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意识形态”研究中的四个问题_市民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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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写于1845年11月至1846年夏天,距今已有一百六十年。尽管这部手稿不是一个完成了的作品,但是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却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被誉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之作。这部手稿全文发表于1932年,对它的研究高潮却出现于 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对其中的“费尔巴哈”章,日本、苏联和东德都曾取得过丰硕的研究成果。2004年,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基金会(IMES)的新MEGA第Ⅰ部门第5卷编辑小组在《马克思恩格斯年鉴》上发表了《形态》的先行版(Vorabpublikation)①。 2005年初,中国出版了日本学者广松涉编译的《新编辑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中文版②。2005年底,为纪念新MEGA第Ⅱ部门第12卷的出版,负责编辑此卷的日本MEGA编委会仙台小组在日本召开了以“马克思《资本论》历史考证版”为主题的国际新MEGA研讨会,议题之一就是“新MEGA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编辑问题”③。2006年底,日本 MEGA编委会又与负责新MEGA编辑的德国专家在柏林举行“马克思和恩格斯编辑——德国和日本专家会议”,就日本学者参与MEGA第Ⅰ部门第5卷编辑问题达成初步意向④。这些都预示着,对这部手稿的研究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在此,笔者以国外的特别是日本学者的文献学研究成果为背景,提出目前《形态》研究中值得关注的四个问题,希望引起中国学者的关注。

一、“费尔巴哈”章的编辑问题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诸多手稿中,《形态》的第一章“费尔巴哈”是最为错综复杂的一个。不仅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修改过此手稿,此手稿本身没有完成,而且1932年由阿多拉茨基编排的“费尔巴哈”章,即今天我们广泛使用的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底本,也不甚令人满意。如何重新编排“费尔巴哈”章,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从20世纪60年代起,苏联的巴加图利亚、日本的广松涉和东德的陶伯特等人,就不约而同地对“费尔巴哈”章进行了文献学考证,并纷纷提出了新的编辑原则。1965年,苏联出版了巴加图利亚编辑的《新版德意志意识形态》;1966年,东德出版了新德文版;1972年,新MEGA出版了“费尔巴哈”章的试刊版(Probebang)。日本是在这一领域中最活跃的国家,1974年,出版了广松涉的《新编辑版〈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广松版以后,又陆续出版了服部文男版、涩谷正版、小林昌人版等等。

中国受汉译广松版和新MEGA先行版出版的刺激,现在也正在讨论“费尔巴哈”章的编辑问题,但似乎对这一编辑问题的本质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其实,这一编辑问题的实质涉及两个方面:组版方式和手稿排序,这两个方面必须严格加以区分。首先是组版方式问题,这是目前国际上有关这一编辑问题讨论的核心。关于组版方式,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是在正式文本中只印最终文稿,至于删改和加写部分等,在卷末“异文明细”(Variantenverzeichnis)或别卷中予以说明。这一组版方式的代表是阿多拉茨基版、新MEGA的试刊版和先行版,特别是先行版按照新MEGA的编辑准则,把最终文稿和手稿的修改过程,分别编进《文本》(Text)和《附属资料》(Apparat)两卷中,使文本和对文本的说明完全分离。第二种是尽可能按照手稿的原样,像照片那样把原始手稿以及修改过程等直接印在正文中。这一组版方式的代表是梁赞诺夫版、广松版、涩谷版和岩波文库版,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广松版。广松版采取了尽可能忠实地复原手稿状况的组版方针,把包括删除、修正、增补、笔记、栏外笔记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迹等信息都直接印在正文中。如果把前一种组版方式称作新MEGA方式的话,那么后者可称作广松方式。目前已经出版的几种重要的德文版和日文版所采取的组版方式见下图:

