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思想研究论文

列宁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思想研究论文

列宁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思想研究

文/花凤春

摘要 :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是列宁无产阶级政党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一脉同源的早期苏联共产党,在列宁的领导下,理清了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是否可以存在意见分歧以及可以存在怎样的意见分歧问题。

关键词 :列宁;党内意见分歧;党内民主

党内意见分歧的出现,是政党活动的正常现象。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事关党内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是研究列宁无产阶级政党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党内意见分歧处理得好,可以极大促进党内团结,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开拓前进。反之,全党内部极易一盘散沙,甚至会走向亡党亡国。作为政党谱系的一脉同源,早期苏联共产党在列宁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理清了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是否可以存在以及可以存在怎样的意见分歧问题。

根据公式1可以知道随着模型复杂度的提升,即弱分类器数量增加,集成模型的准确度即系统的偏差会降低,但同时系统间基分类器预测值间的方差将会增大,导致系统的预测误差会提升。在实际集成学习中,模型复杂度过高会导致过拟化,即模型在训练样本中有很好预测精度,在应用数据或训练样本中表现一般,如果模型复杂度过低则会导致欠拟化[20]。图3分析了集成模型在训练样本和测试样本中的预测误差。

一、必要的党内意见分歧,彰显党内民主生命力

列宁一贯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在允许出现党内意见分歧的前提下,注重党内意见分歧的规制规范和处理原则,在实践中赋予充分的民主条件,强调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自觉自省和义务原则,极大彰显了党内民主的生命力。

其一,明确党内意见分歧是政党活动的正常现象。政党内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同志在或大或小事件上看法不同,甚至是一时对立的相左主张是很正常的。苏联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作为自然公开又掌权的第一大党,在1919年莫斯科征收党员周中,列宁提出广泛接收新党员,吸收工人、贫苦农民及其他非工人阶级中最可靠的人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鼓励只要具有真正觉悟的忠于共产主义的人便能留在党内工作。就党员不同成分看,党内出现意见分歧就不足为奇了。必要的党内意见分歧,恰恰是不同意见的交流与争锋,是党内民主的生动体现。

其二,注重党内意见分歧的规制规范和处理原则。列宁时期,除党章规定党员有发表言论自由的权利外,还特别重申党员“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都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党和联合会,不能在原则上拒绝这种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的方式。”[1](P249)就党内生活而言,列宁始终强调任何一名党员都有权充分发表意见,批评指正党内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错误。诚然,列宁允许党内出现不同意见、争论和一定范围的思想斗争,但以不反党为原则。列宁给予党员同志充分民主表达权,允许党内意见分歧的存在,目的在于,促使各种观点、思想在拥护党组织规范下,最终达成全党内部的明辨是非,统一认识的良好局面。

北京数学高考压轴题中有过很多具有实际背景的问题,例如: 2005年京卷第20 题,讨论如何对有界闭区间上的单峰函数缩短含峰区间长度,其背景是(单因素)优选法(参考[2]); 2010年京卷第20 题,第③问的背景是纠错码理论中的普洛特金 (Plotkin)上界(参考[5]); 2014 年京卷压轴题看似抽象,实则其背景是两工序流水线时间最优化问题 (参考文献[2]第八章或者文献[7]).

列宁关于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思想,是在铁的纪律的划定基础上,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推进执政党建设的。然而,列宁去世后,斯大林等苏共领导人在民主与集中的两极失衡中,极端处理意见分歧问题,最终丢弃了党的领导,走向了亡党亡国的不归路。

其四,强调党内意见分歧的自觉自省和义务原则。对于党的领导集团而言,列宁认识到领导层的意见分歧倘若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党内争论愈发复杂尖锐,稍有不慎还会导致党的分化和分裂。由此,列宁认为自觉自省的理性原则是保障党的统一的良好方式。党的领导集团在决策前和决策时,同样允许不同意见出现,但批判争论须以维护党的团结为自觉自省立场。在党内高层最激烈的布列斯特和约的争论处理上,之所以能最终达成共识,列宁认识到正是托洛茨基意识到了为防止出现党的分裂而转向同意自己的主张而促就的。对于普通党员来说,如若有人认为党的决议或决策有存在不妥或失误的,允许投反对票来表示对此的不信任。

