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
□ 肖 祥
内容提要 从个体生活实践而言,美好生活是满足个体性的“匮乏性需要”、“自主性需要”和“价值意义需要”的生活状态;从人作为社会性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必须从社会伦理的维度加以界定,即满足“互予性需要”。追求生活之美好是每一个时代伦理学所承载的历史使命。为此,实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教化伦理”向“生活伦理”的生活化转向以促进美好生活的实现,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的时代主题。基于现代知识论的“理解”方法,实现对“互予性伦理原则”的主体认知,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提供认知基础;被历史实践所检验依然经验有效的“道德的历史方法”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提供方法指导并开拓实践路径。培育伦理主体,对主体进行“伦理的”而不是“道德的”塑造;协调现实伦理关系,满足互予性伦理关怀;淬炼伦理共识,达成忧戚与共的价值共契,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促成美好生活的重要理路。
关键词 美好生活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生活化
实现美好生活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如何实现美好生活是一切时代伦理学的重要研究主题;尤其在美好生活成为民众普遍共同向往的今天,作为主流伦理学形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必然要承担起促进美好生活实现的时代责任。实现美好生活以何为“美好生活”为理解前提,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何以可能为基本条件。
一、实现生活之美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时代叩问
何谓美好生活?美好生活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包蕴多层次要求的概念。生活是人之“生活”,美好生活必须从人作为个体存在和社会存在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从人作为个体存在而言,美好生活是个体需要得到满足的状态。从物质诉求看,美好生活必须满足“匮乏性需要”。没有物质生活资料充分满足和享受的条件保障,美好生活就会丧失根基。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①,质而言之,物质生活资料的满足和丰富、物质利益的获取和享受,是生活乃至美好生活的基础或前提条件。从自主性诉求看,美好生活必须满足“自主性需要”。美好生活是建立在个体理性自主地掌控之下,“我的生活我做主”,并因此获得应有的尊严与自由。从精神诉求看,美好生活必须满足“价值意义需要”。人的生活不同于动物性活动的最根本标志是人有价值和意义的追求,因此美好生活取决于价值和意义的实现,是个体精神的满足。显然,“匮乏性需要”“自主性需要”“价值意义需要”的满足,是从个体角度对何为美好生活作出的价值判断,赋予了生活以享受性、自主性、价值意义性。简言之,从人作为个体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即建立于丰富物质基础条件上的个体生活之自由与尊严、个体精神之满足和愉悦。
然而,人并非作为“原子式”个体而孤立存在,“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②因此,从人作为现实的社会性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必然要从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实践中去探寻、界定和求证,也就是说,美好生活必然有社会伦理的维度,必须满足“互予性需要”。一方面,人作为类存在,在与动物相对待和相区别中成为伦理存在,从而使人作为“类”的整体得以拔高,为创设人的高级交往划定了场域。用马克思的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③人的活动与动物相区别,从而创造出了既符合人类内在尺度、又遵循其他物种尺度,同时符合美的规律的人的生活。人的这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创造活动不仅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交往,更重要的是旨在为人与人的交往实践设定崇高的伦理意向。另一方面,既然人与动物相区别开来,人之存在就必定不是追求“活着”,而是“怎样生活得更好”,而这种“更好”地生活则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互予”。显然,压迫、剥削、奴役、敌对、屈辱、猜忌等人际状态肯定孕育不出美好生活,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批判私有制把“工人的活动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悲惨的肉体生活”是一种非人的生活和非人的存在。④从此意义而言,美好生活必然是社会交往和谐、社会共同体富有凝聚力的善好状态。
综上,美好生活是“个体性需要满足”与“互予性需要满足”的经纬之网共同编织而成的。从美好生活的社会伦理维度而言,个体性需要已然脱离了生物性和孤立性而获得了社会性,个体因此成为“伦理”之主体;由此,个体性需要便焊接到了互予性需要之上,共同赋予了美好生活以伦理的温度和厚度。
