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探析论文_温旭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探析论文_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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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管理,以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及施工风险的目的,但是目前其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从而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合同管理;探析

1导言

在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工作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基本需求,可维护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有利于更好地掌控工程进度,保障了工程的利益等,因此在对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展开探讨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深究问题出现的原因,并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增强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能力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自从我国实施公路工程的监理制度后,国际上的很多常用惯例公路工程条款逐渐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很多的外资建设项目也是如此。通过工程监理实践可以发现,工程监理中的重要依据就是合同,只有充分了解合同才能更加准确地掌握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成本,全面实施工程管理。

2.1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主要指的是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批准之后将变更通知下达给项目部。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多,工程数量变更、质量变更、施工形式变更等任何的合同变更都可以称作是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的各个方面。在施工中,工程变更是非常常见的,也是不可预见的,发生了工程变更之后,通常会直接造成施工成本、工期等方面发生变动,如果这些方面直接影响了合同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则需要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在实践中,工程变更的提出可以是工程的各方,但是必须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之后才能有效。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工程需要变更,也要征得业主的同意;业主需要变更时,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对于承包方所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需要充分了解变更的具体内容、对工程影响等方面,再报业主同意,才能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变更。

2.2工程延期

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延期主要指的是,不是因为承包人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之后可以进行合理的延期,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则属于该范畴内。目前延期的原因主要有工程量临时增加;恶劣环境;业主临时改变要求;不是因为承包人的过失、违约及其他因素;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延误因素。监理工程师认为存在如下因素才可以办理延期:(1)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不能如期交付;(2)延期发生之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延期申请;(3)承包人需要按照规定交付延期资料,并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工程资料,可以说明并不是因为承包人所造成的延期;(4)延期时间结束之后,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出延期申请,以书面的形式交给监理工程师。

2.3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主要指公路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资金的损失。根据合同中的明确规定,承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费用,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与条款。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合同来处理索赔请求时,通常需要实际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索赔原因,并且详细确定索赔的费用,通过货币的形式来计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承包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将索赔申请提交之后,监理工程师需要严格审核,保证其合情、合理,承包人还应该根据索赔具体要求来提供工程的原始数据记录、账目,并且要与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对,从而了解承包人所提交的损失报告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不是因为承包人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出现损失。如果监理工程师通过详细了解之后发现,承包所提交的索赔申请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且与事实一致,然后核对索赔申请中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在工程实践中,承包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故意将索赔金额计算错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需要严格检查计算数据,尤其是要按照合同条款、价格、标准以及数量等数据进行更加精确的核算。

2.4争端和仲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合同终止后,业主、承包人对很多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可能存在争端,其中也包含了监理工程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一个具体的问题做出具体的处理决定时,由于意见的不一致而造成争端。所以工程合同中应该就可能存在的争端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条款,以防止争端影响过大。(1)争端的管理。根据合同要求,承包人、业主等合同各方都要以书面的形式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争端的具体事宜,并且还要给对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该根据合同中的期限规定采取调查取证管理。调查结束之后应该根据结果对争端做出裁定,并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合同的各方。业主、承包人接收到仲裁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以确保争端处理完成,只要是合同没有被废止,就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条款。(2)仲裁。合同中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仲裁的要求之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对存在的争端进行调解,并且保证合同的各方都按照合同要求来开展工作。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在进行仲裁调查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作证,待仲裁决定下达后,监理工程师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仲裁人的裁决就是最终的结果,对于合同的各方都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不公平、不合理,可以提交其他的权力机构进行裁决,对于没有诉诸法律的情况,就要严格执行仲裁决定。

2.5违约与工程分包

发生违约的情况是多方面的,业主、承包人都可能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违约。监理工程师应充分了解违约发生的具体原因,并且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防止违约现象多次出现。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的违约现象发生率较高,严重阻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协调各方关系,以确保工程如期交付。合同分包也是普遍存在的,按照惯例,合同分包不能超过工程量的30%,需要监理工程师严格控制,加强管理。

2.6保险

公路施工的周期较长且会受到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容易造成实施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这就需要工程的管理机构向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以确保在发生严重的事故之后可尽量挽回损失。保险的优势在于只是支付小额的保险费用,一旦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就能够提供较多的资金赔偿,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监理工程师要确认承包人投保后才能同意其开始施工。

3结语

公路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它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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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裘丽娅.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4):227-227.

[4]周培峰.公路桥梁施工合同跟踪管理的要点研究[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1):50-51.

论文作者:温旭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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