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视角看大学生贷款的成本效益--以香港为例_大学生贷款论文

从学生视角看大学生贷款的成本—收益——香港个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个案论文,视角论文,收益论文,贷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高等教育扩展和学生学费的增长,香港大学生贷款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单一的入息审查贷款(不用偿还利息)发展到今天针对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方案,(注:Bray,M.Financing higher education through student loans: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in :Y.P.Chung & R.Wong(eds.)The Economics of Financing of Hong Kong Education.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1992.283-296.)其中包括由政府实施的针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息审查贷款、所有学生都可以申请的免入息审查贷款,以及其他由商业银行实施的各种学生贷款。(注:Chung,Y.P.Student Loans Scheme in Hong Kong.UNESCO-Bangkok report for"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Assessing the Function of Student Loans Schemes".2001.)学生贷款的实施涉及政府、政府以外的借贷机构(如银行)、学生/家庭、高校在内的许多利益主体。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希望学生贷款可以配合高教扩张和成本分担政策实施的需要,减轻公共财政的压力。同时,政府也寄望于学生贷款政策能够扩大家境不利儿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体现社会公平目标和理想。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则关注学生贷款的营利空间。而对于借贷人的学生,则通过考虑高等教育的成本-收益问题,才能做出借贷;所有这些都涉及包括贷款的利率、债务的规模、毕业后的就业形式以及收入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

一、学生贷款的成本-收益:学生个人角度

学生贷款的效率之所以极受关注,其原因在于:首先,高效率的学生贷款计划能降低整体社会因提供教育而产生的直接成本,从而能释放更多的社会资源以投放于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中;其次,与低效率的贷款项目相比,更高效率的学生贷款项目有利于降低贷款利率和行政成本,透过较低的负担转移,降低学生个人因接受教育而产生的直接成本,提高教育的私人回报率,鼓励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

在分析学生贷款效率时,有关“成本—收益”分析的观念十分重要。成本—收益分析应用于教育的要义是:若要评估某一个项目的效率,我们需要尽可能找出并计算此项目涉及的所有成本与收益。(注:Levin,H.M.Cost-effectiveness:a Primer.Beverly Hills:Sage Publications.1983.

Levin,H.M.,& McEwan,P.J.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2nd.).Thousand Oaks:Sage Publications,Inc.2001.

Tsang,M.C.Cost analysis for educational policymaking:a review of cost studies in eudc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In:Review of Education Research:Summer 1988:Vol.58,No.2,181-230.

Tsang,M.C..Cost analysis for improved educational policymaking and evaluation.In:Educational Evaluation and Policy Analysis:1997,19(4):318-324.)当然,有些成本元素是显而易见的,有些成本元素是隐藏的,同样,收益亦然。因此,在评估学生贷款计划实施的可行性和效率时,我们必须仔细、准确地评估一切可见或隐藏的成本与收益。例如,学生通过贷款接受高等教育,最直接的成本便是学生需要承担在学期间所借贷款的利息,而如果将这些利息放于其他用途,则可能会有其他收益,即学生贷款的机会成本。但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却可能带来一生收益的额外增加,如收入总流量的增加、生活素质的提高等等,这其中有的是明显的,有的则是较为隐晦的。

二、学生贷款的借贷条件及财政考虑

学生贷款的实质是用学生将来的部分收入支付现期的教育费用,保证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丧失受教育的机会。(注:Ziderman,A.& Albrecht,D.Funding Univeristi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Washington,D.C.:The Falmer Press.1995.)对学生个人来说,减轻财政负担是学生接受教育贷款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借贷也意味着还款,偿还能力是学生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而贷款利率、贷款数量、还款方式、还款年限、就业率和预期收入等借贷条件对学生债务偿还能力有重要影响。