如果把汉译广松版和中央编译局编译的基于新德文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单行本相对照,这两种组版方式的差异是一目了然的。新MEGA方式读起来比较流畅,但其最大的缺陷是无法从直观上把握手稿的修改过程和记载状况,要想了解手稿的详细状况,需要看“异文明细”或《附属资料》。这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那些非德语国家的读者来说,要弄懂那些使用了大量符号的“异文明细”或《附属资料》是极为困难的。现代日本研究《形态》的第一号人物涩谷正曾感叹说:“由于日语和德语在语法上的差异,要想翻译新MEGA的试刊版‘异文明细’中关于修改过程的记述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一点对于其他语种也一样。新MEGA试刊版的复原方法具有致命的缺陷,这就是无法使全世界共享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遗产。”⑤正是因为如此,新MEGA的试刊版一出版就遭到了广松涉的批评。后来,日本学者涩谷正、小林昌人、桥本直树和韩国的郑文吉等人,也纷纷对新MEGA的组版方式提出异议,建议采取广松的组版方式。对于日本学者的质疑,负责编辑《形态》的陶伯特等人,曾于1997年在《MEGA研究》上进行了回应,坚持新 MEGA的组版方式⑥。尔后,涩谷正在日本《经济》杂志上又予以反驳,认为MEGA编辑小组没有理解广松方式的意义。尽管新MEGA方式引起了如此大的争议,但从2004年出版的先行版来看,陶伯特等人并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1972年试刊版的组版方式得到了延续。但是,这两种组版方式流派的争斗并没有因新MEGA先行版的发表而完结,相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从日本新MEGA编委会最近传出来的消息看,随着第Ⅰ部门第5卷编委会的更新(主要是陶伯特的退出)与大村泉、涩谷正和平子友长等人的参加,新MEGA的组版方式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改变。根据日德双方2006年在柏林举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编辑——德国和日本专家会议”上所达成的“关于新MEGA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问题日德双方合意事项”,大村泉、涩谷正和平子友长已经拿到了CD-Rom版《形态》的编辑权。因此,至少在CD-Rom版《形态》中,可能会遵循涩谷正的提案,即直接将附属材料卷的“异文一览”编入MEGA文本中,这其实也就是日本学者梦寐以求的广松方式。至于新MEGA的印刷版最终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广松方式,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未来的新MEGA第Ⅰ部门第5卷可能同时以这样两种方式出版:CD-Rom版为涩谷正修改过的广松方式;印刷版为受广松方式影响的新MEGA组版方式。

关于手稿排序,目前也存在着许多争议⑦。不过,从各版的排序方针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按内容排序的方案,另一种是按写作时间 (chronologish)排序的方案。前一种方案的代表是广松版,是按手稿的内容结构来编排,目的是使手稿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完整的作品。显然,这样编排将不可避免地掺杂进编者的主观意图,因为对内容结构的理解属于编者的主观见解范围。后一种方案的代表是新MEGA先行版。先行版决定不再把《形态》手稿编辑成一本著作,而是尊重各篇手稿和刊印稿的原貌,在兼顾各篇手稿完整性的同时,严格按时间顺序排序。这种排序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最大限度地削弱编者的主观意图,但这样做将会破坏《形态》作为一部著作在结构上的完整性。而且,还有一个问题,由于手稿的写作顺序还没有定论,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原始手稿的修改和加写时间几乎无法确定,这一方案也将不可避免地掺杂进编者的主观推测。正是因为上述缺陷,先行版出版后,招致了日本、韩国和中国学者的批评。笔者曾撰文对旧全集版以及广松版、新MEGA的排序方式做过比较说明⑧,这里就不再赘述。

新MEGA试行版从1972年出版,至今已有三十多年,而其决定版之所以迟迟不能问世,主要是因为在上述两个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出版第Ⅰ部门第5卷的工作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新 MEGA编委会有义务让新编辑的《形态》尽早问世。那么,在它正式出版以前,我们应该使用哪一个版本呢?我认为,对于一般读者来说,阅读中国1988年出版的单行本(其底本是新德文版)即可;对于从事研究的人来说,应该以汉译广松版为基本文本,参照 2004年出版的新MEGA的先行版和1998年出版的涩谷版,因为广松版可以使读者同时看到最后文稿以及修改过程,且附有德文文本,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其不足在于它没能对照马克思的原始手稿,对手稿修改过程的再现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先行版则包括了最新的考证成果,其德文文本具有权威性,但是由于《附属资料》卷的繁杂和难解,使用起来极其不便。涩谷版克服了广松版考证不足等缺陷,兼顾了广松版的组版方针和先行版的考证成果,最为全面、准确,但遗憾的是,它没有附德文文本,只有日译文本。总之,对《形态》的编辑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只要新MEGA不改变先行版的排版方式,它就很难彻底取代广松版和涩谷版。先行版的出版不仅没有给《形态》的编辑问题画上句号,相反,它使这一编辑问题成为一个更加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卡尔·马克思问题

