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收监人员体检的安全管理论文_李晓林

探讨收监人员体检的安全管理论文_李晓林

四川省沐川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614500

【摘 要】目的:对历年来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探索提高收押人员体检安全质量、降低体检安全风险的思路对策。方法:总结2014年1月—2016年12月在我科375名收押人员健康体检的工作实践经验,反映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结合国家公安系统对收押人员体检的要求,提出收押体检应干预的管理问题和整改措施。结果:进一步了解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必要性,为今后开展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安全管理提出借鉴。结论:沐川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努力提高各类指令性政治任务体检,提高了收监人员体检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力地保障了收监人员体检的安全。

【关键词】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安全管理

【 abstract 】 objective:to all previous years comes into health check-up combing and analyzing of the current work,improve the detained personnel medical security quality,reduce the thinking of medical security risk countermeasures.Methods:from January 2014 - December 2016 in our department 375 detained personnel health check-up experience of work practice,reflecting the detained personnel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work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of safety management,combined with the national public security system for detained personnel check-up requirement,put forward into a medical intervention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rrective actions.Results: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necessity of detained personnel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work,detained personnel for further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work safety management is put forward.Conclusion:muchuan county people's hospital of a medical department efforts to improve all kinds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mandatory political task,improve the prison staff medical work quality and efficiency,effectively protect the safety of the prison staff physical examination.

【 key words 】 detained personnel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and safety management

为了降低收押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保障沐川县公安系统警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防止看守所内传染病的传播和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内发生猝死等一系列问题,沐川县人民医院及沐川县公安系统的相关领导对收押人员的体检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按照(公监管【2010】214号)文件规定,沐川县公安系统和沐川县人民医院签订了收押人员入狱前体检合同【1】。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止,沐川县人民医院收押人员体检人次共计375人次,犯罪案件有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交通事犯罪、偷盗木材财物、作风问题犯罪等。平均年龄是34.4岁,最大的收押人员年龄:74岁,最小的收押人员年龄:15岁。不同年龄段及不同犯罪案件、不同社会地位的犯罪嫌疑人在体检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各有不同,体检科在安全管理上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

现将经我科收押人员体检工作中现存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1.按照(公监管【2010】214号)文件规定,体检项目为:

血常规 32元 B超一个部位85元(肝胆胰脾肾,女性增加孕检和子宫附件)

心电图 26元 建立健康档案5元 健康咨询费5元 疾病健康教育2元

体检表(外科、内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检查、体检评估)12元

免费早餐(鸡蛋,牛奶,蛋糕)6元 身高、体重、体重指数、血压测量5元

DR心肺81元 专家鉴定费11元 体检费用 270元

1.2.沐川县公安局设计了三联份的收押人员健康体检登记表,表上有收押人员的个人资料,有公安系统编号,收检号,体检登记号,有办案单位,有体检项目,由办案单位填写并加盖办案部门公章作为收押人员健康体检凭证,体检登记编号由体检科统一登记按顺序编号。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体检后留存沐川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作为结算凭证,第三联交收押部门存档备査【2】。

1.3.遇收押人员自身健康状况问题如吸毒者需要增加单项艾滋.梅毒等体检项目,由送检派出所及森林公安等另开具沐川县公安局收押人员健康体检登记表后进行体检。

1.4.收押人员体检费用为财政统一年终支付,制票单位分看守所和拘留所。

2..收押人员体检工作现存的问题:

2.1.沐川县人民医院是一所县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和科室因受各方面硬件条件的限制和人力资源的局限,体检科尚未独立开展各项体检工作,医技员工和医疗仪器设备实行患体资源共享,未为收押人员设置专门的体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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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体检科设置于门诊三楼,彩超室在门诊二楼,放射检查在门诊一楼,即使有数名民警及体检科安排的一名导检全程陪同进行体检,但是在体检过程中,仍然难以保证不发生犯罪嫌疑人逃逸、自残或其他暴力行为的发生,体检医护人员体检时要打开手镣脚铐,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体检安全隐患大。

2.3.公安部门明文规定收押人员常规体检五项: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彩超腹部常规、DR心肺摄片。未强调需要体检传染性血液疾病,只有吸毒人员和有临床症状的収押人员根据需要增加检查艾滋、梅毒、丙肝、乙肝、CT肺部。关押后若在监管场所内与其他在押人员发生暴力行为,出现身体损害,对其他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存在风险。同时,大大增加了对体检科采血护士的职业穿刺伤,传染病传染等形成安全风险。

2.4.体检科在国家法定假日休假,未开展急诊值夜班体检工作。民警在晚上或者国家法定假日逮捕到犯罪嫌疑人,问询完毕后,无法对收押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进而实施收监。由于沐川县域内看守所无相关医疗设备且不具备体检条件。因此,只能由沐川县人民医院派驻的医护人员进行体表常规物理检查。因沐川县看守所内人力资源不足及场地受限,只能将待收押人员与在押人员共同关押,等待体检科上班后再进行体检。这样,给其他在押人员及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人身安全隐患,存在极大的风险。