美好生活的伦理蕴涵表明,满足“互予性需要”、追求和实现美好是每一个时代伦理学的责任。伦理即为“关系之理”,伦理学就是“关系之学”,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基于人类生活经验,而生活经验的复杂多元反映了人类生活的多重性和生活关系的复杂性,在其中,对“生活美好”追求的主题和目标从未改变。纵观伦理学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形态,如何和谐人伦以追求生活美好,一以贯之地成为伦理学承载的历史使命。中国传统伦理强调德性,孔孟的德性伦理强调个人修养以推己及人、及家、及国、及整个社会,以实现和合美好的状态。这种德性主张预设了德性是先天植入个体的品质,伦理教化就是如何“去蔽”以唤醒德性并使之茁壮成长。然而,个体的道德努力对于近距离关系(父子、兄长、夫妇、君臣等)的调节是有效的,却无法由熟人社会拓展到陌生人社会,这样的道德主张因为踯躅于个体,对提振社会整体生活实现美好显然是乏力的。从古希腊到启蒙运动时期一直占主导地位的德性伦理学,其倡导的德性也是以实现美好生活为目标,美好生活构成了人的存在目的,真正的、最高的德性就是人的至善和生活幸福。亚里士多德称赞德性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品质”,“每种德性都既是使得作为该德性的载体的那个事物本身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⑤其后,以功利主义、义务论、契约主义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一直是伦理学发展的主流,并持续到20世纪。功利主义将安康、快乐、幸福等功利后果作为道德与否的标准,将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根本性的伦理原则。功利主义注重总体利益和效用的提升,其追求集体幸福和美好生活的伦理主张是毋庸置疑的。义务论认为出自义务而行动的行为就拥有道德价值。义务论是康德伦理学的主要特征,“人是目的”是其核心价值命题。人是自我目的或目的本身,说明人拥有绝对价值——即尊严。不把人当作工具而当作目的,意味着按照能够分享他人的目的和促进幸福的准则来行动。康德义务论将“人是目的”作为绝对的道德律令,确立了近代人本主义伦理学的主旨。契约主义伦理学作为近代以来规范伦理学的主要形式,将伦理规范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贯彻了人格平等、正义等伦理原则,尤其是当代伦理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推动了契约主义的发展,使契约与道德、契约与利益形成了必然联系。契约主义伦理学抓住了社会生活中最为核心的价值概念——“利益”、“公正”,为美好生活提供了简洁的伦理规范和价值理念,这是值得肯定的。20世纪80年代之后,复兴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成为潮流。以麦金泰尔为代表的德性伦理学致力于德性的复归,“伦理学的全部意义——无论作为理论的金律还是实践的训诫——就在于使人能够从他目前的状态过渡到其真正的目的。⑥但其德性共同体主义推进和凸显了古希腊德性伦理关于美好生活的“社会向度”,主张对近代以来蓬勃发展的个体主义进行伦理审视,强调个体存在的社会性以及个体成为善好共同体一员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必须顾及共同体利益并在共同体生活中才能实现真正的美好生活。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德性伦理因为困囿于个体美德提升和小范围“熟人”圈子的关系协调,未能建构合理的“互予性”社会伦理关系,美好生活缺乏社会环境的保障和社会整体性呵护。功利主义在追求总体利益和集体幸福的伦理主张是真诚的,但因其漠视功利在社会的公正分配,使得尊重个体权利并维护社会公正作为美好生活的主流价值在现代社会难以实现。义务论强调行为动机的纯粹性,强调“绝对命令”的重要作用,但是对效果的忽视以及“是否可普遍化”的追问依然需要审慎对待,否则“人是目的”的高远的伦理价值也难以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必然地落实。现代契约主义将道德理解为人类为保障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理性设计,但是这种机械性思维无法解释“纯利他”的现象存在,也排除了道德情感因素的重要性,这一点尽管为罗尔斯等伦理学家所改进,但是契约并非是万能的,道德动机、道德情感甚至道德直觉等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麦金泰尔的德性伦理在应对高度异质化的现代社会生活依然是希冀超越了现实,因为其“道德共同体”的倡导在面对因价值观念高度分化而造成凝聚力缺乏的当代社会生活、希望从个体道德层面提振社会道德风尚,既缺乏社会向度也缺乏社会根基,——不是基于利益共同体之上的道德共同体,其缺乏的正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强调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⑦;“‘思想’ 一旦离开 ‘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⑧
