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新型农民教育--以河北省农民教育培训为例_农民论文

论中国新型农民教育——基于河北省农民教育培训个案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论文,河北省论文,个案论文,教育培训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471(2008)03-0031-04

为深入探究中国新型农民教育发展规律,课题组在进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河北省有一定代表性的9个县(市)做了实证调查,分别为:涞源县(预调查)、唐县、魏县、行唐县、隆化县、宣化县、昌黎县、定州市、迁安市等。这些地区包含了河北省的不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从而表现出较强的差异性和代表性。在实地调查中,分别对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和当地农民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进行了问卷和访谈。由研究者现场指导填写的问卷共计1296份,回收有效问卷1289份,回收率达99.46%。其中,普通村民填写问卷489份,正在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学员填写415份,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员已转移至企业的员工填写66份,培训机构教师填写228份,培训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填写42份,县直属党政机关领导填写56份。此外,课题组还组织了8场集体访谈,共计116人参加;收集到受调查各县(市)的文件、教材等文献资料共计115份(本)。通过此次研究,得到了大量的、直接的、鲜活的珍贵资料,经总结概括,形成了对新型农民教育科学内涵、地位、特征、成就、困难、对策等方面新的认识。本文为第一部分,期待得到同行的指正。

一、新型农民教育的科学内涵

1.农民教育

农民教育内涵比较宽泛,从教育对象区分,包含对三部分人员的教育,一是对正在接受学校教育,即将走上农业岗位人员(农民后备队伍)的教育;二是对离开传统学校教育,已经走上农业岗位的从业人员(农民在业队伍)的教育;三是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的教育。前两者统称为农村职业教育,其前者属于农民岗前职业教育,其后者属于农民岗后教育,也属于农村成人教育。从教育内容区分,包含三方面内容的教育,一是农民素质(政治、文化、心理等)教育,二是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能、适应城市化需要的职业技能)教育,三是农村闲暇教育。从农村社会角色区分,包含了对乡村干部队伍、农民技术员队伍、农民企业家队伍、骨干农民队伍和能工巧匠等五个队伍的教育。从教育类型区分,包含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从教育形式区分,包含了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正式教育与非正式教育。非正规、非正式的农民教育,一般称为农民培训。

2.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的。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新型农民”概念。[1] 笔者认为,新型农民的主要特征,一是他们处于新的社会阶段。从国内而言是处于改革开放,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新阶段,新阶段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性、革命性变化,对农村劳动力素质与人力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传统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已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知识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等新的发展要求。从国际而言是处于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新的环境下。二是肩负新使命。中共十六大以来,提出了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推向前进,代表了全党全民的共同心愿,成为当代农民的新的历史使命。三是必须具备新素质。在新的时代,要肩负新的使命,适应新的需要,必须具备新的素质。“意见”指出: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1] 《新华时评:〈没有新型农民建不成新农村〉》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还应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制的新型农民。”[2] 该文中在论述新型农民的素质要求时在“意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三个方面基础上,又增添了“讲文明、守法制”两个方面,从五个方面论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新阶段中国农民教育战略研究”研究成果述评认为,“应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培养出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敢创新、能致富的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3] 本课题组认为,以上的三种表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次比一次趋向完整、科学。综合以上三种表述,可以概括为:“觉悟高、有文化、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敢创新、能致富、讲文明、守法制”,这样更完整、科学,更符合九个方面内在的逻辑关系。

3.新型农民教育

新型农民教育的内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新型农民的教育,即从教育目的角度,通过教育帮助传统农民实现向农业产业化需要的新型农民转变;二是新型的农民教育,是指与过去的农民教育相比较,新时期的农民教育具有新元素;后者含义更为宽泛,从教育目的而言,既包括通过教育帮助传统农民实现向新型农民转变,还包括帮助传统农民向社会主义工业化、城镇化所需要的现代企业员工的转变。

二、新型农民教育的地位

新型农民教育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发展的多方面显示了重要地位,概括起来主要是:

第一,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三农”问题是中国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农村的教育落后。发展新型农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帮助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可以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既可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帮助农民在农业产业化中增加收入;又可以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业非农村转移,在为城镇发展服务中增加收入。

第二,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根本保障。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靠的是有知识、讲文明、懂科技的大批现代员工队伍。发展新型农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能力,将有效地帮助传统农民向现代企业员工转变,把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成功地转化为工业化、城镇化所需要的人力资本,成为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根本保障。

