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作家的艺术人格建构_艺术论文

论中国古代作家的艺术人格建构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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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人格,作为作家在其艺术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总体精神风貌,对于作家来说,如同生命一样宝贵。中国是一个伦理大国,有“礼义之邦”的美称,对作家艺术人格的建构及其品位,是极为重视的。如果我们较为宏观地透视一下中国古代作家各类艺术人格的建构过程,便会发现它有着如下的一个运动序列:

首先,社会基本人格通过简单和复杂的交往活动占有个体作家。

任何文化都要建构一种与其相适应的社会基本人格,它体现着本文化的价值序列,并为社会多数人的情感所接受,成为“看得惯”的一种人的生存样态。这种基本人格的存在方式,可以是抽象的,即被特定的语言所描述或界定,成为对个体来说具有某种先验性的东西;也可以是具体的,即被特定历史文化活动中的众多个体认可后,并在其人格的差异性中所呈现出的共同性。社会基本人格具有政治的、伦理的和审美的规范作用。它是一种尺度,所谓“学会做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指把社会基本人格当作一种人的标准和尺度接受和实践,并达到自如的程度。当个体对社会基本人格尚不自觉时,它便以一种他律的力量出现,让其意识到它的存在;当个体认可了它,它便以一种自律意志来掌握个体。当然,社会基本人格的形成,并不是一代人可以完成的,它作为社会继承的主要对象之一,是代代人努力的结果。但是,就每一个具体时代来说,它总是具有相对稳定的形态的。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的人,不可能没有自觉的历史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基本人格对个体的占有方式便呈现出多种形态,一方面从人格总体上占有个体,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在个体的能动选择中,根据其所承担的社会角色的特点,以不同方式占有它。对作家来说,前人的文学活动和艺术人格,必然成为他直接面对的一个重要对象。个体这种有针对性地设立自己的继承对象,就是在他与社会基本人格之间能动地置放了一个中介。这个中介既显示了作家个体在与社会基本人格的关系中所处的自觉态势,又表明了社会基本人格不能永远以一种抽象的做人原则来支配个体,总要将这种原则转化为一种或几种社会角色的为人准则来占有个体。作为个体的选择都是具体的。一个作家不可能始终面对前人整体的文学活动和一般的艺术人格,他肯定要根据自己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和独特的审美心理结构,从众多的前辈优秀作家中选择出他要重点继承的作家和文本。这种中介的逐渐具体化与相对稳定,使得社会基本人格对一个具体作家的占有呈现出这样的特点:一、这种占有是以一位或几位前辈杰出作家作为中介的。社会基本人格对具体作家的占有是多层次的。作家的幼、少年时期,基本上是通过家庭的和社会的教育来接受社会基本人格的,这个阶段的占有属于“底土层”,它对作家以后的整体人格与艺术人格的建构有着深远的影响。作家历史活动的前自觉期,家庭和社会的教育,由于主体的选择而具有了相对的定向:文学领域。同时,在家庭和社会教育之外,主体尽可能发挥能动性,继承文学领域中为他与社会认可的东西。这个阶段的占有属于“底肥、底墒”层,社会基本人格已经转化为社会角色的为人准则而被主体初步“读解”,它对以后作家的艺术人格的建构起着取向性的增力作用。作家历史活动的自觉期,是作家之所以是作家的人生阶段,此时作家的艺术人格处于一种确立和趋于完善的过程,社会基本人格并没有因此而终止对作家个体的占有,而是通过由作家选定的一位或几位前辈杰出的作家来实现占有。这种占有是关键性的。社会基本人格通过杰出作家的艺术人格来范导被占有的个体作家,使其在建构和完善其艺术人格时,有一个高标准的参照度。这既是方向性的引导,又是鞭策的动力,是作家无论如何不应缺少的东西。二、这种占有使作家的艺术人格积淀下了民族的和历史的特质。社会基本人格就其结构看,可以分为相对稳定性的因素和变易性的因素,前者是被历代的人们从思想和情感上所认可了的做人原则,通过社会继承,它将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一个民族有别于另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和价值准则,就凝聚在这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因素中,社会基本人格的民族性和历史性一般就由这一部分因素体现的。