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实践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实践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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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16日至7月13日,国家经贸委组团赴德国考察德国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在德期间,考察团走访了德国7个政府部门,2 家银行和9家大公司,对原东西德国有企业改革做了较全面的了解。

国有企业基本概况

1989年东西德统一之前,原东德地区国有企业有8000个, 职工410万人,占当时就业人口的40%。其中,大型企业有200多个, 占企业总数的2.5%,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按当时的统计,有1.6万亿东德马克,号称是世界上第十大工业强国。其经济体制完全是按照前苏联的模式,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东德国有企业的基本状况是:

企业规模庞大,专业化程度低。原东德地区8000个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是把整个行业以联合体的方式组成在一起的,如果把联合体按专业划分的话,8000个企业可拆成1.8万个独立的大型专业化生产企业。 每个联合体都是大而全的生产组织结构,专业化程度低。

企业办社会,劳动生产率低。原东德国有大企业基本上都设有学校、医院、食堂、商店、幼儿园、度假村、建筑队、运输队等部门。用原东德人的话说国有企业是一个“肥胖的巨人”,蠢笨而不灵活。企业的富余人员是原西德同类型企业的2—3倍。再加上分配上吃大锅饭,就业上是铁饭碗,使得东德地区工业的单位产品成本远远高于西德地区。据德国经济部的统计,1991年原东德国有企业工业产品单位成本高于西德147.6%,社会产品总成本高于西德150.7%,而劳动生产率仅是西德的四分之一。

企业生产设备陈旧,技术水平落后。如原东德第一大化工基地(也是东欧最大的化工企业)——劳依纳化学工业公司,其生产合成氨的主要设备竟是1917年制造的。很多设备折旧期限都在20—30年以上,有的已提完折旧还在继续使用。加上技术改造资金不足, 设备破旧落后, 1989年这个公司排放的粉尘每小时达25吨,二氧化硫每小时达20吨。

市场结构单一,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原东德90%的企业归国家所有,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整个国民经济与经互会各国的经济紧紧连在一起。企业生产的产品除满足本国的需求外,大多数都销往前苏联、东欧及古巴等国。产品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导致企业经营意识差,经营机制呆板。

1989年两德统一后, 国有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1990年7月1日,两德货币联盟生效,德国政府为缩小东、西部地区居民的贫富差距,人为地使东德马克在一夜之间升值了400%, 老百姓手里拿到了升值后的西德马克,争购西方产品,使原东德企业失去了国内市场。二是货币联盟统一后,东德产品必须以西方货币支付,而苏东各国缺少硬通货,使大多数东德企业又失去国外传统市场。三是在失去国内外市场的同时,由于东德企业劳动生产率远远低于西德地区企业,如机械制造行业,东德地区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只有西德地区企业的30%,致使大多数企业在“一夜之间”被市场经济的大棍打懵,失去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德国企业改革的主导思想及进展情况

1989年两德统一前,原东德共产党中央已认识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窒息了经济的发展,当时提出要组建一个托管局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其主要思路是放松对企业的指令性计划,给予更多的投资、留利分配等自主权,由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去经营,也就是说他们在两德统一前,就采取了“资产进国家,企业进市场”的改革思路。但由于时局骤变,这种改革设想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在统一后半年时间内,东部地区8000家国有企业中,有3000家开始自发自我转制,也没有触动所有制问题。1990年下半年开始,德国政府对东部地区采取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政策,其主要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德国的劳动生产率,增强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改革目标,政府必须从经济领域中尽快退出来,主要以制定市场竞争规则,规范企业行为,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接管公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者和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等为工作目标。

1990年7月1日,联邦政府正式成立托管局,授权其全权负责对原东德地区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并给其规定了三大任务:一是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产权;二是整顿有潜力的企业,使其符合出售的条件;三是关闭产品无市场、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出售国有企业产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资金投入,调整和改变原有的企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1994年12月31日,托管局宣布撤销,其后续工作转交给联邦遗留财产管理局。

德国对原东德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至今已有六年,目前原东德8000多个国有企业中还剩下40—50户在“待价而沽”,等待新的投资者,其余基本上都已经“私有化”,甚至连铁路、邮电、通讯、航空、电力等部门,也都实现了“私有化”或正进行“私有化”。在实行“私有化”的过程中,伴随着失业率大幅度上升,在1989年, 原东德有960万个就业岗位现在仅剩下三分之一,400万人失业, 失业率创二战后历史最高水平,达18.8%,但仍低于欧共体成员国0.1个百分点。 据联邦劳动社会部提供的数字,到1996年5月,全德失业人口为382万人,其中东部失业114万人,西部268万人(主要是东部人口向西部流动造成的)。随着企业结构调整和劳动生产率提高,预计1996年还将减少200 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高失业率成为德国统一后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总的看来,尽管德国企业改革出现了高失业率的状况,但从整体上看,原东德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比较平稳的,企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多数企业进行的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企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1991年原东德工业企业单位产品成本是西德的147.6%,1995 年下降到116%,下降了31个百分点。二是职工收提高。1991 年东德企业职工收入是西德企业职工的42%,1995年提高到68.4%,提高了26个百分点。六年来,经过调整后的原东德企业,已经成为德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德国企业改革的基本做法

德国政府于1990年7月1日成立托管局,全权负责对东德企业的改革工作。其主要做法:

