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的“小与大区别”_庄子论文

论庄子的“小与大区别”_庄子论文

论庄子的“小大之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庄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庄子《逍遥游》一篇中,写鹏之将南徙后,插入“蜩与学鸠笑之曰”一节: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而起飞,枪榆枋,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在“汤之问棘”之后,又有类似的关于“斥鴳”的一节:

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

对这两节的理解,对这三种“小虫”的形象的分析,历来都较含混,影响最大者当数郭象。他在“蜩与学鸠”一节下注: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

在“斥鴳”下,注曰:

各以得性为至,自尽为极也。向言二虫殊翼,故所至不同,或翱翔天池,或毕志榆枋,直各称体而足,不知所以然也。今言小大之辩,各有自然之素,既非跂慕之所及,亦各安其天性,不悲所以异。

大约正是因了他对蜩、学鸠与斥鴳形象含义作如是观,他对这篇文章的主题才作出如下的概括:

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

综而言之,盖郭象从“个体自足”的角度否定小大的差别,肯定“逍遥一也”的相同。如此,则《逍遥游》一篇之中,此三小虫与大鹏得以平分秋色,平起平坐,不容胜负。

郭象之注,自有其道理,且以“个体自足”角度来“齐物”,使无是无非,亦符合庄子的一贯思想。《齐物论》云:

举莛与楹,厉马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 又曰: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大凡人都同意不同类属的概念不可比大小是非,庄子更进一步认为即属同类,不同个体也不可比大小是非,就这一步,即可生发出“个体自足”的思想,事物的发展规律为道,一物之所以为一物的本质属性为德,庄子坚守此一“德”,而反对任何对“德”有所戕害的行为,德即物之“天”,加以人为则为害德。他在《秋水》篇中说:

牛马四足,是谓天,落(烙)马首,穿牛鼻,是为人。

在《马蹄》篇中,他痛斥治马治木治埴的行为,从维护个体天性的立场,他痛切地说:“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因此他呼喊“无以人灭天。”(《秋水》)

故尔,在庄子看来,大山若不如此大则不为大山,秋毫若不如此小就不为秋毫,从个体存在的自我满足上说,都是不大不小的。泰山从其质的规定性上说,其足够小,而秋毫从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上说,其足够大。庄子的“齐物”即从“个体自足”角度赋予个体以存在的理由和依据。这显然有反语言暴力的意义,故“齐物”之后,又必然是“齐物论”。“物论”是人主观强加于物的语言暴力,齐之,削平之,使无“大”无“小”,(此“大”“小”非物之自身本质,而是外在的语言评价与描述)万物各安其性,各适其性,当然就如郭象所说:“小大虽殊,逍遥一也”了。

但郭象的注是有问题的,因为庄子在这篇文章中,以显而易见的口气嘲弄着否定着这三个小虫,并一再申明“小大之辩”(辨)。朱桂曜在《庄子内篇补正》中说:

大与小有别,蜩鴳之不知大鹏,正如《秋水》篇坎井之蛙不知东海之鳖,皆以喻“小知不及大知”……而郭象以为无小无大,各安其天性,正与庄意相反。主旨既缪,徒逞游说,使庄子之书愈解而愈晦者,郭象清谈之过也。

钟泰的《庄子发微》亦发难道:

本篇赞大而斥小。下文曰“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又曰“此小大之辩也”,其意甚明,安得谓以均异趣而无胜负于其间也。郭子玄之说,实足贻学者之惑。

钟泰认为郭象此注乃是“以《齐物论》义作释,非本篇之旨。”这就把混乱的根源指出来了。郭象混同大鹏与小虫,有《齐物论》的依据,而《齐物论》应该是《庄子》一书的哲学基础。朱桂曜、钟泰认为应该分高下于大鹏小虫,又有《逍遥游》本篇中庄子一再申述的“小大之辩”为证,亦论据确凿,实际上,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又都不能自圆其说。郭象固然不能自圆于一篇之内;朱、钟难道认为《逍遥游》与《齐物论》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可以互相矛盾?

我们再看一些文学史教材在这个问题上的取舍。

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持郭象的说法,他引郭象关于本篇主题的注后,评论道:“这就是本篇的含义”。而褚斌杰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在引“蜩与学鸠笑之曰”一节后,发挥道:“局促的天地,渺小的见识,自鸣得意的口吻,以及它们毫无自知之明的对大鹏的奚落和嘲笑,正十足表现出蜩与学鸠本身的可笑和可怜,说明了作者所要说明的‘小知不及大知’的道理。”这与陈鼓应先生《庄子今注今释》的观点相一致,陈先生认为:“这以小笑大,突出了二虫的浅见无知。”同书中他还引日本福永光司的话说:“蜩与学鸠,总是嘲笑一切伟大者,它们到底只是些侏儒之群而已。”

这些分析,应该说都有先天不足的毛病,即他们都和上引郭象与朱、钟二人一样,不能自圆其说。所以,相应的,就有更多的教材或作品分析类文章,对“蜩与学鸠”及斥鴳的形象存而不论,含混而过。

但这是一个不能含混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无法讲通《逍遥游》的主旨。庄子是借形象来谈哲学的,形象的象征意义不解决,当然就无法理解他的哲学。应该说,蜩、学鸠与斥鴳的形象含义,确实是庄子哲学的一大悬案。

显然,从上面的叙述来看,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给出一个这样的解释:这个解释既与《逍遥游》不矛盾,也与《齐物论》的基本思想吻合。