而后者作为变易性的因素,虽然从某种角度讲,常能表现出一些时代特色,但终究由于它同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已经选定的基本生存方式的联系是暂时性的而被汰去。社会基本人格中的这两部分因素,并不是壁垒森严地存在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只要它们能共同构成该社会的基本人格,彼此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历史地看,它们也有相互转化的现象,原来居于稳定性因素的转化为变易性因素,而原本是变易性因素的反而转化为稳定性因素。社会基本人格对作家个体的占有,是将其具体化为一位或几位杰出作家的艺术人格的方式来实现的,这种占有方式的优越性在于,被占有者能够相当准确地继承经过前辈杰出作家选择的社会基本人格中的稳定性因素,使自己的艺术人格积淀下民族的和历史的特质。三、这种占有不是束缚、不是强加,而是占有者与被占有者的一种双向选择。一般地说,除了作家幼儿时期由于其自主意识尚处于萌发阶段,自觉的选择能力不完全具备,因而在社会基本人格面前显得被动外,更多的情境是作家和社会基本人格在相互选择,而且作为被占者的作家,在这种相互选择中经常保持主动态势。当作家积极主动地创造和确立自己的意义世界时,他必然要面对传统。作为传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基本人格常是作家特别关注的对象。真正的作家都明白,完全重复历史,不论是做人,还是作文,都是可悲的。因此作家对传统大都坚持“活化”原则,即从自己所生存的社会需要和自我在其历史活动中所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的结合出发,在接受传统的过程中,经过不断地“试错”和对成功行为的体验,使传统能在自己的社会实践与艺术实践中呈现出一种现实形态。这种“活化”过程尽管非常复杂,却是主体与传统在现实的文化环境中的一种相互选择。因为传统本身也是一种社会选择力量。传统(包括社会基本人格)由于社会的连续性和人的社会实践的承传关系,本身不可能只是一种抽象的存在,更不会是一种静止的孤立于社会和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实体。几乎在所有展现社会连续性和人的社会实践的承传关系中,都存在着传统,它以前人的生存方式活生生地制约着、召唤着后来人,必须重视它、接受它、改造它和发展它,成为任谁也无法摆脱的一种社会选择力量。正是在这种相互选择中,传统才能在被它占有的个体的实践活动中呈现出现实形态,个体的主体性也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个体作家的艺术人格不仅积淀下了民族的和历史的特质,而且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

司马迁就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他所处的时代还不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他本人也不能仅仅当作文学家来研究。我们只是鉴于他的传记散文开创了我国古代散文一个新的历史时代,是位了不起的散文家,才考察他的艺术人格的建构。司马迁是中国文学史上对自己生存状态最为自觉的作家中的一位佼佼者。由于他近身的小文化环境的特殊,社会基本人格对他的占有,始终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取向,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司马迁明确表示,他要实现父亲马司炎的志愿,继孔子而作史。这种自觉地作为孔子的继承人,撰著《春秋》那样一部书的愿望,既是他对价值自我的清醒把握,也是他和社会基本人格双向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在他“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之后,升华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在这个层次的双向选择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社会基本人格对司马迁的占有已经凝聚在“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上了,这就把作为个体的司马迁组合在周文王、孔子、屈原等一类人的队伍中了,使得司马迁在构建自己的艺术人格时,自然而然地集中承继这类人格的基本精神,并通过这种承继,积淀下民族的和历史的特质。第二,司马迁面对社会基本人格的占有是积极主动的。