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_石油论文

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_石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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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中国的原油进口量在过去的10多年中呈逐年递增之势,于2004年突破了1亿吨大关,达到1.227亿吨。与此同时,中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也从1995年的7.6%升至2004年的40%。尽管2004年中国的原油进口来源于20多个国家,但从沙特和阿曼的原油进口量位居前列,分别是1724.43万吨和1634.78万吨。可见,海湾六国的原油出口对满足中国的能源需求已日显重要。在石油安全战略正快速纳入世界能源体系之时,石油安全和进口已是中国发展与海湾六国关系的重中之重,双方应建立起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机制,确保稳定的石油供应。本文将在介绍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现状的基础上,简要分析双方能源合作的特点、优势及其挑战。

一、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的现状

在过去10多年间,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已形成一定的基础,并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加原油进口

在海湾六国中,阿曼曾是对华出口原油最多的国家。早在1989年,就已开始向中国出口一定数量的石油,1993年向中国供应原油406.09万吨,占其原油出口量的10.43%,占中国原油进口量的25.94%;1994年向中国供油336.74万吨,占其原油出口量的9.98%,占中国原油进口量的27.28%。1993年7月,李岚清副总理对海湾地区进行友好访问,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宣布从1995年起每年从沙特进口350万吨原油,并从科威特、阿联酋等国进口原油,从而改变了中国在海湾六国中仅从阿曼进口原油的单一局面。其实,沙特是海湾六国中对华供油最早的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审慎地与中国进行石油合作,其基础工业公司(萨比克公司,SABIC)曾通过香港向中国内地出口石油和石化产品。1999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江泽民主席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强调石油市场稳定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认为沙特曾为确保世界石油价格的稳定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中方愿意继续加强与之在石油领域的贸易和投资合作关系。尽管阿曼对华出口原油于2000年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1566.08万吨,但2001年以后,沙特对华出口原油的数量就开始超过阿曼,并呈逐年增长之势。2002年,沙特对华出口原油1139.04万吨,而阿曼对华出口原油804.59万吨;2003年,沙特对华出口原油升至1517.62万吨,而阿曼对华出口原油927.74万吨;2004年,沙特对华出口原油更是高达1724.43万吨,占中国进口总量的14%,占进口国别的第一位。当然,可喜的是,阿曼的对华原油出口量也于同年实现了重大突破,升至1634.78万吨。据阿曼央行年报,2004年,中国已成为阿曼原油的最大进口国,其对华出口原油占其原油出口总量的40.3%,而来自科威特、阿联酋和卡塔尔的原油进口总计只有274.03万吨。中国购买巴林原油的数量则更为有限。仅在2002年5月签订了购油合同,合同额共计500万美元。可见,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尚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中国很早就已开始直接从海湾六国进口石油且不断扩大进口量。这不仅缓解了能源紧张状态,而且还有助于扩大和加强与海湾六国的经贸往来,促进双方的贸易平衡。如今,中国已成为海湾六国最大的石油买主之一。

(二)开展油气工程项目承包

中国石化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备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完全有能力参与国际合作,开展油气工程承包业务。

海湾战争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CNPC)曾参加科威特油井的灭火工作,帮助其迅速恢复石油生产,受到了科政府的高度赞扬。在科加速进行石油重建工作中,中国也曾积极争取承包工程项目,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经过3个月的艰苦努力,击败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的9家著名公司,于1992年11月4日在艾哈迈迪(AL-Ahmadi)炼油厂的重建工程项目上中标,项目总值达1500万科威特第纳尔(约合5200万美元)。尽管合同额不大,合同业务也较单一,但该项目却是中国公司向科承包工程专业化领域进军的标志性项目,也是进入科承包工程市场后的一次质的飞跃。该项目已于1994年2月28日以出色的质量按期完成。