2.5.民警在医院上班期间、人流高峰时期带领收押人员来体检,从三楼到一楼,待检时间较长。部分犯罪嫌疑人为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权,人脉很广,社会关系复杂。一方面,戴上手铐穿梭在体检和看病诊断的人流中,担心碰见熟人,难免会增加其心理压力,产生抵触情绪。另外一方面,也可能存在事先与相关医务人员沟通,伪造假的体检结果。福建省曾发生过一起放射科医生伪造收押人员肺结核体检报告,帮助收押人员逃脱国法制裁。

2.6.部分收押人员由于紧张、情绪激动,高血压患者未服药等各方面因素,造成体检结果存在偏差。如因收押人员紧张、身体发抖,导致血压测量不准确,心电图检测显示窦性心动过速等情况。有位19岁的打架斗殴收押人员告诉我:打架的时候不害怕,到医院抽血时我怕的要命。最后采取三个人按住强迫采血检查,是典型的医院综合症患者。

2.7.体检前,医务人员未仔细询问收押人员目前身体状况、以往病史、家族遗传病史及近期有无服用引起中枢神经兴奋的药物等。如近期有服用引起中枢神经兴奋的药物,测量血压时,造成检查结果不真实。

2.8.因为特殊原因,医务人员在为收押人员做了相关检查后,未在主检医师签名处签名。导致出现相关漏填后无人承担后果。

2.9.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不完善,没有欠费体检界面。无法直接由电脑传输体检相关资料,大部分资料为手工输入、填写、复查、审核。导致收押人员停留医院的时间增长,存在一定风险。

2.10.相关医务人员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无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收押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和呼吸道传染人员)使用后的仪器设备、房间等没有进行彻底消毒,未立即更换使用后的床单,增加了医院内感染的风险。

2.11.体检科医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结构不牢固。在紧急特殊情况下无法准确判断收押人员应该增加做哪项相关检查,不能为公安系统提供有说服力的宣传解释工作。

2.12.采血护士穿刺技术不精湛。如吸毒人员的血管不易穿刺,导致低年资的护士穿刺困难。曾有一名吸毒收押人员夸海口:你们帮我抽不出来,我自己来抽。最终是带到临床内科,请穿刺技术好的护士帮助穿刺完成的体检。这样做不仅会增加收押人员的心理压力,也增加了收押人员停留医院的时间,增加安全管理的风险。

2.13.无资质医务人员代签有资质医务人员的名字。

2.14.收押人员信息登记不全。因收押人员体检由沐川县财政局根据收押人员体检人次拨款给沐川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为方便核对账目设计有收押人员体检登记表,若相关信息填写不完善,导致与看守所及拘留所登记的信息数据核对有误差,增加了双方的工作量,造成对体检质量管理质疑。

2.15.医院实现的是科室收支积余核算,体检科对收押人员是垫付划帐,造成科内员工绩效分配不合理,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

3.整改措施及建议:

3.1.体检科主任李晓林就上述问题多次到沐川县公安系统各合作单位交流沟通,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解决问题,致力于将体检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2.进一步加强沐川县人民医院的设施建设,体检科整体搬迁规划已完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增加体检科的相关医疗检查设备,使收押人员能够在体检科科内封闭环境下快速完成健康体检,有效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3.3.沐川县人民医院与沐川县公安系统协调,增加收押人员体检项目:身高体重检测、艾滋、梅毒、丙肝、乙肝等血液传播疾病,防止监管所内传染病传播,对患有传染病的在押人员要加强防范,增强院感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意识,有效干预医院内交叉感染。

3.4.民警应尽量避免在医院人流高峰期间带领收押人员来体检,实施电话预约,体检科提前通知各辅助科室作好近检准备工作,有效缩短待检时间,降低在体检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的风险。

3.5.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开展QC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能够应急处理相关事宜。

3.6.进一步完善体检系统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收押人员的体检资料,专人专管,避免漏项病检,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在医院停留的的时间和安全风险。

3.7.杜绝“代签名”现象,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学习。收押人员体检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完成,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

3.8.体检科对公安系统需要在体检科下班后或者国家法定假日、夜间对收押人员进行体检的特殊情况下,办案民警在与医院领导协调后,提前做好手工体检单交急诊科主任代管。有收押人员体检立即安排急诊科相关值班人员为收押人员进行体检。

3.9.急诊科在犯罪嫌疑人进行检查时,相关医务人员应提醒病患侯检者不得进入检查室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发生不良安全事故。

3.10.一旦发现医务人员为收押人员体检造假,调查核实,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立即吊销其执业资格,医院要作出严肃处理。违法行为要受到国家法律制裁。

4.总结:

沐川县人民医院和科室高度重视各类指令性政治任务体检工作,定期召开相关科室协调会,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收押前体检对了解收押人员的身体是否健康,是否有必要关押提供了医学证明,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防范和减少被羁押者受到司法人员渎职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牢头狱霸的不法侵害,具有十分重要的干预作用。如何更好地做好安全管理这项工作,是我们作者历年来一直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上简言,是我们工作的讨论总结,以餉读者。

参考文献:

[1]李晓林 《探讨收押人员体检的管理》 《大家健康》 1009-6019(2015)19-0017-02.

[2]由四川省沐川县公安局提供

论文作者:李晓林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7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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