当前各地越来越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多个省市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与江苏形成了竞争的态势,尤其广东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上已经先行一步。面临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江苏还需进一步加强实践与探索,立足江苏特色优势,借鉴先进省份、地区经验,着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和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现象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规律性的科学”⑩,与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脉搏相律动、发展,形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形态,并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重大主题转换中不断推进。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化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直发挥着“教化伦理”的作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三个时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化功能对于反对封建伦理道德、确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凝聚社会人心无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确立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更重要地是重建了社会主义道德人心,建构了社会主义伦理秩序。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发展的特点、需求和任务已然发生了巨大变化,教化伦理显然已经难以切合具有高度异质化特征的当代社会生活,尤其是利益和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无法避免。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并不意味着道德多元主义、也并不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毋宁更准确地说它是人们的生活目标和生活利益诉求高度复杂化的表现,同时也表明了人们对何为美好生活的多样化理解。与此同时,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使得人们对何为“美好生活”的冀求愈加凸显;另一方面,当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互予”依然备受阻隔、扭曲和异化,美好生活的实现仍在途中。在此背景下,如何担负责任推进美好生活的实现,成为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可回避的时代之问。
基于时代之叩问,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如何从“教化伦理”转向“生活伦理”,遵循的必然是康德式的问题意识,即并不涉及“是否可能”,而是“如何可能”。
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何以可能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化的过程是“伦理教化”的过程,毋庸置疑,作为“教化伦理”形式而存在和发展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于社会主义伦理秩序的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我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追求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利益增进的渴求和追逐利益方式的异化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义然后取”、“义以为上”的矜持,利他主义或极端利他主义被利己主义或极端利己主义所摧毁,甚至希望为他人付出时也有一种对此回报的“相互利他主义”也成为奢求。“教化伦理”无法维持利他主义的道德倡导,甚至也难以阻挡利己主义的滚滚洪流。如何既克服极端自利、也避免极端利他,寻找一种保持利益相互对等、平衡和谐的伦理状态;如何既避免价值一元造成的社会活力不足、也避免价值多元造成的社会分裂,建构一种以核心价值为统领的价值多元的“包容模式”,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由“教化伦理”向“生活伦理”转换的时代使命。实现这种“转换”,关键是从认知层面和实践方法层面作出设计与落实。
(一)“理解”:互予性伦理原则的主体认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的认知基础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是否可能,一个重要前提是民众必须基于对伦理原则的“理解”(understanding),即对满足“互予性需要”以实现美好生活的“互予性原则”的“理解”。
与传统知识论将“理解”局限于“事实”领域、只探究自然因而不涉及人的行为、心理和目的相区别,现代知识论强调心理因和目的因在“理解”中的重要性。现代知识论认为,“理解”的性质是诠释性的,其依据并非是单纯的事实,而是对对象的意义性解读,与意义和价值相联系,涉及到心理因素和价值判断。“理解”与“知道”不同,“知道”关涉的是事实,当我们说某人“知道”了某些伦理规范,只是表明他对伦理规范“是什么”的了解;而“理解”关涉的是动因和意义,除了涉及到有关事实的原因之外,还涉及到价值的判断和观念的认同,当我们说某人“理解”了某些伦理规范,就表明他对伦理规范“为什么是这样”、“应该如何”的认知。简而言之,“理解”必定综合了目的、动机和价值等因素,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实现从意义的高度把握事物。
那么,借助现代知识论“理解”的认知方式,如何实现对互予性伦理原则的“理解”呢?