1995年12月30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与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KNPC)签署了在科西部油田建立27号、28号集油站和260公里输油管线项目的合同,旨在将科石油日生产能力提高41万桶。集油站项目是中国公司在海外石油领域合同额最大的总承包项目之一,合同额达1.1699亿科威特第纳尔(约合3.94亿美元),总工期为34个月。两个集油站已分别于2000年12月25日和2001年3月22日投入使用,到目前为止运转基本正常。集油站项目的成功建设标志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已进入全方位、高层次、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1996年9月~1999年2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CHEC)承揽了科威特的舒埃巴(AL-Shuaiba)南北油码头修复项目,合同额为6107万美元,完成营业额为5100万美元。1997年6月~1998年9月,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总公司(SEI)承揽了科四个3万吨浮顶油罐项目,合同额为967万美元,完成营业额为860万美元。

随着中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深化,石油钻井也走向了海湾市场,并充分显示了实力。自1999年以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SINOPEC)的中原油田与世界著名公司展开竞争,相继进入了卡塔尔和沙特的石油工程服务市场。中原油田钻井队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卡塔尔开钻,共开钻22口油井,交井21口。卡钻井项目可称得上是中原油田近年来所中标的国际项目中工期最长、合同额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项目。2001年3月,中原油田作为中国第一家石油工程队伍也成功地打入了沙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它的“中国1号”(Sino-1)、“中国7号”(Sino-7)、“中国5号”(Sino-5)和“中国6号”(Sino-6)钻机相继进入沙特市场,使其在沙特的钻机达到4台,初步形成市场规模,为进一步开拓沙特乃至整个海湾地区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如此,中国与海湾六国在石油工程项目承包方面的合作依然很有限,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中国应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发挥更大作用。

(三)合资兴办炼油和石化企业

在海湾六国中,最早在中国合资兴办炼油和石化企业的国家是科威特。“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简称SACF,撒可富)于1985年注册成立,1991年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档部工业区正式投产,是由中国、科威特和突尼斯三国共同合资兴建的大型氮、磷、钾(NPK)复合肥生产企业,建设总投资达5800万美元,是当时中国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经济合作项目,被邓小平同志誉为“南南合作典范”。

勿庸置疑,在海湾六国与中国合资兴办炼油和化工企业方面成绩最为突出的国家当数沙特。自1990年7月21日与中国建交以来,沙特就一直高度重视培育中国的石油市场。1993年,曾与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SINOCHEM Imports & Exports Company)商谈过在中国合资兴办炼油厂的计划。1996年,沙特阿美石油公司(ARAMCO)曾积极推动两个与中方合作的炼油厂项目:其一是在山东青岛附近建造一个日提炼沙特原油20~30万桶的炼油厂,总投资额约15亿美元,其中,沙特占45%,韩国双龙精油株式会社为15%,中方为40%;其二是准备改造、扩建广东茂名的国营炼油厂,由沙特投资10亿美元。但是,这两项投资计划当时都受到中国有关政策的制约,1997年起,阿美石油公司和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公司开始计划参与中国福建的石油、石化项目,包括扩建一座炼油厂和另建一座石化厂。此项目已于2001年10月获得中国国务院的同意。(注:朱威烈,“阿拉伯产油国对华能源合作的轨迹考察”,www.ciis.org.cn(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2005/06/29。)

2005年7月8日,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合资项目工程在泉州举行开工仪式,开始进入正式建设阶段。这一项目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中外合资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总投资额达35亿美元,由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阿美石油公司三方按50%、25%、25%的投资比例兴建,将于2008年全面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总炼油能力将达到1200万吨/年。同时,该项目还将新建一套80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65万吨/年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和一套100万吨/年芳烃装置,并配套建设一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其他公用工程。为了与合资炼油厂的生产配套,三方需成立一个成品油营销合资公司,在福建省范围内批发和零售其石油产品,阿美石油公司将获得在华建立至少600座合资加油站的权益。