(一)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反映债务的时间价值。在本金一定的情况下,贷款的真实利率越高,借贷的成本将越大。一方面由于人力资本独特的产权特性:人力资本与生命体不可分割,且具有流动性,生命体不可能成为教育投资的抵押品。另一方面,以学生个人之信用难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银行面临很高的借贷风险。因此,政府的介入必不可少:政府以担保人的角色承担借贷风险,并通过法律规范保证学生能按时还债。若政府对资本市场之介入是兼有维护教育公平的目的时,商业银行可能从政府那里得到补贴,使家境不利者可能以低于一般市场利率的待遇借到资金。利率差价越大,表示政府给予的隐形补贴越多。

以香港为例,实施的学生贷款主要有两种:免入息审查贷款和入息审查贷款。前者贷款利率较高,面向所有学生;后者贷款利率较低,主要是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利率“以无所损益”为原则,定在比发钞银行的平均最优惠贷款利率低2%的水平,再加1.5%用来抵消政府为学生提供无抵押贷款风险。2002年,香港免入息审查贷款的利率是4.625%;入息审查贷款的利率是2.5%。(注:香港学生资助办事处.2002.http://www.info.gov.hk/sfaa.)

(二)借贷数量

借贷数量多少意味着学生债务的规模。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和贷款机构可以容许借贷的最高限额;二是高校收费水平和学生生活费用之高低。第一个因素体现借贷供给量和公共财政供给能力,第二个因素体现借贷需求量。由于财力紧缩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各国政府或借贷机构一般要规定一个借贷的最高限额:以补偿学生学费或生活费支出为限度。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规定:“免入息审查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以申请人的学费为上限”。对于入息审查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生生活支出,所有学生享有相同的最高贷款额”。(注:香港学生资助办事处.2002.http://www.info.gov.hk/sfaa.)

(三)还贷方式

当借贷数量和贷款利率确定后,学生以何种方式还贷直接影响学生的债务偿还效果。一般有两种还贷方法。各国学生贷款较为常用的是“分期定额还款贷款”,即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每次按比例偿还一定数量的资金,直到还清所有欠款。学生在毕业初期收入相对较少,因此有的国家采用还贷比例逐年递增的方式,如泰国的学生贷款要求学生每年还款的数量占总还款的比例从第一年的1.5%,到第二年的2.5%,直到最后一年(第15年)的13.0%。(注:Ziderman,A.The Student Scheme in Thailand:a Review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Efficient and Equitable Functioning of the Scheme.UNESCO-Bangkok report as part of "Asian Development Bank Social Sector Program Loan"(Project TA 2996-THA).1999.)而香港地区则采用以季为单位、每期偿还相同数量资金的方式。

“分期定额还贷贷款”方式对所有借贷的学生“一视同仁”,但学生因家庭背景、专业、性别等差异,毕业后的收入流量有较大的差异,从公平角度,有的国家推行另一种贷款方式——“按收入比例还款贷款”,即学生还贷数量以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近似于税收中的累进税制,如澳大利亚的学生贷款。对学生来说,后一种还贷方式可能更受欢迎。

(四)还贷时间

还贷时间根据接受贷款的学生开始还款的时间确定和还款期限加以确定。由于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基本无固定收入,因而各国实施的学生贷款通常在学生毕业后才开始还款,有的国家还设有还款的宽限期,即毕业后至开始还款的时间间隔。还款期限是从开始还贷至还清债务所允许的最长时间限制,学生必须在还款最后期限前还清债务。

一般而言,宽限期越长、还款期限越长,学生的还贷压力就越小。泰国学生贷款要求学生在毕业后两年才开始还款,并且还款期长达15年,因此预计学生每年的还贷数量只占其年收入的2%左右。(注:Ziderman,A.The Student Scheme in Thailand:a Review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Efficient and Equitable Functioning of the Scheme.UNESCO-Bangkok report as part of "Asian Development Bank Social Sector Program Loan"(Project TA 2996-THA).1999.)我国内地1987年实施的大学生贷款不仅没有宽限期,还要求学生在毕业之前还清所有借款,这从政府和高等教育机构角度讲便于贷款的回收,但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学生而言,显然是违背了学生贷款实施的初衷。20世纪90年代末期实施的大学生贷款方案有所改进,但4年的还款期限对大部分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仍是一个相当沉重的包袱。

