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选修课程建设为载体培育学生法治素养-以“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例论文

以法律选修课程建设为载体培育学生法治素养-以“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例论文

以法律选修课程建设为载体培育学生法治素养
——以“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例

陆晓萍

(浙江省湖州中学,浙江 湖州 313000)

摘 要 :法治意识是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之一。培育核心素养,应立足于课程这一重要的载体,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利用和课程资源的开发。就高中思想政治学科而言,要切实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努力实现必修和选修、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一体建设、共同推进。以开发并实施法律选修课程“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例,从教学目标、教学资源以及教学方式等多个角度,探讨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选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资源;教学方式;法治素养

法治意识是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之一。培育核心素养,应立足于课程这一重要载体,没有课程,就没有教学,没有课程,也没有教育。浙江省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把更多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法治意识这一核心素养的培育,必须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就高中思想政治学科而言,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必修课程和国家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国家课程)资源,既要利用好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一显性课程资源,又要重视挖掘必修模块教学中的隐性资源,如在经济生活教学中,引导学生形成和树立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努力实现必修和选修、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一体建设、共同推进。

我国目前的肉鸡养殖场规模多在万只以上,小型个人养殖场不计其数,每天产出的鸡粪数量可想而知,鸡粪若不能够及时清理出鸡舍,不仅会污染肉鸡的饲料和饮用水,还有可能传播病菌、为寄生虫卵提供生存空间,因此养殖户要做到及时将鸡粪清理出鸡舍,避免肉鸡患病;清理出的鸡粪不可随意外运丢弃,也不可长时间堆积在养殖场范围内,避免鸡粪腐化为蚊蝇、病菌、寄生虫的繁殖提供场所,鸡粪是农家肥的来源之一,养殖户可与周边种植业、林果业农户进行合作,将鸡粪销售给农户,一方面消化了鸡粪带来的后续不良结果,另一方面提高了养殖场的收入。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学校通过开设高中生法律教育选修课程“法律伴我健康成长”,在培育法治意识这一核心素养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5G业务指标的达成,依赖承载性能和功能的提升,5G网络分片的实现,需要与承载网联动,而满足5G需求的传送网需要重构: 5G承载需求发生很大变化,现有传送网无法直接满足,或仅能满足初期小规模业务需求,重构之后的传送网应能完全满足5G成熟期的需求。

一 、教学目标 :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目标需要互补

从法治意识核心素养的培育目标来看,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方面是涉及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法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另一方面是涉及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的属于社会公共道德范畴的内容。从三维目标角度来观察分析,前者侧重知识目标,后者侧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两个目标是需要互补的。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中,我们认识到,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从学生成长角度来看,需要再从社会伦理道德这一方面开发利用相关的课程资源。为此,我们确定以“健康成长”为主题(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发展)开设选修课程,并围绕这一目标选择教学资源,编排教学内容,这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所突出的“常识”目标是可以互补的。法律选修课程由“走近近代法学之父沈家本、了解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熟悉我国国家根本大法、研读与中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案例、参与法律基础知识竞赛以及参加模拟法庭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组成,属于社会实践类课程。在这门选修课程编排过程中,特别重视赋予学生自我发展的空间,强调师生互动的有效性、真实性,真正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致力于让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及多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法治意识,积极投身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实现法律选修课程各章节与国家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互补,在课程结构上作了如下编排:

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有温度的起始课。国家课程开篇从法开始说起,比较抽象,学生可能会觉得枯燥。若能借助选修课程挖掘地方特色法治文化资源,从学生熟知的湖州籍法学泰斗沈家本说起,就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热情,为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打下基础。通过讲述沈家本的生平事迹,让学生了解他的主要法律思想及修律贡献以及近年来湖州市在加强沈家本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既拉近了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让学生对法律有了更亲切直观的感受,又完善了教学内容,让学生更为全面了解湖州、浙江乃至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该资源渗透在国家课程中,足以带来不一样的效果,了解沈家本其人的过程中对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也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为了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国家资源和选修课程资源共享,作了如下的尝试:

青春说法,循序渐进。国家课程中多的是法律知识点,缺少与中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例。选修课程以“青春说法”方式,讲述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真实案例,让学生从中学到很多必备的法律知识,在分析讨论过程中树立规则意识,培养法治素养,做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让自己健康成长。这些事例亦可以运用到国家课程的教学中。

探究法治,释惑解疑。政治生活教材中会谈到依法治国,会谈到依宪治国,可现阶段依法治国进程如何,宪法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学生对此往往是一知半解。设置第二章“探究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第三章“解开我国宪法的神秘面纱”的内容,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听老师说宪法等方式,初步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相对年轻化,理论知识和实际会计工作格格不入。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依赖于会计人员对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而我国的基本现状是会计信息化人才极其缺乏,相关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社会供给完全不能满足现阶段的人才需要。这降低了工作效率,导致了会计信息化不能及时跟上其时代发展趋势的同时增加了发展风险。

模拟法庭,真实体验。学生最不喜欢空洞的说教,最乐意把自己所学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真正体现其价值。学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素养的目的在于回归生活,解决实际问题。在学生学习完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前期内容后,已经积累了不少法律常识,也初步形成了法治素养,这就为最后一个章节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个教学环节,通过观摩、学习和实践多种方式,贴近生活,增加大量互动元素,增强内容的趣味性,从而增强学生的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 、教学资源 :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实现资源共享

