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及其演化对技术发展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近代以来,技术与人类的关系逐步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核心问题,学术界从各个角度加以研究。这一领域可以区分为人类对技术的影响和反过来技术对人类的影响。目前,相关研究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没有从生产和消费这两个阶段作进一步的区分。如在技术对人类的影响上,没有区分两个阶段,只是笼统地说“信息技术或生物技术对人类的影响”等。其二,人类对技术的影响主要地限于生产阶段,消费对技术的影响几乎空白。本文认为,在讨论人类与技术的相互关系中,有必要以技术的商品(主要是消费品)为界,将人类对技术的影响和技术对人类的影响都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生产阶段和消费阶段。在这样的划分中,生产阶段不限于工厂中的制造,而是扩展到之前的全过程,包括科学提供知识、价值判断、可行性论证和设计等。消费的含义也有所扩展,从消费品一旦制成到其被取代的全过程,包括获取、占有和通常意义(也就是狭义)下消费实践活动。鉴于技术对人类影响的研究虽然没有划分但实际上覆盖了生产和消费两个阶段,因而本文探讨人类对技术的影响中消费的影响,试图揭示消费对于技术发展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消逝,消费阶段对技术的影响将越来越大。笔者希望由此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关注作为实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消费过程,并推进消费过程的创新,以推动技术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
1 需求演化的影响
消费品,在经济学中,指为了满足购买者当前的需求和已知的未来需求所生产的有形商品,所以首先要分析需求的演化对技术的影响。需求可以是为了生产或是为了生活,基于上文的说明,本文不讨论为了生产的消费。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求由物质或生理需求上升到精神或心理需求,这就引导技术所提供的商品由低层次发展到高层次。从根本上说,人类需求层次的提升与技术由基本物理运动经化学运动到生命和意识运动的发展规律相一致[1],也就是需求引导技术发展。然而在某些时期,一些人的需求会发生偏离,例如中世纪的西欧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只要精神需求而否定正常的物质需求,结果引导技术的发展走向歧途。在另一些情况下,一些人的需求长期停留于物质层次,于是技术也得不到发展。对于某一个具体的商品来说也是如此,例如中国人发明火药,主要的需求在精神层次,这就引导技术的发展着重开发火药在燃烧和爆炸时的色彩和声响效果;火药传入西欧后,主要的需求在物质层次,相应技术的发展就走上了枪炮、炸药这样注重爆炸力的道路。由此可见消费需求对于技术发展的重要性。
伴随着人类的需求由物质或生理需求上升到精神或心理需求,以及由货物到服务,从有形到无形这一过程还有三个特点。其一,减少物质资源消耗,有利于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其二,考虑到恩格尔系数,人类物质层次的需求是有限的,而精神层次的需求则是无限的。因而,由物质需求上升到精神需求,也就是为能满足精神需求的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市场。例如满足人类交往需求的商品与服务,由古代的交通发展到现代的通讯,目前正朝着空间上的任何一处,时间上的即时,以及内容上的大信息量、高保真和多媒体发展。所谓内容经济以及媒体与互连网的联姻等都是沿着这一方向的成果。其三,由生理需求的雷同或相似走向心理需求的个性化或多样化。需求的多样化必然引导、要求相应的商品和服务也多样化,由近现代的大批量、标准化、可替代,走向个性化及彼此兼容。与自然生态中的情况一样,商品和服务的多样性也有助于由此所构成的平台的稳定和演化。目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将引导技术的发展朝健康的方向演化。
2 狭义消费方式及其变化对技术的影响
我们以列宁和黑格尔的有关认识过程的论述来理解狭义消费方式对于技术发展的影响。对象在被认识之前,对于认识者来说“只是直接的、消极的存在”,是“外在的”,或者用康德的术语就是“自在之物”。一旦我们认识了它,它就成为一种“积极的存在”,“在我们的思维中随时可再现它的一切,它是内在的”“为我之物”[2]。这些概念也可以移植到实践领域来理解消费过程。设计生产出来的商品在被使用前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只是“外在的、直接的、消极的存在”,是“自在之物”。只有消费才能使之对于消费者来说成为“积极的存在”。只有在消费中,也就是在商品与主体以及与其对象间充分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展示它的一切,商品才能成为“内在的”“为我之物”。所谓商品,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理解,转化为科学技术哲学领域,就是人工自然。学者们一直讨论存在问题,那么什么是人工自然的存在方式?由上分析,我们可以说,人工自然的存在方式就是被消费。例如,我们不能把张三和李四各自使用了一年的软硬件配备相同的计算机称为相同的计算机,它们虽然在出厂时是一样的,但随后即因张三和李四狭义消费方式的不同而异,这就是所谓“重构计算机”或“重组计算机”。[3]既然人工自然的存在依赖于人的消费,那么人工自然的演化也是如此,技术的发展也是如此。只有充分消费,人类方能站在由人工自然构成的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从事创造,从而推动技术的发展。
