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沈葆桢的未出版稿件_沈葆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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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葆桢(1820—1879),福建侯官人(今福州市),我国近代史上一位著名的洋务派政治家和爱国官吏。他一生政绩显著,历任御史、巡抚、总督,曾主办船政,赴台主持中日台湾问题的交涉,开发台湾。生前颇为关注海防建设,极力主张购买铁甲船以建设近代外海海军的战略,是我国海军建设的先驱者。由于沈葆侦曾在遗嘱里交代“身后如行状、年谱、墓志铭、神道碑之类,切勿举办”,有关他的资料目前只有《沈文肃公政书》、《船政奏议汇编》、《海防档·福州船厂》。此外,他的后代把他与师友、亲人的信件抄录成集,这就是目前鲜为人知的《沈文肃公家书》与《沈文肃公牍》,均为抄本。他的信稿,可能还散存于台湾及大陆一些图书馆里。少量原稿也有载于有关近代名人墨迹或名人书信集里,但仅是他的书信原稿的极少部分。本文特就沈葆桢上述两种未刊信稿的基本内容、史料价值等问题作一简单阐述。

一、基本内容

沈葆桢宦海浮沉一生,交接师友、同僚十分广泛,书信往来十分频繁,其信件目前我们能看到的多达1298件,涉及师友、同僚约136 人。信件涉及中国近代历史尤其是近代台湾史的一些重要事件与人物,是十分珍贵的历史资料。《沈文肃公家书》原藏福建省图书馆,其封面及扉页写有“螺江陈氏抄本”。目前所见,约259件。 最早一件为咸丰五年三月十三日复笃初四弟信,最后一封为光绪五年九月初旬示彤侄之信。这些家信包括:

一、咸丰五年五月至同治四年三月回籍,含有他写给父沈丹林、妻林普晴(敬纫)以及诸儿侄的信。沈葆侦于咸丰五年二月补授九江府知府,至任江西巡抚。这期间他在江西与太平军作战及办理江西教案的情况,在家书里均有反映。

二、同治十三年五月至光绪元年七月。含有他写给诸男及侄的信件。此期间沈葆桢两次赴台抵抗日本侵略及平息狮头社骚乱,信里均有反映。

三、光绪元年十一月至光绪五年九月初旬,他在两江总督任上的信件,数量最多。这时沈葆桢父母已去世,信全都是写给诸儿侄辈的,属于家训之类信函,突出反映沈勤俭节约、乐善好施的美德。他任京官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故不得不靠其岳父林则徐的接济。就任两江总督后,收入较丰,他继承林则徐美德,每逢年节或灾情,总是慷慨解囊,恤灾济贫,多惠遍及认识的京官及亲友,这在许多封信里均有详述。

《沈文肃公牍》,为沈氏后人抄本。扉页盖有:沈氏农稣珍藏印。农苏,即沈觐宪,沈葆桢第五代孙,故此抄本之真实性当无异议。《公牍》所反映的内容十分丰富和广泛,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一、任职江西九江知府和江西巡抚时期。作者所见最早的一封为咸丰七年十月初五日复意城信。意城即郭崑焘,湖南湘阴人,郭嵩焘之弟。这部分信札多数是写给曾国藩的。如当时主持江西战事,沈大部分是与他讨论军事及税厘问题。此部分信件为影印本《公牍》所无。

二、船政大臣时期。1866年,沈由左宗棠荐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期函件所留极少。笔者见有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七日致夏筱涛信,是对他转呈日意格所订船政学堂章程的批复和意见。另有几封信函存于福建省博物馆未得见。

三、巡台时期。此时期起自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四日沈葆桢受命赴台到任命两江总督之前。这是研究台湾开发史及反日侵略斗争的珍贵资料,也是研究沈葆桢与台湾经济发展及与原住民关系的第一手资料。

《公牍》收入的第一封信是给闽浙总督李鹤年的,信中提出反对日本侵台的对策。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四日,沈受命为钦差办理台湾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并节制福建镇、道及沿海各省兵轮。据罗大春《台湾海防并开山日记》称:《幼帅于得旨后,条陈四事:一曰聊外交……一曰储利器……一曰储人才……一曰通消息》。这四条建议在沈葆桢致李鹤年的信里有更具体的阐述。由此可知此信写于四月十五日左右。所反映内容十分重要,如:

(一)1874年台湾问题的中日交涉:沈葆桢于五月初即进驻台湾并开始与日本侵略者进行外交谈判,安抚原住民,布置台湾及大陆沿海的防务。沈把其间情况及经过情形,向当时军机大臣李鸿章、左宗棠、闽浙总督李鹤年、巡抚王凯泰、南洋大臣李宗羲、浙江巡抚杨昌睿等作的报告,以及与赴台部将的密商,均可于函件见之。内容涉及筹饷、调兵、安抚原住民、借债、购买军火,铁甲船的购买,建西式炮台和与日交涉等,其间日本活动情形也多有反映,是一种十分珍贵的关涉台湾问题的中日交涉史料。

(二)镇压狮头社人的骚乱:日本退兵后,沈葆桢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回马尾。正月初九,狮头社人杀死淮军部将王开俊,接着狮头社、大鲁阁、草山社、率芒社、内龟纹社、竹坑社、本武社等相继发生骚乱,当时沈葆桢遂指挥在台的淮军,一边镇压骚乱,一边开山筑路。五月十二日诸社骚乱相继平息。随后,沈葆桢采取措施,改善与原住民的关系,设学堂进行教化。沈葆桢将此情形向李鸿章、李鹤年等通报,并与在台淮军部将唐定奎以及罗大春、吴大廷往来密商方略。这些在函件里均有具体论述。

(三)台湾的开发和行政设施:沈葆桢从防范外国侵略台湾的战略出发,在与日交涉之中就着手修筑南路、中路和北路三条公路,同时还开发台湾东部山地。该地为原住民社地,沈葆桢十分重视妥善处理与原住民的关系,并鼓励原住民从事农耕,与汉通婚。这些情况在不少信里均有所反映。罗大春是当时开山的一位重要人物,所以沈葆桢与罗大春的信件时常详细地讨论有关开山情形,不少函件还谈及原住民社会发展情况,是我们研究这些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四)围绕订购铁甲船问题与李鸿章的争论:沈葆桢购买铁甲船的主张,始于日本侵台之时。由于当时外国以“中立”名义,不肯出售。日本退兵后,沈葆桢看到海军发展的趋势和日本侵略中国野心未死,坚决主张海军不可不建,铁甲船不可不买。1875年初,沈令日意格向李鸿章开列了铁甲船船价,以便令日意格回国时代为购买。但是这一主张遇到了赫德的阻挠和李鸿章的反对,并引起了许多争论。这争论一直延续到沈葆桢去世之前。在这期间,沈葆桢与李鸿章的来往函件较多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争论。在这些信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沈葆桢从大局出发,率先提出将江南水师的海防费交给李鸿章以筹建北洋水师,读来感人至深。

四、两江总督时期。沈葆桢于光绪元年十月初一日离闽赴沪,旋至南京接篆。抄本收入在南京发出的信函,最早一封是光绪元年十月中旬复湖北布政司孙衣言的信。此信称:“临行时曾修寸牍邮递永嘉,未谂得达否”?可见在福州仍有信致孙衣言,抄本未见收入。

《公牍》收入的最后一封信是沈葆桢于1879年两江任内写给林心北太守的信。此信写于何时呢?该信中提到“秣陵始霜,不才已拥重裘,避客室”。在《公牍》另一信《复李黻堂军门》里同样称“弟今年病发特早,已拥重裘,居深室”,可证明这两封信是同一时间发出的。《复李黻堂军门》里提及:“奉念四日购书,知尊体霍然,至以为慰。本日会操,因故老师孙田先生索登瀛州护送回制,弟不便力却……转瞬又届十月操期”云云。念四日即8月24日,海军会操时在8月间。按此,沈葆桢去世前的一封信,当在8月间海军会操当天或之后。这期间, 沈葆桢继承林则徐治天的经世致用的精神,兴利除弊,事务时务,齐头并进。而他长期患病,一意从政的精神也于信函中可见。

(一)兴利除弊:沈葆桢在两江任上,可以说连年灾荒,流民不断,在《公牍》许多信中都十分具体地谈及蝗虫为虐的严重情况。沈葆桢效法林则徐,兴利除弊,工赈救灾。

(二)盐政改革:清代盐产区各有特定的销盐市场。两淮食盐向销苏、皖、豫、赣、浙、鄂六省,太平天国期间,淮盐不能返往湘鄂,改由川盐填补。太平天国失败后,两淮盐商为了收回楚岸,曾向历届两江总督施加压力。沈葆桢上任后,也不得不就这个老问题与湖广总督翁同爵商量,而老于世故的翁同爵则一味推卸。沈葆桢先是婉求,继而庭争,然终无效,交涉过程在他给翁同爵等人的信里有着生动的叙述。这场斗争相当剧烈,沈为之竭尽心血,焦头烂额,窘态跃然于信纸。

