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积淀,薄崛起--以沈晓龙“汉字形态主体思想及其人文精神”为例_甲骨文论文

厚积而薄发——申小龙《汉字构形的主体思维及其人文精神》所举例证辨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字论文,例证论文,小龙论文,人文精神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术月刊》1994年第11期曾发表复旦大学教授申小龙博士的《汉字构形的主体思维及其人文精神》一文[1]。此文的中心是论述“这种建立在主客统一、人与自然合一意义上的主体思维方式,在观察和理解自然现象的具体运作中,很自然地将主观理念和情感投射到自然界,使自然界具有人的特点。这种‘主体投射’在汉字的构形中充分反映出来”;“从根本上说,汉字的建构精神是一种以人为立足点的人本精神”。暂且不论申文的论点是否有价值,也不论其观点的正确与否,拙文专就申文为了阐述其观点所举的一些论据在理解、解释方面存在的失误进行辨正。

下面按这篇文章的结构和论述顺序来分析文中所举例证及其在解释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方便起见,以“申文”、“按”来称谓)。

申文说:“汉字以象形为基础来表示物体。除了有形体之外,汉字表意都是以人为本的。人们并不为鹰造眼字,为虎造口字。”

按:甲骨文目字(即申文所说的眼字)正像动物的眼睛形[2](为了避免印刷上的不方便,恕不引古文字原形,下同),但只像人的眼睛吗?它是许多动物(包括人类和鸟类)的眼睛象形。在甲骨文中,蜀字正从目,而蜀字像一动物形[3]。甲骨文中的鹿字、麋字、麑,皆从目,马字、字等也从目[4]。在众多的商周青铜上,有很多线条化、图案化、夸张化的动物眼睛的纹饰[5]。这都说明甲骨文中“目”这个字不是专门根据人的眼睛或专门为人的眼睛造的字。甲骨文中的口字也是如此,如甲骨文的鸣字正是从口从鸟会鸣叫之义[6]。

申文说:“蔑视之‘蔑’取立眉瞪眼踩戈于脚下之形”。按:蔑字见于甲骨文[7]和金文[8],蔑字之构形究竟为何意,在古文字学界虽未有公认的定论,但像申先生这样的解释还没曾见过。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中说:“《说文》‘蔑,劳目无精也。’按许说与甲骨文字形不合。……象以眉目代首之人形,戈贯其身,则会以戈击人之义,与甲骨文伐字所会意同。且蔑伐古音近,金字又多见蔑历之语,实与后世之伐阅同义,为伐旌功历之义,故蔑伐实为一字,后世渐分化为二字。”金文的蔑字用为夸美、伐善之义,而这个用法在文献中正好用伐字,因此《甲骨文字典》的解释至少可备一说。

申文说:“以口的符号来说,如古今之‘古’取口述远古开天辟地时代事情之形(‘古’字之‘十’即‘甲’,许慎释‘甲’为‘木戴孚甲’,即植物种子发芽时顶破的补壳)……”

按:古字见于甲骨文[9]和金文[10],皆不从“十”形,从“十”形是从西周中后期金文开始的。甲骨文“古”字的构形以唐兰先生的解释较为可信,唐兰先生认为甲骨文“古”字上边的符号是字,“古”字正是以字(今字作贯)为声符[11]。这个解释早已被古文字学界的大多数人所承认,并且早已成为古文字学的常识了。《说文解字》:“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徐铉曰:“十口所传是前言也。”许慎和徐铉皆解“古”所从之“十”为数目之十。“古”字甲骨文皆从“中”从“口”,金文大盂鼎铭文的“古”字从“中”形之中填实,是直接继承甲骨文古字而来。解释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要寻找它的原始的或最早的形体。据后来演变或讹变的形体来分析其结构说像什么,那肯定是要说错的。从甲骨文的“古”字形体看,“古”字所从的“中”既不像许慎所说的那样是数字之十,也绝不是像申先生所说的那样是“甲”字的原始形体。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甲”字作“十”形,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甲字到了《说文》所收的篆文时代,早已发生了与其原始形体相距很远的变化,《说文》篆文的甲字与“古”字所从之“十”没有一点相同之处了。因此,申先生将“古”字所从之“十”与《说文》篆文之“甲”联系在一起是没有道理的。即使“古”字所从之“十”是甲字,也不是像申先生所说“许慎释‘甲’为‘木戴孚甲’,即植物种子发芽时顶破的补壳”那样。《说文》“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甲之象。一曰人头宜为甲,甲象人头。”甲骨文甲字作“十”或作“田”形,后来由“田”形变为甲字,这也是古文字学的常识了。至于像什么,没有谁能说得令人信服。自从发现了甲骨文的甲字,再也没有谁相信许慎对甲字的解释了。又:许慎解甲字为“从木戴孚甲”,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孚甲为植物之壳。但从常识上理解,树木多为栽植生长,何能带壳,殊不可解。申先生也从而说“即植物种子发芽时顶破的补壳”,恐怕未必是许慎解释“甲”字构形的原义。

