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论文

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论文

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

崔财周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摘 要: 19世纪以前,英国犹太人一直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随着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犹太人的努力,19世纪英国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经济地位得到提高,一些犹太人由商贩成为企业主,居住区由伦敦东区向其它地区迁移。宗教地位得到改观,犹太社团增加,并在其内部进行改革,犹太人按照自己的习惯宣誓和公开进行宗教活动。政治地位得到改善,犹太人获得入籍资格,以及担任公职、进入议会的权利。英国犹太人经济、宗教和政治地位的提高,一方面促进了犹太人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英国经济的增长。这种双向的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演绎了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

关键词: 犹太人;犹太会堂;本杰明·迪斯雷利;罗斯柴尔德;英国

自11世纪中期以来,犹太人来到英国,13世纪晚期遭到驱逐,17世纪中期被英国政府默许接纳,但社会地位未得到保障。在19世纪以前,大部分犹太人经济地位低下,不能公开进行宗教活动,无法获得平等的公民身份。直到19世纪,英国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才逐步发生变化。

国外学者对英国犹太人的整体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英国犹太人的基本情况。[注] 参见Cecil Roth, The History of the Jews in England , Clarendon Press,1964; Henriques H S Q, The Jews and the English Law , The Lawbook Exchange Ltd., 2006。但对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关注不多,主要集中在一些通史著作中。[注] 参见Geoffrey Alderman, Modern British Jewry , Clarendon Press, 1998; David S. Katz, The Jews in the History of England , 1485-1850, Clarendon Press, 1996; Todd M. Endelman, The Jews of Britain , 1656 to 2000,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2。杰弗里·阿尔德曼的《近代英国犹太人》(Modern British Jewry )研究了近代英国犹太人的经济状况,并探讨了犹太人的变化历程。戴维·卡特的《英国历史上的犹太人,1485—1850》(The Jews in the History of England , 1485-1850)主要介绍15世纪末期至19世纪中期的英国犹太人,主张犹太人应该融入英国社会,注重研究普通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托德·埃德尔曼的《英国犹太人,1656—2000》(The Jews of Britain , 1656 to 2000)分析了英国犹太人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对1858年的《犹太人解放法》有详细的论述。这些论著观点明确,资料翔实。但由于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他们未对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进行深入分析。国内学者对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关注较少。王本立侧重分析英国犹太人口的变化以及解放历程[注] 参见王本立《1881至1914年的东欧犹太移民潮与英国社会》,《世界历史》2006年第6期;王本立《论英国犹太人的解放》,《世界历史》2010年第6期;王本立《英国对纳粹德国儿童难民的安置》,《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刘静关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犹太人的变化历程[注] 参见刘静《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犹太人》,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

总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有了一定研究,但主要侧重于从微观角度考察,宏观层面较为薄弱。鉴于此,笔者试图从经济、宗教和政治三个维度着手,探讨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变化。研究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有助于了解犹太人与英国的关系,以及窥探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变迁的艰难历程。

一、犹太人经济地位的提高

自从犹太人重新定居英国后[注] 17世纪中叶,英国出于政治需要和犹太人的自身努力,犹太人重新被允许进入英国。参见刘景华《17世纪中叶后英国对犹太人的重新接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但还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直到19世纪,他们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英国犹太人职业的变化,由最初的商贩到后来的企业主和资本家,甚至成为行业的领导者;二是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由污染严重的伦敦东区向西区以及其它地区迁移。职业和居住区的变化,显现了犹太人经济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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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犹太人的职业

宗教对犹太人来说至关重要,宗教权利的丧失意味着失去完整意义上的犹太人身份。自从犹太人重新定居英国后,犹太人的个人信仰相对自由,但不能按照自己的宗教习惯宣誓和公开进行宗教活动。19世纪以来,犹太人的宗教权利逐步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犹太会堂的增多和犹太人公开的宗教活动。这体现了英国的国教统治原则逐渐消退,甚至后来的基督教原则也不复存在。[8]与此同时,犹太会堂内部也逐步出现革新,涌现更多的“新犹太人”。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犹太人内部的变革,共同促进了19世纪犹太人宗教地位的变化。