二、用铁的纪律划定党内意见分歧红线底线

戈尔巴乔夫时期,将集中制丢弃一边,极力鼓吹极端的民主制和政治自由,转而提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路线,使党的领导从一个泥潭陷入另一个泥潭。戈尔巴乔夫任由西方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宣扬“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直接抛弃马克思列宁主义。虽然他仍讲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活动组织原则,实际中却在各级党组织中推行“自治”,甚至允许党员“按纲领进行联合”,导致党内意见分歧纷纷转变为不同派别活动,结果党的组织纪律严重破坏,苏共四分五裂,苏东欧剧变乃至解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那样,苏共解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畅所欲言、为所欲为,那还叫什么政党呢?那是乌合之众。”

列宁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思想与民主集中制彼此作用,正向影响,两者兼具内生性和共生性辩证关系。前者在后者有效指导下自行发酵、内生衍化为处理党内民主的重要理论。两者共生性表现为,凡民主集中制运用得好,便能有效处理党内意见分歧问题;凡民主与集中哪一方出现失衡都会陷意见分歧于水深火热之中。

其一,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真正的铁的纪律。列宁表示,布尔什维克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胜利,在于实行了真正的铁的纪律。“俄国无产阶级专政取得胜利的经验向那些不善于思索或不曾思索过这一问题的人清楚地表明,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2](P245)针对反对派否定政党和党的纪律,列宁曾厉声呵斥:“这也恰恰就是小资产阶级的散漫、动摇、不能坚持、不能团结、不能步调一致,而这些一旦得到纵容,就必然断送无产阶级的任何革命运动。”进而列宁指明:“要抵制这一切,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而这正是它的主要作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2](P252)

其二,党内意见分歧要以维护党的纪律为首要前提。列宁并非认同党内意见分歧的毫无节制的肆意出现,相反他认为民主的发扬要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政治纪律为前提。无纪律约束的民主是“坏”民主,无组织原则的民主是“假”民主。过于泛滥的民主易使党内人心涣散。无组织原则、无纪律边界的政党终将会形同散沙,无论如何也难以肩负起人民的重托和历史的使命。列宁允许党内意见分歧的出现,与维护党的纪律和保障党的团结统一不相冲突。列宁肯定自由批评和广泛讨论是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但意见分歧的充分表达并非毫无限度,必须牢牢圈定在铁的纪律、政治规矩之内。

若把英语例句中的主谓语结构不加以转换,直译成“1919年的五四运动目睹了新红学的开端……”,就会造成译文不太符合汉语中“以人为主”的思维,显得佶屈聱牙,因此这里在翻译时对英语原文进行了一些处理,将该句中的主谓语结构转换成了汉语中的状语,使得译文更加切合汉语思维,如此,中国读者读起来便不会觉得拗口了。

其三,在绝不允许反党、分裂党的行为中指明分歧起发点。列宁认为意见分歧的出现应以坚持党的领导,对党负责为起发点,以不反党不分裂党为底线。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是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无论是在民主革命中,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权。”[2](P3)党内意见分歧,必须严格限制在党纲和党章所允许范围内。对于党内分裂问题尤其是高层分裂问题,列宁在晚年“政治遗嘱”中表达过忧虑。他直指斯大林的粗暴和托洛茨基的自负,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建议以增加中央委员会人数防止分裂。列宁视对全党负责为党员的初心,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正如列宁以此作为工作标准和决定的考量一样,他说“必须承认我自己的决定以及党内任何一部分的一切决定都要对全党负责。”[2](P137)

