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乡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丁启智

浅谈基层乡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丁启智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综合服务中心 810799

乡镇基层,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宣传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机构,又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稳定、农民持续增收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机构。下面就基层乡镇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一、基层乡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基层乡镇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基础与末梢的法律地位,乡镇政权职能在实践中日益虚化。虽然在机构设置上,乡镇设立了党委、政府、人大、纪委、武装等机构,理论上职责是明确的,但在实际运行当中,这些机构的分工并不是明晰的,往往是一套班子,一班人马,干着一样的工作,其工作面广繁杂,涉及财政经济、农业、林业、畜牧、交通水利、教育科技、信访调解、综治安全、新农村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诸多领域。此外,为加强对村“三委”工作的督促与指导,乡镇政府通常要给各村分派驻村干部,因而驻村工作也是乡镇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在涉及党建、综治、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起到“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问”等现状,具体表现在如下几点:

1、工作运行中的“权利小、责任重”

基层乡镇在人员工作涉面广,业务繁多,从属于上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干什么、怎么干都得听上头说了算”,有些项目的实施、工作的落实,主管单位不是乡镇,或者实施的单位不是乡镇,但工作没有落实、项目没有完成,考核的是乡镇,承担责任的是乡镇。如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具体的业务指导部门,但最终的落实者是乡镇,待工作出现问题后的承担者也是乡镇。

2、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眼前、轻长远”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内容复杂且周期很长,短期内很难见效。一方面,现行的乡镇领导班子每届5年的任期,从干部任用制度上造成了乡镇工作中的“短视”行为,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乡镇主要领导没有任满一届就调动,使基层乡镇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基层乡镇规划的实施打了折扣。在乡镇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一年看、两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另一方面,乡镇事实上成为了上级党政及职能部门的任务指标和繁锁事务的执行机构,乡镇主要领导的注意力很难从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难以真正集中精力谋划当地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出路,几乎无力顾及潜心调研,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特色鲜明的乡镇发展规划,并自始至终强力推动实施。

3、基层乡镇干部“重管理、轻服务”

一是干部队伍现有知识与经验结构远远不能应对农村社会发展的需求。部分干部不懂技术,也不学技术,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知识、法律知识和经营理念,工作上习惯于当传话筒,不能为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二是干部职责不明确,缺乏精细化管理目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往往是所任岗位与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部分干部身兼多职,工作繁重,缺乏工作的精度和细度。三是乡镇“分工不分家”的工作模式,导致权责模糊。乡镇往往为了应付频繁的上级检查、阶段性的重要工作而抽调大量的工作人员(如征地拆迁等),使乡镇干部疲惫不堪,使正常的干部休息休假制度难以保证。

4、生态保护与发展生产之间的矛盾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矛盾的有效方法。以前农民种田主要使用以青草、牲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家肥,而现在却大量超标准地工业化肥,使用可导致土地板结、地力弱化及农产品质量下降。

二、改进工作的建议

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保障措施

1、科学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

科学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事业站所和工作岗位,可参照设置党政综合、农业综合、综合治理、民政事务、民生保障、卫生计生、财务统计与资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办公室。各职能办公室根据涉及的业务分设若干工作岗位,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置职能办公室或事业站所。

2、合理划分乡镇与上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

积极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简政放权,科学合理划分县、乡(镇)事权范围,着力解决好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随意转移给乡镇承担,确需乡镇配合或委托承办的有关事项,需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赋予乡镇必要的管理权限,并提供相应的政策、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支持保障。凡依法可以下放到乡镇的公共服务权限原则上都要下放到乡镇,建立上级政府部门与乡镇对派驻机构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派驻乡镇的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业部门的指导,同时要接受乡镇党委的属地化领导、管理和监督。

(二)保障措施

1、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视财力可能,不断提高乡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指导、监督乡镇财政管理规范运行。

2、改善乡镇政府工作生活条件

着眼于“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强化一线”目标,建好干部周转房、食堂、党校、图书阅览室、网络、庭院绿化、健身场所、卫生厕所等配套设施,着力解决乡镇“条件差、留人难、难留人”等问题。

3、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需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论文作者:丁启智

论文发表刊物:《学习与科普》2019年3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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