申文说:“以头的符号(页)来说,明显(顯)之‘顯’取日照下人头之发丝清晰可见之形;颜色之‘颜’,取人的脸部富于文采之形。”

按:“顯”字见于金文,在构形方面与现代汉字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变化,现代汉字(指繁体字)仍然是左上从日左下从丝,右从页。《说文》“顯,头明饰也,从页声。”将显字当作形声字,显然是不对的。林义光《文源》“显训头明饰无所考,《说文》‘,众微秒也;古文以为顯字,日中视丝,正显明之象。显,明也[12]。像人面在日下视丝之形,丝本难视,持向日下视之乃明也。”林义光这个解释是合理的,是符合显字的构形之义的,是可信的。而申先生解为日照下人头之发丝清晰可见之形,与显字的原始形体的构形不符,因为显的金文形体明明是从丝,为何偏要说是发丝?此外,日照下人头发丝清晰可见,又如何会有明显之义呢?

申文说:“颜色之‘颜’,取人的脸部富于文采之形”,但查《说文解字》卷十三上:“颜,眉目之间也,从页彦声”。原来,颜字是表示脸上眉目之间那个部分。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在“常用词”中特别讲了这个字的用法。

申文说:“以足的符号来说,……表示琼花(木槿)之‘舜’,上取如火焰似的花形,下取双足相背示花开烂漫。”

按:《说文》“,草也,楚谓之葍,秦谓之蔓,蔓地连花。象形,从舛,舛亦声。”段玉裁注:“,象叶蔓花连之形也,从舛,亦状蔓连相向背之貌。”舜的原始形体未见于甲骨文、金文,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古文和篆文,这种形体最早是战国时代的形体,距离初形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根据这种已经变化的形体去寻求形体像什么,其构形本义是什么,是很难符合实际情况的,最多也只能作一些合理的推测而已,不能作为某种论据的依据。舜,无法证明上部是表示“火焰似的花形”,也无法证明下边的部分是表示“花开烂漫”,因为更古的形体现在没有见到,单凭《说文》所收的古文和篆文形体是根本看不出来像什么的。古文字的一些会意字,即使到了现代汉字,也可以用会意字去分析它,因为它们在结构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如取字、看字、逐字、采字、鸣字、初字等。但舜字,单从《说文》所收的形体,已经无法看出像什么或会什么意了。作任何解释也只能是推测,不足为据。

申文说:“汉字构形的主体思维,还反映在汉字结构所体现的人文主义观念上。人的至尊至重,早在先民造字之初就有体现。它首先表现为一种生命延续的思想。古汉字的形式的许多构思,都由生命延续衍化开来。例如‘孔’字,据《说文》的解释是‘通也,嘉美之也。’由嘉美之义引伸为程度之甚……然而这样一个表示抽象的通达意义的字,其构形却是一幅哺乳图。左侧的‘子’形像一大头婴儿,双臂上扬;右侧之形则是一个隆起的乳房。以哺乳之形示乳汁通畅,生命延续。……后来乳房的‘乳’字干脆在‘孔’字结构的婴儿头上加一个手形,作抚爱之状……”

按:申文上边所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个是孔字“其构形是一幅哺乳图”,详细的解说见上;另一个问题是,乳字是在孔字构形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关于孔字的构形原义,到目前为止,有许多说法,但都是推测,很难取信于人。因为孔字无论是会意字还是指示字都太抽象了,无法准确推测其原意了。况且孔字最早形体见于金文,未见于甲骨文,是否是初形,也很难说。只有根据初形推测构形原义才有不至于失误的可能。下面先看几种有代表性的说法,然后再分析一下申先生的说法。

《说文解字》:“孔,通也,从乙子,乙,请子之候鸟也。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古人名嘉,字子孔。”自从发现了金文的孔字[13]之后,再也没有人相信许慎对孔字字形结构的解释了。