昆明的江女士为挂专家号就被折腾得不轻。江女士的儿子左脚患上甲沟炎,为此耽误了不少学习时间。她听朋友说北京某大医院的专家治疗甲沟炎特别有效,就带儿子来到北京。
首先,在“理解”中辨析清楚“互予性伦理原则”与“绝对利他性原则”和“绝对利己性原则”的区别,实现对伦理的状态或伦理正当性的确认。一方面,伦理的生活拒斥“绝对利他性原则”,肯定了正当利己。绝对利他主义者否认了正当利益主张和追求,这种“无良心”的利他偏重于对某些人的责任义务而忽略了对另一些人的责任义务、尤其忽略了自己的“安康”也许能够承担更多更大更持久的责任和义务。绝对利他主义者忽略了生活的互予性、也由此会打碎生活的平衡性。另一方面,伦理的生活批判“绝对利己性原则”,肯定了有效利他。一个为自己着想、追逐利益的人并非就是一个不道德的人,而是说,一个只为自己着想、不顾他人利益的人才是一个不道德的人。显然,“互予性伦理原则”与“绝对利他主义”和“绝对利己主义”没有关系,只有建立了人际之间对等、平衡、和谐关系的理念和行为才能称之为“合伦理”的。正如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所言:“只想到自己并且逐利无所不用其极的人,绝不可能过一种伦理上负责任的生活。如果你想为自己而活,就必须为他人而活。”⑪因此,从伦理的生活本质而言,“绝对利他性原则”与“绝对利己性原则”毫无伦理正当性,合伦理性行为的最好论证就是对相互性的肯定和坚守,也就是说“互予性原则”才是真正的伦理原则。
设计意图 同理,利用步骤化呈现方式对图形进行移动.通过移动可以看到,移动后的图形6④与第二步代数式的意义相同:c2等于大正方形的面积减去两个长方形的面积.移动后可以得到两个正方形,它们的边长分别为a和b,面积分别对应为a2和b2.原图与移动后的图形中四个三角形的面积是相等的,除了三角形面积之外,剩下的正方形面积是什么关系呢?通过构造这两个正方形,得出c2与a2、b2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产生干扰,同样可以删除多余信息,得出c2=a2+b2.图形展示完后,再让学生观看图6⑥,让学生感受它们之间的关系.
其次,在“理解”中达致“个体性需要”与“互予性需要”的理性“和解”或有效协调。在“互予性原则”之下,一方面,丝毫没有否定或轻视个体性需要,而是将个体性需要置于“他人”个体性需要的对等和平衡中,创设平等、互尊、自由的情境。另一方面,给予个体性需要真实的保障。在“互予”中,“个体性需要”因为相互肯定和尊重不会受损;“互予性需要”从质和量方面还会增进“个体性需要”的实现。
只有“理解”了“互予性原则”的真正内涵,我们才能既为“正当利己”进行有效的伦理辩护,也能为“顾及他人”找到心理根据并做出合理行动。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切入生活,必然要改变“教化伦理”高高在上的姿态,回归“生活伦理”的真实和亲近,由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概念、范畴、命题和原理等要素归结起来,才能合成一个民众关心的“为什么”的意义问题。——而在此情形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并未因此丧失“教化”功能,而是以体恤人性需求的方式和融化于生活的方式实现更深沉、更有效和更持久地教化。
(二)道德的历史方法何以能够经验有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的实践方法
道德的历史方法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最重要的方法论。道德的历史方法何以能够经验有效,包含着两个问题:其一,道德的历史方法为什么是科学的方法;其二,道德的历史方法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转向。
唯物史观的确立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成为科学理论的关键。1845年春,马克思在体现了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人的本质做出了科学界定,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⑫1845年9月至1846年夏初,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彻底批判了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也彻底清算了费尔巴哈的人性论,指出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即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条件是人的本质的决定因素。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时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的条件。”⑬道德是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道德总是具体的和历史的,这样的思想被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阐发。恩格斯批判了杜林的“道德有恒久的原则和单纯的要素”、道德原则凌驾于“历史现今的民族特性的差别之上”的错误观点,指出:“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⑭“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⑮
当前,“匮乏性需要”已经基本不是问题,主体的“自主性需要”和“价值意义需要”前所未有地凸显。新的时代需要新的社会主体,美好生活需要社会主体的伦理塑造。与“道德主体”强调个体的道德素质、德性提升、自我修养不同,“伦理主体”旨在强调主体的对人的本质即“社会关系”的伦理确认,只有将主体自身置于“关系”的情境中,这样的主体才不是封闭固执的,而是既能反观自身而又积极开放的。因此,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的人”乃是“伦理主体”而不是“道德主体”的塑造。
道德的历史方法保证了对人类社会道德发展的“规律”认识和道德理想状态的构思是正确的。一方面,人类社会历史并非依照黑格尔所谓先验的绝对理念逻辑而发展,由于“历史的方法”的运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成为真正的科学理论,并为社会发展确立道德价值论逻辑。正如马克思所言:“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⑯另一方面,“历史的方法”的运用揭示和澄明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本质目的和基本规律。“并不是 ‘历史’ 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发展正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记录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看成是一种社会历史的现象,并且试图将其道德观和政治观置于这种理解的基础之上。这样,它就向那种把社会主义的政治和道德价值只是看作独立于社会历史理论的主观偏好的思想提出了质疑。”⑱这种道德的历史方法而不是历史的道德方法,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过程中被传承和发扬。