(五)就业率和预期收入

就业率和预期收入反映教育投资的市场回报,直接影响学生毕业后的偿还能力。宏观经济状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影响学生就业率和预期收入。如果就业率低、预期收入少,学生的还款压力就大。学生所毕业的学校、专业及性别等差异会直接或间接地决定毕业生就业状况和预期收入,影响学生的还款能力。政府政策干预的空间在于:如何依据还款能力大小区别对待不同境遇的学生?比如对丧失劳动力者、对从事公共性较强,但难以市场化行业(例如历史学、考古学、国防事业)的学生给予还款减免。

三、学生还款的负担

如前所述,贷款利率、借贷数量、还款方式及期限等因素共同影响学生还款之负担。这里以香港学生贷款为例分析学生还款之负担。分析的维度有两个:最高还款负担与平均还款负担。

(一)学生贷款的预期负担

1.最高还款负担 香港特区政府规定,2002年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个人每年最高借贷等于学费的上限,即HK$42100。按学生毕业后10年内还贷(以季度为单位,分40个季度等额还贷)、年利率4.625%计算,学生每一季度还款的数额是HK$4253。(注:香港学生资助办事处.2002.http://www.info.gov.hk/sfaa.)同理,2002年入息审查贷款个人年最高贷款额是HK$33420,按学生毕业后5年内还贷(以季度为单位,分20个季度等额还贷)、年利率2.5%计算,学生毕业后每一季度还款数额是HK$5348。

2.平均还贷负担 截至2002年5月31日,2001/2002年度获得香港免入息审查贷款的人数是HK$15768,发放贷款总额为HK$4.93亿,由此可知其平均贷款额HK$31270。同理,截至2002年6月3日,2001/2002年度香港本地专上学生资助(入息审查贷款)平均贷款额是HK$20148。(注:香港学生资助办事处.2002.http://www.info.gov.hk/sfaa.)

应用上述计算方法可以得出: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每季度平均还款负担是HK$3159,学生入息审查贷款每季度平均还款负担是HK$3224。(以上信息参见表1)

表1 香港学生贷款最高/平均还款负担(2001-2002年)

 免入息审查贷款

 入息审查贷款

 (本地专上)

年最高贷款额(HK$)

 42100

 33420

年平均贷款额(HK$)

 31270

 20148

还款年限(年)

 105

贷款利率 4.625%

 2.5%

季度最高还款额(HK$)

42545348

季度平均还款额(HK$)

31593224

资料来源:香港学生资助事务处,2002.http://www.info.gov.hk/sfaa/chinese/statistics。

(二)学生贷款的实际负担

1.学生还款的实际负担率 学生还款负担率指学生毕业后,特定时期还款数额与收入的比例关系。根据香港2001年人口统计资料(总人口中5%样本量),2001年,香港本地学生中,22~31岁接受专上及专上教育程度者(即拥有第一学位的正规大学毕业生)月平均收入如表2。

表2 2001年香港专上教育程度者月平均收入

年龄岁(岁)

 月平均收入(HK$)

2212527

2312364

2414483

2516276

2617367

2720199

2821326

2924973

3027169

3128254

资料来源:根据2001年香港人口(5%)统计资料计算获得。

如果结合不同贷款方案中学生不同的还款负担,可以计算贷款负担率(参阅表3)。

表3 2001年香港专上学生还款负担率(最大/平均负担率)

资料来源:月/季收入根据香港2001年(5%)人口统计资料计算获得;最高/平均贷款额从香港学生资助事务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sfaa/chinese/statistics)获得。

2.学生贷款的诱因分析 从教育经济学角度看,成本与收益关系可以影响学生贷款的诱因。学生得不到教育贷款的一个可能后果是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因此,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大学教育与高中教育终生收入之差,与接受大学教育的直接与间接成本的比较,可以反映出大学教育的成本-收益关系,从而影响大学生接受贷款动力。

