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哈萨克妇女的现代意识_哈萨克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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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哈萨克族妇女所具有的现代意识的分析,探讨现代意识在提高妇女地位中的作用,妇女只有尽快地接受现代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状况,提高自身的地位。

关键词 哈萨克族 妇女 现代意识

哈萨克族是我国有百万以上人口的少数民族之一,根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哈萨克族有1111718人,其中男性人口占51.5%,女性人口占48.5%。哈萨克族又是我国现有的为数不多的游牧民族之一,长期以来,游牧生产的特殊性,使哈萨克族妇女在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的同时,还肩负着人口再生产的重任。与生产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形式,封建宗法制度,部落内和家庭中严格的父系家长制以及在传统文化、观念和宗教信仰的影响下,女性倍受歧视,社会、家庭地位低下,这使哈萨克妇女接受现代意识的愿望十分强烈,也使我们从中看到现代意识对妇女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一、哈萨克族妇女的现代意识增强,冲击着传统的女性观念

在历史上,哈萨克族妇女家庭、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究其根源,一是哈萨克族以游牧为主,生活条件艰苦,生产力水平低下,男性获得了生产资料生产的权利,掌握了经济的命脉,而女性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看不到经济效益。各部落以努力发展人口,增强劳动能力和战斗能力来适应社会现实,迫使妇女把主要的精力用于生育子女,繁衍人口,失去了自我发展的机会。二是哈萨克族社会解放以前以封建宗法制度为主,部落制是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在部落内和家庭中施行严格的父系家长制,权利与财产的继承以男性为主,随之产生的一系列法规、婚姻家庭制度、风俗习惯等,使哈萨克族社会等级分明,男尊女卑,男女地位极不平等。如《头克法典》中规定:“女人算半个男人”[①]。标志婚姻等级的“哈浚玛了”制度,实际上就是买卖婚姻制,以牲畜作为彩礼娶妻,因此在家庭中,夫权为最高,妻子被视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安明格尔”婚姻制度规定:妇女丧偶后,如再嫁必须要嫁给原配的兄弟,如家庭无兄弟则必须嫁给丈夫所属部落内的其他男子,只有在本部落内无人娶她时,才能依据丈夫命价的一半转嫁给其它部落,妇女没有自由改嫁的权利。社会文化对妇女的种种桎梏,使得哈萨克族的风俗礼节对妇女的要求十分严格,妇女要承担所有的家务劳动,包括放牧、挤奶、制做各种奶食品、打柴、擀毡等,如果让男性做家务,部落里的人会讥笑。女性不得抛头露面,婚前她们在娘家学做各种家务,婚后在夫家生儿育女,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妇女婚后一定要戴头巾,不能把头发露出来,喝茶吃饭女性都要坐在下座,不能高声说话等。世俗的伦理道德观念抹杀了妇女们的个性,使她们在行为、心理上都认为低男性一等,以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作为行动的准则。解放后,哈萨克族妇女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各级妇联、妇幼保健站的建立,使哈萨克族妇女有了关心、保护她们的“娘家”,她们的活动不再限于家务劳动和生育之中,“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要服从男性”的主体意识开始动摇。改革开放后,经济的迅速发展,给哈萨克族妇女带来了施展才智的良机,在社会大环境的促进下,走出家庭,获得经济收入,体现自身价值,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现代意识成为主旋律,尽管传统的女性观念对哈萨克族妇女还有较大的影响,但从总体上看,如今的哈萨克族妇女要求自主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从生活到内心世界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表现在她们对自身的认识,对婚姻、家庭、生育的态度以及对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要求。首先她们认识到自己是与男性平等的人,然后才是女人,在人格上努力争取与男性的平等。在婚姻、家庭中,大部分的女性以自由恋爱为主,新婚姻法的颁布,女性现代意识的增强,自觉晚婚的哈萨克族女性不断增加,女性初婚年龄“由1949年的16.3岁提高到1991年的26.4岁”[②]。婚后女性多和丈夫共同主家,有离婚的自由。妇女的生育观从多生育向少生优育发展,由于有了更多的机会体现自身的价值,多数妇女不再把生育作为提高地位的方式,她们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婚姻的自主,生育观的转变,使妇女有精力与机会参加社会活动,涌现出一批素质高、现代意识强的妇女干部,女知识分子。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哈萨克族妇女逐渐改变了以家务劳动为中心,羞于抛头露面的传统观念,经商意识正在萌芽、觉醒,妇女加入经济活动的行列,步入时代的潮流,不仅使她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增多,眼界开阔,而且妇女靠自己的力量获得了经济收入,有了经济权,这样她们更勇于冲破传统观念、习俗的束缚,提高了自己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