他以孔子的继承人自诩并不是盲目的,而是以深刻理解孔子著《春秋》的目的是为了“上明三五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作基础的。这是一种高度的自觉。一个人有了这样的价值定向,必然会在重大挫折面前,为了实现既定的人生目的,会全力调动自身各方面的潜能,战胜挫折带来的困难。这是一个人积极投入人生的最宝贵的生命活力。司马迁在遭受奇耻大辱之后,面临着人生的重大抉择,放弃撰写《史记》的宏图大愿,苟且偷生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中国文化所建构的社会基本人格也并不乏这方面的说教,而且正是在这种境况下,它便要显示其存在的价值,跃跃欲试地想占有个体。在这关键时刻,是进是退,主动性常在主体手里。司马迁忍辱含垢,却胸怀大义,“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他把历史上的“贤圣”们在不幸境遇中著书的事迹,作为自己精神的源泉,实际上就是拒绝社会基本人格中的消极因素对自己的占有,而自觉地选择能勉励其完成宏图大志的积极因素占有自己。这种选择的能动性,不是简单地以理智分辨为依据,而是以对积极因素的深入理解,并将这种理解转化为自己内在的一种思想感情为依据的。司马迁认为,贤圣发愤著书,是“意有所郁结,不得通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以鸣其不平于天下后世。这与其说是他对贤圣们的理解,倒不如说是他的内心自白。他正是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完成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撰写工作的。

其次,个体作家在其历史活动中,对社会基本人格进行自觉的解析与重组。我们不能误解个体在被社会基本人格占有过程的积极态度,似乎那种双向选择表现在个体方面的仅是确定社会基本人格的某种因素对自己占有。其实,它更重要的还是直接参与个体作家对社会基本人格的解析与重组。以便保证作家的艺术人格得以构成。如果说确定基本人格中的某种因素对自己占有,这已经是一种解析的话,那也只能算是一种方向性的,或者说是原则性的区分。它“解”多“析”少,目的只在于明确接受前人的什么东西。至于这种被接受的东西,将如何构成自己的艺术人格,在被占有的过程中作家尚思之不多,因此它不同于我们这里所讲的解析。对于社会基本人格的解析与重组,作家必须有根据,一般地讲这种根据是:

作家自身的特性。这主要是指作家的审美能力、审美气质、审美需求与审美兴趣。作家意识到建构自己艺术人格的重要性,大都在其历史活动的自觉时期。此时,他对作为一个作家的“自我”,已经有了相对完整的体验,也基本上可以把自己和其他作家,从创作特色方面区别开来。但是,他对自我的创作现状是不满意的,内心有着一种强烈的建设和提升自我的需求。这种既对自身特性有所把握,又极想提高自己的愿望,正是其积极建构艺术人格的内在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主动地通过对前辈作家艺术实践的透视,来确证、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特性,使其艺术人格的建构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由于作家熟知自身的特性,他便具有一种个性化的认识意愿,它的基本功能就是把对象当作构筑自己人格或世界的材料,而且不是为了趋同,而是为了“转型”;不是为了表面上的延续,而是为了深层中的“断裂”。中国文学史上这种现象并不罕见,特别是从一个时期进入另一个时期,纵使在时间上前后相连,作家们的艺术人格的“型构”却未必一脉相承。魏晋与两汉,李唐与六朝,这种现象就比较突出。据说小时李白曾受父命诵读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但他既没有只读司马相如的作品,又没有在创作上为司马相如所囿。在《上安州斐长史书》中,李白非常自豪地说自己:“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在《赠张相镐》中更是盛气十足地夸耀自己“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李白就是李白。他不是不学前人,学前人是为了有别于前人,为了这个“有别”,他从不与自身的特性相悖。赵翼在《瓯北诗话》中说:“青莲集中古诗多,律诗少。五律尚有七十余首,七律只有十首而已。盖才气豪迈,全以神运,自不屑束缚于格律对偶,与雕绘者争长”。这话虽有贬于格律诗的作者,但就言李白来看,还是中的之语。“趋时”,李白是不干的,律诗在他那个时代,大家们几乎都写,独他“不屑束缚于格律对偶”。从中就能见出李白的艺术人格。我们强调作家在其历史活动中,对社会基本人格进行自觉的解析与重组,必须以自身的特性为依据,目的是为了在基本人格占有活动逻辑在先的情况下,激励作家努力高扬其主体精神,把握自我,理解自我,发展和完善自我,而这正是建构艺术人格所不可缺少的品格。

