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稳定的根本保证--论邓小平的制度建设理论及其现实意义_邓小平理论论文

长期稳定的根本保证--论邓小平的制度建设理论及其现实意义_邓小平理论论文

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论邓小平关于制度建设的理论及其实践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治久安论文,制度建设论文,意义论文,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治久安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不可缺少的条件,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一个四分五裂、动荡不已、烽火连天的国度,是不可能有什么发展的,民族无自尊可言,人民无幸福可享。因此,任何一个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领导者和执政党,都会把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自己始终不渝的使命和责任,既要把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一种重大战略时刻悬记心头,又要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并实践邓小平制度建设的理论就是这种保证的根本办法之一。

在讨论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时,牢记历史教训经常被人们提到,似乎这是一条定律。就是说,只要能以史为鉴,就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实,这种看法是可以进一步加以探讨的。

在封建社会,历朝历代有见识的统治者,总不忘“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他们相信以史为鉴能避免从兴盛走向衰亡的命运。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的根本目的即在于此。宋神宗在序言中明确写道:“至于荒坠颠危,可见前车之失;乱贼奸宄,厥有履霜之渐。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故赐其书名曰:‘资治通鉴’,以著朕之志焉耳。”然而,殷鉴以降,数千年内,朝代的兴衰转换并未停止,可见以史为鉴并不能真正解决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在借鉴历史的问题上,黑格尔有不同的看法,他提出了很富启发性的意见。他说:“人们惯以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特别介绍给各君主、各政治家、各民族国家。但是经验和历史所昭示我们的,却是各民族和各政府没有从历史方面学到什么,也没有依据历史上演绎出来的法则行事。”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每个时代都有它特殊的环境,都具有一种个别的情况,使它的举动行事,不得不全由自己来考虑、自己来决定。当重大事变纷呈交迫的时候,一般的笼统的法则,毫无裨益。回忆过去的同样情形,也是徒劳无功。一个灰色的回忆不能抗衡‘现在’的生动和自由”。[1](P6)黑格尔这番议论的可取之处在于:他强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历史总是不断发展的,随着历史的变迁,对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是不能简单参照和照搬的。当然,黑格尔的见解也存在片面性,不能说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后人毫无意义,人是具有理性的,应当、也能够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中学习智慧和力量,吸取对现今的行动和实践有益的理论指导,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必须的,这是教导人们不忘历史的根本原因。

但是光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是不够的,是不足以摆脱由盛而衰的历史怪圈的。原因就在于每个时代都有它特殊的环境,都有一种个别的情况。在新的情势下,在重大事变纷呈交迫的世界格局中,要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有适应新情况和时代的新的举措。就是说,首先要“治”,要治理,要建设,要发展,要拿出新的应对挑战的办法和主张来,只有这样,才能久安。

一个执政党及其成员,其中特别是领导人,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清醒的头脑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领导核心来看,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毛泽东深知骄傲就要吃亏的道理,每逢取得重大胜利总不忘提醒全党要戒骄戒躁。最突出的有两次:一次是在60年前延安整风时期,他号召全党学习郭沫若写的《甲申三百年祭》;还有一次是在全国胜利前夕,1949年3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在这个报告的末尾,毛泽东讲了一段著名的话:“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还在后头。……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P1438-1439)这两个“务必”曾经对刚刚夺取全国胜利的共产党和全体党员起过重大的警示作用,至今仍不失其意义。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两个“务必”并不能保证执政党地位的巩固,也不能有效防止腐败的产生。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固然重要,但这还不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办法。因为对于那些缺乏自律精神而又意志薄弱者说来,两个“务必”并不能使他们足以对付社会的各种引诱,也不能保证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社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主要是主观层面的东西,而社会发展规律却是客观层面的东西,必须通过实践认识和掌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严格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因此,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认识和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是一个通过制定并认真执行一系列制度,以保证社会发展规律得以实现的过程。

