳健经营的制度保障,也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

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可以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较为理性的经营。银行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比较复杂,必须通过一套机制来保证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经营管理人员形成“合力”,避免短期机会主义行为给银行的稳健造成损害。而现代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紧密挂钩,使经营管理活动更加理性。

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通过组织架构的合理安排来有效地管理经营中的风险,确保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治理在银行各层次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垂直化,即商业银行强化条线的功能,采取以纵向为主的运作管理模式。垂直化的主要优点是使银行风险管理的战略意图和具体措施更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被更好地执行,减少来自各代理层次的干扰和扭曲;二是矩阵式,就是强调纵向权力和横向权力的制衡,在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同时也从制度上强化了风险管理;三是扁平化,就是指在不影响管理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压缩纵向管理层次,缩短委托代理链条的长度,缓解信息不对称和由此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垂直化、矩阵式和扁平化的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确保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

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是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之间的制衡关系与运作机制、组织架构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内部治理要素都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完善的内部治理有助于商业银行强化内部控制、有效管理风险和实现稳健发展。

完善的外部治理有利于商业银行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为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完善的监管治理具有激励相容的重要特征。它意味着监管是基于银行的稳健程度和效率水平差异,可以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高效经营。监管机构指导、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建设,对其运行情况加以评估,并通过及时纠正措施、恰当的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制度,抑制商业银行过分依赖国家信用、“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高效运作。其次,完善的市场治理本身就是一种监督,是对银行监管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它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对其风险状况、财务状况和资本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及时的信息披露,以使市场“奖优罚劣”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投资人可以“用脚投票”,存款人也可以选择是存入、维持还是取出其资金。稳健、高效的银行可以按照更加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人、存款人和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取资金,而风险程度较高的银行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或者提供额外的担保措施,在市场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这样银行就有动力和压力去改进其内部治理,合规稳健地进行经营,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

完善的公司治理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和银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信用中介,商业银行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主渠道,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情况下,银行预算约束硬化,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合理,风险与收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之间可以更好地平衡,业务经营行为比较平稳、理性。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发生变化时,银行的信贷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与货币政策保持一致,把货币政策的意图较为有效地传导给企业和个人,使货币政策取得更佳的效果,促进金融经济平稳运行并实现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如果银行的公司治理存在显著缺陷,预算软约束,内部激励约束短期、过度,内部人控制比较严重,则货币政策的传导就会不畅通,在加剧经济波动的同时也增加了银行自身的风险隐患。

从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缺陷是银行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案例分析表明,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以下重大缺陷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和安然事件的重要原因:一是银行由所有者兼经营者操控,缺少董事会的制约。二是银行被大集团控制。三是银行管理层专业性差,同时缺乏问责制。由于上述缺陷的存在,使银行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银行的业务经营不够理性,在不同程度上偏离了商业原则。或者以过于优惠的条件向控股股东大量提供资金,产生大量不恰当的关联交易;或者不顾风险承受能力,不计资金回报,过分重视业务增长,加大了风险隐患,使其在外部冲击面前更加脆弱。

三、必须高度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银行体系保持了基本稳定。但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也出现了不良资产比例偏高、经营业绩较低、大案要案频发等问题。随着金融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上述问题日益成为影响金融不稳定的潜在因素。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固然有诸多外部因素,但也有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的原因。

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所有者缺位,引发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政府一度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唯一股东,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往往是国有控股的。同时,商业银行或者没有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或者缺乏三者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治理结构的上述状况往往会引起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预算软约束。因为既然银行既是企业又要作为政府直接分配经济资源的工具,那么它就更有理由要求政府为其行使额外职能所造成的损失负责。二是内部人控制。因为政府作为唯一或主要的所有人,给商业银行施加的产权约束比较弱,甚至是委托给经营管理层来代理行使所有者的职能,可能引起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二是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经营管理行为容易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激励机制看,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往往是与行政级别、行员等级紧密挂钩,与其岗位贡献和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较小,与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的相关性较小。从约束机制看,有时是强调“零风险”,导致约束过度;有时则是让违纪人员“易地为官”,导致约束不足和约束不可信。在所有者与经营管理人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完善加剧了经营管理行为的短期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更加突出。例如,在约束不足和激励不当的情况下,经营管理人员为了实现存款规模、年度利润、不良资产占比控制等短期目标,可能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在风险暴露后又可能通过违规重组来暂时掩盖问题。又如,约束过度可能导致经营管理人员“不作为”,业务过度萎缩。

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缺陷导致内部委托-代理成本过高。其一,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管理层级过多,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其二,组织架构是以横向运作管理为主的模式,分支行拥有过大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人事管理等权限。组织架构的缺陷使得总分支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比较突出,总行对下管控的能力较弱,分支行相对独立的利益诉求有可能与全行稳健经营的要求相冲突,甚至产生不同层次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代理人“共谋”现象,导致委托-代理成本过高。