角色的特性。这是指个体在社会中扮演的相对稳定的角色在其需求和行为方式上所具有的特性。任何个体都不能离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生存,而社会关系的本质不是表现在具体个人的相互作用中,而是表现在具体角色的相互作用中,因此,作家要通过对社会基本人格的解析和重组,来建构自己的艺术人格,就不能不以自身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特性为依据。中国古代几乎没有专业作家,从事文学创作活动的人,大都以士的角色出现在社会上,社会对他们也以士的尺度进行评价。蒲松龄专心致志地写他的《聊斋志异》,却受到当时社会的非难。道理很简单,科举才是士子的“正事”,且不说蒲松龄写《聊斋》谈狐说鬼,就是写诗也被看成是“分以外”的“魔道”,所以他的朋友虽赞他“绝顶聪明”,却劝其“敛才攻苦”,应做“第一流人物”。这就是按士的角色来评价和要求蒲松龄。作为正统的士来看,“仁以为己任”,就是其角色的主要特征毕生追求奉献,才是士的真正价值所在。这种奉献的最高境界,是给人间留下一种永恒的精神,为此,士常把“立德、立功、立言”当作不朽的盛事。至于孔子所讲的“士志于道”,“怀居”,则“不足以为士矣”;曾子说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以及孟子所谓的“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如“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等等,全都是为了鞭策和勉励士人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实现自己的价值。个体作家以这样的角色特征为依据,意味着接受它的规范。这种规范是以如下的方式实现的。事业的要求。孟子有名言:“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仕是指从政,知识分子从政为官是天经地义的事,与“学而优则仕”联系起来看,我们就会明白中国古代作家鲜有不为吏者的原因了。不过,就《说文解字》:“士,事也”之训来体会,那本意还是要求知识分子一生总应以天下为己任,干出一番事业来的,否则何谈追求奉献。个体作家以角色特征为依据,就得积极投入人生,“从政”只是积极投入人生的一种方式,所谓的“三不朽”,也还包含着“立言”。市民阶层崛起后,更将其推衍,凡能创作出优秀的文学文本、流传百世,也是一种“立言”。至于文学史上一些杰出作家为了扭转不良文风,自觉担负起历史重担,更是角色意识鲜明的表现。唐初的陈子昂在其《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中,慷慨陈辞,短短百余字,就让人看清了,而且也强烈地感受到了一位立志开一代新诗风的作家之雄心壮志。特别是透过他的诗歌理论纲领,人们几乎可以揣摸到诗人为建树事业而跳动的脉搏。难怪它在当时能产生“天下翕然,质文一变”的影响。人品的要求。作为正统的士,人品的要求是很高的,孔子曾在子贡的询问下,把士分为为三等,“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言语信实,行为坚决的人,只不过是不问是非黑白,而只顾自己说到做到的小人,勉强可以算是士的最低一等。对士的人品要求是多方面的,但对志在“立言”的士,则更多的是强调“言”(文)与“德”的统一。“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有德之文信,无德之文诈”,“先道德而后文学”。而一些大作家和诗文论家,结合文学创作活动对于上述要求,又从多方面加以发挥。韩愈说:“古之立言者,则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烨,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他要求作家多在“养根”、“加膏”上花气力,既不要片面地追求速成,更不能诱于势利,要成为“仁义之人”。苏东坡则在《与李方叔书》中明确要求作家,不能把“才”与“德”对立起来,使自己成为“丰于才而廉于德”的人。而清人方东树把人品与创作中的命意联系起来,告诫作家“胸襟高,立志高,见地高,则命意自高”。从思想家到文学家都把士的人品看得极为重要,可以说它是士的角色意识的核心内容。积学的要求。士之为士在于有学,立言之士尤应重视学。刘勰不仅从提高作家艺术构思能力的角度,强调“积学以储宝”,而且把才学关系处理得当与否,当作直接关乎创作成败的大事予以突出。他说:“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有饱学而才馁,有才富而学贫。学贫者,于事义;才饱者,劬劳于辞情;此内外之殊分也。是以属意主文,心与笔谋,才为盟主,学而辅佐,主佐合德,文彩必霸,才学偏狭,虽美少功。”