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女性(你),呃,是的,和”的研究_定语论文

《书》“女(汝)、尔、乃、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第一次对《尚书》“汝、尔、乃、而”的用法进行比较研究,对文言对称代词研究的传统观点多有辩证,诸如:《尚书》的“汝、尔、乃、而”仅出现在人物对话中、单复数同形;“汝、尔、乃”没有格的区别;“汝、尔”感情表达有差别。同时,还多侧面地证实了“尔”代替别的对称代词逐渐演变为“你”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尚书》 对称代词 研究

今古文《尚书》的对称代词有四个:女(汝)、尔、乃、而。汝,179见。尔,231见。乃,364见。而,37见。今文《尚书》汝,148见;尔,164见(用于对称代词161页);乃,258见(用于对称代词66见);而,33见(用于对称代词4见)。“女(汝)、尔、乃、而”古音相近。女(汝),日纽,模部。尔,日纽,齐部。乃,泥纽,咍部。而,日纽,咍部。古音“娘、日二纽归泥”,上古“女(汝)、尔、乃、而”均属泥纽。王力先生认为上古对称代词双声属于一个系统,“靠着韵母起屈折作用”[①]。本文即以今文《尚书》的“汝、尔、乃、而”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分两步。第一步以语段为单位,穷尽性地整理今文《尚书》“汝、尔、乃、而”的语料,逐词进行定位定数分析。确定“汝、尔、乃、而”的格位和单复数的主要依据是《尚书易解》。第二步是通过对“汝、尔、乃、而”用法的对比研究,演绎归纳“汝、尔、乃、而”的语法特点和语用特点。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的结论部分。

女,本义是“妇人”,用作对称代词,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女”是出现最早的一个对称代词,在殷墟甲骨文中业已使用。《殷虚文字·甲编》即有“王臣女其入乎从又同,女我克孥二人”(页3933)。金甲文仅有“女”没有“汝”,《尚书》始用“汝”不用“女”。《说文·水部》释“汝”为水名,以“女”为声符,二者音同义别。“女”是高频词,为避免歧义或以“汝”代之。今文《尚书》28篇,“汝”,148见,可作主语、宾语、兼语和同位语。作定语,仅四例。即便在以后的文献中也极少出现有作定语的用法。今文《尚书》中,“汝”作主语99见,宾语29见,同位语13见,兼语3见,定语4见,单数84见,复数64见。其具体分布为:《虞夏书》主语22见,宾语2见,同位语3见,定语2见,兼语2见,单数21见,复数10见;《商书》主语27见,宾语16见,同位语2见,单数1见,复数44见;《周书》主语50见,宾语11见,同位语8见,兼语1见,定语2见,单数62见,复数10见。

尔,易孟醇先生认为“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尔’均不见作人称代词;作人称代词,始于《尚书·周书》”[②]。研究证明:甲骨文确未出现对称代词“尔”,然而金文中已经出现“尔”。在今文《尚书》中对称代词“尔”出现的频度已渐次增大,不仅《周书》有,《商书》也有,仅《盘庚》三篇即有17词次。“尔”在今文《尚书》中的分布为:《商书》主语8见,宾语4见,定语6见,同位语6见,单数1见,复数23见;《周书》主语55见,宾语17见,定语30见,同位语35见,单数8见,复数129见;《虞夏书》未见一例。今文《尚书》“尔”计主语63见,宾语21见,定语36见,同位语41见,单数9见,复数152见。

“尔”很少作反身代词用,今文《尚书》仅《周书·多士》一例:“乃惟尔自速辜。”

乃,《说文》释为“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页100下)。知“乃”作对称代词亦为假借。“乃”作对称代词或晚于“女”而早于“尔”。“乃”在甲骨文中已有作对称代词例,只是频度小于“女”。在金文中出现频度已渐次增大。“乃”主要作定语。杨伯峻先生认为:“‘乃’字一般只当你‘(你们)的’讲,作表领属的定语用,不用作宾语。”[③]《金文诂林》也云:“乃,汝之也。”“乃”在今文《尚书》中有66见,其中主语2见,定语64见,单数23见,复数43见。其具体分布为:《虞夏书》定语1见,单数1见;《商书》主语1见,定语27见,单数3见,复数25见;《周书》主语1见,定语36见,单数19见,复数18见。

“乃”作主语有四例。《商书·盘庚中》:“乃咸大不宣乃心。”《商书·高宗肜日》:“乃曰:‘其如台’”。《商书·微子》:“今乃无指告。”《周书·君奭》:“惟乃知民德。”

