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社会秩序研究”专题——4.信息权力:形塑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秩序论文,社会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权力论文,力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信息权力:日益彰显的权力形式
1987年,中国向世界发出了第一封电子邮件,标志着我国迈入互联网时代。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4次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达到3.38亿人,普及率达到25.5%。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年增长4000万人,半年增长率为13.4%,中国网民规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继200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之后,中国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
除了网民的数量不断增加,网民的力量也进一步得到彰显。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关注社会时事,发表看法和评论,从被称为“网络公共元年”①的2007年、被称为“网络监督年”的2008年,到“网络大放光彩”②的2009年,中国公众更多地通过以数字、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体将视线投向诸多社会事件,互联网使信息的即时拥有和发布渠道更加畅通,网络这个新型舆论宣传阵地使普通大众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强大,信息革命将权力的触角延伸到更多人的手中。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说:“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将拥有整个世界。”
从权力资源的角度看,不同的权力之源在不同时代占据着不同的地位。英国学者迈克尔·曼通过对新石器时代到地中海的古典时代、中世纪欧洲乃至工业革命前的英国的权力分布,分析了社会权力的四种来源,即军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③。美国学者约瑟夫·奈也认为,权力往往与拥有某种资源相关,如人口、领土、自然资源、经济规模、军队和政治稳定④。18世纪处于农业经济时代的欧洲,人口就曾经是最为关键的权力资源,因为人口提供了征税、征兵的基础。信息时代的来临必然产生新的权力资源,权力的格局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对软权力的论述中,约瑟夫·奈注意到“权力正在从‘拥有雄厚的资本’转向‘拥有丰富的信息’”⑤,当然,作者着重论述的是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本文所指称的信息权力,是指信息技术赋予个人或组织的力量,是个人或组织通过信息的有效传递形成社会舆论,从而对他人以及社会产生的影响力,重点在于微观层面的论述。
信息权力发挥作用的机制是网民通过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形成社会舆论,通过社会舆论影响社会事件的进展。2009年,成都公民唐福珍因拆迁被逼“自焚”一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民众对野蛮拆迁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关注,北京五位学者的上书,更促使政府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提上议事日程。2010年初,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随后,征求意见稿出台,“搬迁”一词取代原来的“拆迁”,并提出了若干项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细则。那些触犯公众道德底线、公权践踏私权以及处于权力真空地带的行为都经不起网络力量的拷问,庞大的网民群体由于拥有了信息权力,他们对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力正在增强。
由此,权力不再单单是国家机器的代名词,也不仅仅等同于经济领域中特有的市场权力。信息权力与大众联系在一起,且笼罩着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它的作用范围,从政治领域的政府施政,到经济领域的劳资矛盾、贫富差距,再到涉及民生的众多议题,网民的声音,由于掌握了信息而变得日益有力,他们的仗义执言,越来越频繁地影响了社会事件的进展方向,信息权力的广泛性几乎遍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当今这个变动不居、高度分化、高度专业化的社会里,信息权力把精英与大众联系在一起,把个人割裂的、孤立的经验领域与外部世界结合起来,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整合作用。
二、信息权力的基本特征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日益普及,新的社会公共空间正在形成。现代信息网络由于其开放性、即时性、匿名性等特征,使其备受青睐且迅速发展成为人们反映社情民意的新渠道,使人们超越地域空间的“共同意识”成为可能。如今,电子邮件、搜索引擎、博客、论坛、贴吧以及各种形式的在线交流、图文、音视频等都因为信息的即时传递和处理,显露或潜藏着巨大的舆论力量,信息权力对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以及日常生活领域的影响和渗透力日益彰显,信息权力由此成为一种新的权力形式。与其他权力形式相比,信息权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权力主体大众化