严沧浪几乎为诗人开出了必读书目:“先须熟读《楚辞》,朝夕讽咏,以为之本;及读《古诗十九首》,乐府四篇,李陵,苏武,汉魏五言,皆须熟读,即以李、杜二集枕藉观之,如今人之治经,然后博取盛唐名家,酝酿胸中,久之自然悟入”。苏东坡还讲了具体的学习方法:“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如欲求古今兴亡治乱,圣贤作用,但作此意求之,勿生余念。又别作一次,求事迹故实典章文物之类,变如之。他皆仿此。此虽迂钝,而他日学成,八面受敌,与涉猎者不可同日而语也。”足见文人学士对积学的重视,这真可说是为士的基本修养。角色的价值,在于它具有社会的规范性,但是,这种规范并不是用本角色类的特性取代个体角色“这一个”的特性。每个社会角色并不是一种绝对的行为模式,它总要为自己的扮演者留有“可能性的范围”,使其表现出个性与风格。因此,我们在重点说明个体作家在对社会基本人格进行解析和重构时,不能不以角色的特征为依据,但不能忘记个体在接受凝聚在角色特性之中的社会规范的同时,也必然会表现出属于他的个体的角色意识。

自调节时的倾向性因素。这是指个体作家面对诸多矛盾时,如下的三种心理状态:在什么样的矛盾刺激下,他最容易进入关于人生或文学的思考;进入这种思考后他的基本倾向;反应在行动上他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自己的基本倾向作有效的调节。在一般情况下,这三种心理状态的运演是快速的,一旦作家所处情境出现了他所关注的矛盾,他便会立即作出特定性的倾向反应,并调节这种反应,使之表现在行动上。由于它是作家对社会基本人格进行自觉的解析与重组的依据,所以常能从中见出其建构艺术人格的基本倾向。“词中之龙”的辛弃疾,在这方面就比较突出。他始终置身于反民族压迫的现实斗争之中,大凡与民族的生死存亡相关的事,特别是抗金复国问题,是最容易激发他思考人生与文学的刺激,投入的关注力最大,倾向最鲜明,选择最果决。他对社会基本人格的解析与重组,更多地以此为依据,其艺术人格的建构及其特点也就非常彰著。他的文学创作也由于自调节倾向性因素的作用,使其能于剪红刻翠之外,以“气势极雄大,意境极沉郁”的“龙腾虎掷”之势,建立了足以领袖一代的独特词风。个体作家自调节的倾向性因素的运演也有非快速状态的。或社会动荡,或历史处于转折关头,或作家所处的小文化环境发生重大变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和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较为集中地能引起几乎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由于人们各自确立的“意义世界”的对垒和分歧而很难有所趋同。作家的自调节活动处于一种选择的境地,把什么样的矛盾当作自己观察和理解人生与文学的基本机制,这种观察和理解应作出什么样的倾向性反应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需作多大程度的调节,都不能简单搬用前辈经验,或现成地模仿他人。他需要艰难而郑重的抉择。从屈原、司马迁到曹雪芹、黄遵宪,杰出作家的自调节活动,几乎都经历过这种状况。就以魏晋时代的稽、阮二人来说,他们的自调节活动曾一度处于危机状态。《晋书·阮籍传》说:“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由“济世志”到“不与世事”,其中必有转折,自调节活动在这种时机进行是艰难而又强烈的。作家关注的基本矛盾不同了,价值取向改变了,情感表达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虽“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却“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这都表明阮籍对魏晋之际那种历经丧乱、世事给予扰的现实有着他的清醒,他的选择是慎重的,一个“喜怒不形于色”,一个“时人多谓之痴”,就可看出阮籍对自我行为的调节、认知的控制和情感表达方式的理性导引是严格的。如再把其“不拘礼教,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与“任性不羁”联系起来看,更能见出其是一个在严酷现实中能自觉追求自己所向往的自由的诗人。应该承认,这种调节是有其高难度的特点的。稽康就与他不同了。他们虽是同时代人,面对的社会矛盾也基本相同,然而稽康的自调节活动却是另外一种形态。从根本上说,稽康是位有抱负而又感情激越的人。他似乎想超脱人世,遨游太清,其实内心深处对现实是最敏感、最激愤、最不能不吐真情的。从《卜疑》中,人们不难看出他内心的深刻矛盾;一篇《与山巨源绝交书》大讲“七不堪二不可,”充分表现了他对庸俗世态的痛恶和对虚伪礼教的蔑视;撰《难自然好学论》,把“礼律”、“六经”置于“抑性”、“狂情”地位,大胆指出“不学未必为长夜,六经未必为太阳。”