《形态》研究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卡尔·马克思问题”。“卡尔·马克思问题”是由日本研究斯密的代表人物内田义彦提出来的。斯密一生曾出版了两本著名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强调的是利他主义的道德哲学,而在晚年写作的《国富论》中,斯密强调的则是利己主义的经济学,两者呈现出某种矛盾或者说是思想上的断裂。如何解释两者的关系,在西方学术界被称作“斯密问题”。内田模仿“斯密问题”,提出在马克思那里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即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也存在着一次思想转变,马克思的思想也可以分成早期和晚期。这就是“卡尔·马克思问题”。

一般说来,根据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他本人研究历程的回顾⑨,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的思想转变时期作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从1843年秋到1844年春的《德法年鉴》时期。其标志是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得出了要从“物质的生活关系”出发,解释政治、法律、国家和意识形态的结论。这和他后来所创立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史观一致。列宁曾说,马克思在这一时期中彻底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共产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⑩。二是从1845年秋到1846年夏的《形态》时期。在这一时期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清算”了他们此前的哲学信仰,走上了独自创立自己世界观的历程。三是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时期。马克思本人曾说,在这本书中,他对有决定意义的论点“第一次作了科学的”阐述。当然,马克思本人之所以对此书给予如此高的评价,可能跟《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形态》的大部分都没有公开发表有关。

在这几种解释中,影响最大的是第二种解释。其实也正是因为如此,《形态》受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家和西方“马克思学”家的特别关注。第二种解释的代表人物是阿尔都塞和广松涉。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不约而同地提出了马克思在《形态》时期发生了思想断裂或者说范式转换的假说。从《形态》开始,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由“意识形态”转向了“科学时期”;广松涉认为马克思“从异化论逻辑转向物象化逻辑”(11)。这一假说的意义是重大的,它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在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断代史上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这就是如何界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形态》之间的关系。目前,中国对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假说的介绍已经很多,而对广松涉的“从异化论逻辑转向物象化逻辑”假说的研究还很少。其实从理论的深度和严密程度来看,广松涉的“异化超越论”要高于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

与阿尔都塞不同,广松涉的结论不仅有大量的文献学考证作依据,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明确提出转变后马克思理论的实质是物象化(Versachlichung)。他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频繁出现的异化概念在“费尔巴哈”章中却几乎消失了,在仅出现的两处中(汉译广松版,第37、146页; Vorabpublikation,Bd.I/5 der MEGA2,S.21,S.92),马克思也是在讥讽和否定的意义上使用的。从《形态》开始,马克思已经放弃了黑格尔左派的那种基于主客关系模式的异化概念,转而使用所有制、分工、交往、生产力、市民社会、生产关系、阶级等物象性范畴,开始用科学的物象化逻辑分析资本主义,描述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因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形态》之间,马克思存在着思想的断裂或者研究范式的转换。

广松涉的《形态》断裂说一经提出,就遭到了广泛的反对。通常的做法是从《形态》以后的著作中,去寻找马克思使用异化概念的证据,因为找到了这样的证据,就等于说明马克思晚期也没有放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论。譬如,岩渊庆一等人就用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下的经济学手稿《经济学批判大纲》来批驳断裂说(12),因为异化概念在这部手稿中又以积极的方式复活了。从这样一种思路出发,日本的内田弘和山田锐夫还提出一个“中期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的概念(13),认为在《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又把他早期有关异化的哲学思想在经济学的语境中进行了阐发,“早期马克思”(19世纪40年代)和“晚期马克思”(19世纪60年代以后)因此而连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形态》、《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在思想实质上是一脉相承的,等等。

