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对群众路线的重要贡献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论文

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对群众路线的重要贡献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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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正确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实际而形成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由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最早创立。之后,随着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不断发展,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基本精神和时代要求也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在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认真回顾总结我们党的历代中央领导核心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性贡献,对于更好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一样,是指导和引领我们党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切胜利的重要法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群众路线。

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坚持了一条走群众路线的方针。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1928年党的六大明确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决断。1929年9月《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红军工作“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一定经过群众路线”[2]的著名论断。1929年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3]。自此之后,毛泽东又先后在他撰写的一系列文章和报告中多次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

(一)最早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作了系统阐述

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首次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4]从毛泽东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遇事同群众商量,向群众请教的过程,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过程;“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认识到实践,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即理论反过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和得到发展的过程。人类的认识过程是永无止境的,所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同样永无止境。

(二)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

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虽然包括多个方面,但核心内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4]后来毛泽东根据党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变化,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不能丢,他指出:“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5]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这就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深刻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党的群众路线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为理论基础的。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最基本原理。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他还不止一次地强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4]这是毛泽东关于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毛泽东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完全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是由于坚持了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历史观。

(四)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毛泽东指出:“必须坚定地信任群众的多数,首先是工农基本群众的多数,这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6]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毛泽东指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4]任何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论职位高低,也不论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7]。对于党和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我们党的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能丢掉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颠倒了主人和公仆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恢复和发扬党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同时,也对丰富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强调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

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设计师,他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弘扬党的群众路线。他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8]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牢牢把握党的群众路线这个生命线,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群众观点,才能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在讲到全面理解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时,邓小平指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8]邓小平还多次强调要恢复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他指出:“密切联系群众,这是最根本的一条。不要‘做官当老爷’,要反对‘衙门作风’,这是毛泽东同志的一些根本的思想观点,现在我们还是应该按照这些思想观点去办事。”[8]1981年6月,由邓小平主持起草、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独立自主一起确定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并把群众路线简洁地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准则

邓小平认为,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9]。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和代表人民的意志作为衡量标准。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坚持以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制定了一系列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的路线方针政策,正如江泽民在《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邓小平“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10]。这些方针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

(三)强调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邓小平早就说过:“什么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呢?简单地说来,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在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9]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的实践经验中汲取智慧,是邓小平自觉遵循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股份制等都是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适时概括群众的实践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性高度而创立的。正如党的十四大报告所说,邓小平之所以能够领导改革开放并取得巨大成功,原因就在于“他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善于概括群众的经验和创造”[11]。

(四)把脱离群众的危害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

作为执政党,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地运用手中权力,不能有效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那么,脱离群众的危险就会随时发生。1980年,邓小平告诫全党:“党的组织、党员和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8]1982年他再次提醒全党:“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8]邓小平深刻地认识到,对执政党来说,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实际,面对苏东剧变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的严峻考验,从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趋势出发,对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探索,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新的丰富和发展。

(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就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它从六个方面对党的群众观点作了系统概括,即: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这六大观点是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最新概括,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丰富和发展[12]。江泽民还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实际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进行了论述,他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造的事业。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13]。

(二)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党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三个代表”中,无论是发展先进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14]中国共产党人几十年所进行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最切实的利益。江泽民关于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观点,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

(三)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不仅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基本观点,而且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江泽民多次指出:“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和事业,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都必须真心实意地依靠群众才能做好。”“真正掌握和实践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就能真正掌握和实践历史唯物主义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13]群众路线是指导我们做好一切工作和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出台,都必须自觉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四)提出了“以人民群众为本”这一体现群众路线根本要求的重要命题

党的群众路线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群关系的基本观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要求概括为“以人民群众为本”。在1994年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江泽民指出:“我们衷心希望大家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为本,抛弃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习气,真正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方面取得新的进步,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方面创造出新的气象。”[15]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和进步的根本动力,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决定性因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进一步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14]这些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的新阐释,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新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新要求,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实际,对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概括,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群关系理论,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一)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

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确立执政理念,制定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依据。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本,自觉做到执政为民,胡锦涛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16]“九十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16]全国各族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17]。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对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处理好党与人民群众关系这一根本问题的新要求。

(二)提出了执政党三个“为民”的重要思想

2002年10月,胡锦涛在西柏坡考察时明确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三个“为民”思想,之后他在多个场合反复论述过这一思想。胡锦涛指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上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18]在胡锦涛看来,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做到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19]。

(三)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重要论断

中国共产党不仅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还要牢牢把握好“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基本理念。胡锦涛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和谐社会建设,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20]群众利益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学会“引导群众正确分析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实现自身利益的途径,自觉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18]。“要深入了解和善于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凡是群众提出的意见都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取”[18]。胡锦涛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重要论断是新时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四)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保持党的先进性紧密联系起来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指出:“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21]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是我们克敌制胜、勇往直前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胡锦涛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保持党的先进性有机联系起来,这对帮助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任务的不断紧迫,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也越来越复杂和严峻。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我们党必须致力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启动了全党性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一)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式启动了全党性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5月9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党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的重要讲话不仅在理论上极大地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时代要求,而且对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二)深刻论述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改进工作作风的关系

习近平认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与改进党的工作作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19]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否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内容,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公仆,那就不配做一名领导干部,也做不好领导干部”[22]。习近平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改进工作作风内在联系的重要论述,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的深刻揭示,对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深刻揭示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实现中国梦的关系

中国梦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愿景。在习近平看来,中国梦实质上就是中国人民的梦,他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9]既然中国梦是人民自己的梦,那么实现中国梦就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9]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不断为人民造福,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强调建立健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23]制度问题最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建立健全了全党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机制,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才能变成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离开制度建设,任何活动都只能是一时性的,不可能坚持长久。在讲到加强廉政建设问题时习近平再次强调指出:“关键是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19]总之,只有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体系,才能保障党的群众路线和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持之以恒的自觉行动。

收稿日期: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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