二、不同生活环境中的哈萨克族妇女所具有的现代意识的差异

哈萨克族以牧业生产为主,生活在牧区的哈萨克族妇女占其妇女人数的一半以上,现在有部分哈萨克族定居下来,从事农业生产,妇女随之生活于农区,也有许多女性因调动、上学分配、婚姻关系而进入城市,生活环境的不同,使得哈萨克族妇女所具有的现代意识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大约可以分为城市妇女、县乡妇女、农区妇女和牧区妇女。

1.城市妇女。社会主义制度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城市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城市哈萨克族妇女更快接受现代意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舆论宣传的作用,与各民族妇女频繁的接触,使她们受传统观念约束少,具有较强的现代意识,追求政治、经济、文化上与男性的平等地位,努力摆脱自我卑弱、自我束缚的心理状态,积极投入社会各种活动,参加物质资料的生产,进入各行各业工作、劳动,既体现了自身的价值,又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不少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第二职业的劳动,或在公司兼职或开商店、餐馆、缝纫店,以提高经济收入,掌握经济上的主动权。经济自主意识的觉醒,给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带来了家庭、社会地位的变化。在婚姻上,女性有了自由恋爱的权利,她们自觉抵制买卖婚姻,争取婚姻的自主。在家庭中,女性不再被视为财产的一部分,男女双方共同主家,教育子女,已婚妇女仍然可以继续自己的工作,参加社交活动,并且有离婚的自由,“城市哈萨克族人口的离婚程度是比较高的,女性为农村哈萨克的2.66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7倍,说明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在经济上有更强的自立能力”[③]。生育曾经像一条锁链束缚着哈萨克族妇女,在改革的浪潮中,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已经看到,民族的繁荣发展仅靠增加人口已不现实,提高人口素质才能真正促进民族的进步,她们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努力做到优生优育。在对奎屯市哈萨克族已婚妇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中,“99.23%的妇女,在生育子女数量上以两孩为主,消除了生育4孩的意愿”[④]。生育数量的减少,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家务劳动,妇女们把主要精力转向工作、学习,增强自身的文化素养和能力。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激烈竞争,给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带来了压力,也产生了促进力,为适应社会需要,城市哈萨克族女性越来越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靠知识发展自我,女知识分子逐渐增多,她们步入大学,进入教学、科研的较高领域,靠着自身较高的文化水平与工作能力,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有了哈萨克族女教授、女研究员。作为女性,她们已经在用知识丰富自己,争取社会地位,以她们出色的工作和卓越的贡献,赢得社会的承认,找到了自我存在的价值。同时她们的业绩也给其它行业的妇女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城市哈萨克族妇女注重文化水平的提高,知识面的拓宽,利用业余时间上电大、业大,把自己推向社会。尽管城市哈萨克族妇女在经济上,婚姻家庭中及文化水准的要求上都已带有强烈的现代意识,但她们仍然面临着妇女共有的问题,如: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分配、就业的困难,传统文化的影响,自身心理因素的障碍等,归结到一点,就是城市哈萨克族女性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一方面需要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更重要的是女性应更多、更广泛地接受现代意识,为自己创造条件,争取应有的地位。