社会发展规律的复杂性尽人皆知,认识与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并非易事。但这决不是说社会发展规律不能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有总趋势和每一个国家的具体规律之分,无论是总趋势还是具体规律,都与形成它们的条件分不开。当今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仍然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尽管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世界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巨大挫折,但这个总趋势并未改变。其根据就在于:世界历史总是不断发展的,而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一个也没有解决,这种矛盾的斗争和发展必然要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崩溃,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出现。我们不能站在以往社会主义国家所出现的失误和弊病的立场上去观察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以此妄断社会主义不可能代替资本主义,甚至提出“历史的终结”、“人类意识形态进步的终点”这样历史宿命论的观点,从而否定世界历史发展的这个总趋势。在未来生产力和科学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在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时代,人们不会继续容忍以人剥削人、人压迫人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存在,必定会对这种制度进行变革,建立新的真正人人自由存在和发展的社会,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个总趋势是在150多年前由马克思揭示出来的,但每一个国家尤其像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农业大国,如何实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马克思未曾讲过,也不可能讲过。马克思晚年写了《哥达纲领批判》一书,在这本书中对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提出了分为两个阶段的理论,即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个思想比《共产党宣言》前进了一大步,因为在那里仅仅提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至于如何取代、要经历哪些具体步骤,《共产党宣言》并未作出分析;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则提出资本主义首先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然后在此基础上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建设和发展,才能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列宁根据俄国革命的实践,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的理论,提出生产力落后的俄国不能用无产阶级国家下命令的办法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而是只能先向“不纯”的社会主义形式过渡。所谓不纯的社会主义,就是指这个阶段的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还存在着非社会主义的成分和因素,列宁对此曾做过详细的分析,并根据俄国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方针和政策,这就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可惜列宁逝世过早,这些方针和政策未能得到具体的实行。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坚决的,但是在如何巩固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斯大林并未探索出正确的道路;相反,他在许多方面违背了列宁所制定的新经济政策,急于求成,结果使得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虽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重大的失误,而正是这些失误为后来苏联的解体埋下了祸根。可见一种社会制度的巩固,建立这种制度的国家之安宁,符合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固然非常重要,但仅仅作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在这个大趋势下去探索适合本国实际的具体规律,制定出符合这些规律的好的制度。

每一个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有其各自的规律,这个规律与各个国家的实际状况和具体条件是密切相关的。应该说,即使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同国家的走法也是完全不同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是非常英明的。这个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探索并努力去遵循三大规律,即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共产党执政的规律,也就是要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历了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而且至今仍在继续探索的过程中。毛泽东是这一理论的伟大的开创者,他非常关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根据中国的实际,在艰苦地探索中做出了许多重大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使他未能真正解决在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历史课题。到了晚年甚至犯了发动“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错误,这是完全违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使得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遭受巨大损失。现在看来,这个探索中决定性的东西是对自己国情的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的许多失误往往与对中国国情认识不清相关,许多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超越了中国的实际,结果事倍功半,甚至走了许多弯路。这些弯路使得社会处于不停的动荡之中,生产停滞,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家的长治久安受到严重威胁。国之安危,牵动人心。这曾经是“文化大革命”后期许多中国人的切身感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当今世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过艰辛的努力,创立并形成了邓小平理论,第一次解决了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三大规律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其中特别是关于制度建设的理论,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证。

1945年7月,黄炎培等五位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访问延安。他们返回重庆后,黄炎培发表了颇有影响的文章——《延安归来》,其中有如下一段文字:“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求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P156-157)

黄炎培所说的周期律是值得深刻思之的。探求国之长治久安就是要探求跳出这个周期律的根本途径和办法。毛泽东的回答,总的原则是正确的,但现在看来,怎样实现民主,如何实现让人民来有效地监督政府?这的确是个艰难而复杂的问题,建国已近55年,在这个问题上虽然取得不小的进步,但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关键在哪里呢?我以为,光有正确的原则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原则得以贯彻和实行的具体方法,要有制度的保证。制度本身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而这正是我们以往注意不够的方面。

邓小平根据自己从事领导工作的长期实践,痛切地感到制度在社会生活和国家管理中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制度建设的理论。他在总结毛泽东晚年失误的时候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4](P333)

