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实体”与“经济实体”分析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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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图书馆的生存及发展之路,全国高校图情工委于1994年在上海华东师大举办了“全国高校图书馆馆长研讨班”。馆长们就市场经济体制下图书馆的取向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图书馆应该是一个经济实体还是文化实体的问题。有的同志认为:图书馆应该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应该成为一个经济实体,唯此才是图书馆生存及发展之出路。对此观点持异议的同志则认为:“图书馆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它不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而是一个有服务目的的文化实体,它与经济实体不同,与其它文娱型文化实体也不同” [1]。本文不想对图书馆的取向再作议论,只是认为:将经济实体与文化实体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图书馆的取向来讨论,本身就存在概念错误,混淆了图书馆实体与实体图书馆概念之区别。从讨论问题的实质看,并不是文化实体图书馆与经济实体图书馆的问题,图书馆不存在文化实体与经济实体之分,而是图书馆所办的实体才存在文化实体与经济实体之分。

1 “实体图书馆”与“图书馆实体”之区别

我们认为:实体图书馆与图书馆实体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实体图书馆应该是指整个图书馆都为“实体”。既然是实体,它就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银行帐号”[2],必须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竞争,自食其力,优胜劣汰。实体图书馆就是完全不吃“皇粮”的图书馆,是整个图书馆都完全市场化,是完全放弃“皇粮”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自行竞争;而图书馆实体应该是指图书馆所创办的隶属于图书馆之下的实体。其“实体”部分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图书馆办实体之目的是为了弥补“皇粮”之不足(不是放弃皇粮),以缓解经费拮据之困境,是为了维护其主体部分(非实体部分)——图书馆的正常服务工作更好地运转。

2 相对于“文化实体”的“经济实体”图书馆概念不能成立

从文化实体图书馆概念看,它首先应该是一个实体,是自食其力,独立经营。“文化”只是说明这种实体的经营项目(或内容)是“文化”性的,作为图书馆必定就是“开展以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的各种经营服务”,如同市面上的文化用品商店,其经营范围是卖文化用品的,而并非卖汽车配件或其它什么的物品一样。显然,经营项目与“文化”有关的实体才能称其为文化实体,那么按我们所讨论的主题,与其相对应的“经济实体”其经营项目就应该是“非文化”性的了,而非文化的实体,它可以是各种类型的餐馆、招待所、土产店、日杂店、服装店、养殖场等社会上所有“非文化”的商店、公司和生产企业,我们无法想象经营范围为“非文化”的图书馆该是个什么样子。我们认为:相对于“文化实体图书馆”的“经济实体图书馆”根本就不存在。是图书馆,其经营范围就必定是与“文化”有关,与“文化”无关的根本就不是图书馆。

至于由图书馆办的实体,倒可以是“文化”性的和“非文化”性的。因为图书馆办“非文化”的实体,图书馆的主体不变,而是由其经营非“图”性质的实体,其实体部分不称为图书馆,也不能理解为属于图书馆的一部分。这就如同社会上政府机关办的实体,其实体部分不能称其为某政府机关部门,也不是属于该机关部门的一部分一样。

3 “经济实体”与“文化实体”在概念上是种、属关系

我们说“经济实体图书馆”概念不能成立,是基于目前我们图书馆理论界将“文化实体图书馆”与“经济实体图书馆”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图书馆生存并发展的取向之争,而认为相对于文化实体图书馆的经济实体图书馆之概念不能成立。避开这种“场合”,经济实体图书馆之概念还是存在的。如何理解二者之关系呢?我们认为:作为“实体”化的图书馆,其活动的一切措施都是为了取得生存必需的“经济”而开展,谋取较多的“经济”,是所有“实体”必须竭尽全力为之竞争、为之奋斗的目标,所有“实体”都应该是经济实体。文化实体的图书馆就是经济实体的图书馆,是经济实体的一种类型,其“实体”前冠于“文化”二字,只是对实体的经营范围的界定。它与其它类型经济实体的区别只是在经营范围上的“文”与“非文”之分,并非“文化”与“经济”之分。可以借助工商管理部门对各种经济实体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中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的许可来理解。

文化实体与经济实体之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此关系图表明:所有实体皆为经济实体,经济实体有“文化”和“非文化”之分,文化实体包括社会上各种经营范围为“文化”性的经济实体,图书馆是其中之一类型;“非文化”实体包括社会上大大小小的各种经营范围为“非文化”性的经济实体。所以,将文化实体图书馆与经济实体图书馆并列而提是不恰当的。

其实,严格说来,用“文化实体图书馆”来表示完全推向市场的图书馆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实体图书馆”必定是文化实体的图书馆,其中的“实体”是表明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图书馆的运行机制(即不食“皇粮”、自食其力),而其中的“图书馆”既表明了这种实体的名称,又体现了这种实体的经营范围,毋需画蛇添足加上“文化”二字再作界定。“图书馆”不可能是“非文化”的实体,“非文化”的实体不可能称其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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