还有一个与此方向相反的做法,这就是从《形态》以前的著作中去寻找物象化的逻辑。如果找到了这一逻辑,至少可以证明所谓的断裂并不是发生在《形态》。比如从1844年的《巴黎手稿》中去寻找这一逻辑,以此反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形态》之间的断裂说。根据《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成果(14),马克思在1844年4月到8月进行的经济学研究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手稿》(主要是“异化劳动”片断);第二阶段主要包括《穆勒评注》、《第二手稿》和《第三手稿》。在这两个阶段上,马克思的理论视角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说在第一阶段,马克思所遵循的还是异化劳动的逻辑,讨论的基本上是孤立的个人在劳动过程即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如何被异化的问题,那么在第二阶段,马克思的理论视角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他开始从分工和交换即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讨论交往异化问题,而交往异化在本质上,就是两个以上的个人通过交换私有财产来实现其社会联系的过程。这俨然已经是《形态》以后,特别是在《资本论》中展开的所谓人格和人格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象和物象关系的物象化逻辑。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广松涉所强调的从异化论向物象化的转向实际上并不是发生在《形态》,而是发生在《形态》以前,因为至少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研究的第二阶段,已经出现了物象化的逻辑。关于这一问题,我将另外撰文作详细论述。

总之, 《形态》是解决“卡尔·马克思问题”的关键,任何对“卡尔·马克思问题”的解答恐怕都与对《形态》的解读和评价有关。我们今天研究《形态》应该具备“卡尔·马克思问题”这样的广阔视野,以此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成立过程的理解,推动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形态》和《经济学批判大纲》等经典著作的研究。

三、市民社会历史观

一般认为,“唯物史观(die materialistische Geschichtsauffassung,die materialistische,Anschauung der Geschichte)”或者“历史唯物主义(der historische Materialismus)”作为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诞生于《形态》。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我们从《形态》中找不到这两个概念。“唯物史观”概念最早出现于恩格斯1883年的著作《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之中。“历史唯物主义”概念出现得更晚,是在 1892年恩格斯为该书英文版所撰写的序言之中。而且,马克思本人从来就没有使用过这两个概念,换句话说,他并没有用这两个概念来指称他的新“历史观”(Geschichtsauffassung)。当然,问题并不在于称谓,而在于思想实质,在于能够表现其思想实质的基本范畴。那么,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使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呢?如果我们回到《形态》的原初语境,就会发现,当时他们所使用的基本概念是生产、分工、交往(交换)、所有制,特别是作为这些概念总括形式的“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他们写道:“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汉译广松版,第50页;Vorabpublikation,Bd.I/5 der MEGA2,S.28f)从这段话来看,他们明确地表示要从市民社会出发来理解社会、历史和整个上层建筑。市民社会是他们把握社会历史的关键概念,同时也是他们新历史观的基本观点。

那么,什么是市民社会?笔者曾撰文对“费尔巴哈”章中的市民社会概念作过分析,这里只做简单概括。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包括三重规定:(1)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市民社会;(2)本来意义上的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3)资产阶级社会 (Bourgeoisgesellschaft)。从这三重规定来看,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他把市民社会规定为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与当时的黑格尔左派或者意识形态家们不同,试图唯物主义地揭示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第二,他把通过分工来交换彼此的所有(Eigentum)看作是市民社会的基本原理,发现了市民社会对于实现人的共同本质 (Gemeinwesen)、促使人的全面发展具有肯定意义。第三,更重要的是,他还发现了市民社会的否定性因素,即随着私有制条件下分工和交往的发展,人格对人格的关系会转化为物象对物象的关系,商品和货币的关系转化为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同格的、平等的市民关系会转化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抗。其结果,市民社会最终必将转化为资产阶级社会,而资产阶级社会因其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而必将被超越,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第四,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市民社会只是这个社会的表面现象,资产阶级社会才是这个社会的深层本质,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是同一个社会的两重规定。这是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与其他市民社会理论的根本区别。