2.县乡妇女。县乡的哈萨克族妇女,她们介于城市与农牧区妇女之间,虽然从居住环境上,她们更接近于农牧区妇女,但现在便利的交通与发达的信息传播,使她们在生活上,思想意识上向城市妇女靠近,现代意识逐渐渗入,现代化的电器进入家庭,县乡哈萨克族妇女一改往日那种用手洗衣,用牛粪烧茶做饭,在地毯上铺一餐布就餐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洗衣机、煤气灶、圆桌凳椅。生活变化的根源在于思想意识的改变,县乡的哈萨克族妇女虽然还不具备城市哈萨克族妇女那样强的现代意识,但她们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社会的发展变化无时不在影响她们,她们已不愿把自己禁锢在家中,做男性的附属品,正在努力争取自我价值的实现。在特克斯县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中,有80%是妇女,其中有不少哈萨克族妇女,她们说:“我们以前是靠男人吃饭,他们挣多少钱,我们就只能用多少,他们养不起我们时,我们只好靠娘家。现在我们自己挣钱,减轻了男人的负担,我们也有了说话的权利”。市场经济给县乡哈萨克族妇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自我的良机,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基层女干部,她们有知识,有文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参政意识,来自妇女之中又主管妇女工作,因此她们最了解妇女的疾苦与艰辛。她们通过大量的工作,以各种方式去唤醒妇女的意识。我们在特克斯县进行妇女问题调查时,看到她们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各乡村之间,体察妇女的思想,了解妇女的健康,帮助妇女解决家庭问题,为妇女们传播致富方法,指导妇女搞各种经营。建妇女植树林区,组办妇女绣织组,鼓励妇女走进商品大市场,获得经济收入,使妇女切实看到女性的力量,认识到社会的发展与自己的责任,积极支持妇女干部的工作,现代意识逐步增强。县乡哈萨克族妇女干部之所以能够带动妇女加入改革开放的行列,是因为首先她们自己以现代眼光看待社会,冲破来自家庭、社会对妇女的歧视与压力,自信心强,在为广大妇女工作的同时,自身能力与修养不断提高,自我价值得以体现。当然这些妇女干部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她们的工作条件、环境都不尽人意,因为是女性,她们很少在重要的领导部门担任工作,在选拔干部中仍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就妇女干部自身来说,需要不断提高文化水平,自强、自立、自信,才能为广大妇女传播更多的新知识,带来更多的现代文明。

3.农区妇女。定居下来、从事来农业生产的哈萨克族,多和其他民族混居,共同生产。农村实行的生产责任制,土地承包制等,使哈萨克族走上了富裕之路。因为定居下来,农区妇女的生活较为稳定,有条件、有机会学习其他民族妇女的生活方式、生产经验。她们目睹现代意识在其他民族妇女中影响之深:较高的文化水平,言谈举止的落落大方,婚姻的自由,妇女所拥有的独立人格,特别是许多妇女经商、做买卖,经济收入十分可观。从许多事实中,农区哈萨克族妇女看到她们自己受到的禁锢太多,从内心迫切希望在家庭、社会中拥有自己的天地。从前哈萨克族妇女没有养鸡的习惯,现在农区的妇女不仅在院子里养鸡,出售鸡和鸡蛋,而且注意发展庭院经济,学习种菜、种果树,自己有了经济收入。哈萨克族妇女人人都是刺绣能手,女孩从八九岁就开始学习绣花,以前主要是为自己或姐妹绣制嫁妆,现在经济意识的促进,使农区妇女充分利用这一特有的手艺,绣制精美的地毡、挂毯、工艺品等出售。在塔城裕民等县,我们看到许多定居下来的哈萨克族妇女,拾拣红花收入可达几千元。所有这些对于从不做买卖的哈萨克族妇女来说,实在是很难得的。她们说:“女人走出家门,家庭才能富裕”。可见她们对自己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她们同其他民族的妇女相比,其商品意识还处于萌芽状态,但毕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之而来的变化是农区妇女们开始注意文化知识的学习,探讨致富的经验,单纯的家务劳动与生育已不是她们生活的全部内容。长久以来哈萨克族对女性勤劳、温顺的审美标准,现正被能干、文化程度高、有自立能力所代替。农区哈萨克族妇女渴望新生活,但她们普遍文化程度低,生育率高,在日益发展的市场商品经济中,她们往往是力不从心,部分妇女仍安于依靠男性。农区妇女的现代意识没有城市、县乡妇女那么强,导致她们自身发展缓慢,家庭、社会地位还较低。