在19世纪,部分上层犹太人成为企业主或经纪人。随着经济的发展,英国富人进行金融投资,而许多犹太人充当经纪人角色。另外,犹太人与英国上层保持密切联系,当时犹太人上层为交战双方提供资金,犹太商人获利颇丰。如罗斯柴尔德(Rothschild)为惠灵顿将军在欧战中提供资金,为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重要保障。1815年,利物浦伯爵(Earl of Liverpool)对卡斯尔雷子爵(Viscount Castlereagh)说:“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罗斯柴尔德我们去年会怎么样。”[3]上层犹太人与英国政要的密切联系推动了他们地位的变化。与此同时,许多中下层犹太人成为制造商或批发商。19世纪,犹太人的街头贸易逐渐减少,许多犹太人从事制造业、批发业和零售行业。据亨利·梅休(Henry Mayhew)记载,1796年伦敦犹太旧衣商有2000多人,到1849年只有500~600人,在街头贸易中,爱尔兰人几乎代替了犹太人。[1]10另外,从事技艺劳动的犹太人不断增多。随着东欧移民的迁移和犹太社团的帮助,很多普通犹太人成为拥有一技之长的人。他们生产价格低廉的产品,然后兜售给英国人而发家致富。有的犹太人甚至开办技术学校培训工人,从而获得大量财富。下层犹太人的经济地位也逐步发生变化。他们抓住工业革命的商机,从商贩升级为店主,在街头兜售水果的商贩拥有了自己的店铺或成为批发商。随着犹太人职业的转变,他们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经济地位的中产阶级。

按照“双一流”建设的要求,我国各行业特色型大学必须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始终是教师考核的第一指标和基础指标的观念,始终把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二)英国犹太人的居住区

随着英国犹太人经济地位的提高和伦敦环境的恶化,他们的居住区发生变化。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伦敦地区不再是最主要的居住中心,新兴的工业城市成为他们的首选之地;二是伦敦地区也呈现人口分流特征,中上层犹太人从伦敦东区迁移到西区和其它地区。居住区的变化反映了他们经济地位的变迁。

在19世纪,犹太人的宗教权利得到保障。1826年,英国议会承认某些受洗礼的犹太人拥有相同的宗教权利,取消了犹太人必须按照国教誓词宣誓的规定。1830年,伦敦出台一项法案,所有伦敦的非国教徒可以按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进行宣誓,因此,伦敦犹太人成为自由民。19世纪40年代,犹太人获得陪审团资格,可以以犹太人的摩西五经进行宣誓。1846年的《宗教资格法》(Religious Qualification Act )明确规定,犹太人与国教徒在宗教信仰方面有平等的权利。除此之外,英国在司法审判中保障犹太人的宗教权利,如强迫犹太人信仰其它宗教、强制犹太会堂遵守国教等不合理的规定会被法院驳回。[6]248由此可见,英国政府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来确保犹太人的宗教权利。

19世纪以前,大部分犹太人居住在伦敦地区,尤其聚集在伦敦东区。18世纪末,伦敦之外只有约20个犹太社团,其中最大的是朴次茅斯社团(Portsmouth),有50个犹太家庭组成,而伦敦地区则拥有数万人。[4]36事实上,在18世纪中叶,大部分犹太人遍布伦敦的大街小巷,而在其它地区分布较少。英国犹太人习惯居住在伦敦东区,因为它是英国的商业中心,这符合犹太人的“商业属性”。在那里,他们既可以获得商业机会,也能得到安全保障。[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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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犹太人经济地位的提高,伦敦犹太会堂和地方犹太会堂逐步发生变化,英国的宗教政策也随之改变。19世纪以来,伦敦犹太会堂逐步向外扩散,在伦敦其它地方出现小的会堂。这对当时的大犹太会堂(The Great Synagogue)、贝维马克会堂(Bevis Marks Synagogue)、新会堂(The New Synagogue)和汉堡罗会堂(The Hambro Synagogue)产生了冲击。[4]39面对日益增多的犹太会堂,英国政府颁布一些法律保障犹太人的宗教权利。1818年,英国政府认定犹太会堂是合法机构,受法律保护。1842年,英国性质的犹太会堂建立。 这既不是东方犹太会堂,也不是西方犹太会堂,它属于全体英国人。[6]257与此同时,犹太会堂内部也积极实行改革以适应当时的环境。1821年,阿什肯纳兹会堂任命以艾萨克·里昂·高德斯米德(Issac Leon Goldsmid)为代表的七人委员会进行改革,提出培养年轻的拉比,对现有的礼拜仪式进行革新。[4]551840年,非正统犹太会堂建立,它们对犹太人传统的礼拜仪式、工作方式等问题进行简化,吸引了很多世俗犹太人参与。后来,在曼彻斯特(Manchester)、布拉德福德(Bradford)等地又建立新的犹太会堂,这些会堂反映了犹太人的革新。