(三)吴淞铁路案与教案:1874年7月, 英商组织了吴淞铁路有限公司,非法进行吴淞路的修筑。直至1876年,这件事才引起当局的注意。时沈葆桢任两江总督,他指示上海道台冯俊光,先后与英领事麦华陀、威妥玛、梅辉立进行艰辛的谈判。由于此时发生滇案,两案相互牵涉,交涉更为复杂化。在外国炮艇恫吓面前,李鸿章与沈葆桢的态度及对外策略均显示出歧异。这在沈葆桢写给李鸿章与冯俊光等人信件里,得到鲜明的反映。沈葆桢最后以28万两白银买回吴淞路,并不顾上海商人反对加以拆毁。沈葆桢对此在给郭嵩焘的信里做了说明和解释。

二、史料价值

沈葆桢逝世于1879年,他在遗嘱里交代“身后如行状、年谱、墓志铭、神道碑之类,切勿举办。”所以,这类资料就无法取得。而他本人留下来的著作也不多,主要有《沈文肃公政书》《船政司空雅集》。这样,这1298件公牍及家书就成为非常珍贵的史料。

(一)研究台湾问题中日关系史的第一手史料。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中外均有文字记载。中文方面最主要的有《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及王元稚的《甲戌牍钞存》为重要。然而,作为亲临台湾进行部署布防,与日本人折冲樽俎“抚番驱倭”的沈葆桢而言,最重要的是他自己的书牍。他的对日斗争战略,对原住民采取团结措施,均只能在他给同僚师友的书信里看到。他的《沈文肃公政书》里,给皇帝的奏稿,都只是从日退兵之后开始。所以,《公牍》正好是这段交涉史的罕见的史料,例如他对日斗争的方针,在《致李子和制军》里写道:

“日本若得志于生番,必席胜势,以陵百姓,图据其地,遂开衅端,若挫于生番必借口百姓通番,捕风捉影,横生枝节,衅端也不得不开……此特情状显露,无可游移,似当明饬贝将,如胁我以非理,立即奋勇拒敌,不以开衅罪之……然万难中不得不想出办法,谨以鄙见所见,为我公陈之,一曰固民心,台民习于斗狠,前者西人事,为和议全局起见,不得不委曲弥缝,今情形迥非昔比,似宜明饬镇道,如民间受其荼毒,立须声罪致讨,官民同命,草木皆兵……全台屹若长城矣。一曰聊外交,西人熟于纵衡之术,一国有事,则诸国议其曲直,而伺其胜负,其电报星速,有事必先告之,通商局宜开城布公,力与周旋,台厦探报,宜明示之,以便其消息,且以理之是非,势之利钝,常与晤对,以结其心……一曰豫边防,日本不得志于台,必豕突省厦,省门海口曲折,尚可临事布置,厦门孤悬海外……似宜檄罗军门或孙镇带勇进驻厦门,使商民不致骇散……一曰通消息,中国无电线,不得不藉重轮船。……则消息互通,一日可达。”

沈葆桢入台后写给王玉山的信,也十分珍贵。其中进一步提出了对日斗争的具体方针:

“此时必不急于争胜,但虑民番有所依附,不至遭其荼毒耳,鄙意陆得淮军,水得铁甲船,方为万全之策。……日下最要者,曰结人心,良民固须保护,即有为倭人利诱者且勿苛求,我军亦借伊可探倭人动静。曰通番情,近敌之地,生番不能不两属,然非本心,宜谅之。曰审地利,虽极扼要之地,内山必有小径。倭破牡丹社即土人道之翻山而下。偶有倭人到营,不妨以礼相待,勿遽声色相加,彼亦无从生衅。”

以往论者,均谓日人退兵,是因为在北京双方谈判中李鸿章妥协的结果。今见此书牍,可以看出,除了北京谈判之外,沈葆桢在台湾一方面与日周旋,另一方面又厚集兵力,以“以战避战”的策略为指导,迫使日军退兵。

(二)为其他资料所未载者。《公牍》关于为他书所未载之资料、未披露之史实甚多,现举数条:

关于沈葆桢对郑成功遭遇之同情,除了《政书》一篇关于奏请建明延平王祠之外,他书均未见,而《政书》对郑成功的评价与《公牍》侧重点完全不同,《公牍》所载三副对联为最重要,这见于(复吴桐云)信:

“录示七律,不愧诗史,焚香端坐,击节数回,如闻大木英灵乘云来下也,客腊提楹联三副,谨录呈以博方家一粲……开万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遗民世界;极一世无可如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海上视师,紫阳于五百年前早为后贤筹结局;天南希发,缅甸在八千里外特延闰朔付孤臣;到此地回首凄然,只剩得江上一些儿流未枯眼泪,将斯人苦心参遇,更休说世间有那种做不了难题。”