(1)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针对东德企业办社会的现状, 进行企业职能的根本性调整,使企业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一是将生产经营部门独立出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二是将辅助生产系统,如机修、运输队、检测中心等部门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经营实体。三是把企业的后勤服务系统,(如食堂、修建队、住宅等)分离成独立核算的单位。四是把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度假村等公益事业单位分离出来交给地方政府。五是将企业自办的科研机构交给高等院校。通过这些分离,使企业的经营目标更加单一。调整后的企业精干灵活,劳动生产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例如,德国机车车辆厂原拥有20个工厂,2.5万职工,是一个大型生产联合体,经过分离调整后,留下7个工厂, 改为子公司,4200名职工,其主要产品销售额迅速增加,有67%的产品销到西方市场。

(2)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德国托管局对每个企业进行改制,不是为改制而改制,而是以保证这个企业在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并具备相当的竞争能力。他们将原有的8000多个大型生产联合体分解成18000个独立企业,组建专业化的生产企业,专业化水平明显示提高。 对为主导产品服务的生产企业也进行全面调整,将其改造成为全社会配套的专业化生产企业。这样不但提高了每个企业的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还大幅度减少了重复建设,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例如著名的劳内化工公司,把大型联合体按工艺要求、产品种类和配套设施分解为200家独立的生产企业,其销售收入由1990年的20亿马克上升到1995 年的60亿马克。佯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改制后的企业还对其产品结构重新审视和调整,淘汰没有竞争力的产品,如格列玛机械制造公司在对市场进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经营范围,将原来的120 种产品调整为12 种, 其主导产品不仅保住了东欧市场, 去年销售收入达4000万马克,而且还打开了西欧市场,其销售额达1000万马克。

(3)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两德统一后, 为加快推进东德企业改革并减少社会震动,联邦政府将东德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部纳入联邦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一名有工作的人员必须缴纳医疗、养老金和失业等保险金。这些保险金占个人毛收入的40%,其中19.8%由资方承担。据联邦劳动社会部提供的数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三分之一是为支付保险金而征收的,1996年联邦社会劳动部需支付保险金预算高达1200亿(国防预算仅为490亿马克), 超过联邦预算的四分之一。通过强制征收保险税,将两德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很短的时间内统一起来,减少了企业改制所带来的失业压力,为推进改革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联邦劳工局1996年将支付500 亿马克失业保险金,同时还要支付职业培训费470亿马克,共计970亿马克。

(4)大力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 将富余人员从企业中分流出来,是德国企业改革的普遍做法。例如,前面提到的原东德机车车辆制造厂(现为德国机车车辆制造公司。原有职工2.5 万人,现减少到4200人,减少了83.2%。产品由原来95%出口到东欧和前苏联,现在对西欧的出口占40%,去年销售额达到10亿马克,达到了减人增效的目的。格列码机械制造股份公司,原有职工4700人,现减少到400人,减少了91.5%。劳依纳化工公司原有职工2.7万人,改制后减少到9600人,减少了64.4%,该公司分流出1.74万人的去向是:提前退休5650人,占精简人数的32.5%;解雇的3800人,占21.8%;以各种原因辞退或另谋工作的有7950人,占45.7%。值得注意的是,不仅东部企业在大幅度调整和分流富余人员,原西德的企业也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如德意志电讯公司,1989年有职工23.5万人,改组后 1995年职工减少了2万多人,而销售额却由1989年的380亿马克,上升到1995年的660亿马克,增长了90%。又如,鲁尔矿山股份公司,1990年有职工9.14 万职工,1996年减少到6.39万人,5年减少了2.75万人,而劳动生产率增加了 41%。

支付巨额改革成本,推进企业改革

为了加强对东德企业的调整,使之尽快按照市场规律去运营,联邦政府在企业改制的基础设施建设上,5年期间,共支出了7000亿马克。 其中由托管局用于东德国有企业改革2560亿马克。2560亿马克的主要用途是:一是处理原东德国有企业的债务,在企业出售之前,全部由托管局承担并负责偿还了990亿马克; 二是对不具备出售条件的企业进行整顿共花费了430亿马克;三是在企业出售过程中为吸引投资者, 对投资者的投资补助达1530亿马克。到1994年底,托管局撤销时,这些费用已全部转为国债。预计到1998年底,联邦财政直接用于企业改革的支出将达到3000亿马克。

此外,银行系统也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如德国重建信贷银行,在两德统一后,专门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到目前为止,共发放了981亿贷款,同时在具体政策上采取了减免税的措施。 主要有:投资补助,对投资者所购买的机器设备,按其价值的5%进行补助, 主要是对这5%实行免税政策;特殊折旧法,对东部企业的工程项目, 包括个人和企业的建房,采取提高折旧率的方法,1991年为50%,现在调整到40%。在100万个新建项目中,有40—50 %在一定期限内不交所得税:国家补贴,从欧洲联盟预算中取出一部分资金,以激励对落后地区的投资。银行除在政策上支持改革外,还在行动上直接参与企业改制工作。据德意志银行的官员介绍,全德国的私人银行组成了一个基金会,筹集到4亿马克,向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对国有企业进行资金管理和运作。

在推动东德企业改革、支付改革成本的问题上,财政、银行与经济部门密切合作,使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有市场的企业中,是德国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之一。1990年至1994年,托管局为推动企业改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所取得的贷款,都是由联邦财政部来担保的。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制度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借鉴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对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有着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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