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论文_陈艳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论文_陈艳

陈艳

哈尔滨市阿城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150300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体制展开探讨,明确了在当前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对相关的体制和机制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些更好的方法和措施,希望能够为今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前言

当前在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关系,所以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的问题,进而采取更好的优化措施。

1、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上海市部分地区为了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在不改变现有城市管理体制基本框架的前提下,探索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种主体,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推进“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建设,以逐步提高社会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体系当中存在的缺陷

2.1城市建设与城市文化之间存在冲突

一个城市的灵魂就在于这座城市的文化,而城市文化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城市的建设,城市文化的发展以及创新需要城市建设来进行传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市建设的规模也在逐渐的增大,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例如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一些建筑的设计模仿的痕迹较为严重,大多都是模仿欧美等国家,同时在对于旧城区的建设以及更新的过程当中,不注重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东西也随之消失。

2.2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的冲突

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存在着很重要的关系,它们两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城市建设也在某一方面来说对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例如,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过分的去注重对于绿化的建设,盲目的种植植物等,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建筑物的设计也越来越偏向于“高”和“大”,这样就会导致大量建筑垃圾的出现。

2.3城市建设与快速城市化之间存在的冲突

城市的建设对于城市化的进程来说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快速的城市化对于城市建设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影响。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就会导致一些类似于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以及城市规划落后等现象出现,这对于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来说是十分不利的。除此之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还会产生土地违法批租等问题,同时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资源会遭到一定的破坏,最后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2.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之间存在的冲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之间存在较为矛盾的关系,他们两者既能够相互分离,同时又能相互的依存。城市中赖以生存的物质都要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出来。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维护城市良好的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太过于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视对其的管理,这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例如交通拥堵以及垃圾的有害率增高等问题,这就给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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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和谐发展的对策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二者的和谐发展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进步,二者发展的不平衡是阻碍城市发展的“瓶颈”。在对上述现象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建议城市政府采取如下对策。

3.1健全城市规划决策的体制和机制

城市规划是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科学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能保证城市建设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的集约利用相协调。其总体思路是,把城市规划的编制决策权、实施决策权和监督决策权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避免决策权的集中化,为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保证。因此,建议保留现有的规划局,但只负责规划的实施,增设城市规划决策委员会和城市规划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决策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要来自不同的群体,包括市民和政府各部门的代表,实行集体决策。另外,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应完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城乡融合规划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构建完整的、相互协调的城市规划体系。

3.2完善土地经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在土地规划、土地储备到土地出让这一过程中,既要有政府职能又要有市场职能,科学的土地调控机制能控制过快的城市化进程,并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其总体思路是,把土地储备中的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分开,市场职能由市场主体去完成,政府用土地供给计划等手段来调控土地市场,同时把过于集中的决策权转变为集体决策。因此,建议保留国土资源局,由其代表政府对土地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增设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使其作为土地资产管理的决策主体,对土地资产的经营规模、范围等进行宏观决策;改革土地储备机构,使其作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派出单位,保持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职能上只负责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出让年度计划,履行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指导和控制的职能。

3.3稳定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资金来源

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其本身能产生收益,可以利用市场筹集建设和运营资金,而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其总体思路是,建立城市建设专项基金,实现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产出良性循环。建议将城市土地的政府纯收益、城市建设维护税、公用事业费附加和市政设施配套费组成城市建设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使用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保证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3.4建立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市场竞争机制

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而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则需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其总体思路是,通过改革,把国有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转变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政府只负责制定运营所要达到的标准,估算运营费用,通过市场化手段选择运营单位。因此,建议政府把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任务通过招、投标发包给市场主体,政府只负责对其进行监管,以摆脱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高成本、低效率现象。

3.5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

信息缺失是造成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落后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为使项目决策者、建设者和运营者拥有特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建立一个集信息收集、储存、分析、传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管理平台是非常重要的,它能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化、现代化的手段,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提供充足的数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体制与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本文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体制与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措施,可供今后城市发展参考。

参考文献

[1]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课题组,陈正伟,熊明,孟甜甜.城市管理与地方立法规制——以成都市地方立法的实际需求为视角[J].地方立法研究,2017,2(01):1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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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幸祥.上海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J].上海城市管理,2017,26(06):33-40.

[4]杨云峰.论公民参与城市管理进程中存在的问题[J].临沂大学学报,2017,39(06):78-87.

论文作者:陈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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