至于中石化附属的山东青岛炼油厂项目,则因阿美石油公司考虑到福建项目更为重要而暂时搁置。目前,阿美石油公司已与中石化重新启动该项目谈判,谈判进展顺利。与此同时,由中石化、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青岛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共同投资的青岛炼油厂已在开工建设之中,阿美公司可能会购入青岛炼油厂的股权或进行增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据业内人士称,阿美石油公司将投资11.7亿美元,在2005年底之前完成这项交易,这将是该公司向中国石油炼制业进行的第二宗投资,与沙特旨在提高对中国原油销售的计划一致。阿美石油公司可以在青岛炼油厂项目中持股20%~40%,该炼油厂预计于2007年上半年竣工投产,年原油加工量为1000万吨。(注:“全球最大石油生产商将与中石化在青岛共建炼油厂”www.mofcom.gov.cn,2005/07/13。)

(四)合作勘探与开发新油气田

从20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石油企业的油气勘探开发战略发生重大转变,确立了“立足国内、发展海外、实施国际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在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与世界跨国石油公司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壮大了综合实力,并在10多年间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不仅获得了份额油气和石油美元,而且带动了劳务、技术和装备出口。在与海湾六国合作勘探开发新油气田方面,中国在科威特、沙特和阿曼所取得的成就尤为显著,具体表现为:

1.中国与科威特的合作

1992年底,科威特石油总公司(KPC)下属的科威特海外石油勘探公司(KUFPEC)参与中国南海的油气勘探和开发,与美国大西洋里奇菲尔德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联合,共同开发中国海南崖城13-1号天然气田。该油气田是一个大型项目,总投资达11.3亿美元,其中,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占51%,美国大西洋里奇菲尔德公司占34.3%,科威特海外石油勘探公司占14.7%,已于1996年正式投产。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同外国公司合作的大型海洋油气项目,预计能稳定提供天然气20年。崖城13-1气田的作业权已于2004年1月1日移交给中方。

2004年7月12日,中石化开始竞标科北部靠近伊拉克边界的4个油田,其剩余可采储量约为58亿桶,预计每天石油输出量介于40~90万桶。在此之前,中国在科石油投资基本为零。中石化将在未来的20年时间内投资20~60亿美元,以10%的股份与美国石油巨头雪佛龙·德士古公司(Chevron Texaco)、法国道达尔公司(Total Finaelf)、加拿大一家公司、俄罗斯一家公司以及另外两家由英国石油(BP)和埃克森美孚牵头的公司“同台竞技”。与其他海湾国家相比,中国每年从科进口的石油十分有限。因此,能源专家认为,参与海湾油气开发、进口海湾石油是中国能源战略“走出去”的一个重点,参与科油田的竞标则有助于中国巩固其在海湾地区的成果。此外,中国最大的石油商——中石油也正在科物色新的石油项目。

2.中国与阿曼的合作

中国各石油公司特别是中石油一直努力进入阿曼市场。近年来,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CNODC)已投资1.7亿美元与阿曼穆罕默德·巴尔瓦尼(Mohammed Ali Al-Barwan)私人公司(即MB石油服务公司,MB Petroleum Services)签订了合作协议。2002年4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与阿曼MB石油服务公司联营购买了阿5区块油田,成立了达利石油公司(Daleel Petroleum)。中方投资5000万美元获得了该区块勘探开发50%的权益,这是中国石油公司以产品分成的方式在海湾六国所获得的第一个石油勘探开发区块。2002年10月,中国阿曼混委会(Joint Commission)强调了双方在石油、投资领域合作的重要性,阿曼国家石油公司表示已有计划在上海开设办事处。

2004年10月中旬,中原油田获得了中石化海外实施项目阿曼36、38区块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的管理权。这两个区块分别位于阿西部和西南部,面积分别为1.8556万平方公里和1.7436万平方公里。大量地质资料分析显示,36区块具有油气成藏的基本条件,有望成为阿曼盆地勘探的新领域。38区块北部也具有较好的油气勘探前景。2005年6月,中原油田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海外项目研究人员完成了36、38区块的勘探部署,并顺利通过了阿曼石油项目联管会验收并获准实施,这标志着中原油田在阿勘探研究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注:“中原油田完成的阿曼36/38区勘探部署获批”,中石化新闻网,2005/06/14。)