道德的历史方法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提供了方法指导。所有已有道德理论的理论价值在于,为我们观照当代伦理现实提供了一种理论参照,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一种超越以往道德理论的科学理论体系,其理论价值更重要的在于其方法。“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⑲正是因为“道德的历史方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当代性才熠熠生辉。道德的历史方法说明,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有的原理和理论的经验有效是“自带”的、或因为其血统而天然不变、甚至将其经验有效当作实在的必然则是错误的。也就是说理论构思是一回事(哪怕理论的形成最初源于社会现实),保持理论的正确性是另一回事(因为总是变化的社会现实必定需要理论发展以适应实践的需要),如何使理论构思适应新的生活事实,则需要理论向现实的转换,使之在实践中实现经验有效。列宁在20世纪初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曾强调指出:“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不能“为死教条而牺牲活的马克思主义”。⑳正是这种科学的态度,为推进社会主义实践并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开辟了广阔空间。道德的历史方法的重要方法论意义在于:作为社会意识重要形式的道德具有独立性,会对社会存在产生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是通过社会实践方式得以实现的。伦理文化包含了共同的生活特性、风俗习惯、行为规范、价值理念、美好向往,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精神方面。与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不同,伦理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润物无声、绵绵不绝却深沉强大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的致思路径就在于,如何切入社会存在的各个方面,在实践中发挥社会意识的精神力量。
道德的历史方法开拓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的实践路径,这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建设和优化伦理文化、以伦理文化引导社会生活。社会是一个极其庞大而复杂的大系统,人们的价值选择多元化、社会群体分化依然严重、社会伦理问题层出不穷。要靠什么润滑社会这台沉重运转的大机器?靠什么和谐纷繁芜杂的社会生活?靠什么将社会生活的碎片粘合成一幅有意义的拼图?外在武力或强权的力量,是难以使一个社会实现有机整合或和谐运转的,而一种在特定的地理、历史、经济和政治条件中形成的伦理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却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由于道德的历史方法的运用,我们能够深谙伦理文化推动社会实践发展的巨大作用:伦理文化为社会发展指明变革方向并能够保证社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伦理文化积淀着一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一个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其蕴藏的强大精神动力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伦理文化通过思想道德观念的整合、伦理规范体系的统一、伦理精神的提炼,教化民众、规范行为、形成共识、促进认同,保障社会凝聚。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如何促成美好生活
既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教化”走向“生活”已经成为理论发展的时代要求,那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如何实现生活之美好,就必然成为其理论创新的基本路向;既然从个体生活而言,美好生活必须满足“匮乏性需要”、“自主性需要”和“价值意义需要”,从人作为社会性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必须满足“互予性需要”,那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促成美好生活就应该循着这样的理路:塑造当代伦理主体,从主体提升的角度促成美好生活;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伦理关系,为生活提供“互予性伦理关怀”;淬炼和达成伦理共识,在社会生活中达成休戚与共的价值共契。
成人继续教育的学生生源绝大部分都是高考落榜或中专毕业的学生,他们的基础文化课程基础薄弱,例如:高等数学、英语课程基础较差,学习接受能力有限,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不高,自制能力也比较差,课上易走神,课下不复习。
(一)“人的现代之谜”解答:在伦理主体塑造中促成美好生活
教材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当初中数学老师在开展教学工作前,需要根据教材的内容去进行备课工作,然而一些数学老师对于数学教材分析的不够透彻,没有深入挖掘出教材背后的内容,而是只关注到教材当中写出来的内容,这就导致数学老师在上课时没办法传授给学生更加丰富的知识,对于学生掌握更多的数学知识来说是不利的。