然而成为悖论的是,充分消费又会带来问题。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必然会受到某种影响,笔者在关于“科技黑箱”的论文中述及这一点,“被对象化于科技黑箱中的主体再作用于消费者”[4]。这种影响既在生理层面,也在心理层面,而且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强化。时间越长,使用越熟练,狭义消费方式越会形成某种定势,甚至成为消费者本性的一部分——“积极的存在”或“内在的”“为我之物”。消费者将难以承受改变而需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不仅在于经济方面,而且涉及到习惯、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乃至价值观念等,以及涉及交往方式。狭义消费方式一旦成为定势,将造成路径锁定,诱导或迫使尔后的技术沿既定方向发展。
由上分析就提出一个新的课题——狭义消费方式创新。我们以往所认识和强调的是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现在看到,随着技术的发展,狭义消费方式的创新将越来越重要。
目前,狭义消费方式正在发生变化。其一,由消费有形商品到消费知识。在消费有形商品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止于生产阶段,消费就是消耗价值。商品的价值消耗完毕,消费即告结束。因而需要不断地生产出新的有形商品以供消费,这就构成对物质资源的压力。知识与物质形态的有形商品不同,在消费知识的情况下,消费继续创造价值,包括创造新的知识,例如在互联网上的下载与上载,于是消费就是生产,不仅减少对物质资源的压力,而且创造出新的可供他人消费的知识。认识当前狭义消费方式的这一变化,对于把握技术的发展十分重要。如所知,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技术的发展在生产阶段将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的投入。随着商品的层次日益升高,其知识含量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提出,今后是否有足够多的具有高智商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来支撑并推进其发展[5],消费者是否会对生产者(广义的,对应于前述广义的生产阶段)的要求越来越高,以至生产者不堪重负?现在可以看到,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互生产和互消费的时代。随着全人类的共同参与,随着消费和生产走向同一,技术的发展将跨越这一“知识壁垒”。这一跨越不仅在于数量和质量,而且在于参与者的相互关系。古代,人人都拥有自己的知识,但他们是分散的,互不相关,所创造的知识不可交流不可共享;近代以来,只有少数精英创造知识供大众享用,也无交流可言;现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知识的创造并且通过互联网而彼此非线性相关。(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于每个消费者积极主动的参与和彼此间的非线性关系,人工自然的演化将有可能克服“路径依赖”而走上更健康的发展道路,后文还要对此加以分析)。狭义消费方式的第二点变化是,消费由为了生计到为了创造,为了休闲。这一点既相应于前述需求层次的提高,也与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有关。一旦消费就是生产,那么生产也就是消费,就是创造,就是休闲。这使我们想起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创造,正在成为全民生活、工作和休闲——这三个方面彼此等价——的组成部分。
还有一个悖论同时涉及需求和狭义消费方式。一方面,除了极小一部分人以外,大部分人手头计算机的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些功能超出大部分人的消费能力,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又在不断提高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和各项性能[6]。这一悖论说明了什么,对此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3 私有,还是共享