邓小平制度建设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党的建设的、“一国两制”等方面的制度,邓小平都有深刻的论述和创造性的见解。在制度建设方面,他认为重点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他专门论述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的问题,这个思想极其重要。因为党和国家的领导是不是有一个好的制度,制度是否健全,关系到对国家宪法的维护和实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活动是不是规范,关系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行为能否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制约和监督。如果宪法失效,没有规范、领导人失去制约和监督,像“文化大革命”那样,国家必将陷入混乱,人民必然蒙受苦难,国之安宁,将系于垒卵。古来有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或某个领域没有好的制度就不能正常运作,会陷入混乱,但这是局部的、小范围的;而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执政党若没有制度、没有好的制度,它的影响则是全局性的、大范围的,对国家和人民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制度建设首先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建设。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建设怎样进行呢?邓小平认为这要从考察现行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他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4](P327)邓小平认为,这些现象的产生和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克服这些现象要进行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但必须从制度上解决,从根本上改变这些现象所依据的制度和建立新的制度。对以上弊端,邓小平提出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去逐一加以克服。针对官僚主义,他提出改变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健全行政法规与个人分工负责制;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他提出建立党和政府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集体领导的制度和严格实行民主集中的制度;为了克服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避免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他提出严格实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和集体领导的制度,坚决反对个人崇拜;邓小平明确提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和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以及离退休,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针对特权现象,邓小平提出要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4](P332)这些思想对于我们当前的实践仍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建设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核心是个民主问题,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也就是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P146)只有这样,才能把民主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从根本上摆脱兴亡交替的周期律。我们必须看到,我们国家的现实,离建立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还很遥远,只要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上述周期律就有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土壤,可见当初毛泽东对黄炎培的回答,远远没有邓小平论述得这样深刻,远远还不能真正解决摆脱周期律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制度建设理论是对唯物史观的杰出贡献,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发展。这个贡献和发展毛泽东没有达到,其他老一辈革命家也没有达到。

邓小平的富有传奇色彩的个人经历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他既继承了前人又超越了前人,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必须指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实现这个任务的关键。这个任务的真正实现是一个伟大的工程,要通过好几代人的努力才有望成功。这就是说,建立和健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每一代人都要为之努力奋斗的任务。

令人高兴和欣慰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代表的党中央在民主和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宣布,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为了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个建议已提交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会议讨论并以高票获得通过。这次修改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写入了宪法。这次修宪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重要举措。这次修改,就是使宪法更加公正和科学,适应变化着的形势,使宪法与时俱进,更加有力地发挥根本大法对国家和人民的维护和保障的作用,也是为国家长治久安所提供的强大而有力的保证。

人民民主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保证这一原则实行的最根本的方法是立法,实现依法治国。一个国家的法是多层次、多种类的,宪法是国之根基,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机器运作的根本规范,也是国家安定团结的根本保证。所以,只要是一个公民,不论是什么级别的干部,也不论是什么政党、团体,都必须把遵守宪法放在首位。正因为如此,保证人民民主的实现,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要制定一部公正的、科学的宪法。宪法的公正性从根本上讲就是还政于民,让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哪个政党的,而是人民的,一定要保证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邓小平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指出:“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4](P339)应该说,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保证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内容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保证资产阶级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但并不保证无产阶级和一般劳动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以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宪法的科学性就是要合乎国情,符合实际。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它具有继承性,我们的宪法必须参照和吸取人类这方面文明的优秀成果,根据我国的实际来制定我们自己国家的宪法。我们不能照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因为我们没有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实际;我们制定宪法也不能超越社会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排名的后列,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的实际。我们的宪法是不是科学就看是不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这个最大的实际。

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也必须与时俱进,这是宪法符合实际的根本要求。在不同时期社会的实际不同,人民的素质状况也不同,因此,必须要有与当时人民状况相适应的形式,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素质水平是不断变化的,总的说来是逐步提高的,因此,管理国家的形式也要相应地进步和改变,以便更好地实现人民对国家的管理。宪法既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可以说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为了保证根本制度的实现和执行,还需要制定许多具体的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

制度是人定的,是人为了约束人而定的。人可以执行制度,人也能破坏和违反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制度不是万能的。但必须认识到有制度与没有制度,其结果是迥然不同的。我们既要建立健全的、严格的制度,又必须要求人们、特别是干部遵守和执行制度,任何人违反制度都应当受到处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但与此同时要伴随大量的教育工作。对于干部来说,遵守领导制度的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不同于百姓者,就在于他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必须明确这个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人民赋予的为他们服务的权力,而不是什么别的特权。所以,身为干部,应当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世界资本主义的大环境中,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金钱、美色、享乐……,在在多有,要不受引诱,就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胡锦涛同志提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一个“常”真是语重心长啊!只要我们能适应时代实际的变化,不断地建立和健全我们国家的各项制度,我们的干部严格地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领导制度,并带领全国人民踏踏实实地艰苦奋斗,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与时俱进,就一定能使得我们的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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