中日台湾问题交涉中,沈葆桢致书英国台南领事额勒格里一事,为世所罕及,我们却于《公牍》中见之:

“敬复者,接展贵领事来函,据怡和记英商以日本并美国人欲用该行轮船赴琅侨向贵领事请示,贵领事以琅侨非通商口岸外国商船不可来往,惟恐该来人或有敝处公干,是以函询候复,具见贵领事恪守和约,办事精详,不胜感佩。查日本并美国人于敝处并无公干,本人臣亦仰体贵领事之意,一遵和约办理,断不敢擅自更改,以开后来藉口之端,谨此裁复。”

日本侵台之后,引发清廷内部一场关于海防的大争端,其中也包括塞防与海防之争,关于如何把洋务运动继续进行下去之争。然而沈葆桢和李鸿章关于购买铁甲船之争,却是第一次在《公牍》里被发现。这场争论虽然在李鸿章《朋僚函稿》中几封信里略略提及,而欲窥其争论之情形,非阅《公牍》不可。如《复李少荃中堂》:

“兴师动众,非目前之患,然外海水师决不可不创,铁甲船决不可不办,不可不学,购款陆续应付,似尚不至十分制肘,若滇案归结后,中外仍若无事然,则事无可为者矣!筱坞一疏,想入非非,一人智而天下皆愚,于今见之。防海而可无陆师,纵船炮之精,过于彼族,风平浪静时,处处可以登岸,其谁御之。有陆师便可不防海,则必编天下郡县尽数有坐待御之劲旅则可。否则一二号兵轮,窥我南北洋,终岁疲于奔命,不知其所守矣!况铁甲舰封港,只求消息不可得耶,……我公任天下安危,只有进步,更无退步,万不可得因此灰心,千秋自有论定。”

他在给李鸿章的另一信里,有关他反对赫德设海防司的主张和赫德阻挠中国购买铁甲船的史料记载更为珍贵:

“总署来函嘱议赫德条陈海防司一事……一赫德所叮咛反复再三致意者,在一权字。总署所十分慎重难于立断者,亦在一权字。天下无权而可以集事者,倘用之而不予以权,是紧其手足而责以奔走。靳彼之权实则误我之事,使其人终为我用,如汉之金,唐之契何力,岂以异族为嫌,畀之以权,又何惜焉。若一旦有事,仍须各归其国,则仓皇扰扰之际,统领属之何人?属之会同督之大员耶?则平日固深以干预号令为戒。各船视若赘疣。其人亦虚与委蛇,以赘疣自待者也。若于各船之管驾择统领,则畴昔皆比肩屏息……听教习号令,忽分轩轾,其谁甘之。是徒与其权而莫得其用也。且赫德岂能尽保一举一动事事可圣贤者。为海防司,中国亦岂能尽选如脂如韦,胸中毫无泾渭者为督办大员。万一海防司所去所留,督办大员极以为颠倒,驳之则与约不符,听之则非特于心不安。而对此各船之员弁水手,脸亦难下,是其窒疑处并不待海上有何以振作而兴起之乎?即赫德谓有碰船、蚊子船即无须铁甲船,且谓若有德国英国人驾驶与英国铁甲船斗定可得胜,查碰船即锥船,闻其可以锥木壳船,未闻其能锥铁甲船。西人心计最精锱铁必较,如果锥船可破铁甲,岂有汲汲焉于巨费之铁甲,以待锥船之破之耶?蚊子船在内河与铁甲船互击,未见其必败。其炮巨,其底浅,蚊子所到之地,铁甲船未必能到,此其可恃者也。倘在外洋,铁甲船一点钟行四十余里,蚊子船一点钟行十余里,铁甲船最耐风涛,蚊子船最畏风涛有炮巨底浅之利,即不能无炮巨底浅之害也,海与陆不同,非能战断不能守。自奉天以至东海口。更仆难数,安得处处购蚊子船以守之。且无蚊子船之口,铁甲固可长驱直入,有蚊子船之口,但以铁甲船踞其外海,运兵运饷,便步步戒心。……鄙意非谓有铁甲船而诸船可废,谓有铁甲船而后诸船可用。问各国之强,皆数铁甲船以对。独堂堂中国无之,何怪日本生心乎?……学成东归之生徒,朝廷必有以奖励之,必有以位置之,而后可以慰其已往,而鼓舞其将来,若责成归海防司,则此辈无以位置,驰驱数万里,终于投闲置散,归者怨悔,未归者更何以为心,其能勇猛精进耶?”

