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分析——河南大学与云南大学的对比分析论文_廖劲西

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分析——河南大学与云南大学的对比分析论文_廖劲西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摘要:滥觞于中世纪牛津大学的本科生导师制,不但享有“牛津皇冠上的宝石”之美誉,且一直被视为精英教育的模板存在。民国时期以清华大学为代表的高校就通过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近些年来,随着本科生导师制在国内高校中慢慢复苏,关于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讨论愈演愈烈,本文将通过国内几所高校以及我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几个院系为例,具体分析在我院政治学系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并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和制度设计进行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自由教育;制度建构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及必备条件

(一)导师制的文化背景条件

1.启发式教学

牛津大学的本科生导师制,其根本教学方法的哲学基础即是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即通过启发和引导使学生自主思考得出结论。与我国著名思想家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学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此,导师制的核心之一应该是“独立思考”,导师作为一种启发、引导的角色存在,学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摩尔认为,导师制的核心在于“师生均有权利拒绝对方”。通过这样引导的过程,最终培养出具有自主批判思维的学生。

2.自由的学术氛围

理想的导师制度假设,需要一个大环境的孕育和支撑,而相对宽松的氛围是其中最重要的前提之一。在导师制下,学生的大部分时间被引导用于大量阅读文献、书籍,以及自主思考问题。因此,紧凑的课时安排往往会使得这种自主学习流于形式,学生忙于应付大量课程,其自主大大减少。其次,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更需要一个自由的思想环境,师生可以自由选择书籍和参考文献,相互交流,畅所欲言,才能够真正达到独立思考、批判思考的目的。这也正是自由教育的价值所在。

二、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实例分析

(一)导师制的形式主义困局——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院、哲学系本科生导师制案例

我校的民族学与社会学院以及哲学系均在近几年试行了本科生导师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本科生导师制带来的一些问题也渐渐浮现。通过对这两个院系同学的深度访谈,我们提取出了我校本科生导师制存在的一些问题。

1.“入学即选”造成盲选现象

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哲学系、民族学系、社会学系(2017年始行)本科生,均采取了大一入学选择导师的安排。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同学反映自己“完全不了解各个导师的特点”、“看名字瞎选”、“没有太重视选择”。在问到如何看待自己的选择时,同学们喜忧参半,半数以上同学表示“不喜欢现在的导师”、“不会主动参加导师的课程”,也有同学表示自己很喜欢自己的导师,并且感觉收获良多。

对于本科生,尤其是大一年级的新生而言,要想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无疑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而在导师宣讲时间短(甚至有些导师没有参加见面会)的情况下,更加难以把握导师们对自己的帮助何在。而且,发觉自己选择了方向完全不对口味导师的同学,通常因为面子问题难以开口道明自己的意愿。加上院系在制度设计上并没有考虑换导师的状况,更加剧了这种问题的发展。

2.“优质”导师资源少,师生默契难以磨合

对于前辈推荐的“优质”导师,大多数同学都会蜂拥到其门下。对此,民族学系实行了“双向选择”和“分配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学生填报志愿的方式,在各个导师之间调配学生,而无人选择的导师将会被视为自动退选。及时在这种制度下,同学们还是难以选择理想的导师,过高的师生比也导致同一位导师难以接收更多的“门徒”,导师资源紧缺使得导师制面临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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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设计创新与角色模糊问题——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案例

在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过程中,制度设计是关键一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出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在根本上都源自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不完善。在本科生导师制的制度设计中,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极富代表性,在该条例中,我们生动地看到了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的制度创新。

1.关于本科生导师的职能划分问题

高校实行辅导员制之后,班主任的职能逐渐减少,但“导师”这一角色的加入再次打破了班主任和辅导员两个职位的平衡。在《办法》中,对本科生导师的职能作出了技能水平、思想品德等六项基本任务的要求。六项基本任务的提出,可以说清晰地界定了导师的责任范围。但仔细研读不难发现,“导师”的职能与“班主任”和“辅导员”有若干相似之处,并且按照《办法》的规定,导师对于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负有指导、帮助的责任。如果按照本科生导师在牛津大学起源以来的定位,“导师”应作为学术上的引路人、指导者而存在,但随着当今社会竞争愈加激烈,就业市场近于饱和的趋势愈发明显,国内高校显然面临压力和挑战。

2.本科生导师的制度约束

在《办法》中,对于导师的管理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为导师组织活动提供了经费支持。对于导师的考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导师的指导表现与导师的职称评选和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切实有效地约束了导师的行为。

而“导师工作例会和学生座谈会”则是河南大学的另一项重要制度创新,通过集中定期的例会讨论,确保了导师的工作状况良好运作,更实现了对导师的长效监督。

三、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分析要素

(一)师生比和导师资源基础

在综合考虑政治学系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我系的“硬件条件”。需要考虑每位导师对应的本科生数量问题,如果对应数量过多,那么本科生导师将很容易流于形式。很多情况下,即使是在师资力量总体强大的同时,也仍旧存在着分布不均的现象,如何保证每位同学都能够分配到学术能力强的导师,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本科生学术意识和思想共识

大一分配导师存在着盲目、盲选的问题,因此,如何培养本科生的学术意识,如何引导本科生转变思路接受导师制这一新模式,是实行导师制的重要思想基础。首先,导师选择机制应做到完善,对本科生进行必要培养的同时,也要努力促进本科生的信息透明,尽可能使学生对每位导师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领域有一定地了解和把握,进而做出理性的选择。

(三)制度建构完善创新

在导师制实行的制度建构方面,高校需要完善创新且贴合本系实情的制度框架。既能做到平稳过度,又能在制度层面对本科生导师制涉及的师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是制度建构时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同时,在导师制的管理方面,需要全系甚至全学院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纵向、全面、有效的管理体系,这也是导师制顺利实施的保障。对于生活和学习、就业和考研等热门问题,需要对导师进行明确的定位,避免角色模糊问题。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来保证。

四、总结

本科生导师制对于培养新时代独立自主人才的精英教育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分析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可行性时,仍然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和高等教育实情,通过软硬件相结合的方式来保证本科生导师制发挥它原有的功能,甚至在新的土壤展现出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刘济良,王洪席.本科生导师制:症结与超越[J].教育研究,2013,34(11):53-56.

[2]吴立爽.地方本科院校多元化本科生导师制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4(05):74-76.

[3]何齐宗,蔡连玉.本科生导师制:形式主义与思想共识[J].高等教育研究,2012,33(01):76-80+85.

论文作者:廖劲西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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