如何“认识你自己”,这是一个自苏格拉底以降不断被追问的亘古问题,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认识你自己”这是“人的现代之谜”,对其的解答饱含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主体的伦理期待。恩格斯在《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一文中批评了卡莱尔从泛神论的角度探讨斯芬克斯之谜(人之谜),因为承认神就必然导致人的兽化,使人变成非人。恩格斯指出人正确认识自身才是至关重要的,“人只须认识自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这样,他就会解开现代的谜语了。”人要认识自己,不是神谕的启示或上天的赋予,而是将自我确认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对个体道德素质、德性和修养的肯定,并非是伦理主体的完全塑造,对“使命、职责和理想”等要素在“关系”中的自我确证才是伦理主体的基本规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卓越之处在于:从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的关系出发探寻理解人的真正途径,从而塑造伦理主体。只有在决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中确证和充实主体性,人才能真正寻到破解“人的现代之谜”的钥匙,质而言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人的现代之谜”的解答正是以伦理主体的塑造为旨归。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第一次全面科学地阐释了人的本质,不仅阐述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取决于社会存在,更重要地是塑造了人作为伦理主体的存在,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成为科学化理论的主体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彻底批判了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人性论,并着重批判了施蒂纳把人的主观精神作为人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观点。施蒂纳在论述人的使命、职责和理想等观念时,把它们与生活条件割裂开来,将之神化而成为支配个人的东西,这样一来,使命、职责和理想反而被虚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则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旨在强调,在现实的个人生活中,生活的物质条件、社会关系和社会需要决定了人的使命、职责和理想。马克思主义对主体的伦理建造,不仅使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成为科学化理论,更重要的是赋予了人的伦理使命,从而使人之生活成为现实的伦理生活,并赋予了现实生活的“美好”期待。
既然实现生活之美好有赖于伦理主体的塑造,促进主体的人格完善就必然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追求的价值目标。人格完善是人的全面发展在伦理关系上的界定。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性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人将越来越获得“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全面性。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人的全面发展表明,人不仅能够克服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异化,也丰富了个人关系、提升了个人能力,从而造就了人格的最主要方面。同时,马克思还强调,“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也就是说,这样的全面性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能得以形成和发展。
CHSOS在纺织、皮革、涂料等领域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通过分步合成阳离子超支化硅油,可以明确每步合成产物的结构,从而使CHSOS的结构更明确,产率更高。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以促成美好生活,需要人去完成,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伦理主体的塑造则为这种实践转化提供了主体保障。
(二)营建“互予性伦理关怀”:在伦理关系协调中促成美好生活
从人作为社会性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必须满足“互予性需要”,那么协调人的伦理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互予性伦理关怀则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以促成美好生活的重要环节。
协调人与人的关系以满足个人与个人之间“互予性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以促成美好生活的首要任务。每一个人都是“关系中的我”(self-in-relation),建立平等友好的“我-他”关系而不是“我-它”关系是实现美好生活目标的基础,因为任何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批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并指出其必然造成人类的不道德的原因。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指出:“因为私有制把每一个人隔离在他自己的粗陋的孤立状态中,又因为每个人和他周围的人有同样的利益,所以土地占有者敌视土地占有者,资本家敌视资本家,工人敌视工人。在相同利益的敌对状态中,正是由于利益的相同,人类目前状态的不道德已经达到极点,而这个极点就是竞争。”由于私有制下劳动和资本的相互斗争和相互分裂,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彼此敌对。私有制下的竞争使一切人与人的关系变为利害关系,使每个人都想把个人利益置于他人利益之上,从而进一步恶化社会道德风尚。“竞争的矛盾和私有制本身的矛盾是完全一样的。单个人的利益是要占有一切,而群体的利益则是要使每个人所占有的都相等。”私人利益高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违背了人的本质和目的,必然破坏人的伦理关系,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异化。毋庸讳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这样的斗争和敌对并没有完全消除,如何限制私有经济造成的斗争、分裂和敌对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如何减轻、遏制和化解这种斗争、分裂和敌对造成的破坏性影响,这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需要解决的问题。利益是伦理关系诞生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在当代社会中,充分保障个人利益、协调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利益,并使个人利益朝着共同的方向凝聚成社会利益,再使社会整体利益反哺和充实个人利益,形成良性的利益循环,这是构建善好的伦理关系的必由之路,也是美好生活的根基所在。