在19世纪以前,虽然英国对犹太人的宗教政策相对宽容,但犹太人始终处于“异教徒”行列。到19世纪,犹太人的宗教权利有所改变,主要体现在:一是犹太会堂增多,并逐步形成民主管理模式;二是按照自己的宗教习惯宣誓和宗教活动公开化。犹太会堂数量的增加,增强了与外部对话的力量;而宗教誓词的改变与宗教活动的公开化,体现了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二者的变化共同促进了犹太人宗教地位的改观,标志着犹太人逐步获得与英国国教徒相同的权利。

二、犹太人宗教地位的改观

在19世纪,英国犹太人经济地位得到极大改善,主要体现在职业的变化和居住区的变迁。这一变化得益于英国经济的发展,也体现了犹太人的自我奋斗。众多英国犹太人经济实力增强,逐渐成为中产阶级,扩大了他们在英国社会中的话语权。他们要求改变落后的经济地位,重塑犹太人的身份。与此同时,随着犹太人经济地位提高,他们渴求得到与之相适应的宗教和政治权利。

(一)英国的犹太会堂

17世纪中期,近代英国犹太会堂发展起来。1656年,犹太人在伦敦建立第一个犹太会堂,但规模很小,只是在科里切奇巷(Crcechurch Lane)租用一个房子作为礼拜场所。早期的犹太会堂主要包括伦敦犹太会堂和地方犹太会堂。由于居住区的限制,伦敦犹太会堂成为当时主要的会堂。在宗教事务中,伦敦犹太会堂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地方犹太会堂的权利微乎其微。犹太会堂内部存在塞法尔迪会堂(东方犹太会堂)和阿什肯纳兹会堂(西方犹太会堂),二者的宗教权利大相径庭。一般来说,塞法尔迪犹太人人数较少,主要居住在伦敦,与英国关系较为密切,宗教权利较大;而阿什肯纳兹犹太人主要分布在地方犹太会堂,宗教权利受到极大限制,这种地位的不平等加剧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英国政府有意拉拢塞法尔迪犹太人对付阿什肯纳兹犹太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世纪以前,犹太人只有数十所犹太会堂,难以保障犹太人的宗教信仰。

在19世纪,英国伦敦以“雾都”闻名于世,尤其伦敦东区污染严重,已沦为贫民窟。当时从事金融和股票生意的犹太人,逐步向西区搬迁。很多富商大贾也陆续搬迁到伦敦西区和其它地区。罗斯柴尔德从圣斯威恩巷(St. Swithun’s Lane)迁移到皮卡迪利大街(Piccadilly),戈尔兹米德(Goldsmids)家族搬迁到摄政公园(The Regent’s Park)附近。[5]43与此同时,犹太人的居住区逐步向其它地区扩散。米德兰(Midland)吸引了大量的犹太人,逐步成为除伦敦之外的犹太人居住中心。其它新兴城市,如伯明翰(Birmingham)、利物浦(Liverpool)等也吸引了众多犹太人。19世纪中期,伦敦犹太人数量在20 000到25 000之间,其它地区犹太人口达到12 000,在36个地方社团中,至少12个城镇都有犹太成员。[1]78-80

(二)英国犹太人的宗教活动

19世纪以前,大部分犹太人未取得英国自由民资格。在法律上,英国犹太人一直被视为外国人,而外国人在英国不能拥有土地权,这就制约了犹太人公民权利的获得。后来,英国政府提供两种途经保障外国人的部分公民权:一是得到国王的授权;二是按照国教誓词宣誓。[9]一般来说,中上层犹太人有机会获得国王的授权,但也是不完整的公民权。按照国教誓词宣誓对犹太人来说断难接受,他们信仰犹太教,把其它宗教视为异端,而犹太人若想加入英国国籍,必须按照英国国教仪式进行宣誓,因此,当时犹太人无法成为英国自由民。1753年的《犹太归化法》试图给予犹太人平等的公民身份,但最终未能实现。这凸显了英国国教力量强大,犹太人入籍的条件尚不成熟。