第三,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火车头”。作为中国成人教育主要组成部分的新型农民教育,可以将占全国人口二分之一以上的农民吸引到终身学习的行列中来,其发展无疑将对形成学而有权、学而有助、学而有帮、学而有门、学而有成、学而有用的学习型社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火车头”。学习型的社会,才可能是小康社会;学习型的社会,才可能是和谐社会。

第四,是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发展新型农民教育,把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雄厚的人力资本,将有效地促进就业再就业,实现城乡经济互动式发展,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打破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成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总之,发展新型农民教育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加速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须将新型农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三、新型农民教育特征

1.新型农民教育的时代特征

新型农民教育的时代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型农民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要彰显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与学习化社会这一世界最新教育理念,沟通传统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联系,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的建立。二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需要,将对文明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法制意识以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作为新型农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适应新型农民所肩负的使命需要,新型农民教育要服务、服从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

2.新型农民教育的机制特征

(1)政府多部门管理,以农业、劳动部门为主。受调查各县(市)的党、政主管部门在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均各自承担了相应的培训职责。同时,在各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下,建立起了一个较为完整而合理的新型农民教育管理体系,主要负责农民教育的项目规划、经费投入、资源整合等组织管理工作。农业部门牵头,以农业、劳动部门组织管理为主。

(2)办学体系完善,社会教育机构作用较为突出。在新型农民教育管理体系的领导下,各县(市)均设立了具体实施农民教育的办学体系,具体包括:职业教育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乡镇成人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各部门科技推广队伍、民办培训学校等。其中,职业教育中心设施较为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开设专业课程较多;就各办学机构的组织形式而言,该体系中不仅包括了传统的学校教育机构、公办教育机构,也涵盖了大量的社会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农广校、科技推广队伍、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学校、有“农民好管家”之称的各种农产品协会等社会教育机构发挥作用较为突出。

(3)相关法律不断推出。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农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发展新型农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都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3.新型农民教育的模式特征

根据河北省9县(市)农村调查问卷结果,可将新型农民教育的模式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目的:培育新型农民与现代企业员工。随着新时期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变化,农民教育的目标已经由单纯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拓展为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需要的新型农民与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城镇化需要的现代企业员工等;其中新型农民包括农民骨干、农民技术员、农民企业家、农村经济人、农村基层干部等;同时根据新农村建设需要,还将培养合格的共产党员作为重要的教育目的。

(2)培训目标: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增加农民收入,社会与个人需要高度统一。关于接受培训目标,应答者选择学习种植技能的占41.43%,学习创业本领的占21.29%,学习进城务工知识和提高进城务工待遇的占18.00%,学习文化的占11.52%,开阔眼界的占7.77%。前3项直接促进增加收入,总计占80.72%(见表1),可见增加收入是农民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同时我们还欣喜地发现,学习知识和开阔眼界这些相对较高层次、非功利性或功利性不强的需求占到了相当的比例。

(3)培训对象:以接受一定教育的年轻农民为主体。从社会分工与社会角色的角度而言,培训对象涉及的农民群体主要包括:后备农业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骨干农民、农民技术员、农民企业家、农村妇女、贫困户、一般农民、村干部等。从年龄的角度而言,新型农民教育又覆盖了16岁及以上的各个年龄段的农民群体,但以接受一定教育的年轻农民为主体。

(4)经费来源:以政府补贴与个人付费相结合为主。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培训经费来自政府补贴者占43.50%,选择学校减免或奖励者占17.7%,选择用人单位补贴者占5.84%,选择个人付费者占28.81%,选择社会援助者占4.14%。其中选择政府补贴、个人付费两者总计占72.31%,可见培训经费来源以政府补贴与个人付费为主。政府投入在逐渐增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财政厅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2007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以及示范性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等项培训补助标准,[4] 与2005年相比又提高了15.38%—66.67%。迁安市是河北省连续五年的首富县级市,培训补贴标准在全省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又有提高,使多项技能培训成为实际上的免费培训。