2005年6月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阿曼石油公司在阿首都马斯喀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要加强在油气开发、下游项目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3.中国与沙特的合作

中国企业在沙特境内参与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起步较晚,到2003年才实现较大突破,中石化工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共同投资,并在沙特注册了中国沙特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方控股80%,并于2004年3月7日中标沙特东部鲁卜哈利(Rub al-Khali)沙漠B区块、总面积约为3.88万平方千米的天然气田开发项目。该项目是中石化与沙特石油部、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全面合作的一个新起点,也是两国多年来在石油化工领域合作的重要成果。多年来,双方的合作主要是在原油贸易和下游的炼油、化工的合作上,这次通过公开透明的投标、中标和正式签约对沙特鲁卜哈利北部B区天然气田进行风险投资,标志着双方开始了全方位的合作。

二、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的特点:

(一)能源合作的格局从单一到多元

中国需要稳定的海湾石油,海湾也需要稳定的石油市场。在过去10多年中,经过中国与海湾六国的共同努力,双方的能源合作格局已逐步从单一走向多元,形成了全方位的合作格局。这种合作格局的多元性既表现为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积极开展石油工程项目承包、合资兴办炼油和石化企业、合作勘探与开发新油气田等),也表现为开展原油贸易对象国的增递性,即从1989年时的惟一供油对象国——阿曼,到1995年逐渐增加了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卡塔尔和巴林,已包括海湾六国。尽管2004年来自科威特、阿联酋和卡塔尔的原油进口总计还不到300万吨,但相信这种局面很快就会得到改变。一方面是因为科威特石油公司(KPC)于2005年3月29日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并与中国签署了长期原油供应协议,将对华的石油出口量逐步升至7万桶/日;另一方面是因为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于2005年6月13日签订了一项在石油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表示阿联酋有责任向中国提供其所需要的石油和天然气。

(二)能源合作项目的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中国与海湾六国合资兴办的第一家石化企业是于1985年注册成立、1991年正式投产的“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SACF),建设总投资为5800万美元,是当时中国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经济合作项目。而2005年7月8日开始进入正式建设阶段的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合资项目,其投资总额超过35亿美元,是中国石化行业第一个全面一体化的合资项目。此外,预计于2007年上半年竣工投产、由中国石油化工公司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合资兴办的山东青岛炼油厂项目总投资也将达到11.7亿美元,可见,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项目的投资规模增长之快是惊人的。

(三)能源合作的战略“从走出去买油”到“走出去采油”

近年来,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既有“请进来”的一面,也有中国各大石油公司积极“走出去”的另一面。它们通过投资、购股、分成、承包、参建等各种方式进入海湾六国,从“走出去买油”转变为“走出去采油”,即从“贸易油”转向“份额油”。尽管“贸易油”仍是主渠道,“份额油”是辅渠道,但随着“份额油”掌握得越来越多,中国利用海湾六国石油资源的主动权就越大,中国石油进口量受价格波动的影响也就越小。(注:曹新:“中国石油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对策”,人民网2004/12/30。) 在与海湾六国合作采油方面,中石油集团是最早走进海湾六国的大型企业,并为此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如2002年投资阿曼5区块勘探开发,2004年3月中标沙特东部鲁卜哈利沙漠B区块的天然气田开发,2004年10月获得阿曼36、38区块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的管理权,2005年6月与阿曼石油公司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在油气开发、下游项目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等。

(四)能源合作的企业有可能从官办垄断到官办与民办并存

长期以来,与海湾六国开展能源合作的中方主角分别是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即中石化集团公司(SINOPEC)、中石油集团(CNPC)和中海油总公司(CNOOC)。但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也正在积极尝试与海湾六国合资兴办炼油厂,其中辽宁的大连实德集团和湖北的天发集团公司是两个典型的例证。