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以满足个人与社会之间“互予性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以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主题。马克思指出,人与社会之间是相互生成的,“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一方面,人是社会的人,人使社会得以形成和发展,人的“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另一方面,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确证了人的本质。“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因此,马克思强调,要避免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深远的伦理意蕴在于,不仅批判了人与社会相分离现象,更重要的是指出了造成这种分离的原因和消除这种分离的现实路径,即私有制是造成这种分离的根源,扬弃私有财产才能复归到合乎人性的社会存在。“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人们没有完全摆脱“物的依赖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就是要直面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异化的状况,既要大力倡导社会对个人需要的满足和尊重,又要积极鼓励个人对社会的付出和奉献,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并最终实现向人自身和社会的人的复归。
⑥[美]A.麦金太尔:《追寻美德》,宋继杰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三)淬炼“休戚与共的价值共契”:在伦理共识的达成中促成美好生活
一个利益分化、价值不同、习俗迥异、伦理差别的多元分歧的社会,依靠什么来凝聚?政治的力量固然能够造就基于一定政治目的而统一的共同体,但政治共同体单一的价值取向并不以实现美好生活为目的;利益的力量固然能够促成实现利益需求的共同体,但利益共同体的维系在于利益,一旦利益减少或消失,共同体的粘合剂就会干裂。维系实现美好生活的共同体,显然不是政治强权的力量、也不是单纯利益谋取的力量,能够把分散疏离的个体、群体连结起来,转变成精神相通、休戚与共的整体,把原本孤立、封闭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只有伦理价值的共识。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促成美好生活的实现,应当以达成中国当代社会普遍的价值共识为追求的基本目标。
趋善的生活历史经验,将促使人们基于共同的理性洞察并通过努力达成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伦理共识。在伦理生活史上,人类所具有的理性和情感的共同性,决定了人们会有共同的对尊严、自由、幸福、美好的生活向往,决定了人们对公正、民主、法治、人权等伦理价值的普遍认同,决定了最终对普遍统一的价值规范和道德原则的认可。正是这种人类普遍的趋善理性,决定了化解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冲突是可能的,也决定了生成一种共同承认、普遍认可、能够分享的普遍的伦理价值是可行的。
实现美好的现实愿望,将激励人们致力于认可和遵循伦理规范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达成共契。休戚与共的价值共契通过伦理规范的构建、维系和作用,能够促进生活变得更美好。一方面,伦理价值经过共同的认可,将以规范的形式中立于特殊的利益和要求而获得普遍的价值效果,——这样,伦理价值的理念形式将转变为相对固定的规范形式,独立于具体的时间、地点或特殊情境而获得了普遍性和适用性。从此意义而言,规范是价值观念的固化,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稳定而有力的规约作用。另一方面,具有稳定性的伦理规范,不断地将休戚与共的价值共契淬炼成型并以经验的形式积淀于人们心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深沉而强劲的动力作用。对于一个社会整体而言,共同的价值观念及其价值共契不仅是避免社会冲突和分裂的粘合剂,也是维系社会共同体发展的内在动力。
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孵化器企业中,2016年仅有8家得到了政府的奖励或者补贴(占32%),分别为15万~323万元不等,得到了涉及租金补贴类的企业只有3家。松山湖开发区的孵化器得到政府资金扶持、资助、奖励、补贴的比例并不大,占整体运营费用的比例也很小。
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06页。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之时,就将“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⑨作为自己历史使命,并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批判中,蕴含着强烈的伦理期待:基于一定物质生产条件实现“现实的人及其发展”并最终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价值目标。也就是说,“追求生活之美好”已经“先天地”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肌体,不仅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历史使命,也成为其时代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切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需要,实现了伦理秩序建构与改革开放实践的辩证统一,推进了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今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前所未有地强烈,与此同时,制约实现美好生活的阻碍因素依然众多。作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化新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其理论视野不应当仅仅停留于“道德建设”,而更应该关注“伦理建设”。个体的“匮乏性需要”、“自主性需要”和“价值意义需要”只有置于伦理关系和伦理现实中才能成为美好生活的主体基础;而解决“互予性需要”、增强“互予性伦理关怀”是实现美好生活更为重要的方面。从“伦理”具有的强劲社会动力功能和美好生活的深沉“伦理”意蕴而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正散发出春天般的气息。