“乃”作同位语仅《周书·洛诰》:“乃惟孺子颁,朕不暇听”一例。

《说文·而部》:“而,颊毛也。”(页196下)“而”作第二人称代词是“而”的假借义。“而”与“女(汝)”同日纽,双声;与“乃”同咍部,叠韵。“而”或为“女(汝)”、“乃”之借。在甲文和金文中“而”没有作对称代词的用法,在先秦典籍中也极少运用。今文《尚书》仅《周书·洪范》有四例:“而邦其昌”,“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四例“而”皆用为定语表示单数。“而”在文言典籍中常见的情况也是用作定语,偶或也用作主语。《左传·定公十四年》:“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而”前者为主语,后者为定语。《周书·洪范》:“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尚书正读》:“而,汝也”(页131)。曾运乾先生即以“而”为主语。然与上下文不协,似有误。“而”在文献中用作对称代词最早见于《尚书》。

《尚书》“汝、尔、乃、而”用法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寻绎出如下结论:

①《尚书》对称代词“汝、尔、乃”没有格的区别。分析高频词“汝”、“尔”,“尔”虽晚出,不见于《虞夏书》,然而在《商书》和《周书》中,除未见作兼语的用法外,其余用法均同于“汝”,《商书》的《汤誓》和《盘庚》三篇及《周书》的《酒诰》、《顾命》和《文侯之命》三篇,“汝”、“尔”同篇,余各篇“汝”、“尔”交替使用,即或用“汝”,不用“尔”;或用“尔”不用“汝”。可见“汝”、“尔”格位的使用设有明显的区别,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尚书》主于记言,或出于誓诰者的个人习惯,抑或出于整理者史官的习惯。不少学者认为上古人称代词有“格”的区别,今文《尚书》的语言事实不能支持这一见解。当然,我们也须承认今文《尚书》的对称代词亦存在互补关系。统计分析表明:今文《尚书》“汝”凡148见,主语就有99见,占百分之六十强,“汝”主要用于主格,用于领格仅2见。“乃”主要用于领格,“乃”凡66页,定语就有61见,约占百分之九十二。“而”四例全部用于领格。“尔”凡161见,主格63见,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九略多些。宾语(约百分之十三)、定语(约百分之二十二),同位语(约百分之二十五)的用法则比较均衡。“乃”、“而”古音同为泥纽咍韵。“乃”主要用于领格。“而”、“乃”一组,“而”或为“乃”的地方变体。

②“汝、尔、乃、而”单复数同形。除“尔”单数9见,复数152见,使用频率差距较大外,“汝”、“乃”单复数使用频率均较接近。“汝”凡148见,单数84见,复数64见;“乃”凡66见,单数24见,复数42见。

何定生先生云:“《周书》各篇,诰诫大众的文尽多,然皆绝对用‘尔’而不用‘汝’。凡用‘汝’时,皆表单数。今《商书》所用,则不统一了,但还不奇;乃‘汝’竟与《周书》各篇恰恰站在相反的地位,用于‘众数’(即复数)”[④]今文《尚书》的语言事实表明,“汝”在《周书》中也有用于复数的。《顾命》2见,《费誓》7见,《秦誓》1见。“汝”在《商书》各篇中皆用“众数(复数)”的说法,也不尽然。如《汤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之“汝”,很明显是指“夏桀”表单数。另外,何先生未分析《虞夏书》中的“汝”。在《虞夏书》中“汝”有21例表单数,10例表复数。而“尔”仅九例表单数外,余皆表复数。“汝、尔、乃”单复数的使用,取决于说话的对象。若说话对象是个人,则用单数;若说话对象是群体,则用复数。另外,还有一显著的特点,仅《虞夏书》的《尧典》、《商书》的《汤誓》、《周书》的《金滕》和《酒诰》因言谈对象变换而变换单复数。

③《尚书》高频对称代词“汝”、“尔”具有感情色彩,感情表达有差别。王力先生认为:“上古人称代词具有相当整齐的系统,各词都有对应关系:‘吾’、‘余’、‘予’和‘汝’相配;‘我’和‘尔’相配”[⑤]。