2004年6月17日,大连实德集团提出了与沙特萨比克公司合资建设一个1000万吨的炼油厂和130万吨的乙烯装置的合作项目。(注:蔡敏:“民营资本突入石化禁区”,《中国石油石化》2004年第8期,第67页。) 这是一个上下游一体的项目,地址设在大连旅顺的双岛湾。其实,早在2002年该集团就已与萨比克公司进行相关谈判。同年6月,萨比克公司代表团访问实德,并签署了意向协议书。拟议项目总值416亿元人民币,约合50亿美元,预计于2010年竣工,双方各持股50%。但业内人士普遍担忧,实德集团不能通过中外合资而最终进入石化产业,无法获得石油国际贸易的经营权,因为民营企业即使可以进入石油产业,其项目也要经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论证审批。

2003年底,中国最大的民营成品油销售企业湖北天发集团公司继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之后获得了国内第三张成品油批发牌照。为了解决油品的供应问题,打破大型国有石化企业对油品生产的垄断,天发决定与沙特的石油公司合作,投资500亿元人民币,在中国中部兴建一座可加工原油2100万吨的炼油厂项目。若此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天发则将成为集油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综合石油公司,并对国内三大石油石化公司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构成压力。

2005年6月29日,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GUPC)在北京宣布成立,标志着中国民营资本已全面进入由国企一统天下的中国石油垄断行业。该公司是由中国的30多家民营油气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以从事石油勘探开采、炼油化工、进口贸易、批零销售为主,采取逐步扩大的模式吸纳上、中、下游民营石油企业加盟,为中国的各类民营石油企业提供一个平等参与、合作共赢的开放平台。但它能否在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尚待检验。

三、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的优势

(一)中国与海湾六国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

近十多年来,中国与海湾六国的经贸关系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良好势头,双边贸易额从1991年的15亿美元猛增至2004年的247.3564亿美元,扩大了16倍以上。作为一个区域经济体,海湾六国已成为中国的第八大贸易伙伴、第八大出口市场和第九大进口来源地。

中国与海湾六国经贸关系日益紧密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海湾六国的财经大臣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秘书长联合代表团于2004年7月4~7日访问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05年4月23~24日和2005年6月20~21日完成了两轮自由贸易区谈判。随着“中国—海湾自由贸易区”的启动,政治与经济的相互需求将使中国与海湾六国的关系进入全方位和深层次发展阶段,这对双方的能源合作非常有利。

(二)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发展战略具有互补性

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之后,中国能源发展战略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和供给体系,结合“走出去”战略,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合作开发海外石油资源,以确保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需的石油资源。

海湾六国则为改变油价波动所带来的被动局面,尽快适应世界能源市场的需求和变化,自1996年以来就已开始对自身的能源战略进行调整,从以出口原油为主逐步转向建立勘探、开采、提炼和运输一体化的完整的石油工业体系。这一战略举措为中国开拓海湾石油市场提供了良机。因为,中国石化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声誉,在同海湾六国协作时拥有自己的优势,完全有能力参与竞争。以炼油业为例,中国依靠自主开发的技术,已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业体系。经过近两年的石油石化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中国炼油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总体上已进入了世界炼油大国的行列。2004年,中国加工的石油达到创记录的2.73亿吨。预计到2010年,中国的炼油能力将增至4亿吨。

当然,海湾六国能源发展要务是为自己得以安身立命的石油找到可靠的买家。由于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它们普遍看好中国巨大的石油需求市场,希望自己的石油流向中国市场。所以,在“9·11”事件后,一些海湾国家出于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不满,力图改变长期以来过分依赖西方、在经济上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提出了“能源东向”的经济能源发展合作战略。其主要考虑是:通过扩大同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在石油等领域的合作,努力实现石油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体系和市场流向等方面的多元化,以实现政治上的抱负,即借助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各方力量牵制西方的霸权行径,缓解来自美国的压力。

