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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力发电工程通常采用传统的建管模式,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配合。施工合同通常采用甲供(甲控)主材模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甲供主材的模式,工程的单价承包模式,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导致承包人没有节约主材的动力。因此,在需要在管理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节约主材,降低投资。本文以甲供水泥为例,分析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水电工程;甲供主材;水泥;供应
一、背景
水力发电工程通常采用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即工程建设主要有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参与,并在一个水电项目中承担各自的任务,四方有机互动并在业主统一指挥下,完成水电站的建设任务。
施工合同通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签署合同。其中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材料由甲方采购。在施工合同执行期以内,主材以不变的价格供应给承包人使用。由于甲供主材的原因,主材的价格波动风险完全由业主承担。水电工程的合同以单价承包为主,及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导致承包人没有动力节约材料,降低造价。本文以水电工程为背景,以甲供水泥为例,分析了甲供主材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管理措施,力图促进节约主材,降低工程造价。
二、存在问题
水电工程水泥采购、供应由发包人负责。通常发包人在施工标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种水泥的供应价格。发包人在供应时,以甲供价格供应给承包人。承包人在项目完工结算时,还要做水泥核销。但是,水泥的使用中还是经常出现以下问题:
1、承包人倾向于选用水泥用量大的配合比;
2、承包人倾向于选用低标号水泥;
3、存在倒卖水泥情况。
在很多水电工程中,又有砼公共拌合系统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了水泥管理的难度。
三、原因分析
3.1承包人倾向于选用水泥用量大的配合比
在砼工程施工中,加大水泥的消耗量可以有效降低施工难度,节约其他方面的支出。因此,在公共拌合系统以相对固定的价格供应砼时,承包人倾向于用水泥用量大的配合比。砼的拌制单位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倾向于用水泥用量大的配合比。
如砼工程施工中,结算单价就是投标单价,那么承包人只能节约水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承包人投标时的配合比,与现场实际使用的配合比不一致。由于现行的定额计价法,在形成新的砼工程单价时,会使用现场实际的配合比。因此,在自拌砼时,加大水泥的用量可以提高承包人的利润;同时也降低了施工难度,节约了其他方面的支出。
因此,承包人在施工中有加大水泥用量的动机。
3.2承包人倾向于选用低标号水泥的原因
目前,水电工程的工程单价的形成主要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单位工程单价=工程直接费*(1+其他直接费率)*(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工程直接费=Σ人工消耗*人工预算价(不含税)+Σ材料消耗*材料预算价(不含税)+Σ机械消耗*台班费(不含税)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单价分析表中材料价的高低,直接影响承包人的利润。但材料费高了以后,致使投标价过高,无法中标。因此,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相关工程的配合比是比较合理的。但变更工程的单价是参照投标报价的水平,采用定额计价法编制单价,水泥单耗是参照现场配合比或相关定额确定的。也就是说其他直接费费率、间接费费率、利润率、税率都已经确定。材料价越高,承包人的利润越高。因此,在变更工程中,由于选用低标号水泥可以提高砼中水泥的材料价,因此承包人倾向于选用低标号水泥。
3.3 倒卖水泥的原因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一般在1年以上,很多在2~3年,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导致甲供水泥价格较市场价低许多。另外,也有业主在制定甲供价格时,有意降低了甲供水泥供应价格。
因此,水泥可以在甲供标段与非甲供标段之间倒卖,或倒卖到施工区以外,或倒卖给施工区内发生水泥超耗的甲供标段。但由于水泥核销的原因,因此倒卖的水泥必然是可以核销的水泥。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被倒卖水泥可以被核销:
1、由于选用了合适的添加剂,致使砼、砂浆中的水泥用量较投标配合比少,这部分节约的水泥是可以核销的。