以上四点是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基本规定,同时也是马克思理解人类历史、批判资本主义和展望共产主义的基本视角。整个“费尔巴哈”章,不仅大量运用了分工、交往(交换)、所有制、市民社会这样一些概念,而且还贯穿着用市民社会概念来分析人类社会基本结构和历史发展规律的逻辑。如果我们再联系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表示过的要“解剖”市民社会的目标,在《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所构建的“原始共同体 (Gemeinschaft)——市民社会——未来的共同体”这一社会发展的三阶段论,以及马克思在分析近代社会本质时使用最多的是市民社会概念这一事实,我们似乎可以说,在《形态》中,马克思正是借助于市民社会概念才构建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但是,这一重要的市民社会概念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却很少被提及,甚至被当成马克思早期不成熟的思想,认为马克思到了晚年已经拒绝使用它,而是用以阶级对立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概念取代了市民社会概念。这样理解的结果,就是市民社会概念所具有的本来意义被严重扭曲,其对马克思、恩格斯创建新历史观所起的作用被严重低估,造成了对马克思历史观的简单化和形式化理解,譬如只是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归结为“唯物主义应用于社会现象”的结果等。《形态》中那些丰富而又深刻的内容被大大简化,分工、交往(交换)、所有制、市民社会等范畴在教科书体系中几乎销声匿迹。

正是基于对这一现实的不满,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出现了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即以内田义彦、高岛善哉、平田清明、望月清司、森田桐郎等人为代表的“市民社会派马克思主义”。他们反对单纯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公式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进行简单化理解,而是要回到马克思的原初语境中,用市民社会范畴来解释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历史观。他们把前者称为“唯物史观”,把后者称为“市民社会历史观”,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提出应该把“市民社会历史观”确立为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15)。因篇幅所限,这里无法展开论述。笔者认为,如果的确可以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分为“市民社会历史观”和“唯物史观”的话,两者也不是对立的。马克思历史观的出发点是市民社会,其结论是那两个公式,两者是出发点和结论的关系。但是,正像前面所提到的,由于以往教科书体系存在着用那两个公式把马克思历史观简单化、公式化的倾向,我们今天研究马克思的历史观,更应该注意分工、交往(交换)、所有制、市民社会等概念对于马克思历史观的意义。从逻辑上说,“市民社会历史观”是“唯物史观”的前提;从历史上看,《形态》中的“市民社会历史观”的出现也要早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唯物史观”。要想真正理解“唯物史观”,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历史上,都应该首先要理解“市民社会历史观”。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今天研究《形态》,应该对市民社会概念和“市民社会历史观”给予更多的关注。

四、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是指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思想上有无差异的问题。由于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评价恩格斯的思想,因此又被称作“恩格斯学”(Engelsology)(16)。在欧美和日本,围绕这一问题曾有许多主张。比如,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思想上不仅存在着差异,甚至存在着对立;恩格斯不止是“第二小提琴手”,而且是一个可以和马克思平起平坐的“第一小提琴手”;恩格斯没有真正地理解马克思,在晚期甚至歪曲了马克思的思想;等等。尽管这些主张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的差异理解不同,但都反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一致”之说。

传统的“一致说”的提出者是恩格斯本人。恩格斯在晚年曾多次强调了他与马克思的一致性,并谦虚地称自己是马克思著作的阐释者和宣传者。列宁也支持恩格斯的说法,认为恩格斯是马克思最忠实的战友,跟马克思拥有“共同的精神生活”,甚至称《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著(17)。受恩格斯和列宁的影响,在苏联、东欧和中国,这种“一致说”成为对“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的经典回答,长期以来对两入学说差异性的研究甚至被看成是异端。笔者无意要制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对立,也反对那种通过让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来实现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企图。但是,不加分析地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看成完全一致,并不利于我们加深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理解,实际上可能限制我们对经典著作的深入解读和研究。

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除了根据两人分别独立完成的著作,从宏观上分析他们的思想异同 (比如人们经常提到的实践唯物主义与自然辩证法这样的差别)以外,其实还有一个对他们合作的手稿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具体说来,就是:(1)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手稿;(2)对比由恩格斯编辑出版的马克思的著作与马克思原始手稿的差异。前者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形态》。《形态》是以手稿的形式留下来的第一手材料,在《形态》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新世界观的表述还没有定型,其思想正处于形成过程中,特别是在“费尔巴哈”章中,绝大多数笔迹都来自恩格斯,马克思的笔迹只限于对恩格斯笔记的修改和增补。从两人的笔迹我们可以直观到,他们在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上还存在着分歧,甚至对立。这就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既然两人思想存在着差异,《形态》反映的究竟是谁的思想或者说是在谁的主导下完成的?