难怪钟会攻击他“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有败于俗。”他39岁时被司马氏统治集团杀害,与阮籍的全身避祸相比,他真有点“临危莫爱身”的骨气。这正是稽康以调节的倾向性因素的运演为依据,解析和重组社会基本人格的结果。稽、阮相比,说明作家自调节的倾向性因素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变的。而且这种心理状态的运演不可能脱离其自身的特性和角色的特性孤立地进行。事实上这三个依据在作家具体的人格建构中是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的。在整体的内部,它们互相渗透,缺少了哪一方面都会使作家的依据成为片面的。当然,这也不是说作为依据,它们在人格建构活动中的作用是等量的。自调节的倾向性因素处于自身特性、角色特性和社会基本人格相互作用的中介地位,它的基本功能在于体现自身与角色特性的同时,对社会基本人格进行筛选,并构建出属于个体作家独有的内在行为模式和外在行为方式。由于文学活动有其强烈而又鲜明的创造性特征,作家艺术人格的确立务必要有利于其在创作活动中追新求异,所以自调节活动在其倾向性相对稳态化了以后,最怕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不断重复,丧失活力。完善自我欲望迫切的作家,对于其自调节活动的灵敏感、准确度,都是极为关注的。他们努力扩大其所注目的社会矛盾及其领域,丰富、发展或更新自己关于人生与文学的思考,使自调节的倾向处于时代的前沿,而不要僵化和萎缩。至于自身特性与角色特性,作家们虽意识到二者缺一不可,但一般更加重视的是自身特性,并自觉不自觉地将其作为接受角色特性的出发点。欧阳修在《与乐秀才第一书》中说:“子游、子夏、子张与颜回同一师,其为人皆不同,各由其性而就于道耳。”他强调的也是“各由其性”。作家对社会基本人格的解析与重组,不能作化学学科式的理解。它是以一种日积月累、调燮砥砺、取舍体悟、由偏及全的形态进行的,这其中虽不乏由量到质的飞跃,却不能强为。“强为则用力艰则,用力艰有限,有限则易竭。”而且解析与重组不可分,重组必然要突出原社会基本人格所压抑或所没有,却为个体作家认为是重要的东西。结构质变,一经重组,定生新质。新质的大小、多少可以不同,却不能没有,否则重组是无意义的。

最后,被解析与重组了的社会基本人格,在个体的角色活动中稳态化、个性化。这是个体作家建构其艺术人格的运动序列中的又一环节。在整个人格建构中,个性化是一以贯之的,这里将其作为整体序列的一个环节再讲,是因为前两个环节中的个性化不能代替它。人格建构是一种自觉活动,这种自觉性随着个体作家对其历史活动的整体自觉性的提高而提高,人们常说风格是作家成熟的标志。当一个作家在创作上有了自己的独特风格时,这就意味着他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已经将艺术人格建构的自觉性提升到了较高的层次。我们说的这一环节主要就是在这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进行的。此时,作家固然并不忽视人格建构中应该注意到的其他方面,但更多地、更集中地是关注怎样才能把被自己解析与重组了的社会基本人格,在艺术实践中相对地稳定下,并使其更具个性化。这种高度自觉地追求个性化。有利于作家在更深层次上发现自我、完善自我,把自己的现实人格与所期求的价值联系起来。这里关键在于艺术实践本身的个性化,北魏祖莹说:“文章当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不可寄人篱下,”其意就是要求作家敢于根据自我特性,从事创作上的探索,闯出属于自己的新路,绝不可在不能独成一家的路子上走到底。为此,作家在自己的艺术实践中应该特别注意:一、发挥自己的专长。袁枚在《随团诗话》中告诉作家要有所“专”,不要“夸多而斗靡”;要有所“长”,应该“善藏其短”而使“长乃愈见”。他把作家艺术实践有无专长问题,仅仅归结到方法和人品上去,而没有注意到与作家自身的特性的联系,似有所偏。其实,一个作家有什么专长,是与其审美能力、审美气质、审美需求和审美兴趣,有着极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常在创作的起始阶段不为作家所自觉,往往是其即将步入创作上的成熟期时,才顿然醒悟的,我们要突出强调这种联系,就是要让作家尽早明白艺术实践个性化的重要性。试将袁枚和赵翼关于李白少排律的评论相比:前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诗人“善藏其短”,后者则认为是诗人“不屑束缚于格律对偶,与雕绘者争长,”而并非是其“短”。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赵翼还举出了李白不少诗句为证,并进一步指出李白在“有对偶处,仍有工丽,且工丽中别有一种英爽之气,溢于行墨之外。”赵翼把李白创作上的专长看成是诗人对自身特性自觉把握的结果,是颇有见地的。