要消费先要占有。占有的方式主要是产权关系。在农业和工业社会中存在各种产权矛盾,随着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知识社会的到来,产权关系中突现出新的矛盾并出现新的现象。新的矛盾是知识产权的私有和知识的共享,这一矛盾由来已久,只是在知识社会到来之际突现出来。典型案例无疑就是微软和自由软件运动。前者坚持知识产权的私有,守住源代码这条“蛇”,只交给消费者一条在更新换代中很快就会弃之如敝屣的蛇皮,一个无法研究和改变的黑匣子,然后由不断地蜕皮和捆绑获利。这里的关键是,消费者并未真正占有他已经花了钱买来的商品,并未能充分消费。因而在人工自然的存在方式中还有消极因素,并不完全是“积极的存在”,这就影响、阻碍了人工自然的下一步演化。后者宣扬知识的共享和开放,消费者完全共享(请注意,后文将有说明)全部程序,可以自由地修改,从而自我完善,自我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前文述及的消费就是生产,才能克服技术发展的知识壁垒。“只有在社会能自由地享用创新的成果时,创新才是对社会的贡献”[7]。同时,自由软件因充分的消费而成为“积极的存在”,得以推动产生新的软件。此外,在自由软件运动中,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与前文所述需求上升到精神层次相一致。前文提到的个人向网上上传自己的知识也是这种情况。当然目前自由软件运动也存在问题,如有无标准,是否配套,以及维修服务等。更大的问题在于经济支撑,在现阶段,没有经济收入将难以为继。总之,一方面是数百年来延续至今关于知识创新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则在于知识的本性,知识只有共享才有价值,问题是如何在二者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并随时调整。
上文中笔者以“共享”代替意为独占和私有的“占有”一词,意在表示对人工自然产权关系的变化。这一变化除了上述自由软件运动外还表现在由虚拟现实技术产生的影响和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应用服务供应商)。在虚拟现实技术条件下,消费者所需要的只是在互动中的感觉和体验,并不需要占有相关的实物,于是对产权的要求淡化。虚拟企业联盟的情况也是如此,资金、设备、人员等仍分属参与联盟的各个企业,联盟对此并无产权要求。ASP是将软件开发、应用服务和互联网技术整合起来,如同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一样为用户服务。用户订购ASP的服务,以少量的月租费替代大量IT基础设施的投资支出,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应用服务,免去安装、调试的诸多环节,也免去了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的麻烦,却享受着高质量的IT服务和应用服务的自动升级。目前,这种服务已从单纯的财务扩展到销售、库存、采购和生产等各个方面。“三年前起步的Salesforce.com成名是因为他们基于ASP模式的CRM”(客户关系管理),“也许Salesforce.com在.com时代万万没有想到泡沫的破裂,也想不到自己的商业模式是衰退中的奇葩”。[8]这支奇葩得以绽放背后的原因就在于产权关系,ASP顺应人类对人工自然产权关系的变化。
由上可知,人类对人工自然产权关系的变化有助于人工自然中基础的物质层次的共享,从而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有助于人工自然中精神层次的共享和创新,从而推进人工自然的继续演化;有助于人工自然的演化摆脱少数人的控制,使之纳入多数人乃至全人类的自组织行为之中。(最后一点下文还要分析)
4 垄断,还是自由选择
由狭义的消费回溯到产权关系再往回推,就是消费者获取商品的方式。一般来说,消费者获取商品的方式有两种,即被迫的接受和主动的选择。前者是由于少数商品的垄断,后者则是众多商品间竞争的结果。垄断在工业时代或更早即已存在,到高技术时代特别在信息技术中,垄断又有了新的形式,那就是“捆绑”。各种商品间因技术标准、软硬件的关系,以及升级换代等而要求彼此兼容。如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主导的技术标准,那么各种商品就会陷入混乱之中,难以形成有机的、统一的平台。但是,如果某个企业商品的技术标准长期占据主导甚至垄断地位,进而将必须与该商品兼容的配套商品一并销售,这就是以捆绑的方式排除竞争者的相关商品,强使消费者接受其一整套商品。在另一些情况下,其他企业为了生计使自己的商品与之兼容,否则就卖不出去,这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弱的捆绑”。其结果是,其他企业所创造的新技术、新功能也都被纳入垄断商品的势力范围中,使之成为无所不能的百宝箱[9]。垄断地位的商品和技术标准似乎是混沌理论中的吸引子,或是象黑洞一样,把与之兼容的其他商品都吸引过去。不管是强的捆绑还是弱的捆绑,其结果都是强化了拥有主导技术标准的商品的垄断地位,不仅影响到同一平台上的其他商品,而且影响到升级换代,影响到构筑新的平台,也就是技术的发展。这就是“路径依赖”或“路径锁定”。
“路径依赖”或“路径锁定”是技术发展的重要特点。路径锁定受技术本身和人类接受并消费人工自然的方式这两方面的双重影响,此处主要讨论由接受和消费人工自然的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以垄断的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人工自然就会造成路径锁定。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考察。从时间上看,一方面是前述狭义消费方式延续乃至僵化造成路径锁定;另一方面则是生产方垄断的影响。某种商品越具有强势,越具有垄断地位,延续的时间越长,路径锁定就越严重。这可以认为是路径锁定的深度。从空间上看,一方面是消费者的从众心理易于导致路径锁定;另一方面则是生产方的促销手段所致,这种情况在IT领域由于其外部性特征而更为突出。这可以认为是路径锁定的广度。