柯昌济说:“孔字象子戴发形,髦发之状,故古训为嘉也。”[14]这也只是一种据形推测,但可备一说。

林义光《文源》:孔字“本义当为孔穴,引伸为儿穴之称。”L“像孔形,子就之,以明乳者孔也。”高鸿缙《字例》:“按字之本意应为甚,像小儿食乳形,小儿食乳往往过甚,由文字生意,故托以寄过甚之意,副词,如《诗》其新孔嘉、父母孔迩等是,后人以同音通假以代空,故有孔隙、孔穴之意,名词。”林、高二位释孔之构形有一点相同,即皆谓像小儿食乳之形。申文的“一幅哺乳图”可能是从这一说法来的。但是,这种说法是非常牵强的,至今未被古文字学界所接受。

郭沫若先生《金文丛考·释孔》:“案此乃指事字,与本末同例,乃指示小儿头角上有孔也,故孔之本义当为囱……”此说较以上几说颇有道理,因为孔字右边一笔笔划简单,作为指事性符号是很有可能的,与本、末、刃、夫、天等字的形体相同。但这也是一种推测,只不过是较为合理的推测而已。申文说,乳字是在孔字子字偏旁的上边加一手形。据已发现的古文字资料,孔字最早出现于西周中期金文,而乳字最早出现于商代甲骨文[15],正像“母哺子,子吮母乳”的形象。这说明,乳字绝不是像申先生所说是在“孔”字结构中的“子”旁形上加一个手形而来。

申文说:“《说文》释‘帝’为‘王天下之号’,然而‘帝’的神灵在汉字构形上却是附会于草木花萼。”

按:帝字的原始形体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吴大澂、商承祚、郭沫若、高鸿缙等先生皆认为像花萼之形,此说实首发于宋戴侗《六书故》,但此说至今未被古文字学界承认,因为帝字原始形体很难说像花萼之形,而将花萼与上帝联系在一起,更觉牵强附会。朱芳圃先生《殷周文字释丛》等主张帝字像束柴祭天之形,可备一说。帝字的原始构形与孔字一样,从现在的古文字资料无法准确地解释出来,只能根据字形和辞例用法作一些推测。

申文说:“有时为了怕得罪鬼神,不惜残民以事神,杀人而殉己。然而虚幻的宗教在中土终究不能持久;当风雨不验,祸福不灵,丰歉不时,吉凶不预之时,人们就开始怀疑了。殷后期卜辞中出现的‘天’字就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

按:天字在殷墟甲骨刻辞中至今还没有发现用于“上天”之义的辞例,显然也就无法肯定天字在甲骨刻辞中有如后世上天的概念。在殷墟甲骨文中有的天字用为本义(即头顶之义),如“贞于……朕天……”[16]、“庚辰……王弗疾朕天”[17],这一用法恰与许慎《说文》解天的本义为头顶之义相符。在甲骨文中,天字还用于人名或族名,但更多的用法是与大字相同,如“天邑商”即“大邑商”,但没有用于“上天”之义者。到了西周金文才出现天字用于上天之义,这是天字的引申义,这可能是到西周才产生的新的观念。由此可知,申文用甲骨文的天字来证明殷后期就怀疑神灵的说法就不可信了。许多字在甲骨文中虽然已经出现,但它的用法和词义却与后世文献用法、词义不同,因此绝不能用后世文献中的用法或词义去理解甲骨文中的字。如单凭甲骨文中的一个“天”字就断言其有上天之义,而不顾及天字在甲骨文中的用法,这是不可靠的。

申文说:“事实上,‘天’字产生的时代,人们已经开始怀疑对神灵的执迷。殷代晚期帝乙、帝辛就已经不信任贞人的占卜,而开始自贞自占自卜了。”

按:商王亲自占卜贞问之卜辞在殷墟一期(殷王武丁)就已经出现了,这一点只要翻开《甲骨文合集》一期甲骨文、姚孝遂先生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的占字条、卜字条等就可以得知。

申文说:“例如‘巫’字,结构上从工。许慎说:‘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意’而许慎在解说‘工’时也说:‘工,巧饰也,象人有规矩,与巫同意。’为什么‘工’与‘巫’可以互释呢?一方面,只有‘熟乎规矩’者才长袖善舞……”