四、中国与海湾六国能源合作面临的挑战

(一)大国争夺海湾对双方的能源合作造成很大掣肘

长期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从各自的战略利益出发,围绕着海湾能源进行争夺。它们在海湾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影响已根深蒂固,对中国与该地区国家开展能源合作心存戒备,都在竭力维护自己的势力范围,不容外来者染指,对中国的海湾石油供应构成挑战。美国表现得尤其突出。伊拉克战后,美国对海湾地区的能源控制能力大大增强,这一格局增加了在能源上直接遏制中国的砝码,使中国欲利用与该地区国家良好的政治关系开展正常的能源合作面临一定难度。

此外,中国还面临着来自印度对海湾六国石油的争夺,印度是亚洲地区仅次于日本和中国的第三大石油消费国,其原油需求约70%依赖进口,加之距海湾较近,国内的炼油设备也较适于精炼海湾原油。因此,印度的石油资本必将加速进军海湾,对中国与海湾六国的能源合作构成挑战。

(二)海湾六国的投资环境使双方的能源合作存在一定风险

2004年9月,美国风险咨询公司(Kroll Risk Consulting Company)根据美国的海湾政策和政治取向以及海湾六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变革的种类特征公布了该地区的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采用情况分析和量化的方法将风险度分成了九个级别,厘定了海湾六国投资风险的清晰概念,其中,沙特在海湾六国中投资风险度名列第一。沙特的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安全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其中国际争端影响(重大风险级:5级)、恐怖主义威胁风险(高/非常高风险级:8级)、防卫和安全设施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2.经济和金融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其中经济和财政稳定性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经济和金融调控风险(高风险级:7级)、商业基础质量风险(低重大风险级:4级);3.政治风险(高风险级:7级),其中政治稳定性风险(高/非常高风险级:8级)、地区稳定性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国际盟友风险(高/重大风险级:6级)。(注:“海合会成员国投资风险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www.mofcom.gov.cn),2004/10/18。)

(三)“亚洲溢价”(Asian Premium)使双方能源合作面临阻力

长期以来,出于政治、经济等诸方面因素的考虑,中东地区的一些石油输出国对出口到不同地区的相同原油采用不同的计价公式,从而造成亚洲地区的石油进口国要比欧美国家支付较高的原油价格。这种不平等的价格,即所谓的中东原油“亚洲溢价”,损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的利益,越来越为亚洲国家政府和石油消费者所关注。2005年1月6日,由印度主办的“亚洲主要石油供应国与消费国部长级圆桌会议”得到了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主要石油消费国以及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和卡塔尔等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响应,重点探讨了亚洲主要石油消费国和生产国如何稳定石油市场和通过合作确保能源安全。由于中国从海湾地区进口的原油量逐年递增,“亚洲溢价”对双方的能源合作已产生越来越大的消极影响。以2003年为例,中国从沙特进口原油的价格与欧美国家相比平均高出2.56美元/桶;2004年,中国进口原油1.227亿吨,其中51%来自海湾地区,若价格降低,中国可省掉8亿多美元。因此,“亚洲溢价”已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竞争力,中国应着手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原油期货市场,利用监管权和规则制定权来对石油市场施加影响,使油价的形成能反映中国石油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与海湾国家在石油领域继续发展“战略联盟”关系和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对中国而言,过多地依赖投资环境充满风险的海湾六国的石油,可能成为能源安全战略方面的一大问题,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中国的国家安全利益。因此,未来的中国石油进口应从分散风险着手,以促进石油进口多元化为主,在确保海湾石油进口的同时,加强与非洲、拉美、中亚以及俄罗斯等产油地区和国家的互利合作,尽快建起自身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增加经济和社会安全系数。“中国要以石油战略储备为中心、以‘石油金融’为载体,以‘风险采购’为切入点,并注意做好三者间的衔接,构筑起应付油价暴涨和短期供应中断的风险屏障体系。”(注:杨中强,张宏:“为21世纪中国‘加油’——中国石油安全战略的构建”,新华网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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