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相关思考论文_张慧霖,鄢惠凤

醉驾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相关思考论文_张慧霖,鄢惠凤

沙县人民检察院 三明 3655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公路事业快速发展,汽车的使用率和普及率也越来越高,人们的出行更加的方便,与此同时,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其中,因此醉酒驾驶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占据了重要比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召开过程中,我国正式将醉驾纳入到了刑法体系,该法律实施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讨论,人们对醉驾入刑的法律是否适用产生疑问。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分析我国醉驾的现状,讨论醉驾入刑是否适用,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国醉驾刑法的完善和改进。

关键词:醉驾;刑法;法律适用;问题;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飞速提升,汽车购买能力也越来越高。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和汽车数量的增多,使得我国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也逐年增加,其中,因为醉驾而发生车祸的例子不胜枚举。近些年,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醉驾的危害性,社会上各个方面也在呼吁抵制醉驾的行为,之后我国还将醉驾纳入了正式的刑法之中,就是为了抵制人们喝酒驾驶,避免出现更多的交通事故。不过,现在很多专家和学者对醉驾入刑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就醉驾入刑的法律是否实用展开了相关的讨论和研究,有着各不相同的观点。笔者作为一名基层的工作人员,在此背景下,也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就醉驾入刑的法律适用度展开相关的分析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旨在为我国醉驾法律法规的完善做出自己的微薄贡献。

一、我国醉驾入刑实施的现状

(一)如何有效鉴定驾驶者存在醉酒行为

如果驾驶者存有明显的醉酒行为,还继续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走,那么这个驾驶者就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可以判定为酒驾罪。在这一法律中,涉及到的内容有很多,比如说“机动车”、“驾驶”、“醉酒”等,这些术语的界定标准在哪里,如果有效的进行酒驾的判断,关系到驾驶者本人的权益,需要去慎重鉴定。[1]

在两千零四年,我国就已经发布了相关的条文标准,在进行检测时,机动车的驾驶者的血液中如果乙醇含量等于或者高于20毫克/100毫升,低于80毫克/100毫升,那么驾驶者就属于酒后驾车。[2]如果驾驶者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等于或者高于80毫克/100毫升,那么就属于醉驾驾车。

为一名基层的工作人员,笔者认为,如果在判定驾驶者是否存在醉驾罪单纯的将驾驶者的酒精含量作为唯一的判定标准,是有些不合理的。目前,我国已经明确了醉驾是犯罪行为,一些专家曾经对醉驾入刑的适用度展开过多次的讨论和研究,他们针对这一法规提出过不同的意见。不过就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和认知来说,醉驾入刑有效合理。现在,我国人们喝酒开车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人意识不到醉驾的危害性,导致出现了多起交通事故,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危害了我国的公共设施和社会安全。因此,将醉驾纳入到刑法之中,可以有效的降低醉驾的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

不过,如果仅仅是依靠驾驶者自身的酒精含量来判断对判定驾驶者有罪,是否有些草率。世间万物都存在着差异性,每一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和排斥程度也存在着差异性,有的人可以做到“千杯不醉”,有的人确实“一杯倒”,将同样分量的酒精给不同的人喝,每个人的反应也不同。[4]对驾驶者进行酒精含量的检测,只是以一种较为公平客观的方式来判定驾驶者是否醉酒,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每一个人对于酒精都存在不用程度的耐受度,如果只是进行酒精含量的测试,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因此,笔者建议,在不能够准确判定驾驶者是否醉酒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医护人员的帮助,同时,还可以借助一些小方法来检测驾驶者的情况,比如说直线走路法、观察法、问答法等,以此来准确判定驾驶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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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有效的量刑

目前,我国对于醉驾人员的刑事处罚只有一种,那就是对驾驶者进行拘役,同时处罚一定的犯罪金额。因为罚金没有进行明确的金额规定,一般都是由法官结合醉驾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自由裁定,导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该颁布相关的法律内容,明确规定罚金的金额,以方便实际操作。另外,我国的醉驾问题比较普遍,将醉驾入刑主要就是对驾驶者造成一种震慑,避免他们产生醉酒驾驶的行为。笔者认为,量刑的时候,要重视刑法对驾驶者的威慑作用,不易采取太过严重的刑罚来进行处罚,否则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般的醉驾行为,是不能够实施马上的逮捕行动的。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如果醉驾者想要取保候审,那么就需要在其提供一定的保证金之后,将其进行取保候审。对一些没有明显悔罪态度的驾驶者,可以进行一段时间的监视行为。我国的一些专家曾经提出过一些建议,他们认为,对于存在醉驾行为的驾驶者,是可以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的[5]。

笔者认为,如果实行刑事拘留,就会产生新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有效的判断拘押的期限、如何设定审理周期。一般来说,拘留时间是三天,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三天之后,应该对驾驶者提出逮捕的请求。如果案件在办理时,有特殊因素的影响,可以将拘留时间延长至七天。我们从最长的拘留期限为例子,要在七天之内完成案件的侦查、审理以及审判,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到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的判决和诉讼工作,又变得困难重重。

二、针对醉驾入刑提出的产生的相关思考

针对我国目前醉驾入刑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加快醉驾方面的法律建设,完善我国的醉驾入刑制度,以提高我国的司法操作性。

第一,我国的法律条规中曾经明确规定,如果醉酒驾驶行为十分恶劣,可以将驾驶者判定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对其进行相应的量刑活动。这一规定,给一些人可趁之机,导致我国在这条法规出台的当年,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的刑事案件比上半年同期增长了八倍之多。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有效避免罪名被滥用的情况出现,应该将醉驾行为进行合理的转化,将其变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然后进行相应的量刑处理。

第二,在针对醉酒的判断过程中,也要进行严格的细化。对存在醉驾行为的驾驶者要进行两次的酒精含量检测活动。第一次检测,是检测驾驶者呼气,第二次检测是检测驾驶者的血液。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驾驶者故意捣乱、不配合的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应该与医院进行合作,由专业的医生来对醉酒的情况进行判定,制定标准的醉驾标准,细化醉酒的范围。

第三,想要完善醉驾的内容,还需要与我国《刑法》中的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效的连接。详细解释“机动车”、“醉酒”、“道路”等术语,严格区分醉驾的行为。

结束语

我国喝酒开车的情况十分普遍,将醉驾入刑的作为,有效的降低了我国的醉驾行为,减少了我国交通事故的产生。不过,因为我国醉驾入刑发展时间较短,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我国的各个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宣传醉驾的危害性,以有效的降低交通事故,提高社会的安全稳定性。

参考文献:

[1]黄豹.达马斯卡权力模式下的“醉驾入刑”现象分析--以?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为切入点[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886-892.

[2]奚少君,刘锐.醉驾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J].法制博览,2015,(26):184-184.

[3]武向朋,赵方方.我国醉驾入刑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从定罪量刑入手[J].法制博览,2015,(1):32-34.

[4]李克杰.“醉驾入刑”争议的立法学思考——兼及《刑法》第13条的逻辑解读[J].法治研究,2013,76(4):99-108.

作者简介:

张慧霖(1973-),女,福建人,本科,福建省沙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鄢惠凤(1984-),女,福建人,本科,福建省沙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检察员。

论文作者:张慧霖,鄢惠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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