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几个问题论文_王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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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 066509

一、现行验收标准的5•0•6条文与条文说明中,有些语言由于不一使其在实施中不易理解和掌握。

1、“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使用” 条文与条文说明中,先后出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安全使用”与“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上述三个语言应该说不仅文字不一,语意也是有区别的。前者语意很清楚,就是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都要满足;中者的语意就不太清楚,“满足安全使用”是等同“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呢?还是仅指“满足安全使用”呢?如果仅指满足安全使用而不提满足使用功能,这就降低了前者的要求;后者的“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从语意上也明显地比前者降低了很多。由于语言的不一,将造成标准实施中难以理解和准确掌握。

2、主要功能与次要功能 条文说明中提出:“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就出现使用功能有主次之分,而现行验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什么是主要使用功能和次要使用功能。如屋面防水的功能就是防止渗漏,没有主次之分;混凝土梁、板、柱的功能就是结构支撑,也没有主次使用功能之分。如果标准不明确这个问题,就会出现在实施中将“主要使用功能”也视为“次要使用功能”。因此,即或有主与次的使用功能,标准中也不要保“主”舍“次”。

3、“满足”与“基本满足” 前面已提出“满足安全使用”已是降低了“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但在条文说明中提出经过加固处理的工程,“使之能保证其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如果说安全使用已降低了要求,那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更是降低了要求。因为习惯对“基本”二字的理解是接近达到(或没有完全达到),是一个比较含糊的语言。

4、工程质量慎用“缺陷”二字 4•1 “缺陷”的定义现行验收规范标准对“缺陷”术语的定义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缺陷”术语定义是不一致的,但与后者的“不合格”定义是相似的;此外,对“更为严重缺陷”及“超过检验批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均无明确的定义,如更为严重的严重程度与更大范围的范围轮廓究竟多大,由于不明确而不易理解和准确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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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缺陷处理方法不一

1、现行验收标准的条文说明中,对4种不同的缺陷分别提出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一般缺陷的处理是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严重缺陷应推倒重来;更为严重的缺陷与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2、有的现行验收规范明确提出了不应有严重缺陷,但同时也提出了对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这与现行验收标准对严重缺陷的处理要求是不一致的。

3、还有的验收规范条文中,仅提出了严禁(或不应)存有所指出内容的缺陷,但没有列出是什么缺陷(是一般缺陷还是严重缺陷),也没有对缺陷提出如何处理。只是在其条文说明中提出如何避免缺陷的产生。由于现行验收标准规范不仅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缺陷”理解不一,要求不一,处理不一;就是现行标准规范中也不一致。当前已有很多建筑企业实施了GB/T19000-2000:ISO9000:2000标准,在这个标准中,特别强调要区分“缺陷”或“不合格”的概念,要慎用术语“缺陷”。但在现行验收标准(规范)中多处出现“缺陷”,“严重缺陷”及“更为严重缺陷”。

三、几点意见

1、现行验收标准不要给不符合标准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开口子

我国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较低,如在这个水平上再降低,就会影响我国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会使我国的施工质量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拉得更大。因此验收标准只提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不给出路,不开口子。有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如屋面、地面、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验收规范)就只提要求,而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没有给出路,开口子。

2、现行验收标准与规范是相互依附、相互配套的,因此语言等应力求一致,以避免在实施标准规范中产生一些对接不上的问题。

3、我国标准规范要考虑与国际接轨

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国外(地区)的一些建筑企业要进入我国(内地)的市场,因此现行验收标准规范也要逐步考虑与国际接轨。

4、现行验收标准要注意各方的利益

现行验收标准给不符合要求的质量开口子,虽可使一些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有了“合法”的出路,但它也往往会影响业主的利益,更不能对如此给出路说成是“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

5、不要将工程质量问题说成质量缺陷

质量缺陷可以说是工程质量问题,而且是严重的、有法律内涵的质量问题;但质量问题不一定是质量缺陷。如有的混凝土构件出现了缺棱掉角、棱角不直、表面麻面等外观质量问题时,可以说它是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合格品,是否不要将其列入质量缺陷中。而在有的混凝土构件中,如其表面发现的裂缝已延伸到内部,并对构件主要受力部位的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时,这个质量问题已不仅仅是外观质量问题,它可以说是质量缺陷,因此对“缺陷”二字要准确理解。

论文作者:王宪付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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