此外,如果不用教育收益率指针,也可用贷款负担占大学教育与高中教育收入之差的比重,反映教育贷款的成本-收益关系(见表4)。

表4 季度还款负担占大学与高中毕业生季度收益之差的比值

资料来源:月/季收入根据香港2001年(5%)人口统计资料计算获得;最高/平均贷款额从香港学生资助事务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sfaa/chinese/statistics)获得。

表4的分析表明,在大学毕业的最初几年,大学生收入与同年龄的高中毕业生收入之差不大;但随着时间推移,大学生的收入大大超过同龄高中生,贷款负担占两者收入之差的比值越来越小。这也意味着大学毕业生对教育贷款的支付能力越来越强,如果充分考虑大学生与高中生终生收入的差异,教育贷款从长远来看对学生是有效益的。

四、对内地实行大学生贷款方案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香港地区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使特区政府经受巨大的财政压力。为应对时代变革之需,1992-1993年,香港特区政府提高了大学收费标准,学费占大学生均经常性成本的比例达到18%。即使不计算高教机会成本,仅仅考虑大学生的直接成本因素,高额的教育成本也可能使许多家境不利学生面临失学之虞。但事实表明,香港地区绝少出现学生因财政短绌而失学的现象。究其原因,香港地区学生贷款制度在顺应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学费提升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香港地区两类主要的学生贷款负担率的分析表明:大学生毕业最初5年,香港地区入息审查贷款的年平均负担率介于6%~9%之间;大学生毕业最初10年,香港地区免入息审查贷款的年平均负担率在4%~9%之间波动。上述负担率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的还款负担率水平。(注:Woodhall,M.Lending for learning:Designing a student loan programm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London:Commonwealth Secretariat.1987.)香港地区较低的还款负担对学生的借贷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2000-2001学年,有4l194名香港大学生申请了本地专上学生入息审查贷款,16679名大学生申请了免入息审查贷款。申请上述两类贷款的学生数之和占该学年香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总数(62827名)的90%以上。加上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支持,学生申请贷款成功的比例也相对较高。以入息审查贷款为例,2000-2001学年33347人获得贷款,占申请人数(41194人)的8l%左右,占全体学生的比重是53%。

内地实施教育贷款是以高校收费改革和规模扩张为背景的。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高校学费不断上涨,2000年高校学杂费平均水平是3550元,北京、广东等地高校收费基本达到5000元左右。(注:李兵,陈上仁.我国弱势群体分担高教成本的能力及对策[J].江苏高教,2002,(2).)同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2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2253元。如果以5000元较高学费水平衡量,学费占该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80%,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是222%,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由此可见一斑。其次,高等教育不断增长的收益率以及接受高等教育带来的非经济收益,促使内地个人的高等教育需求不断增强,由此带动1999年始高等教育规模扩张。高教规模扩张也意味着社会高教贷款的需求面在扩大。从内地教育贷款的发展进程看,1987年实施的高校助学贷款以贫困学生为主要贷款对象,但该方案因贷款额少、覆盖面小等原因,对缓解学生及其家庭财政压力的作用十分有限;1999年推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试点,由于借贷条件苛刻使大部分学生望而却步;2000年,中央政府分别启动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商业性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主要面向中央部属136所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商业性贷款的借贷对象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及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由于商业性学生贷款在还贷期限和借贷规模上没有统一规定,我们将主要以财政贴息教育贷款为例分析大陆学生的还贷负担。

对现行教育贷款制度粗略分析表明,内地学生预期还款负担是相当高的。按照规定,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最高借贷规模是每年8000元,还款期限规定毕业后4年还清贷款。从学生实际借贷需求和毕业后收入水平两个指针可以粗略计算中国大陆学生的还款负担率。2000年全国公立高校学费平均水平是3550元,考虑到学费不断上涨趋势及学生住宿费、交通费及生活费支出,一个大学生一年至少需要消费8000元。假定学生每年借贷8000元以满足学业和生活之需,4年共借贷32000元;从学生毕业后收入水平看,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内地7省市的调查表明:1996-1998年大学本科教育程度年收入分别是10798元、12436元、13530元,(注:陈晓宇,冉成中,陈良焜.近年来中国城镇私人教育收益率的变化[Z].北京:教育经济学国际会论文,2001.)以年均12%的收入增长率计算,2004年大学生年收入的平均值是24760元。在不考虑借贷利息的情况下,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首次还贷额占收入的比重将达到32%;即使学生每年只入借贷款限额的一半(4000元),大学生毕业后的还贷负担率也达到了16%。显然,上述还贷负担率远远高于香港地区还款负担率。