那个小记者为什么闹呢?田有园接着说。因为他是那学徒女朋友的姑父,听说,那女孩,已经大肚子了。在当时那个年代,出了这样的事,肯定是无脸声张的,可那家人憋着一口气无处发泄,自然找到你爸这儿了,可他们也没提这事,他们不说,你爸当然不知道……结果,就结下仇了。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组织活动原则恰到好处地处理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法宝。民主集中制由集中制发展而来,1905年俄共(布)党代表会议上由列宁首次提出,在次年4月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上,被纳入《组织章程》,正式以党章的形式确定为“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3](P165)为避免以往所坚持的“集中制”可能造成“集权制”危害,更好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列宁积极倡导和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党的领导机制,推动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

三、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法宝

其四,禁止一切派别活动以保障决策和行动统一。列宁觉察,派别之争只会使问题愈演愈烈,干扰和破坏党的决策和行动的统一,同时又极易遭反动势力利用。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针对工会问题讨论已显露出的“工人反对派”和“民主集中派”派别活动苗头,列宁指出“任何派别活动都是有害的,都是不能容许的……派别活动实施上也必然会削弱齐心协力的工作,使混进执政党内来的敌人不断加紧活动来加深党的分裂,并用这种分裂来达到反革命的目的。”[2](P295)列宁示意这是一条红线,每位同志都要同派别活动做坚决斗争,杜绝发表任何派别言论。党员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以尽量明确的形式“毫不迟延地立刻提交党的地方和中央领导机关去讨论和决定……决不能事先交给按某种‘纲领’等等形成的集团去讨论。”[2](P296)对于凡不实事求是与任何派别活动划清界限的党员分子,一经查出便无条件开除出党。

其二,多途径多形式畅通民主,落实集中后的权威遵行。列宁早期在强调民主集中制时指出,党在做出最终决定前,党员同志完全可以在自由协商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发表意见、行使自由批评和讨论的权利。但一旦党内已经按民主的程序做出最终决议后,是绝“不容许有任何破坏或者妨害党既定行动的一致的批评。”[2](P346)由此,列宁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是在坚持先民主后集中、集中后的民主遵循下维护党的纪律原则的。这既有效保障了民主底线,又防止了民主的泛滥,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民主集中制的权威。

其一,“行动一致,讨论批评自由”式的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落到民主集中制上,在于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平衡关系。为有效处理这一问题,将“行动一致,讨论批评自由”[2](P341)概括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纪律要求。这一号召和纪律要求明显体现出列宁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大智慧。首先,强调“行动一致”凸显了对党的团结统一的维护,这是集中的民主统一。其次,“讨论批评自由”肯定了党内意见分歧的合理正当性和普遍应用性,以更好的民主来保证更好的集中。可见,列宁在民主与集中的双管齐下、双效统一中,积极谋求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的有效形式。

其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设定,意见分歧统一“归队”。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活动原则,即立足多数人利益基础上,促使少数意见分歧快速“归队”。若缺少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设定,意见分歧极易陷入无休止争斗中,哪怕只要还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都可能造成组织涣散。由此,鼓励党内出现必要意见分歧的同时,列宁表明“在统一的党内,决定党的直接行动的策略应该只有一个。这个统一的策略应该是大多数党员的策略: 当多数已经完全形成的时候,少数在自己的政治行动上必须服从多数。”[5](P157)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服从多数,部分服从整体的原则诠释出“只有不民主的集中,没有不集中的民主。”

1)构建由3个目标点构成的三角形。首先用测得的目标点的三维坐标(xi,j,k,yi,j,k)计算目标点 T1及 T2之间的水平距离 li,3,k,目标点 T2及T3之间的水平距离 li,1,k,目标点 T3及 T1之间的水平距离 li,2,k。其计算公式

四、苏共对列宁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思想的背离和对中国的启示

其三,在实践中赋予党内意见分歧民主条件。首先,列宁提出“创办报刊(争论专页等)来更经常、更广泛地批评党的错误和开展党内各种批判。”[2](P276)希冀在党报党刊上开辟党建专栏,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就党的一切问题进行探讨争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其次,1921年在莫斯科成立“争论俱乐部”,后引发各地纷纷效仿,成为俄共(布)就党的建设、苏维埃建设、经济建设等展开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专门机构。此外,列宁允许党员可在各级各类会议上作与主题不同的副报告。副报告以正报告的反报告形式,这就从正反两个方面激活了党内同志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另外,列宁还允许党的代表可当面在各级各类会议上递条子、提问题、质询和批评领袖,列宁本人就收到不少这样的条子也受过批评,这对发现自身问题并做及时自省有很大帮助。