因此,有一个前提是必须坚持的,即庄子确实是在嘲笑这三个小虫,力证“小大之辩”(这样就与《逍遥游》不矛盾了),但又决不能是在嘲笑这三个小虫的小与无知(这就与《齐物论》不矛盾了)。实际上,庄子是不可能在知识这个问题上分出大与小来的,他不仅认为一切人拥有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且他甚至认为一切知识本身都是局限的。因此,庄子《逍遥游》中的“小知不及大知”,其“不及”,不能理解为“比不上”或“不如”,陈鼓应先生释为“不能了解”,是较为确切的。我认为,小知与大知的区别,不在本身的大小(即知识之多少),而在其功能上的差异,大知覆盖的面超过了小知所能了解的,所以“小知不能了解大知”。以小知来判断大知,岂不荒唐?而相对而言的“大知”,比起无限丰富、有无限可能性的客体世界来说,又永远是绝对的小。在这无限客体面前,小知与大知的区别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这又是小知与大知的同,或者用庄子的话说,是“齐”,因此,我的结论是,庄子在这里嘲笑了蜩与学鸠及斥鴳,但并非是嘲笑它们知小翼小生活圈子小,而是嘲笑它们以它们可怜的有限知识与经验来判断无限的客体世界以及这世界中无限多的可能性!或者说,庄子不是嘲笑它们拥有的知识与经验是何等渺小固陋,而是嘲笑它们的如此自信地使用自己的知识与经验!

三种小虫的生活本身以及产生于这种生活的有关思想是无可厚非的,它们与大鹏相比而比出的“小”也并不影响它们的逍遥与自由,正像《齐物论》中的“秋毫之末”比“大山”一样。本来,一切物都生活在局限之中,局限是一切物存在的背景,这也就是“有待”。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鹏的“所待”比三类小虫更多,要求更高——它飞翔时所要求的天空更高(九万里),空气更厚(“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因而可能更不逍遥。所以,似不能轻率地得出大鹏较小虫拥有更多的自由这一结论。但从另一方面看,生活的局限性决定着认识的局限性,所以在有局限的历史与现实中产生的“常识往往包含着当代的一切谬误”(黑格尔语)因而,用局限性很大的认识试图去一劳永逸地解决一些终极问题,这不仅不可能,也非常荒唐,而把自己充满局限的生活看成是生活的全部,把有限主体接触的局部世界看成是世界全部,这又恰恰是人类最易犯的错误。三种小虫都沾沾自喜于自己的生活,这还不算错,但把这种生活看成是完美无缺的,无局限的,天下的一切生活都应以此为终极标准,这就可笑之极了。我们看庄子笔下斥鴳的口气:

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

数仞之间的飞翔无可厚非,但把这种局限性很大的飞翔,看成是一切飞翔之极至,之总和,其荒谬性不言而喻。同样的思维方式也出现在《秋水》篇中的河伯那里: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

河伯之可笑,也不在于它的黄河比北海小,而在于它自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坎井之蛙”犯的是同样的毛病:

(坎井之蛙)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山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虶蟹与科斗,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跱坎井之乐,此亦至矣。

庄子称这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是“用管窥天,用锥指地”,并嘲笑说“不亦小乎”。请注意他的口气,显然,他渺视的也不是管锥本身的“小”,而是渺视管与锥的“用”。“用”即是“待”。何谓“有待”?禅宗的话“百尺竿头”,即是“有待”。何谓“无待”?“更进一步”即是“无待”。“有待”为何不自由?因为凡所待之物总有局限,待此物,则此物之局限性即成为我们的局限。“百尺之竿”高不过百尺,这“百尺”既是竿之局限,也就必然成为我们高度的最高限。所以,禅宗要我们“更进一步”,这“更进一步”即是超越,是摒弃,是从有待进入无待。

庄子云:“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以道者,束于教也。”(《秋水》)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讲,只有在对所待之物的超越里,才有可能超越局限,才有可能绝对自由,至于这是否有现实性,则是另一问题。所以简单地以“一种幻想”,“不可能实现”等话语来否定庄子,就未免太皮相了,太简单化,太不愿动脑筋了。

哲学往往只是给我们设计一种可能有的生活,从而开阔我们的心胸,激发我们的生活热情及创造性,如果认为凡不可能实现的哲学都应一概否定,把其中众多的思想火花一并掐灭,那整个哲学史将是一片空白。因为,时至今日,哪一种哲学真的物理性地实现过呢?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庄子先是先验地认定万物都生活在局限之中,故尔万物之“用”——包括人的知识、智力、认知与判断力——也都是先天地有局限的,而人之对象——包括宇宙、自然、社会种种——却是无限的。主体用有限的知识、经验与认知判断力,自负地试图对客体世界进行判断,甚至是总结性判断,比如给世界一个逻辑的起点和终点,在逻辑上终结世界进程,或为世界划定其运行轨迹及目标,是我们的一种可笑的努力,其结果当然也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于此,我们可以对他下面的一段话有一些新的看法: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养生主》)

对这一段,历来都被人用来证明庄子反对追求知识。但我以为庄子更主要的是反对极端自信地运用知识。“生也有涯”,即是“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的“笃于时”,“知也无涯”即是指世界的无限性,“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试图用短暂的生命去了解无限的知识,尚不可能,用知识去判断世界,那就更危险了!“已而为知者”之“为”,我以为即是“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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