关于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第一,“马克思主导说”,即《形态》是在马克思的主导下完成的。这一说法的代表人物是“费尔巴哈”章最早的编辑者梁赞诺夫。他从“费尔巴哈”章的笔迹大多出自恩格斯之手这一事实出发,提出了手稿是由马克思口述、恩格斯书写的“马克思口述说”。第二,“恩格斯主导说”。这一说法的代表人物是广松涉。他认为,无论是“费尔巴哈”章的笔迹还是思想,主要都是恩格斯的。如果把《形态》看作历史唯物主义之诞生的话,那么历史唯物主义是由恩格斯创立的。第三,“有差别的合作说”,即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分主次,《形态》是他们合作的成果,只不过是有差别的合作。这一说法的代表人物是日本的望月清司。他根据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不同笔迹以及他们各自思想脉络的研究,提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对分工概念以及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上存在着明显差别的结论(18)。“马克思主导说”是迄今为止的正统理解,而“恩格斯主导说”和“有差别的合作说”则都认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区别。但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其实都是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有差别”这一问题意识为前提的。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哪种解释更为合理,这里只想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日本对《形态》的研究史来看,即使是荒谬的“恩格斯主导说”,在客观上也推进了日本学术界对《形态》的认识,因为它将迫使人们认真地研究《形态》的原始文本,对比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的异同。

关于第二种方法,即对手稿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最典型的案例是《资本论》手稿。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的第一卷,对其德文版第二版以后的修订以及对第二卷和第三卷的编辑都是由恩格斯完成的。但是,根据最近出版的新MEGA第Ⅱ部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有关资料和相关研究,人们发现不仅恩格斯修订的《资本论》第一卷(1883年第3版、1890年第4版)和马克思曾提示过的“关于第一卷变更的一览表”有出入,而且在恩格斯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二卷、第三卷中,也出现了和马克思本人原始手稿不一致的问题。据MEGA编辑者说,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二卷时,曾对马克思原始手稿中的五千多处作过变更;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甚至有将近三分之一的部分经过了恩格斯的编辑和修改甚至加写。当然,对于完成度很低的手稿,为了能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原作者的意图,编辑者对其作出必要的编辑和整理无可厚非,但这些工作必须建立在符合原作者本意的基础之上。恩格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曾强调他的工作是“尽可能保存初稿的性质”(19),但恩格斯是不是真正做到了呢?很遗憾,根据日本学者的考证,恩格斯的编辑有相当一部分偏离了马克思的意图(20)。这一偏离,除了编辑上的失误以外,恐怕还跟恩格斯本人的经济学知识以及对马克思的理解程度有关。因为事实上,当1850年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中埋头钻研经济学时,恩格斯却重操旧业,开始在企业里工作。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70年。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恩格斯几乎没有从事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研究。从他1870年以后的作品来看,其经济学的认识水平和马克思已经有相当大的差距。从这一事实出发,不加考证就断言恩格斯的“编辑”和马克思的“初稿”完全一致,是令人怀疑的。

2005年是恩格斯逝世110周年,世界各地都在纪念恩格斯。特别是由于新MEGA第Ⅱ部门的全面出版(2008年以前,属于第Ⅱ部门的全部15卷将出齐),“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已经成为西方马克思学和日本马克思主义学界中最为引人注目的问题。我的基本观点是,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区别是必要的,因为随着马克思原始手稿的全面出版,两者之间的差异问题将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与其对这一研究进行限制,还不如对其加以正确引导,使其成为当今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生长点。在这一意义上,我赞成俞吾金教授的倡议: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采用“差异分析法”(21)。当然,我们在对两者的差异进行分析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反对无端贬低、否定或者故意抬高恩格斯。我们要做的就是:严格依照文献学和文本学的研究成果,还历史一个真实。