列宁去世后,党内出现的第一个意见分歧是要不要继续执行新经济政策。对此,党内出现激烈的个人权力之争和党派争斗。主要涉及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关于“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分歧、斯大林与布哈林根本路线的争论分歧。最终在斯大林强势获取理论和政策双胜利上,分歧结束,但却埋下了此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严重破坏的伏笔。

斯大林执政后,民主集中制演化为“官僚集中制”。经济上,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走全盘集体化道路;政治上,党内民主生活严重破坏,斯大林对党内但凡有些意见分歧者便实行残酷的“政治大清洗”,大量冤假错案盛行,党的领导演变为个人独权;思想上,个人崇拜盛行,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没有任何保障,更别提党员干部和党内同志有什么民主可言。斯大林时期,党内民主被完全破坏,绝对集中扼杀一切意见分歧。

必要的党内意见分歧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反之,不必要的党内意见分歧则会严重危害党和国家事业。民主本身并非毫无限度,允许党内意见分歧出现,并不意味着意见分歧的肆意发表。用铁的纪律划定党内意见分歧红线底线是保障党内民主的重要尺度。

学习和研究列宁关于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思想,汲取苏联解体经验教训,对于当前我国执政党建设仍具现实启示作用。

其一,维护核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处理党内意见分歧。列宁时期强调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明确对党负责的起发点,号召“行动一致,讨论批评自由”的集中式民主,切合今天我们所讲始终坚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基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我们党在处理与各民族党派之间的关系时,尤其要注重自身党内民主建设。列宁倡导党员自觉自省和义务原则,契合我们要求党员同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党员同志自身的行为处事,都要坚持以政治意识为前提,以核心意识为根本,拿出看齐意识和大局意识的勇气和决心,共话党内美好政治生态。同列宁一样,我们仍然认为鼓励必要的党内意见分歧的出现与从严治党并不矛盾。党员干部要善于接受和倾听党内不同声音;全体党员同志要敢于发声、乐于发声,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在以维护核心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以达成共识为目的和归宿。

画面中,金正恩身穿黑色外套,带着黑色的帽子和手套站在白头山山顶,山上已被白雪覆盖,他身后就是白头山天池。

还有学者对二语习得中影响语言迁移的社会因素进行大量的研究,找到影响语言迁移的因素,即年龄、性别、文化水平、社会地位、民族等因素都会影响语言迁移的发生。

其二,从严治党,强化纪律教育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铁的纪律划定意见分歧底线红线,启示我们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党活动中要讲民主,但最忌民主的泛滥,政治纪律的松懈,尤其要警惕对西方政治民主的误读。允许党内意见分歧的出现,必须以最为严明的纪律作为戒尺。新时代,无论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同志都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对于破坏党内团结的言论、说辞和行为决不能手软,守住党内民主的红线和底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同志在加强监督中,要以最严的标准来严以律己,坚定不移与反党、分裂党、搞派别活动的行为做斗争。

其三,坚持和优化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和活动原则。苏联亡国亡党血的教训,其中对民主与集中的两个极端偏重,启示社会主义国家政党要善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既要反对各种形式的专政独裁和个人崇拜,又要防止过于泛滥的民主形式;既要警惕过度民主化,又要杜绝过度集权化;寻求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动态平衡。民主集中制,贵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以达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和谐形式。为防止对“多数”和“少数”的误读,需明确在处理意见分歧问题上,只有观点的不同,没有目标的不一致,少数与多数是不同观点的争锋,其目标指向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为了达成共识、维护共同利益。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 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4]列宁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中图分类号 :A82

DOI :10.13784/j.cnki.22-1299/d.2019.01.002

作者简介

花凤春,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基础理论。

责任编辑 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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