注释:
①②⑨⑫⑬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73、10、60、67~68、73页。
水稻拔节后,对感病品种要即早检查,如发现发病中心,应立即施药防治;感病品种稻田在大风雨后要施药。发病初期,对稻苗喷20%氟硅唑咪鲜胺800~1000倍液,注意观察变化视病情可隔5-7天施一次。发病中期,20%氟硅唑咪鲜胺1000倍液+2%氨基寡糖素1200倍液,5-7天用药1次,连用2-3次。
③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122、83、83、83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伦理共同体,不仅为达成新的伦理共识提供了崭新的伦理价值目标,也为塑成价值共契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从而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伦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彰显社会主义之“特色”?“特色”即“出众”,“出众”则必然因其有独特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即在于其作为一种新型伦理共同体的内涵和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社会目标是实现社会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和谐。这些目标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想目标的当代化和具体化,其中“公平”、“公正”、“发展”、“和谐”等关键词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的伦理底色,并成为这一伦理共同体展现强大吸引力和旺盛生命力的深沉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和了作为政治手段的国家和作为目的本身的国家之间的矛盾,将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与以人为本、社会和谐、美好生活的价值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显然,允许公民深度参与,并通过公民长期的酝酿、碰撞而逐渐形成的社会主义价值共识,不仅充满着创造力,也充满着向心力和凝聚力,——基于这样的价值共契,美好生活向往必定能生机蓬勃。
“她不是同意你换工作吗,那你就可劲儿的换,先别要小孩,等找到自己喜欢干的事儿了,照样幸福,是吧?”何北说。
概而言之,他人不是自己的敌人和地狱,社会不是个人的阻碍和陷阱,美好生活的创设因为伦理关系的协调而成为现实。如此,人懂得珍惜自己也懂得尊重别人,因而不苟且、不霸道、不敌对;人懂得在社会中定位自己也懂得社会对自己的重要,因而不仇视、不逃避、不掠夺,——美好生活需要这种互予性伦理关怀,需要这种永续的伦理智慧。
研究利用中国社会状况调查(2015)年度数据,剔除缺失值,共提取有效样本9113条,其中男生4159人,女生4954人,平均年龄46.64±3.59岁。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7页。
⑧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6、295、73页。
彭佳学副省长到省自然资源厅调研(徐欢等) ...............................................................................................12-4
⑩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⑪Vgl.Richard David Precht:Die Kunst,kein Egoist zu sein,2.Auflage,Muenchen 2011,S.161.转引自甘绍平:《伦理学的当代建构》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年版,第064页。
⑭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5、436页。
⑱[英]肖恩·塞耶斯:《马克思主义与人性》,冯颜利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今天,公众能轻易学会修改数码图片内容的后期技术,将客观现实主观化,而且可以构建虚拟实景,把已经消失的或根本不存在的物像重构或虚构出来,将主观意识客观化。这种客体和主体双重反转对社会既有观念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它可能把我们扔向虚拟现实和虚拟社会的深渊。那么,我们还能拥有真实吗?数码摄影能否代替我们人类智能?后资本主义时代数码文化工业是否开启望远镜将人类智能置入数码摄影之中?当真理成为漂浮的能指之时,量子—数码世界观将会把我们带向怎样的未来?
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42~743页。
在溶出时间80 min、液固比2.51、搅拌强度400 r·min-1的条件下,考察溶出温度对铁溶出率的影响,结果如图1所示。
⑳《列宁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1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1、329、459、297页。
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83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1页。
肖祥:《改革开放40年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设的基本经验》,《齐鲁学刊》2019年第1期。
作者肖祥,博士,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金华 321004)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及前瞻研究”(项目编号:18AZX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余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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