不少学者以为海军建设以李鸿章为最力,然颇不全面。李虽亦海军创建者之一,而眼光不及沈葆桢。沈力主建设以铁甲艇为主体的外海水师,历来为学者所忽略。《公牍》所载与李的书信,结合《朋僚函稿》,此事始末则可详悉。

吴淞铁路之拆毁,历来论者多有叙述,而且多对沈拆铁路有所讥议,以为是保守之举,然不知其所以然。今沈葆桢在《复郭筠叟星使》中的陈述可以说明上述议论实乃误解沈意。信称:

“铁路弟所极愿办者,无如吴淞非其地也,起卸货物则偷漏之端,防不胜防,恪守关章,则经费无所出。……”

另一信又称:

“电线铁路皆中国数年后几不能自己之事,而吴淞则非其地。洋人所以不患无本者,冀中国许其起卸进出货物耳。不告而权为之,于国体有损。既买归中国,断无自乱关章,以开漏税之端,仅载行人,修费且无所出,望有赢馀邪?后至凤山则三十里,无内河通,正当化无用为有用,使人人皆知其利。”

以往论者均以为沈葆桢反对筑路,但此信十分清楚地表明他并不反对筑路,只不过是反对在吴淞地筑路而已。

对教案的态度,家信里也有反映。如他在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致其父信里说:“士民将教堂夷为平地,出于义愤,不能说他不是……然抑民从夷,实于世道人心有碍。”这显然与一般官吏坦教抑民的态度有很大不同。

沈葆桢是洋务派,但他的家庭启蒙教育却只是传统文化,少提西学,这是很值得研究的。如光绪二年二月十七日他在复玮庆的信里称:“子弟读书原要循序渐进,越笨越不可走捷径。但令其多读古文,多做论,无不能通之理,应试非所急也”。从中可以看出沈葆桢对科举的态度。

(三)沈葆桢后期活动研究资料的最重要的补充。沈葆桢任两江总督后,活动甚多,如灭蝗、治灾,改革盐政、处理教案等等。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主要只有《沈文肃公政书》中的有关奏稿可以参考。幸而《公牍》所载一些后期信件,对上述诸政绩,均有所反映,实是我们必须参阅之第一手资料,可与《政书》互为补充。此外,沈葆桢曾于1878年上京觐见西太后一事,也只见于《公牍》,如《致丁钦使》里称:“……召见时,太后问当今通晓洋务者何人?对曰:大员中公推丁日昌。太后问他洋务实办得好,只是他说有病,究竟能出来不能。对曰:丁曾致臣书,欲来江南就医。今奉此皆,自当仰体圣意,力疾前来。枢府问执事应驻何地,对以执事定有成算。”这一召见事,史家向未述及,撮录一信以备用,此事还见于《致彭宫保》、《复吴提调》等信。

三、存在问题

抄本《家书》及《公牍》虽然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但在使用时,会遇到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信札没有年、月、日。如:

(一)《家书》抄本每札页首均有收信人姓名,也注明月日,但无年份。

(二)《公牍》信札均无年、月、日,只有受信人字号。

(三)散见于各图书馆的沈葆桢原稿信,在信的尾页注有月、日而无年份。其中致曾国藩的信札,信尾页盖有曾国藩大营之收文木戳一个,文曰“××年×月×日到,由此我们可以推算写信日期。

抄本《公牍》少数信札可以找到原稿,内容相同,只有个别字写法有出入,但也发现抄本有“砍头去足”的问题。如同治十三年六月初四日致盛宣怀信,原稿信头有“杏荪仁兄大人”六字,抄本略去。原稿信尾页落款:“愚弟□沈葆桢顿首初四”十字,抄本也略去。此外,由于《家信》及《公牍》信札均无年份,造成抄本无法按日期顺序排列。学者在使用时必然会造成时间上的错误。经考证,已发现影印本相当部分信件的时间顺序倒置。

有鉴于此,作者不揣浅陋,对《家书》和《公牍》等的信札逐一考证、整理,总其成为拙作《沈葆桢未刊信函考注》。书中对收集到的一千多封函稿逐函考证其撰写年、月、日,并加以标点,按时间顺序重新编排,并尽可能考证出收信者及信中提及的师友、下属的姓名、简介,一并置于每札函稿之后,以资研究者参考。但作者相信此书缺漏甚多,仍有不少未刊信札散藏于各大图书馆、档案馆,希望有关方面提供信息和线索,使此书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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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沈葆桢的未出版稿件_沈葆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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