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青少年犯罪的高发_青少年犯罪论文

如何应对青少年犯罪的高发_青少年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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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案例一:2012年1月28日深夜,年仅15岁的广州市花都区某校初三女生王某掐死祖母后,纵火焚烧房屋。据了解,王某平时学习成绩不错,性格内向,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并另育子女。王某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父亲、继母每月回来探望一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王某事后向警方交代,杀死祖母的起因仅仅是因“被祖母责骂”。

案例二:1991年出生的王春5年前来到深圳,那时他初中还没有毕业。因为父母在深圳坂田打工,他和哥哥也过来,孩子们与父母分开住,在没人管的情况下,他和一帮人认识,一个月后,经过密谋,大家一起到一家士多店里对网吧“下手”。那一次,他们先到网吧里占位置上网,随后以电脑出了问题为由把老板骗了过来,然后两个人从后面把他按倒在地,导致其窒息死亡。随后,王春抢走300多元现金,并撬走了七台电脑主机上的CPU。半个月之后,他就被抓获。

案例三:陈小枫也是一个“90后”,2012年9月份,他以租房的名义实施抢劫,在作案过程中,由于遭到了当事人的反抗,他用刀在对方的脖子上连砍数刀,导致其死亡。

案例四:黄洋,出生于1993年,谈及经历,她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进来了,才知道‘珍惜’两个字的含义,自己都毁在了贪玩上了。”她初中毕业后,就到东莞一家工厂做文员,随后便跟随父亲到深圳做普工,一个月后就不干了。“那时候我性格很叛逆,在出事之前,任凭我爸怎么说,就是听不进去。等到现在,才后悔不已……”,“天天在外面玩,晚上逛酒吧,就认识了那些贩卖毒品的‘朋友’,开始跟他们吸毒,后来到宾馆跟他们贩卖毒品,反而觉得很刺激。”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疯狂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

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

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产生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期望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升人的思想境界,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其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人民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行为从而走向犯罪。

3.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4.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5.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

以上四方面对于青少年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6.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关注少年犯罪:亟待进行系统立法

对于“90后”犯罪现象,深圳市人大代表、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于秀峰说,目前,我国现行刑法有关“少年犯罪”的规定体现的内容涉及到少年的界定,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以及对少年犯罪做宏观处罚的原则。整体立法在制度设计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少年身心发育和发展的特殊性。

于秀峰指出,中国有数亿的庞大少年群体,作为国家未来的基石,如果他们的境遇不能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我们就会被少年犯罪国际刑事立法的世界潮流所抛弃,面对转型中的诸多少年犯罪,我们必须清醒地反思。”

受生理发育、心理发育的局限,未成年人在成长周期中,会对社会化过程存在整体认知模糊,这导致了他们对犯罪区别于其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产生混淆。现行刑法为典型的应对成年人犯罪的法典,缺乏对少年犯罪予以特殊保护法理深度的支持,专门适用少年犯罪的特殊规定捉襟见肘,导致刑法在适用过程中无力对少年特殊性予以贴心考虑。

1995年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现行刑法如出一辙,有关内容过于粗糙,多于指导性表述,司法适用上操作性较差。如果不能针对少年犯罪特点,笼统地依照刑法一般规定进行处理,将会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原则在贯彻实施结果上大打折扣。

因此,完善少年犯罪立法,关爱少年健康成长,乃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扶正”需全社会:建设青少年的美丽驿站

教育的目的在“教书育人”,教育不仅要解决知识的传承,还要承担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化的责任。现代社会进入信息社会,社会影响对青少年的教化作用越来越大,社会教育在现代教育中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教育对于青少年成长和学习的作用更加凸显出来,大力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已成为时代的要求。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王晓华表示,“90后”生在中国社会变革如火如荼的时期,长在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时代,“孔雀东南飞”是他们父辈的生活写照,网络所创造的虚拟世界伴随他们成长。

“但‘90后’的基本社会化是在家庭动荡、生活区域与环境不断变化、真实与虚拟世界并存、社会传统价值观被摧毁,以‘金钱’为核心的多种价值观冲突的家庭、社区和社会环境下完成。”她说,学校、家庭、社区、网络等呈现给青少年的信息往往良莠不齐、互相矛盾,在这种复杂的信息环境中,青少年基本社会化必须学习的社会规范复杂而多样,如何做合格的社会公民、如何扮演社会角色面临着诸多挑战,太多的选择和压力使得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成长异常艰难。

王晓华认为,“花季的年华还未绽放就误入歧途,这既是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青少年是社会的新生力量,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成长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更需要社会各类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使得他们在人生的起步阶段能够平稳从家庭过度到社会。政府相关部门、共青团、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起监护和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社会应该成为青少年人生的一个美丽驿站,成为青少年离开家庭后一个安全的港湾,在这里健康成长为有一技之长的合格社会公民。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洪大用则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现代人才,必须有高度的社会化水平,包括积极的社会态度,对社会的客观了解,具备社会辨别能力和选择能力,勇于和乐于参与社会,能承受社会压力等等。这就要求孩子不能被关在家庭与学校中,必须在面向社会、参与社会中接受教育,才能发展成为能立足于社会风雨的有用人才。因此,在家庭与学校之外的社会中获得教育、对青少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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