目前,民富社区腰鼓队有33名队员,全部是辖区的退休人员。9月14日上午,民富社区活动室,记者看到腰鼓队队员正挥舞着鼓棒,个个英姿飒爽、精神抖擞地在练习腰鼓。

已知双基距离RS为RT,RR之和,结合式(1)可以解出RR。RR是关于基线L和θFR的函数。俯仰角φT,φR的余弦以及方位角θFT的余弦可以表示为RR和θFR的函数:

19世纪以前,大多数犹太人从事小规模商业活动。他们经常在伦敦街头兜售一些旧衣服、小饰品和廉价的珠宝等。最具特色的是犹太人在街头贩卖二手衣服,他们经常从英国中上层那里购买旧衣服,然后进行转卖。由于买不起新衣服的人不断增加,犹太人的旧衣服市场迎合了英国下层民众的需求。但犹太人所从事的职业往往被英国人所不齿。一方面由于他们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另一方面他们当街叫卖,被认为是不雅的行为,不符合英国人的气质。当时的评论家罗伯特·苏西(Robert Southy)曾说:“犹太人在街上到处售卖橘子、拖鞋和其它物品。”[1]73有时候英国人把一些犯罪活动和犹太人联系起来。虽然大多数犹太人从事合法贸易,但其中一些犹太人成为处理赃物的代理人。当时伦敦的一名官员记载:“少数犹太人经常将赃物运到阿姆斯特丹,然后运往各地销售。”[2]大多数犹太人从事商贩活动,远离英国贸易的中心。

三、犹太人政治地位的改善

19世纪以前,英国犹太人一直未获得政治权利。虽然英国政府于1753年出台《犹太归化法》(Naturalization Act of Jews ),赋予犹太人部分公民权利,但不久将其废除。直到19世纪,犹太人才获得真正解放,其主要标志:一是犹太人可以加入英国国籍,取得公民资格;二是担任公职和进入议会的权利。至此,犹太人成为完整意义上的英国公民。

(一)英国犹太人的入籍问题

在历史上,英国政府以众多法律限制犹太人的宗教信仰。1662年,英国政府颁布的《统一法》(Act of Uniformity )规定:“在做礼拜时必须使用统一的祈祷书,并要求老师和学生签署协议,对于违反规定者给予重罚。”[7]301664年的《非国教徒秘密集会法》(Conventicle Act )规定,五人以上的非国教徒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将受到三个月的监禁和罚款。1673年的《测试法》(Test Act )规定,任何担任公职的人必须用国教的仪式进行宣誓和效忠,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给予重罚。1689年的《亵渎法》(Blasphemy Act )规定,发表不利于国教的言论视为犯罪。众所周知,犹太人坚持独一神论,否认三位一体,这些法案不符合犹太人的宗教习惯。与此同时,英国政府规定,所有非国教徒不能公开进行宗教活动,否则将受到制裁。

据有关统计表明,项目投入资金的总量为876.459万元,包含783.643万元的营林人工费用以及232.432万元的工程材料费用等。

1826年,英国颁布针对非国教徒的法案,允许非国教徒按照自己的宗教习惯宣誓,犹太人获得了入籍的条件。19世纪中期,英国又颁布一系列入籍法,确保犹太人入籍的权利。1844年的入籍法规定,在英国居住满五年,可以向英国政府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犹太人可以加入英国国籍。1870年的入籍法简化了程序,只要在英国领土(包括殖民地)居住满五年或者在英国官方机构服务五年将自动获得英国国籍。[7]225这些为犹太人获得英国公民身份提供了法律保障。英国犹太人获得入籍的资格与当时的背景密切相关。在19世纪,英国的国教统治原则逐渐消退,以国教为核心的政治和民族认同被打破,公民权也逐渐扩展到所有非国教徒。[8]随着犹太人公民权利的改善,他们迫切希望获得担任公职和进入议会的权利。

(二)英国犹太人担任公职和进入议会

19世纪以前,英国犹太人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政治权利的缺失与犹太人的宗教信仰有密切的关联。众所周知,当时英国以国教为统治原则,对于宣誓誓词的要求,始终制约着犹太人政治权利的获得。1606年,伊丽莎白(Elizabeth)女王规定,所有人员入职前,必须以基督教的誓言进行宣誓,否则不予录用。1689年的《亵渎法》和《婚姻法》(Marriage Act )对犹太人做了一些特殊规定,他们拥有的权利和其他非安立甘人相同。这意味着犹太人不能在议会中任职、投票和担任行政职务。[5]36由于宗教誓词的限制,犹太人的从政机会渺茫,这一规定或许只是一种形式,然而对犹太人来说,这是难以跨越的鸿沟,犹太人若想获得政治权利,必须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6]249经过部分英国政界人士和犹太人的努力,到19世纪,英国犹太人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