信息的传递和处理途径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前者是指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四大媒体,后者是指以数字、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体。通过以互联网为首的新媒体,信息的传递和处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速度上都比传统媒体更出色。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悄然改变着社会的权力格局,及时、有效、全面的信息传递,打破了过去由于信息不畅、信息垄断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每个公民都可能拥有社会事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丰富畅通的信息获得、传播渠道赋予了普通大众以巨大力量。
与其他的权力形式相比,信息权力主体出现了大众化趋势。以往无论是来源于政治、经济,还是来源于意识形态的权力,其主体往往是少数社会精英,是一种精英话语权,而信息权力的主体则由精英转向大众,是一种大众话语权。或者说,网络模糊了话语者的身份,网民以无等级的平等姿态,通过网络新闻、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博客互动、论坛贴吧、搜索引擎、游戏娱乐等多种形式交流、传递信息,每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信息传递的发起者,每个网民都可能因为了解事实真相而掌握话语权,信息权力广泛弥散在人民大众手中。
(二)权力对象弥散化
信息权力出现之前,无论是政治权力还是经济权力,其权力行使的方向往往是单向的,如上级对下级、占有资源者对资源稀缺者等,大众永远是受权力约束的被动对象。掌权的权力精英比普通公民处于更具优势的地位,在等级分明、权力高度集中的古代社会,这种优势由法律赋予其合理性,普通大众只有无条件地接受和承受各种各样的权力压迫;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名实分离日益严重,由于缺少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手段,权力的异化现象比比皆是。而信息权力的行使由于权力主体身份具有隐匿性特征,被各种符号所代替的权力主体模糊了现实世界的上下等级,信息权力主体的大众化,使权力的运用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单向化惯例。每个掌握了信息的权力主体,都可能成为发号施令的有权人,使“权为民所用”找到了名至实归的途径。
(三)权力行使自主化
网络是一个自由、自主的虚拟世界,制造和传播信息不需要身份识别,网民来去自如、言论自由,通过对各种信息进行有选择性的了解、掌握和发布,人们可以对社会事件具有某种影响力。而且,信息权力并不体现某一个体的意志,它是通过网民之间各种观念和意见的碰撞、通过网络的发酵而实现的,网民意见聚集、膨胀形成社会舆论,直到引发社会行动。权力主体只有运用这种机制才能产生权力效应,将信息权力渗透和践行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2009年9月,上海白领张晖遭遇“钓鱼执法”。愤怒的张晖写了一封公开信贴在了天涯社区,短短几天就获得了超过数十万的访问量和4000余条网友回复。
畅所欲言的自主表达,信息透明的公众监督,信息的对称和流动为民主创造了条件,信息技术开拓了民主实现的重要路径。人们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公共部门在做什么,其他人在做什么,是否应该这样做,并可以及时自由地参与其中,运用信息权力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利益。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问候网友,倾听民意,他指出,互联网是“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权力行使的自主化,使信息权力成为形塑社会秩序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网络问政的背后体现的是这种自主化对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发挥的重要推动作用。
(四)权力效应即时化
信息权力的即时化效应是与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即时性传播特点息息相关的。作为发布信息的传统媒体,广播、电视节目需要录制、拍摄与剪辑,报纸、杂志内容需要专人采稿、编发、印刷,因此,信息的发布具有滞后性;而且,传统媒体的信息容量受限于时间和版面,信息内容受限于层层审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可以即事件发生即时上网,内容更加广泛复杂、更加原生态,信息容量打破了时间和版面的限制,超链接到其他网页就能容纳更多内容。而且,基于网络的信息权力具有互动性,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论坛贴吧、聊天室等形式,人们可以极高的效率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网上人际交流,不同地域和职业、不同性别和年龄的网友可以随时随地在网络上集聚,可以毫无顾忌地发布真实信息、发表真实看法、交流观点、参与讨论。由此凸显了信息权力效应的即时化特征。
据《中国青年报》和腾讯网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因在餐馆中涉嫌猥亵女孩的视频在网上曝光而被停职;网民从网上发布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官员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天价表,涉嫌受贿的周久耕一周后被免职……不只是在国内,信息权力行使的及时性可以波及整个地球村。显然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可导致网民情绪的迅速累积,一旦达到相应的程度,信息权力效应旋即产生。
信息权力主体的大众化向精英权力提出了挑战,权力对象的弥散化打破了权力行使方向的单边化,权力行使的自主化使权力主体可以突破各种限制自由发声,权力效应的即时化使权力的影响力呼之欲出、立竿见影。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权力的支撑,不合理的权力格局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正而影响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信息权力作为一种新的权力存在形式对我国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和维护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引起社会的省思和重视。