实践表明,作家对自身特性自觉得早,而且比较准确,他的艺术实践就有可能较快地个性化;这种个性化了的艺术实践,自然会愈来愈强化作家的创作个性,并将其独成一家的优秀因素相对稳态化。陆游在这方面的体会是深刻的,他在68岁时写了一首对后人极有启迪的诗《九月一日,夜读诗稿有感走笔作歌》,说明诗创作既要有丰富的现实生活作为创作的根底,又要如同屈原、贾谊那样深识自我。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陆游才不无感慨地说:“世间才杰固不乏,秋毫未合天地隔。”人世间杰出的诗人多的是,如果不懂得“天机云锦用在我,”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他在《上辛给事书》中更明确地强调道:“文之不容伪也,故务重其身而养其气。贫贱流落,何所不有,而自信愈笃,自守愈坚,每以其全自养,以其余见之于文。文愈其喜,愈不合于世。”为了使文不伪,作家要“自信愈笃,自守愈坚,”即使其文因此而“愈不合于世”,也不必为畏。可以肯定地说,作家在其艺术实践中真的做到了陆游所讲的这些,他的专长必然得到发挥,艺术实践也必定是个性化的。二、力破自己的偏见。作家在努力使自己的艺术实践个性化的过程中,其求异心理常常促使自己与他人比较,在比较中显示自己的特点。这种求异心理是作家追求鲜明的创作个性和自我的艺术价值的动力,不可缺少。特别是在这种动力的作用下,作家创作过程中的精力神情旺盛,常常会出现一个“黄金时期”。“生气远出,不著死灰。妙造自然,伊谁与裁。”正是作家此时创作的总体精神特征。所谓“伊谁与裁”,是说作家尽力把文本写得比较完善,致使他人无可挑剔。作家创作的“高峰体验”,也大都集中在这个时期。然而鼎盛的“黄金时期”具有二重性,它既标志着作家步入了创作的成熟阶段,也对其敲响了万不可固步自封的警钟。因为创作危机常就潜伏在这个关口。而也确有作家在这里失足,即忘记了反思自己,陶醉和满足往往使他们陷入了重复自己的泥淖而不能自拔。更其甚者,形成偏见,“划地为牢”,把求异心理蜕化为固守自我,不再去创造、发现、飞跃和进取,走向了艺术实践个性化的绝境。文学史上的这种现象提醒作家们,在追求艺术实践个性化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关注自己创作发展变化的轨迹,要对自身的创作始终有一个清醒客观的把握,这样才有可能经常保持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欲求,使求异心理与远大抱负结合起来。力破偏见还有要求作家对其个性化的艺术实践应持冷静审视态度的意思。南宋词人吴文英,“少好文词,不攻举子业,故未得志于场屋。”他写了不少哀时伤世的篇什,诚如刘永济在《微睇室说词》中所言:“梦窗是多情之人,其用情不但在妇人女子生离死别之间,大而国家之危亡,小而友朋之聚散,或吊古而伤今,或凭高而眺远,即一花一木之微,一游一宴之细,莫不有一段缠绵之情寓乎其中,又能于极绵密之中运以极生动之气。”这可说是吴文英坚持为情造文所展示出的独特个性。然而他过分地用典饰情,有时不免晦其本意而流于生涩。对于自身艺术实践中的这一缺点,吴文英就缺乏应有的审视态度,倒是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一语破的地指出他“写景之病”,“在一隔字”。这个“隔”字相当深刻地道出了作家的创作,不论是求新追异也罢,还是显示自己独特个性也好,其创作心态都必须以同现实人生和自我感受的“不隔”作为条件。这种见解有利于纠正作家追求个性化方面的盲目性和自足性。

作家艺术人格经过“占有”,“解析与重组”和“个性化”之后,就基本上建构起来了。但这不是人格建构的终点,终点是没有的。杰出作家毕生都在关注自己艺术人格的建设,努力使之趋于完善。“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天然授之也。我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石涛画语录》)这是艺术人格建设达到较高境界的表现,而这种境界的实现,无疑是要经过创作主体不间断地长期奋斗的。另外,我们切记没有必要把本文理论化了的艺术人格建构序列与作家人格建构的实际作生硬的对照。如果说“占有”的本身是一种双向选择,那么它必然包含着个体的重组活动;只要是重组,就不可能不具个性色彩。三分的序列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这应是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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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作家的艺术人格建构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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