随着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犹太人逐步获得担任公职和进入议会的权利。1833年,佛朗西斯·亨利·高德斯密斯(Francis Henry Goldsmith)成为英国第一位出庭犹太律师。1847年,大卫·所罗门(David Salomon)进入市政机关,并于1855年成功当选伦敦市长。后来又有很多犹太人获得市政官等职位,有的人甚至获得贵族称号,如艾萨克·里昂·高德斯米德因在慈善中的贡献被授予男爵。1835年,犹太人获得了议会选举权,1858年,罗斯柴尔德成功当选英国下议院议员。18世纪60年代发生了一件对犹太人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1868年,犹太裔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注] 本杰明·迪斯雷利的父母都是犹太人,但他在12岁接受了洗礼,成为基督徒,后来一直遵守英国国教。迪斯雷利从政四十余年,两次担任英国首相。 当选英国首相,后又被授予比肯斯菲尔德伯爵(Earl of Beaconsfield)。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迪斯雷利的犹太人身份改变了英国人对犹太人的认知与态度。后来,英国又出台一系列法案,如1872年的《选举法案》(Electoral Act )对犹太人做出特殊规定,即如果选举在安息日[注] 安息日(The Sabbath)被普遍认为是犹太教(Judaism)主要节日之一。《圣经·创世记》记载,上帝用六天时间创造天地万物,第七天完工休息。犹太教把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尊为圣日,叫作安息日。这一日所有犹太教徒都禁止工作,专门礼拜上帝。 举行,犹太人由于宗教信仰不能参加投票,他们的票数将以半数计算。[7]3241885年,罗斯柴尔德被册封为世袭贵族,并当选上议院议员。1890年,英国犹太人获得担任大法官和高级行政职务的权利。至此,英国犹太人获得了与国教徒几乎同等的权利。

19世纪以前,宗教因素使得犹太人无法获取政治权利。1753的《犹太归化法》试图给予犹太人部分公民权,但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直到19世纪,犹太人逐步获得入籍的资格,以及担任公职和进入议会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的获得,标志着犹太人成为完整意义上的英国公民。这得益于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犹太人自身的努力,对英国和犹太人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结 语

纵观犹太人的社会地位,19世纪以前大部分犹太人经济地位低下,宗教权利受到限制,政治上更是处于无权地位,成为名副其实的“外国人”。19世纪后英国犹太人的社会地位逐步得到提高,从经济地位、宗教地位,最后到政治地位,犹太人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论断:“当国家作为一个国家,不再维护任何宗教,而去维护国家自身的时候,国家才按自己的规范,用合乎自己本质的方法,从宗教中解放出来。”[10]英国从国教统治原则中解放出来,而犹太人则顺势改革,适应了英国的民主政治和犹太人自身的发展。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对双方都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促进犹太人社团的发展,增加了犹太人在英国社会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犹太人的商业技能促进了英国经济的发展。二者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了19世纪英国犹太人社会地位的嬗变。

参考文献:

[1]ENDELMAN T M. The Jews of Britain, 1656 to 2000[M].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2.

[2]ALDERMAN G. Modern British Jewry[M]. London: Clarendon Press, 1998: 31.

[3]爱尔兰.永远的大亨:罗斯柴尔德家族史[M].刘海青,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33.

[4]李宝凤.1656—1858年英国犹太人生存状况探析[D].西安:西北大学,2010.

[5]刘静.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犹太人[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3.

[6]ROTH C. The history of the Jews in England[M]. London: Clarendon Press, 1964.

[7]HENRY STRAUS QUIXANO H. The Jews and the English law[M]. Trenton: The Lawbook Exchange Ltd., 2006.

[8]王本立.论英国犹太人的解放[J].世界历史,2010(6):10.

[9]LIBERLES R. The Jews and their bill: Jewish motivations in the controversy of 1753[J]. Jewish history, 1987(2): 30.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71.

*收稿日期: 2019-02-23

作者简介: 崔财周,男,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世界地区与国别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 K56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 3262( 2019) 03- 0063- 06

(责任编辑:王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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