路径锁定,如果锁定的是最好的商品,当然应该欢迎,问题在于某项商品的问世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先投放市场的在技术上未必最优,往往只是由于在时间上领先一步而让消费者先用起来,甚至免费无偿奉送,再加上各种形式的捆绑,从而占领了市场。这样一种商业模式有可能在尽量长的时间内锁定尽可能多的消费者,因而对于某一家企业来说可能是“成功的”,但对于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则未必是成功的,因为垄断商品对其他更好的商品设置了进入的障碍。其结果是,技术有可能向人类提供由较差的人工自然所构建的平台。我们要问:这样的平台会把人类引向何方?因此,人类必须设置健全的纠错机制,其核心是打破垄断和鼓励创新。前文论及关于人工自然产权的变化就有助于技术的发展摆脱少数人的控制,有助于使之纳入多数人乃至全人类的自组织行为之中,以沿着“人化”[9]这一正确的方向发展(注:顺便指出,笔者并非绝对地反对垄断,只是与反对绝对的竞争一样反对绝对的垄断。)。
5 消费——技术发展的极限:成为障碍还是跨越极限
技术的发展有没有极限(注:就纯粹的技术极限问题而言,笔者认为至少到目前为止,技术的发展已经克服了所有所谓的技术的极限,今后也必将克服之。)?仍可按本文开头提出的分析框架——生产阶段和消费阶段来分析极限问题。在生产阶段是存量和机制这两个环节,先分析存量环节。在这一环节,罗马俱乐部早在30多年前就出版了名著《增长的极限》,从资源和污染两方面作了论述。罗马俱乐部所论的极限主要在经济领域,但在资源方面的分析也适用于此处。如所知,技术的发展正在由主要依赖于自然界转向更多地依赖于人类创造知识和共享、管理、应用知识的能力。因而存量环节正在超越罗马俱乐部意义上的增长的极限。技术发展所面对的由物质壁垒转为知识壁垒。在机制环节,涉及到如何把人财物和信息组织起来,并以适当的制度确定他们彼此间的关系,各种管理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等正在就此做出努力。固然,在生产阶段对于技术发展还会存在问题,但至少人们已经普遍关注这一阶段。
在消费阶段,先考察需求环节。只要人类的需求上升到精神层面以及需求的个性化,就会为技术的发展开拓在量和质两方面都是无限的空间。需求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如解决污染和生态问题。这实际上不仅涉及技术发展的极限,而且关系到技术发展的方向。美国退出京都协议向我们提出警示,要超越技术发展的极限,不仅在于个人需求层次的提高,而且在于需求与需求之间的兼容,在于人与人(同时代和后代)的协调发展。
随着全人类的共同参与,随着消费和生产以及休闲走向同一,技术的发展将跨越生产阶段的“知识壁垒”。生产阶段的壁垒由消费阶段逾越,由此再次说明消费对于技术发展的重要性。人类对人工自然产权关系的变化有助于人工自然中基础的物质层次的共享,从而减少生产阶段自然资源的消耗,有助于精神层次人工自然——包括作为生产阶段存量之一的知识的共享和创新,从而推进技术创新。通过对消费的创新,包括对外打破捆绑和垄断,对已改变消费定势,有助于技术的发展摆脱少数人的控制而纳入多数人乃至全人类的自组织行为之中。只有充分消费,人类方能站在由技术所构建的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从事创造,从而推动技术的发展。
究竟怎样才是充分消费?广义地理解,首先是消费者充分自由的选择,不是因垄断而被迫接受。其次,消费者全面、彻底地拥有——共享——人工自然,从而有可能完全地实践在生产阶段被封装在“科技黑箱”,也就是人工自然中的一切。然而我们能否完全做到这一点?虽然计算机具有能理解无限词汇的潜能,但它的人类主人使用计算机的能力通常情况下是有限的,这意味着性能很高的计算机也必须委屈一下向能力不大的人类看齐。所以虽然计算机有无限的能耐,但是也要套上开发者为其准备的紧箍咒。[10]研究者还发现,人们面对多媒体、虚拟现实技术和互连网等,会把新的媒介当成真的,而在这样的时候人往往是无意识的,这就是所谓“媒体等同”。之所以如此,背后的原因是,人类的大脑还没有进化到可以适应20世纪科技的水平[11]。此外,本文第二部分还提到有需求而无充分消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会有所发展,但由于消费不充分,人类并没有站在技术所提供的平台之上,所以这样的发展并不会如充分消费那样推动人类前进。最后,然而也是最重要的是,通过狭义消费方式的创新对人工自然进行修改、补充和创造。如果说前两个环节在于让消费者攀上由技术所构建的平台,达到与平台或生产者同样的水平,那么第三个环节就是对平台或生产者的超越。笔者在文献1中指出,人工自然的演化过程就是人化的过程,也就是人机界面越来越友好的过程。由此揭示一个观点,人机界面彻底友好——人机无界面——之时,也就是人工自然停止演化之日。因而人类必须与人工自然同步演化,并且不断地超越人工自然,以在人与人工自然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从而引导和拉动人工自然继续朝人的方向攀登[12]。这就是充分消费。在这一意义上,如果说生产阶段是创造人工自然,那么消费阶段就是超越人工自然。
人类只有不断超越技术的产品——人工自然,才能推动技术进一步发展,从根本上说,也就是为人类自身的发展构筑更高的平台。
收稿日期:2002-10-14
标签:市场垄断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