古人对话中常用尊称代替对称代词。尊称对方的爵位、职衔、身份、字号,或尊称对方以美德之辞。文言对称代词“汝”、“尔”情感表达的区别逐渐模糊,趋向单一。尊称使用越频繁越普遍,对称代词“汝”、“尔”情感表达的单一化趋势则越明显。今文《尚书》已出现尊称“公”和“君”,今文《尚书》里“汝”、“尔”情感表达的模糊性亦露端倪。《商书》的《汤誓》和《盘庚》三篇;《周书》的《酒诰》、《顾命》、《文侯之命》“汝”、“尔”共用。后代“汝”、“尔”皆常用来表蔑称和不敬。例:《隋书·杨伯丑传》有“见公卿,不为礼;无贵贱,皆汝之”句;《左传·之战》有“尔何知,尔墓之木拱矣”句,“汝”、“尔”皆有轻蔑之意。文言中还有时合“尔”、“汝”来表蔑称和不敬。例:《孟子·尽心》下篇有“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则义不可能胜用”句;《北史·陈奇传》有“(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或指为小人”句,“尔汝”皆表轻怠之意。《容斋随笔·卷十·呼君为‘尔汝’条》东坡云:“凡人相与号呼者,贵之则曰‘公’,贤之则曰‘君’,自其下而‘尔汝’之”。(页4)

④《尚书》的对称代词“汝、尔、乃、而”仅出现在人物对话中。这反映了对称代词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今文《尚书》中,尽管第一人称代词“予、我、朕、卯、台、吾”也仅出现在人物对话应答语言中,但在以后的文献里,第一人称代词却可以用于叙述句。例如《左传·曹刿论战》:“十年春,齐师伐我。”“我”即用于叙述句。至于第三人称代词“厥”、“其”在《尚书》里已出现于叙述句中。例如:《周书·金滕》有“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句,“其”用于叙述句中。

现代汉语的对称代词尽管已在日记、书信、歌词以及文学作品的心理活动描写中使用,但其使用语境也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对话”语境。心理活动是一种把自己作为说话对象的“对话”,可以称之为“心灵对话”;日记、书信,是一种超越空间的“书面对话”;而歌词,则是把一个熟悉或陌生想象中的对象,作为抒发情感的特定对象。

对称代词只限于人物对话中使用的语用特征,是其区别于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的独特的语用特征。

⑤《尚书》对称代词的研究,为文言对称代词的演变研究提供了重要语料。文言对称代词有六个:女(汝)、乃、尔、而、戎、若。“女(汝)”、“乃”是出现最早的对称代词。甲骨文和金文中即已出现“汝”、“乃”,然而自从《尚书》开始,“乃”的使用迅速减少,《诗经》、《论语》、《孟子》竟没有一个“乃”的用例。金文中开始出现“尔”、“而”。《尚书》中“尔”始见于《商书·汤誓》,“而”仅见于《周书·洪范》。“戎”仅见于《诗经》。“若”是由指代词转化而来的,在文言对称代词中出现最晚,大约始见于战国时期,主要用于主格、宾格和领格,使用频率低。高频对称代词仅有“女(汝)”、“尔”两个。《尚书》中高频对称代词也是“汝”、“尔”。“尔”虽晚出,在《尚书》中已略占优势,共出现161词次;“汝”虽早出在《尚书》中已呈现衰势,共出现148词次。《诗经》里,“汝”仅出现47词次,“尔”却有196词次。文言对称代词的发展趋势是“尔”逐渐代替别的对称代词,生命力最强。到了唐代“尔”又衍生了“你”。《词诠》:“尔,汝也。音变为今语‘你’字”(页465)。方以智《通雅》:“爾又为‘尔’,‘尔’又为‘你’,俗书作‘你’。”“你”后来进入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一直沿用到今天。“尔”为什么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尚书》“尔”的研究可以证明:1.“尔”是高频对称代词。2.“尔”的语法功能全面均衡。今文《尚书》“尔”161见,主语63见,宾语21见,定语36见,同位语41见。而“汝”则主要作主语,主语占总词次的百分之六十强;“乃”主要作定语,约占总词次的百分之九十二。可知,在文言对称代词系统中,“尔”的自由度和选择度最大。汉语同义词的演变规律都是向自由度和选择度最大的词倾斜的。这是“尔”后来居上常盛不衰的根本内因。3.“尔”受“我”的制约。对称代词受整个人称代词系统演变的制约,对称代词特别容易受自称代词的影响。“尔”受“我”的制约。“我”在文言自称代词系统中语法功能最为完备,生命力最为旺盛。王力先生认为上古人称代词“我和尔相配”[⑥]。“我”的发展演变当然亦影响到“尔”的发展演变。

收稿日期:1996-06-01

注释:

① ⑤ ⑥《汉语史稿·中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0页

②《先秦语法》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页

③《文言文法》北京大众出版社1955年版,第50页

④《〈尚书〉的文法及其年代》,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怕周刊》1928年第5期,第37页。

标签:;  ;  ;  

“书”,“女性(你),呃,是的,和”的研究_定语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