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务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研究论文_张峥

提升公务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研究论文_张峥

中共自贡市委党校 四川自贡 643000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 因此需要提升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切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关键词: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体公务员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一、基本要义

(一)内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公务员在处理问题时要坚持规则思维、程序正当、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权力监督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培养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基本内容

1.规则思维。如果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缺乏规则意识,则法律法规便成为具文而不能实现正义。瞿同祖先生认为:“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

2.程序正当。公务员要具有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处理行政事务。《行政复议法》第22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3.职权法定。行政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予并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不能超越授权范围。11月25日,成都市律协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律师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第4条规定为:加强对涉外活动的指导。律师出国(境)、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和论坛研讨会、本所接待国(境)外人员,应提前3日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

4.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权责应相当。指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5.权力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受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二、现状分析

(一)人治思维“根深蒂固”

现阶段,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相比较更加深入人心。如:一位在基层做过书记的领导干部不无忧虑地说,在当市委书记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判案件,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说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位干部说,自己当时后背发凉,“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

(二)上级权威“决断立行”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法治教育也不断加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仍存在地方领导一方面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却使用行政权力决断立行。例如:在一位市委书记调研时,这位书记在车上大谈加强法治的紧迫性,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车后,他在指挥拆迁时,大手一挥,把这个拆了,把那个拆了,很难感觉到他的法治思维在哪里,可谓是“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

(三)政策治国“中国速度”

法律的效力有明显的位阶,有些地方政府却采用红头文件的形式破除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譬如:2015年7月10日,某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六正常上班的通知》(政办函[2015]56号)。《公务员法》第76条: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7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市政府对法律规则视而不见,而以“红头文件”破除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

(四)行政命令“惯性思维”

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应避免的倾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这也需要党政机关领导人能够打破“行政框架”的惯性思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才能使依法治国成为实际行动,而不是一句空话、一句口号。

三、提升路径

(一)健全顶层设计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规划,在顶层设计中贯穿法治思维。不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已建立起来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能够在监督合力和实效上不断增强。

(二)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重大改革决策作出后,抓紧时间修改与改革决策不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或者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实现改革的目标。先改革还是先立法?最好的做法是先立法后改革。但在完成有一定困难的情况下,至少要同步进行。即改革的同时同步进行立法或者修法,立改废释并举,改革和法治同步发展。

(三)实现依法行政

规范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政府管理体现法治思维。加强问责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工作,如不断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保证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完善司法监督

维护司法的公正、独立和权威,以司法力量保障法治思维。 2014年4月8日,重庆市某区区长出庭参加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的土地征用行政诉讼。在收到行政起诉状后,某区长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出庭应诉,这是重庆区县政府法定代表人首次出庭应诉。该区长认为:“作为政府法定代表,我有义务出庭应诉。”

(六)创新法治教育

创新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力促社会崇尚法治思维。要加强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在职大学或研究生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在普法宣传上,要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树立法治建设典型。

(七)强化法治考核考察

在公务员的晋升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对他们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如果在这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甚至可以作为提拔的条件。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作者简介:张峥(1989-),男,四川自贡人,中共自贡市委党校教师。

论文作者:张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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