众所周知,国家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由于必须考虑应试这一现实的目标,所以教学双方都比较关注与考试相关的知识学习以及应试方法、能力的培养,但是从学生的未来成长以及核心素养的培育来看,更需要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会公共参与能力的培养,因此需要在教学方式上有所变化。校本选修课程“法律伴我健康成长”在教学方式上注重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型”课程,与国家课程双线推进,通过法治方面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法治素养。

细胞内蛋白的降解主要是通过泛素化过程进行。因此,CRM1的降解过程可能与细胞内CRM1蛋白的泛素化增强有关。因此,本研究进一步通过激光共聚焦技术检测CRM1的货物蛋白RanBP1[19]的细胞核输出情况。结果显示,随着LFS-01药物浓度的增加,RanBP1在细胞核内的聚集量逐渐增加(图2显示细胞核内的绿色荧光逐渐增强),说明CRM1的细胞核输出功能受到抑制。并且,20 μmol/L LFS-01抑制CRM1的细胞核转运能力与50 nmol/L阳性对照药物LMB[20]相当,约80%的RanBP1蛋白被滞留在细胞核内(P值均<0.01)。

铭记先贤,引人入胜。谈到法律,说起依法治国,学法律的理应知道被誉为“近代法学之父”的湖州籍法学家沈家本。课程第一章的学习内容是“走近近代法学之父沈家本”,通过让学生了解沈家本其人,关注这位先贤的生平事迹、法律成就,认知沈家本对中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大贡献,增强对家乡的自豪感,激发学习法律的兴趣。

共享案例资源,打造有深度的政治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积极行使人身权”教学中有很多理性案例分析,特别是涉及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案例。笔者在编写选修课程专题四时,特别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搜集了不少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既让学生能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也让学生能在这些法律故事中学到很多生活常识。政治生活前三个单元教学中无不隐含着宪法知识的学习,但是教材所涉及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在编写选修课程时,把“揭开宪法的神秘面纱”作为单独一个专题来讲述,这与国家课程是一个很好的契合。选修课程专题三“国家宪法日让我们重温敬畏”和“权利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无敌法王”的学习,让学生对宪法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政治生活学习有更深刻地理解。不同课堂教学资源的互促共进,有助于学生理解文本内容。以此打造有深度的政治课,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核心素养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知识竞赛,争先学法。单靠教师讲述法律条文,学生多半会觉得无趣,若教师把相关的知识通过知识竞赛方式加以传授,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要想从必答、抢答等环节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学生认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不断丰富知识储备。为了把握这样一次证明自己实力的好时机,不少学生都会被吸引入这样的课堂,从而为基础知识学习、积累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教学方式 :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应双线推进

国家课程中的教学资源更多关注共性,能够适用于大多数领域,而选修课程的教学资源则可以展示更多的个性,特别能够体现地方特色。两者如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源整合,对于培育学生法治素养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因此,努力实现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着力提供更为丰富的教学资源,是一线教师不断探寻、努力的方向。

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

在实施校本选修课程过程中,开展实践活动,创新教学方式:

参观纪念馆,提高法治意识素养。每个人的法治素养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对生活的体验,特别是参与社会活动和接受知识教育中习来的。教学中不仅要重视法律知识的讲授,更要在实践活动中培育法治意识。在校本选修课程开设过程中特地安排了两课时的校外活动。主要是带领学生参观位于湖城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沈家本纪念馆。该馆是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馆内陈列着沈家本修订的法学文献、遗物、书法作品等,以多样的形式反映了沈家本先生受命变法修律、投身法制改革的艰苦历程。通过参观展览,学生可以全方位感受沈家本一生的功绩,“风云时代跌宕人生”是对沈家本生平的介绍;“以法救国承前启后”介绍沈家本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参观过程中,师生双方可以共同分享真切感受,激发沈家本家乡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切实增强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模拟法庭教学,增强法治参与能力。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它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具体参与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可以提高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还可以让学生感受法律的权威和法律对保障每个人权益的重要性。法治素养的培育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在学生的心里打上深深的“法治意识”烙印,对其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治素养是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合格中国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以法律选修课程建设为载体培育学生法治素养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途径。

Cultivating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by Taking Construction of Law Elective Courses as a Carrier ——Taking “Law Accompanying My Healthy Growth” as an Example

LU Xiao-ping

(Zhejiang Huzhou Middle School, Huzhou 313000, China)

Abstract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is one of the core qualities of high school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subjects. To cultivate core quality, we should base on curriculum as an important carrier an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uti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urriculum resources. As far as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subject in senior high school is concerned,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ive courses, strive to realize the complementation of compulsory and elective courses, national courses and school-based courses, and promote them together. Taking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optional course “Law Accompanying My Healthy Growth”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effective ways to cultivat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eaching objectives, teaching resources and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 :elective courses; teaching objectives; teaching resources; teaching methods; legal literacy

中图分类号 :G63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6714(2019)01-0012-03

doi: 10.3969/j.issn.1008-6714.2019.01.005

收稿日期 :2018-10-15

作者简介 :陆晓萍(1983—),女,浙江湖州人,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钱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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