三、信息权力的引导与规制
权力本身无所谓好坏,信息权力同样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赋予人民大众以权力,可以对公共权力进行更广泛的监督,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可以伸张正义,对于一些不便于或根本无法诉诸司法程序且影响恶劣的事件施加影响力;另一方面,信息权力的广泛运用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庸俗文化的泛滥传播、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恶搞”、对他人隐私不负责任的大肆炒作和公开宣扬、引爆情绪的群体性事件的失控、基于信息权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凡此种种均向我们警示,缺乏引导和规制的信息权力无异于洪水猛兽。
笔者认为,信息权力的引导和规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文化引导
信息权力的文化引导是针对权力主体而言的。相较于现实社会,网民行为的自由度高,网民可以隐匿身份畅所欲言,甚至可以毫无约束地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有些网站从业者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从而获得高利润,不惜恶意转载编发虚假信息,有时会对当事人造成极大伤害,也会引发社会矛盾。因此,让拥有权力的人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很重要。这就要针对信息权力主体深入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引导网民与网络从业人员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网站的内容建设,把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规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网民,推动健康思想文化的传播,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共创文明健康的精神家园。
(二)技术规制
信息权力日益扩散的影响力是技术发展的产物,对信息权力的规制同样需要技术的发展。当前,网络发展速度日新月异,网络新产品层出不穷,谁掌握了网络技术的最新成果与核心技术,谁就更有发言权。对于一些发起于网络等虚拟社会中不利于国泰民安、不利于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要从技术上予以遏制,要尽早尽快从源头上过滤,尽早尽快切断其从虚拟社会到现实社会的转换路径。这就需要加快技术研发,加强技术创新,下大力气组织专门人才进行科研攻关,争取形成先进的网络技术监管体系。积极为各级网络管理部门配备技术人才、及时更新技术设备并提供财力支持,确保各级相关部门的网络监管水平跟上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趋势,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三)制度规制
以互联网为首的新媒体是信息权力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当下从网络等虚拟社会发起,进而波及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正常秩序造成干扰的现象屡见不鲜,加强网络制度建设迫在眉睫。具体来说,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但相较于网络迅速发展的现状,法律规章的建设仍显得滞后,需要不断予以充实和完善;其次要加强网络行业规范建设,增强行业自律,引导网络从业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再次要加强监管制度,采取官方监管与群众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一些违法违规、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行为要严肃查处。制度规制应协调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既要保障公民信息权利的行使,又要避免因缺乏约束而导致的权力滥用,有效维护公共秩序。
当今社会,以数字、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使信息权力的作用日益凸显。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权力的支撑,不合理的权力格局必然导致社会分配不公,进而影响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当下备受争议的“人肉搜索”等网络手段对现实社会形成的监督效应,正构成一种有效的社会监控。如何协调好存在于社会大众之中的信息权力与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探索并理顺信息权力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机制、形成社会与个人的良性互动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复杂问题。
注释:
①《2007,倾听中国网民》,《人民日报》2008年1月4日。
②《网民2009,从坐而论到起而行》,《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30日。
③参见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刘北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④参见约瑟夫·奈《硬权力与软权力》,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⑤约瑟夫·奈:《硬权力与软权力》,第105页。
⑥转引自刘永涛《举报找网络不找政府的反讽》,《中国青年报》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