(5)教师资源:社会化。新时期的农民教育在师资选择上做到了统筹兼顾,内外结合。社会化的教师资源有以下几种:一是农林专家、技术推广人员,二是当地的农民技术骨干,三是远程教育网上师资,四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经纪人。调查表明,在回答“提供农业技术培训的教师有哪些”一题时,选择村里技术员的占24.25%,选择村里能人的占26.54%,这两者之和占一半;选择其他的依次是乡成人学校老师的占15.87%,县职教中心老师的占13.67%,在校大学生的占2.64%,大学老师的占6.69%,县职教中心学生的占4.44%(见表2)。这一结果告诉我们,村里技术员、能人在实施农民教育中成为教师的主体。一些县(市)农林局的技术员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行唐县满撒村是专业栽培红枣村,县红枣局的技术员成为教授红枣栽培管理技术的老师,受调查者选择农林局技术员者占到38.79%;定州市受调查村民选择市农林局技术员者占15.67%。

(6)培训内容:以农业技术与务工技能为主。据课题组调查(见表3),农民培训内容有扫盲、政策、文化知识、科技素质、农业技术、进城务工知识或技术、创业能力、法制知识等,其中接受农业技术、务工技能与创业技能受调查者占到了总数的80.67%,实用技能成为主要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如:宣化县围绕奶业、蔬菜、大杏扁三业的生产技能为主;行唐县以红枣栽培技术为主;在重视技能教育的同时,还兼顾了思想政治内容的教育,如在宣化县屈家庄这个典型的宗教村,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对村民的宗教政策教育成为经常性的内容。

(7)培训教材:以县(市)自编为主。农业科技培训主要使用自编教材,如:张家口市科技局、蔬菜技术站主编的《无公害蔬菜栽培新技术》,昌黎县委组织、宣传部、科技局、科协组织编写的《家庭葡萄酒堡》、《酿酒葡萄无公害生产技术》、《新农村建设实用技术》等。各县(市)普遍采用了部分中央农广校编写出版的教材。

(8)培训形式:结合实际种植活动的讲授较多。关于最需要的培训形式问题(见表4),被调查村民选择有单个辅导、听课、看电视、听广播、网上、结合实际种植讲授等;选择结合实际种植活动讲授的占41.34%,选择听课的占20.9%,选择看电视的占15.04%,三者合计占被调查总数的77.28%,其中对结合实际种植活动讲授等与推广实用技术相结合、便于参与或易于接受的非正规、非正式的培训最多;结合培训对象、内容的实际需要,创造了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开展菜单式、巡回式、娱乐式、保姆式、带动式、会诊式和联动式等。

(9)教学手段:新技术手段覆盖面广。信息时代的新型农民教育更新了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通过广播、电视、卫星网络、互联网等手段面向“三农”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为依托,建立网上培训中心,开办网上课堂,免费提供网上课程。2005年河北省电视台开播的农民频道,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10)培训期限:以短期为主。被调查村民中,近年来累计接受为期30天以内短期培训者占到总数的78.67%,其中接受19天以下时间培训者占被调查者的63.63%;正在接受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被调查者,参加培训时间在1周以上短期班的占82.1%,其他被调查者参加的分别是全日制、夜校、周末学校、集中培训(一周以内)。反映了被调查者接受的培训以7天—20天的短期为主(见表5)。

(11)培训场所:以家里、田里为主。受调查村民中,农业技术培训场所有家里、田里、乡成人学校、县职教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等;其中选择在家里、田里这两者占到了总数的63.2%。调查结果表明,新型农民教育以培训对象、内容、形式的需要,在农民最方便的场所开展了教育培训(见表6)。

此外,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很多环节与农业技能培训相同或相似,其自身的显著特点是,普遍采用“订单式”培训,即由培训机构按用人单位需要的岗位职务规格、人数、期限,独立实施培训,培训后由用人单位录用;这是校企双方在受训人员出口方面的合作。同时还创造了校企双方全程合作方式,如保定市承启职业培训学校创造的“嵌入式”培训,即: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技能课程在企业的车间,由双方选派师资实施授课、实训,培训后由企业择优录用。类似这种工学密切结合的模式,使企业、学校、学员三方参与者找到利益结合点,实现“多赢”。培训内容由引导性培训与技能培训两部分组成,培训教材是全国统一的,培训时间为35天—180天,全日制学习。

新型农民教育的一些特点与世界农村职业教育的共同经验极为相似,如:农民职业教育的关键是激发农民的学习动机;对象是受过一定教育的年轻农民;内容是与他们致富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形式是便于参与或易于接受的非正规、非正式、短平快;与推广实用技术相结合;结果是有效;抓手是“能人”带动;战略是动用一切可用的社会资源。[5] 这些极为相似绝非偶然,更多的是反映了国际农民教育的客观规律性。

收稿日期: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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