总之,“《形态》的编辑问题”、“卡尔·马克思问题”、“市民社会历史观”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问题”,都产生于《形态》或者说与《形态》密切相关,都是目前《形态》研究应该关注的焦点。《形态》中值得我们去挖掘和研究的问题决不仅仅是这几个。本文之所以选取这四个问题进行述评,除了笔者认为其重要之外,还因为其背后都有文献考证和文本研究的背景。我真心希望,在这次新版《形态》出版之际,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界能以扎实的文献学研究和文本解读的科学态度直接来面对经典著作,把《形态》研究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

五、“‘费尔巴哈’章的编辑问题”的补充

最近,中国关于《形态》的编辑问题已经有了新的进展。日本学者大村泉、涩谷正和平子友长合作的论文《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之编辑与广松涉版的根本问题》以及张一兵教授的论文《文献学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的科学立场——答鲁克俭和日本学者大村泉等人》分别刊登在《学术月刊》 2007年1月号上。大村泉等人在论文中提到了我,而且这两篇论文都涉及对汉译广松版的评价问题。为避免误会,我想就其中的一些细节作些说明,并表明我对汉译广松版的基本立场。

大村泉等人的论文中提到,“韩立新(清华大学)计划在哲学杂志《哲学研究》上刊行《〈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之现状》”,这一信息是不准确的,因为这里所提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之现状”其实就是本文。当然出现这一错误并不怪大村泉等人。本文完成于2006年4月,最初的确是投给了《哲学研究》,这期间我曾见过大村泉和平子友长教授,谈起过此事,因此才有了这样一段文字。但直到今年1月,我才得知我的这篇论文未被《哲学研究》采用,否则我会请大村泉等人在把论文交给彭曦博士翻译以前予以更正的。

大村泉、涩谷正、平子友长的这篇合作论文实际上包括上下两篇,上篇发表在日本《经济》杂志2006年第10期上,而下篇发表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研究》第47号(2006年11月)上。《学术月刊》刊登的译文,实际上是下篇。这篇合作论文的基础是日本《经济》杂志于2004年连载的涩谷正论文“应该如何编辑《德意志意识形态》”(上、中、下)。2005年11月,平子友长教授曾寄信给我,建议我翻译涩谷正这一系列论文,后来涩谷正教授还将其亲自署名的论文寄给我。2006年,大村泉和平子友长教授分别将他们三人的合作论文寄给我。我是很早就知道他们对广松版的评价以及对中国出版广松版的态度的。我之所以保持沉默,没有翻译这些论文,除了自己的懒惰之外,主要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就是对广松版的激烈批评,可能会导致一些不明个中奥妙的中国读者轻视广松版,从而又回到旧全集版和MEGA版的老路上去。现在想起来,这种担心也许是多余的。

我对汉译广松版的出版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因为正像我在本文以及在《中国社会科学》刊登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研究与日本学界对广松版的评价》中所指出的那样,它是与MEGA方式截然不同的流派广松方式的代表,具有文献价值和历史价值。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能够读到广松方式经典文本的译本,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大村泉等人对广松版的批评(即广松版没有对照原始手稿和吸收MEGA试刊版的成果,存在着许多不准确的地方)无疑也是事实。由于这一批评是建立在文献考证的基础上的,恐怕没有办法反驳。大村泉等人对汉译广松版编译者提出批评,主要是担心广松版在原有缺陷未被认知的情况下传到中国从而影响中国对《形态》的研究,因此其出发点是善意的。