4.牧区妇女。牧业生产是哈萨克族的主要生产方式,牧区妇女在这一古老的经济活动中,受传统文化影响深,改革开放与市场商品经济波及牧区后,牧区妇女正在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旧的思想观念,如:在转场搬迁时,牧民们租用汽车;过去妇女们加工鲜奶,主要是靠手工,而现在用奶分离器简便清洁、效率高;夏季剪毛,也多使用剪毛器,这些都大大降低了妇女的劳动强度。哈萨克族一向以奶食品、畜肉为主要食物,很少食用蔬菜,如今有所不同,牧区妇女开始学做各种蔬菜,丰富饮食。在毡房内,她们搭起高出地面20~30公分的木板床,再铺上毡子,以便坐和睡觉,多少年来贴地铺毡、席毡而睡的生活方式得以改变。牧区妇女长期处于经济、文化封闭的环境中,她们能够改变传统的劳动、生活方式,表明她们开始接受外来文化,改变传统保守的思想意识,逐渐注入新的观念。同时也说明,牧区妇女有改善生活环境的能力,在家庭中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现代意识部分地体现在她们的思想观念中。看到商品经济使许多人富裕起来,她们也把多余的奶食品,像马奶、酸奶等,拿到城里去卖,特别是在离城市近、交通发达和风景旅游地的牧区,妇女们常常能因此获得较多的经济收入。她们的行为,繁荣了市场经济,也让牧区的男性改变了妇女无能的看法,妇女外出经商得到男性的承认和支持。但从现有的状况看,大部分牧区妇女的现代意识还较淡薄,现代意识的表现,仅限于她们部分的生活与观念之中,这与多种因素有关,主要原因是:(1)社会经济活动条件的限制。牧业生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居住散疏,信息传播慢,妇女们与外界接触少,社会各种变化对妇女影响小。牧业经济不同于农业经济,没有固定的生产地和居住地,给妇女参与社会活动造成困难,导致妇女现代意识不强。(2)妇女自身因素。牧区妇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以小学文化程度为主,文盲及半文盲占比重大,文化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不协调,差距大,使妇女认识不到女性应如何发展,家庭观念、生育意识、生活方式都保留着较浓厚的传统色彩。上述因素又直接影响到牧区妇女地位的提高,牧区妇女仍然以家务劳动为中心,男性除放牧、管理大群牲畜外,其余的劳动均由妇女承担,劳动强度很大,而妇女普遍认为做好家务是女性份内之事,理所应当,以勤劳、温顺为美德。在牧区家庭中,男性有绝对的权威,女性仅以劳动、生育、服从、贤良维系家庭关系,她们认为离婚是极不光彩的事,只有不能生育、不能为丈夫家族传宗接代的女性,才会被男人离弃。因此,她们十分看重生育,以此来提高在家庭中的地位,结果是不仅地位始终未能提高,反而因生育率高造成妇女早衰与早逝现象。要改变牧区妇女目前的状况,必须使妇女具有更全面的现代意识,这不仅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为牧区妇女提供可能的传播现代意识的媒介,更重要的是妇女自己要认识到文化素质的提高才能使女性有机会、有能力走出家庭、获得经济收入,参与社会各种活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状况,提高自己的地位。

现代意识在哈萨克族妇女中发展的不均衡,明显地影响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现代意识强,妇女地位则较高,反之亦然,因为现代意识是妇女自我觉醒,争取地位的内在推动力。在社会已经为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的情况下,妇女能否把握自己的命运,重在自身的努力,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认识问题,才能有长足的进步。

注释:

①《哈萨克族简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郑刚、赵良全:《哈萨克族人口婚姻与家庭之管窥》,《中国少数民族人口》1992年第3期。

③ ④邵炳坤:《新疆哈萨克族城乡人口素质差异浅析》,《中国少数民族人口》199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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