2、由于工程量计量偏大,因此实际使用的水泥较核销量小,两者之间的差值可以核销。这种情况以基础工程的灌浆工程量的计量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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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原因,导致实际消耗的水泥,较理论消耗量偏低。这部分偷工减料的所“节约”的水泥可以被核销。
四、可采取的措施
水泥的管理要以尽量降低水泥的用量为目的。针对以上的原因分析,在某一水电工程的水泥的供应体系中要尽量降低承包人在水泥方面的不当得利。以下是针对以上问题的建议。
4.1 对所有的承包人统一供应价格
对所有的标段,同一种水泥的甲供价格应保持一致。不论该标段是土石方开挖、支护、砼拌制、碾压砼浇筑、常态砼浇筑、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等,所有的标段对同一种水泥应保持一致。否则,由于各标段供应价格不一致,容易发生各标段之间倒卖水泥。
如果不能保持各标段的水泥甲供价格一致,那么最好选择不同的水泥品种供应不同的标段。不同的水泥可以是不同的供应厂家,也可以是不同的标号,或其他方式。这样在不同的标段之间,就可以尽量避免各标段之间倒卖水泥。
4.2 水泥的甲供价格尽量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
水泥的甲供价格低于市场价是甲供水泥在场内、场外倒卖的必要条件。
通常业主供应的水泥在核销量以内的供应价较市场价低许多,在核销
量以外的部分的供应价较市场价略高。因此,发生水泥超耗的单位不愿意用业主供应的水泥,而愿意用场内其他单位倒卖的水泥。如果业主单位在供应水泥时,不分核销量内外统一价格供应,就不会发生水泥场内倒卖的事情。
水泥的甲供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太大,导致施工单位将水泥倒卖到场外,可以获利。如果水泥的甲供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小,承包人就不会冒险将水泥倒卖到施工区以外。
有些观点认为,甲供材料以较低的价格供应给承包人,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主要原因在于,通过甲供材料的低价供应,降低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笔者不太认同这种观点。从表面上看好像是降低了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但工程的合同价格,是通过招投标由投标人决定的。影响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决定因数是市场条件。当发包人以较低的价格供应主要材料时,承包人不能在主要材料上报出有利于自己的价格,会在辅材价格、人工单价、消耗量、费率中通过一张单价分析表中的不平衡报价手段,消化由于发包人低价供应主材带来的利益损失。
4.3 尽量使用散装水泥
目前,水泥的供应既有袋装也有散装。由于散装水泥便于集中卸货、集中管理、集中使用等优点。因此,在水泥使用的上,不论是灌浆、砼拌制,尽量使用散装水泥。
4.4 加强工程管理
如发生2.1中的三种情况,导致承包人在工程计量、计价中已经将使用的水泥款结算到承包人,承包人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当得利必然会把水泥以较低的价格倒卖掉。
因此,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要求发包人,在工程中加强管理,对工程的质量、计量、施工工艺等加强管理。
4.5 奖励节约
以上措施都不能使承包人有节约水泥的动力,仍然有使用低标号水泥和加大水泥用量的动机。因此建议发包人制定一定的管理办法,奖励承包人节约水泥的所付出的努力。
在制定奖励办法时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对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要以降低水泥单耗为主,因为选用低标号水泥的问题,在投标时已经避免了;
2、对于变更工程,要鼓励承包人使用高标号水泥,同时尽量降低单耗;
3、节约水泥的奖励,建议以节约的水泥材料款给承包人一定的分成。节约的水泥材料款通过以下参数计算出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含变更工程)、水泥的投标单耗或定额单耗、水泥的采购价、供应价、水泥的实际使用量;
4、奖励力度要超过承包人通过多使用水泥所取得的利益;
5、水泥的节约是在合理的前提下节约,不能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因此,对于水泥的节约量要深入分析,要核实水泥节约的原因。对于承包人偷工减料的所“节约”的水泥,不能认定为节约水泥。
参考文献
[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年版).
[2]水电工程造价培训教材(专业卷).
[3]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版).
[4]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7年版).
论文作者:徐红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30
标签:水泥论文; 承包人论文; 标段论文; 节约论文; 价格论文; 工程论文; 单价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