四是市场治理的机制不健全。其一,国有银行的股权结构单一,缺少来自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股票市场公众投资者的约束。其二,国内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规范。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特别是惩戒制度还不够完善,小股东的“话语权”难以得到保证。会计制度有待继续改革,中介机构的诚信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还需要更加有效、充分、规范和及时,等等。这导致在外界看来,“好银行”和“坏银行”的区别不太明显,投资人和存款人对银行实施监督的难度较大,银行完善内部治理缺少来自市场的压力和动力。

五是激励相容的监管模式有待继续完善。长期以来,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进行资本约束的强度还不够高,业务创新资格、高管任职资格、新设机构的审批等与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状况的相关性还不够密切。由于缺少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的破产机制,投资者风险意识不足,近年来在救助或关闭问题银行过程中的个人债权通常由政府垫付,不利于增强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市场约束,还有可能诱发其盲目扩张和恶意经营的行为。由于银行监管的激励相容度较低,奖优罚劣和优胜劣汰的机制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一些银行的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上述缺陷对我国的金融稳定造成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一是造成了巨额的不良资产,形成影响金融稳定的巨大隐患。由于我国银行公司治理存在上述缺陷,导致一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短期化、自利化,漠视风险而盲目扩张信贷,甚至利用手中的信贷权力来“设租”,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经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大幅下降。但由于银行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如果银行的公司治理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改善,不良资产问题仍有发展的可能。在国家是商业银行大股东的情况下,不良资产最终还是主要由国家来“埋单”,增加了财政支出并加大了出现通胀的可能。

二是导致部分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控制薄弱,大案要案频发,金融稳定受到侵蚀。巴塞尔委员会指出,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成因之一就是因为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使其对各种失误、欺诈、越权或职业不道德行为未能及时做出反应,从而遭受损失。从我国的情况看,公司治理的缺陷导致银行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并影响到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滋生各种案件的土壤。近年来,这类案件,包括管理层腐败、工作人员渎职或违规等等占了很大比重,即使一些金融诈骗也往往是内外勾结的结果。严重的操作风险问题不仅使商业银行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到银行的信誉程度和社会公众的信心,逐渐侵蚀金融稳定。

三是导致部分银行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受到威胁。公司治理的缺陷长期以来使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创新、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改善激励机制的动力不足。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步进入,由于我国银行在上述方面与之相比存在显著差距,核心竞争力较弱,面临着客户边缘化、价值链边缘化和人才边缘化的危险,这些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将被削弱,进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四是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影响银行体系的长期稳定性。由于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导致我国银行的经营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存在“逆货币政策”的现象。1998—2001年间的“惜贷”现象就是明证。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货币政策的传导,而且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改善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带来负面效应,并对银行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四、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大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的探索和实践从来没有停止过。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许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随着包括交通银行在内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这项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推动公开上市,促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首先是通过选择合适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较为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从源头上解决好“产权主体虚位”的问题。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其次是推动公开上市。从国际范围内看,大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是上市公司。上市不仅是为了补充资本,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高效、规范的监督机制和约束力量,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

二是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之间制约与平衡的治理机制,为进行科学、理性、稳健的经营管理提供终极保证。首先是要做到“形似”,即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吸收国际范围内的先进做法,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更关键的是,要在“形似”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治理机制,包括分工机制、协商机制、争议解决机制、问责机制等,进行科学运作,使三方的行为“到位”而不“越位”,达到公司治理“形神兼备”的效果。

三是稳步推进组织架构改革,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为上层治理的向下传导奠定制度基础。应当积极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各行自身规模、战略、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差异,按照集约、高效的经营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内部组织架构再造,实现“部门银行”到“职能银行”的转变。首先要以业务垂直管理为方向进行流程改造,逐步建立纵横结合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其次要合理设置管理链长和管理半径,逐步实现机构扁平化;再次是合理划分业务流程的前中后台,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和运作。通过组织架构的再造,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强化风险控制,使“上层治理机制”能够在全行范围内有效传导。

四是建立企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长效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东和相关各方利益的实现。进一步淡化并创造条件彻底摒弃行政级别的概念,建立择优任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实施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做到人尽其才;建立按需设岗、以岗定薪、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完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有机平衡风险与收益,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改革,实现经营管理行为的长期化、理性化,使其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银行科学发展的目标。

五是完善金融监管,强化市场约束,优化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环境。修改有关破产的法律法规,完善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建立恰当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减少银行过度依赖国家信用所导致的道德风险;改进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改革企业会计制度,提高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完善信息披露体系,使投资人和存款人能够更好地掌握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的力量,优化外部治理环境,形成扶优限劣、优胜劣汰的机制,促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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