不过,他们的批评的确有过分和不宜之嫌。首先,两国的版本研究和水平是不对等的。他们对广松版的彻底否定在日本是可以的,因为广松版的特点以及《形态》的编辑问题已经是一个常识,日本已经有了比广松版更为优秀的涩谷版。对中国则不然,我们好不容易才拥有了一个广松方式的译本,如果像他们那样给予彻底否定,我们将失去了解广松方式的机会,这一损失更大。正是从这点出发,我曾经两次在中央编译局召开的研究会上对平子友长和大村泉做过解释,坚持肯定出版汉译广松版的意义。其次,涩谷版固然比广松版优秀,但由于没有附德文文本,使用起来的确不便。这也可能是张一兵教授和彭曦博士选择翻译广松版的原因之一。再次,广松版和涩谷版同属于一个流派,两者的差异并不像它们与新MEGA那样是本质性的差异,而属于同一流派的内部差别。虽然广松版在再现手稿修改过程的精确度上不如涩谷版,但并非达到了不可以使用的地步,况且汉译广松版已经根据涩谷版和岩波文库版作了一定的修订。我认为,在新MEGA第Ⅰ部门第5卷正式出版以前,以汉译广松版为《形态》的基本文本,应无大碍。当然有条件的话,最好对照一下涩谷版和新MEGA的先行版,以保证引用的准确度,至少我本人是这样做的。

注释:

①Vorabpublikation aus Band5 der Ersten Abteilung der MEGA2: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Joseph Weydemeyer,Die Deutsche Ideologie,Marx-Engels-Jahrbuch 2003,Akademie Verlag GmbH,Berlin 2004.以后关于此书的引用,直接以 Vorabpublikation,Bd.I/5 der MEG A2方式在正文中标出。

②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汉译广松版”,对此书的引用将直接在正文中只标出页码),彭曦翻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

③参见大村泉:《恩格斯〈资本论〉第Ⅱ部门编辑手稿(1884-1885)在MEGA2第Ⅱ部门第12卷中的再现问题》,载《经济理论》,第 42卷第4号,2006年1月。

④参见大村泉、涩谷正、平子友长:《报知:日本研究人员参与新 MEGA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的计划》,(《马克思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研究》第47号,八朔社,2006年11月);涩谷正、平子友长、郑文吉、霍普曼(Dr.Gerald Hubmann)和施帕尔(Dr.Richard Sperl,BBAW)等人的论文,《马克思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研究》第48号,2007年3月。

⑤涩谷正:《应该如何编辑〈德意志意识形态〉》(下),载《经济》(日本),第172页,2004。

⑥Vgl.,Inge Taubert,Hans Pelger,Jacques Grandjonc,Die Darbietung der Handschriften im Edierten Text und im Variantenverzeichnis:eine Erwiderung auf Kritik am Probeband der MEGA2 von 1972 und an den Editionsrichtlinien der MEGA2 von 1993.In:MEGA-Studien,1997/2,S.170-173.

⑦关于广松版与其他版本在手稿排列顺序上的异同,请参见汉译广松版的“附录三 各版手稿排列顺序对照表”。

⑧参见韩立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研究和日本学界对广松版的评价》,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2)。

⑨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12-4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⑩参见列宁:《卡尔·马克思书目》,载《列宁全集》,第26卷,第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11)参见广松涉:《唯物史观的原像》,第66页,三一书房,1971。物象化是马克思揭示市民社会和资本主义的本质时所使用的核心概念,它与异化(Entfremdung)和物化(Verdinglichung)不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颠倒为物象与物象之间的关系。对这三个概念的辨析是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中国把物象化(Versachlichung)和物化(Verdinglichung)都翻译成物化是值得商榷的,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另撰文予以说明。

(12)参见岩渊庆一:《日本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研究》,载《清华哲学年鉴》(2004年版)。

(13)参见内田弘:《〈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新评论,1982年)、《中期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有斐阁,1985年)和山田锐夫《经济学批判的近代像》(有斐阁,1985年)。

(14)参见韩立新:《〈巴黎手稿〉的文献学及其意义》,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1)。

(15)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研究著作都没有直接用“唯物史观”或者“历史唯物主义”之名。例如,森田桐郎、望月清司《社会认识和历史理论》(日本评论社,1974年)、细谷昂《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岩波书店,1973年)等等。

(16)参见的场昭弘:《恩格斯学的开始》,载《月刊FORUM》,1995(7)。

(17)列宁:《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 33-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8)参见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73。

(19)恩格斯:《资本论》第3卷“序言”,第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0)参见大村泉:《新MEGA和〈资本论〉的成立》,第7-9章(八朔社,1998年)。

(21)俞吾金:《用差异分析法研究马克思的学说》,载《哲学动态》,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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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意识形态”研究中的四个问题_市民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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