两地学生还款负担何以差异悬殊?从影响学生还款负担的原因看,借贷利率、借贷规模、还贷时间和大学毕业后收入水平等都会影响学生还款负担率。在我们看来,内地教育贷款还贷期限过短、还款时间设计缺乏弹性是导致内地学生还款负担过重的最主要因素。

以财政贴息贷款为例,首先,中央财政贴息50%的教育贷款年利率大约是3%,它与香港特区入息审查贷款的利率(2.5%)相差不大。显然,如此低的贷款利率不会是内地学生还款负担过重的原因;其次,尽管香港特区大学毕业生收入水平的绝对量高于内地,但考虑到香港地区生活水平以及大学学费标准远远高于大陆平均水平这一背景,从相对意义上看,两地大学生收入水平的差异并没有想像中悬殊。进一步看,如果两地收入水平的差异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那么内地教育还款制度的设计更应该意识到这种现实背景的差异,在还款时间设计方面多一点从学生角度考虑问题,以减轻其还款负担。

内地教育贷款中还款时间过短、缺乏弹性的特征对学生教育借贷会产生消极影响。这种判断在实际调查中也得到了检验。有调查显示:国家助学贷款中“还贷期限过短”被学生认为是妨碍学生借贷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注:王飞,韩贵秋.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曙光:大连市6所高校贷学金情况的调查分析[J].教育与经济,2000,(3).)所以,无论我们对于教育贷款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抱以多大的期望,如果贷款制度设计不合理而抑制了学生的教育借贷行为,那么教育贷款的诸多目标也将难以达成。伴随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迈进,我国政府应该在学生贷款政策上予以适当调整。比如在还款时间、贷款利率上适当放松限制,并附加一定的宽限期等措施,以降低学生还款负担率、激励学生教育借贷。

内地现行教育贷款制度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贷款制度设计中的不公平性。与一般商业性贷款不同,财政贴息贷款主要是资助家境不利学生,使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辍学。我国内地目前推行的财政贴息贷款对中央部属高校有较多的照顾,但对地方高校中贫困生群体的教育贷款缺乏制度上的安排。这种选择也许与中央财力紧缩有关,但它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付出教育不公的代价。假定换一种视角来思考这个两难问题,上述矛盾或许可以逐步化解。即在财政贴息贷款中,贷款机构应提高努力提高贷款审核的准确性,真正将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鉴别出来,避免那些不符合贷款资格的学生从中受益。这样在既定的财力范围内,既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教育资源又可以扩大教育贷款的受惠面。这实际上涉及教育贷款中一个重要的范畴:教育贷款的针对性。

目前,内地助学贷款体制中鉴定家境不利学生之标准相当模糊,不同高校对贫困生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注:课题组.高等学校教育收费与特困生资助的调查分析[J].教育研究,1998,(6).)与此对照,香港特区政府应用公式法测算学生贷款额的办法是值得大陆借鉴的。该公式法首先以家庭人口规模、人口特征(比如家庭中丧失劳动力者)为基础计算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然后以家庭人均资产额调减贷款权重,最后确定人均贷款规模。

当然,教育贷款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从学生角度分析其借贷成本和收益对合理贷款制度建设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惟一的考虑因素。从银行和政府的角度看,教育贷款中信息网络建设、行政成本及教育贷款拖欠率等议题也十分重要,对此我们会专文予以探讨。不过,内地和香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背景的差异,也使香港地区教育贷款制度的扩散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中央政府需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建构出适合本土脉络的教育贷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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