按:从上段所引申文的话来看,他认为许慎解巫字的形体和构形之义是正确的。但是,巫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作两“工”符号十字交叉形,到了战国金文和诅楚文仍然是这样的形体,为何是“象人两袖舞形”?只有到了《说文》篆文才变为现在的形体,但已与巫字的初形相距很远了。根据已经讹变的形体或已经演变的形体去解释它的构形之义显然是不可信的。当然,根据甲骨文中的巫字形体,目前还无法解释它的构形初义是什么,可能是抽象的符号。但巫字在甲骨文中的用法,一般认为是用于神祇名,与后世意义上的巫字的用法有很大的区别。

申文说:“那么,为什么要把‘仁’的去、存作为人所以异于禽兽之根本呢?‘仁’的‘二人’结构是一个形象的答案,即人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存在,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按:许慎《说文解字》:“仁,亲也,从人从二。”在仁字条下,又收入了两个古文形体,一是上从千下从心的仁字,一是上从尸(夷)下从二的仁字。篆文仁字形体来源于战国秦文字,两个古文仁字来源于东方六国文字。仁字未见于甲骨文、西周金文,因此它的初形是否如此还不知道。但仁字两见于《侯马盟书》[18],这是出现最早的仁字形体。这个形体是从春秋战国之交的古文字材料中出现的,而且是东方六国文字体系中的晋国文字。其构形之义是否从二人会亲、仁爱等意义,这是很难说的。因为孔子生活在春秋末年,仁爱的思想是他首创的。孔子创立仁爱学说的时候,如果没有仁这个字,本应为仁爱这个词造字,这个仁字才会有仁爱之义。但事实上,仁字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早已存在,而且远在晋国就作为人名使用,这说明仁字产生年代最晚在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而仁爱这个概念最早产生于春秋晚期。因此,只凭许慎、徐铉、段玉裁等人对仁字的构形分析,甚至以现代汉字的仁字形体作依据,而不依据古文字仁字产生的背景来探讨仁字的构形初义,由此得出的结论和种种说法,是靠不住的。因为在西周金文中未见仁字,最早见于春秋战国之交的《侯马盟书》,因此只能对仁字的构形作一点推测。在《侯马盟书》中,文字加多余的笔划或加饰笔的现象极为普遍[19],很可能仁字是由人字加饰笔或区别性符号而来,最初人、仁本当一字,仁是从人字形体中分化演变而来的。在古籍中,仁字与人字通用和混用的例子比较多,这说明仁字是以人为声符的,这与以“人言”会意为“信”字的会意字是不同的。这说明,最初创造仁字时,不可能是表示仁爱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以上是就《汉字构形的主体思维及其人文精神》一文所举例证方面存在的错误解释进行的辨正。

申文是研究汉字构形理论的。但是,要研究汉字的构形理论,首先必须对汉字的古文字形体如殷虚甲骨文、西周金文等做一番研究,因为甲骨文、西周金文是汉字的初级阶段,保存着比较原始的形体。只有研究这个阶段,才能理解汉字最早的构形原理。当然仅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古今有关成果,特别是著名的古文字学家的有关成果有个透彻的理解和掌握。在做到上面两个方面的基础之上,经过多年的刻苦钻研,心有所得,才能下笔写文章,才能发表一孔之见。但是否因此能做到创新,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有所进步,也还是不敢肯定的。从这篇文章看,涉及甲骨文、金文的材料不多,涉及前人在这方面(指汉字构形理论)的成果也不多,而且对所举例证又有许多误释。

此外,古文字中的以人或以人的部位占形体和偏旁的大多数,这早已是常识了,不值写成专文进行论述。至于先民在创造文字时是否像申文所说的那样,表示了“人文主义精神”,笔者更是不敢苟同。

注释:

[1]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1995年第3期全文转载。

[2]《甲骨文编》卷4·1。

[3]《甲骨文编》卷13·3。

[4]《甲骨文编》卷10·1。

[5]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纹饰》。

[6]《甲骨文编》卷4·17。

[7]《甲骨文编》卷4·13。

[8]《金文编》第260、133页。

[9]《甲骨文编》卷3·1—2。

[10]《金文编》第260、133页。

[11]唐兰:《古文字学导论》。

[12]《广雅·释诂四》。

[13]《金文编》第260、133页。

[14]《金文诂林》卷12。

[15]《甲骨文合集》22246片。又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1267页。

[16]《甲骨文合集》第17985片。

[17]《甲骨文合集》第20975片。

[18]《侯马盟书·图版和字表》。

[19]《侯马盟书·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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